為什么提出要以標準引領?
“得標準者得天下”。中國自古就重視標準化建設,自秦始皇統一六國就實施“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地同域、量同衡”。黨的十八大以來,由中國提出和主導制定的國際標準數量逐年增加,越來越多的中國標準開始進入國際舞臺。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標準化發展綱要》,指明標準化發展目標和方向。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標準已成為世界“通用語言”,要深化標準合作,加強交流互鑒,共同完善國際標準體系。
在全球化背景下,標準日益成為促進全球經貿、技術、環境、社會等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支撐。近年來,我市加快建設特色產業增長極、轉型發展示范區、自然生態公園城市,開創了經濟社會發展新格局。
但是也清醒的認識到,我市大部分企業由于缺乏核心技術,還處在產業鏈的底端,咸寧制造較多、咸寧創造偏少,企業、科研單位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很少。咸寧市制定《實施辦法》,旨在實現標準供給由政府主導向政府與市場并重轉變,標準運用由產業與貿易為主向經濟社會全域轉變,標準化工作由國內驅動向國內國際相互促進轉變,標準化發展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為什么突出品牌引領?
品牌是人們對一個企業及其產品、售后服務、文化價值的一種評價和認知,是一種信任。品牌已是一種商品綜合品質的體現和代表,當人們想到某一品牌的同時總會和時尚、文化、價值聯想到一起,企業在創品牌時不斷地創造時尚,培育文化,隨著企業的做強做大,不斷從低附加值轉向高附加值升級,向產品開發優勢、產品質量優勢、文化創新優勢的高層次轉變。對消費者來說,品牌是影響消費者選擇和購買的形象和感覺。對品牌所有者來說,品牌是挖掘大眾消費潛意識能量的工具。
咸寧本土知名品牌偏少,本土品牌潛力并未充分挖掘。通過制定《實施辦法》,旨在實現激發本土企業品牌創建和運營積極性,充分釋放品牌潛力,賦予本土產品地方特色影響力,提升知識產權轉化效能,強化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實施辦法》獎勵政策的三個特點
(一)整合資源。整合原工商、質監、食藥監、知識產權幾大領域獎勵政策。
對提出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研制項目,并被證明確定為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
對提出團體標準研制項目的行業協會(學會)、省級地方標準研制項目,并被證明確定為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的,獎勵5萬元;
對提出市級地方標準或技術規范研制項目,并被證明確定為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的,獎勵1萬元;
創建國際、國家、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通過驗收的,對項目主要承擔單位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
對獲評國家級企業標準領跑者的單位獎勵20萬元;
對新獲“中國馳名商標”的市屬企業由市級財政獎勵40萬元,縣屬企業由市級財政獎勵20萬元、縣(市、區)級財政按各地規定執行獎勵;
對新獲核準地理標志商標和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行業協會(學會、中心)由市級財政獎勵10萬元、縣(市、區)級財政按各地規定執行獎勵。
(二)提高標準。對獲得中國質量獎、湖北省長江質量獎的組織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鼓勵創新。
一是對新獲得“湖北名優”公共品牌的市屬企業由市財政獎勵10萬元,縣屬企業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各獎勵5萬元;
二是市級財政對咸寧品牌大賽獲獎單位給予獎勵,獎勵總額50萬元;
三是建立全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貼費機制,對貸款人以商標權、專利權質押貸款融資并按期歸還的,按商標、專利評估費用和貸款利息總額的50%予以補助,單筆金額不超過50萬元;
四是對市屬企業接受國企、高校院所知識產權轉讓、許可的,給予成交金額20%的補助,單筆金額不超過10萬元。十四五期間,預計市財政安排的相關獎勵補助資金可達到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