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推動高質量市場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推動高質量市場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進和服務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制度完備、治理完善的高質量市場體系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優化營商環境為導向,將質量強市戰略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強化標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質量基礎和知識產權保護與品牌建設,為加快建設特色產業增長極、轉型發展示范區、自然生態公園城市,全面提升市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知識產權創造量質明顯提升,培育一批高價值核心專利、知名品牌、地理標志,專利申請量、發明專利申請量、注冊商標申請量、PCT國際專利申請量、馬德里商標注冊量在全省進位,每萬人高價值發明專利2件,有效注冊商標總量超過50000件;全市市場主體總量達到40萬戶;標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質量基礎設施系統完整、高效運行,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對科技進步、產業升級、社會治理支撐更加有力。
二、營造便捷高效的市場環境
(三)改革市場主體準入制度。深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和審批制度改革,直接取消審批一批、審批改為備案一批、實行告知承諾一批、優化審批服務一批,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進入相關領域。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加快推進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簡化企業、個體工商戶注銷流程,探索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分支機構等企業類型簡易注銷,支持未開業企業、無債權債務企業通過簡易注銷便利退出市場。建立容錯機制,對于被終止簡易注銷登記的企業,允許其符合條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請簡易注銷。探索建立對提供虛假住所等失聯企業、冒用他人身份證虛假注冊等違法失信企業的強制退出制度。
(四)持續優化政務服務。梳理發布商事登記和審批“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事項清單,探索登記辦照智能審批機制。深入推進商事登記和審批服務標準化,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請,提升商事服務效能。依托第三方平臺開通手機版電子營業執照服務通道,擴展電子營業執照身份認證、證照共享等功能,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在電子商務、電子政務領域廣泛應用和跨領域互認通用,實現互聯網“一照走天下”。
(五)完善信用建設體系。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拓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面,科學合并相同或者相近的檢查計劃,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干擾,強化督查考核。推進信用風險分類監管,加強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通過部門協同監管,實施聯合懲戒。完善一般失信行為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機制,探索推廣信用修復提醒服務,將重點領域產生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歸集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并依法公示,推動涉企信息歸集共享。
(六)建立公平公正市場秩序。提高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約束力,促進審查專業化、精準化,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專家委員會和重大政策措施會審制度,推行第三方評估。建立非常時期重要商品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強化物業、停車、殯葬、景區等重點民生領域價格監管;以保健品、房地產等行業和領域為重點,打擊仿冒、虛假宣傳、違法有獎銷售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以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行業為重點,著力查處限制競爭行為。健全涉企收費治理長效機制,重點對具有法定職責、承擔行政部門委托或者授權職能、利用行政資源強制服務收費等行為進行治理;規范供水、供電、供氣等公用事業收費,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行為。
三、標準引領高質量發展
(七)深入實施標準化戰略。錨定我市重點、優勢產業建設全產業鏈標準體系,打造標準數量、結構、層級更加完善合理,政府主導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與市場自主的團體、企業標準有序銜接的標準體系。“十四五”期間,完成3個以上國家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10個以上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標準化經驗。圍繞茶葉、蔬菜(蓮)、生豬(家禽及蛋制品)、中藥材、特色淡水產品、油茶、竹、桂花等咸寧特色產業,打造全產業鏈標準體系,實現標準化全覆蓋。以企業需求為導向,在急需領域、重點領域制定適應市場發展的標準,在優勢產業領域達到中上游的標準化水平。依托我市參加國際標準試點的機遇和建設自然生態公園城市的經驗,推進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主要貿易伙伴國家在標準方面交流合作。對提出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研制項目,并被證明確定為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的,市級財政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提出團體標準研制項目的行業協會(學會)、省級地方標準研制項目,并被證明確定為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的,市級財政獎勵5萬元;對提出市級地方標準或者技術規范研制項目,并被證明確定為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的,市級財政獎勵1萬元。創建國際、國家、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通過驗收的,對項目主要承擔單位由市級財政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對獲評國家級企業標準領跑者的單位由市級財政獎勵20萬元。
四、夯實高質量發展基礎
(八)廣泛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持續推進“萬千百”質量提升、公共服務質量提升、對標達標質量提升、計量服務中小企業行、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質量技術幫扶巡回問診等質量提升行動,將開展質量提升行動作為一項基礎性、系統性、長期性工作常抓不懈。深入推進重點行業、產品、區域質量提升,持續助力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擴大優秀項目服務企業覆蓋面,培育3家中國質量獎、30家長江質量獎、300家市政府質量獎企業,鞏固深化質量提升工作成果。組織開展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充分發揮生產許可的約束作用和監督抽查、執法檢查的威懾作用,強化對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質量安全違法行為,進一步提高重點工業產品生產經營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有效防范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鼓勵消費品生產企業主動履行缺陷產品召回義務。
(九)全面推行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依托市、縣(市、區)公共檢驗檢測中心,構建咸寧市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中心)試點;圍繞健康食品及飲料產業集群,建設特色產業“一站式”服務平臺試點;依托對外服務大廳、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大廳)等場所開設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窗口,為企業提供質量、標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商標、專利、特種設備等質量技術服務。到2022年底,按照上述三種“一站式”服務形態,形成經驗全市推廣;到2025年,形成以標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為核心,以知識產權、注冊登記、產業研究、科技創新等為延伸,協同高效的“一站式”服務模式,建成覆蓋全市的質量基礎設施綜合服務體系和網絡,服務能力顯著增強,服務水平大幅提升,質量發展取得明顯成效。
(十)夯實計量標準基礎。加強計量基礎設施和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滿足計量檢測對實驗室面積、實驗場地和實驗環境的要求,全面提升計量服務和保障能力;科學規劃全市量傳溯源體系,統籌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提升量傳溯源體系服務與保障能力。加快食品安全、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完善能源資源計量管理體系,強化用能單位能源資源計量的主體責任,推動全市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數據上傳,提高數據上傳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實現與國家平臺對接;夯實企業計量基礎,鼓勵企業建立完善測量管理體系。深化民生計量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大對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投入,實現民生計量不出縣的目標。到2025年,市級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具備35類以上強制管理計量器具的檢定能力,縣級計量檢定機構具備15類以上強制管理計量器具的檢定能力。
(十一)提升認證認可監管服務水平。大力支持小微企業開展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示范活動,“十四五”期間,全市獲證企業(組織)數量每年增加100家以上,獲證證書數量每年增加200張以上;到2025年,認證證書數量達到3200張,獲證企業(組織)數量達到1000家。對首次通過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三體系”認證的小微企業,由咸寧高新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給予獎勵。健全認證從業機構責任追究機制,嚴格落實認證從業機構對認證證書的主體責任,落實“誰出證,誰負責;誰簽字,誰擔責”。推行從業機構公開承諾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從業機構及從業人員的誠信檔案,完善永久退出和終身禁入等失信懲戒機制。建立行業主管部門日常監管和重大行動聯動機制,加強信息互享,形成監管合力,提高監管效能。
(十二)提升檢驗檢測能力。大力建設國家級、省級檢驗檢測中心,建成涵蓋工農業產品、食品藥品、環境、建工建材、水利、疾控等領域檢驗檢測機構,形成檢驗檢測種類齊全、項目和參數充分、服務高效、競爭力強的檢驗檢測服務品牌。發揮湖北省橋式起重機械檢驗檢測中心等檢驗檢測機構的服務保障、產業聚集引領功能,支持機電等產業做大做強做優,促進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十四五”期間,市本級籌建湖北省桂花產品質檢中心,咸寧高新區籌建湖北省智能機電產品質檢中心,嘉魚縣具備蔬菜和水產產品質量檢測能力,赤壁市具備應急裝備產品質量檢測能力,通城縣具備涂附磨具產品質量檢測能力,崇陽縣具備釩產品質量檢測能力,滿足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各地根據產業發展建設檢驗檢測機構,鼓勵行業、社會組織、大專院校、企業的檢驗檢測實驗室向第三方獨立的檢驗檢測機構轉化。
(十三)實現智慧化監管全覆蓋。進一步探索綜合智慧監管新機制和智慧共治新路徑,健全全市統一調度指揮和網格化管理機制,深化食品、藥品安全追溯體系和“互聯網+明廚亮灶”應用,推廣第三方協管新模式,實現對全市“四大安全”的全面信息化、全域可量化、全程可視化,形成“全市聯動、重點推進、全程督導、全民惠享”的社會共治新格局。
五、健全全過程知識產權管理
(十四)實施品牌提升行動。發揮政府質量獎對高質量發展的示范促進作用,對獲得中國質量獎、長江質量獎、市政府質量獎的組織,由市級財政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以品牌體系支撐高質量發展體系,促進行業品牌、地區集群品牌和地理標志發展,對新獲“湖北名優”公共品牌的市屬企業,由市級財政獎勵10萬元,縣屬企業由市級財政獎勵5萬元。實施儲備、培育、申報三步走,開展馳名商標、地理標志孵化服務,對申報主體提供一對一全程指導幫扶。打造區域品牌和特色地理標志產品,強化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申請、推廣和規范使用,爭創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對新獲“中國馳名商標”的市屬企業,由市級財政獎勵40萬元,縣屬企業由市級財政獎勵20萬元;對新獲核準地理標志商標和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行業協會(學會、中心),由市級財政獎勵10萬元。優化國家知識產權局咸寧商標受理窗口服務,打擊商標搶注行為。支持咸寧品牌參加湖北省地理標志大賽、“我喜愛的湖北品牌”電視大賽、中國商標品牌節等主題展示,深度參與“4·26世界知識產權日”“5·10中國品牌日”等各類宣傳活動,持續宣傳推介咸寧品牌。每兩年舉辦1次咸寧品牌大賽,對獲獎單位由市級財政給予獎勵,獎勵總額50萬元。
(十五)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加快構建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工作格局。推進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加強假冒專利、電商案件辦理,提升知識產權執法保護能力。推進知識產權仲裁、調解機構建設,強化維權援助機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實施信用監管和失信聯合懲戒。針對重點領域、重點地區、重點環節開展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大規模、群體性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查辦一批大案要案。以優勢產業和重大項目為重點領域,以群眾關注度高、權利人反響強烈、社會影響大的案件為重點,加大執法檢查和主動查處力度,組織開展跨部門、跨區域知識產權聯合執法行動。完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網絡,構建便民利民知識產權服務體系,推廣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共服務網。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力度,開展知識產權保護進機關、進企業、進鄉村、進學校、進社區、進網絡活動,大力開展知識產權公益宣傳和咨詢服務,發布知識產權典型案件,營造知識產權保護的良好氛圍。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績效評價體系,將知識產權保護績效考核納入黨委、政府考核內容。
(十六)推進知識產權“引育壯”工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規劃謀劃,明確階段性目標任務和工作舉措。深入實施高價值專利培育、專利轉化運用、企業知識產權護航、荊楚品牌培育,支撐高質量發展。加大對高價值知識產權企業、企業總部及研發基地、科技創新型企業等招商引資工作力度。推進知識產權雙創服務基地、培訓基地建設,做好相關知識產權創造和儲備。培育、引進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和專業人才,開展知識產權培訓、布局、檢索、導航、貫標、申請、維權等服務,培育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促進知識產權轉化,開展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建立全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貼費機制,加大對小微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支持力度。對貸款人以商標權、專利權質押貸款融資并按期歸還的,按照商標、專利評估費用和貸款利息總額的50%給予補助,單筆金額不超過50萬元。對市屬企業接受國企、高校院所知識產權轉讓、許可的,給予成交金額20%的補助,單筆金額不超過10萬元。
六、保障措施
(十七)強化組織領導。市質量強市工作委員會要加強工作領導,把推動高質量市場體系建設納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推進政策具體化、工作項目化。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堅持從實際出發,細化落實推動高質量市場體系建設的主攻方向和具體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加強分類指導,確保工作落實。
(十八)加強協作配合。市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知識產權工作的統籌協調,明確科技、經信、農業農村、招商和投資促進等職能部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關于知識產權創造的目標任務,強化考核督辦,確保形成齊抓共管工作合力。要充分發揮司法機關職能作用,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良好的社會秩序,為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十九)健全制度支撐。遵循科學規范、公開透明,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績效管理、強化監督的原則,統籌我市支持質量發展基礎、促進質量提升、推動標準品牌建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等方面各項獎補資金。科學設置推動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主要指標、核心指標和分領域指標、差異化指標,有效發揮指標的引領和導向作用,形成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標體系。明確評價考核導向和內容,實施差異化評價考核,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在全市范圍內樹立干事創業、擔當作為的正向激勵和鮮明導向。
(二十)強化人才建設。重點培養和引進食品、藥品、質量、標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知識產權、反壟斷、特種設備、信息化、法學、外語等專業性人才,強化高質量發展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要在高質量市場體系建設中將人才列入年度招考、遴選、招碩引博、定向培育、選派深造、雙一流或者一流高校課題對口研究計劃等工作,組建各類專家團隊,堅持人才滿意導向,落實各項人才政策。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措施。本實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前出臺的激勵政策措施與本實施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實施方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