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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011336909/2021-25879
  • 文  號:咸政發〔2021〕4號
  • 發文單位:咸寧市人民政府
  • 主題分類:政務公開;環境監測、保護和治理;安全生產監管
  • 有 效 性:有效
  • 發布日期:2021年07月30日
  • 發文日期:2021年07月14日
  • 名  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咸寧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咸寧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

字號: 分享到: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現將《咸寧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咸寧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咸寧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鄂政發〔2020〕21號)精神,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以下簡稱“三線一單”)管控要求,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按照“守底線、優格局、提質量、保安全”的總體思路,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建立覆蓋全市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為建設美麗咸寧奠定堅實的生態環境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底線思維。落實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堅持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生產生活不突破生態保護紅線,開發建設不突破資源環境承載力,確保生態環境安全。

堅持分類管控。根據生態環境功能、自然資源稟賦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劃定環境管控單元,實施差別化環境管控措施,促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堅持統籌實施。按照市級統籌、上下聯動、區域協同的原則,統籌推進落實“三線一單”管控要求;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改善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定期評估、動態更新調整。

(三)總體目標。

到2025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續減少,產業結構調整深入推進,綠色發展和綠色生活水平顯著提升,生態系統穩定性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

到2035年,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根本改善,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總體形成,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初步實現。

二、主要內容

(一)劃分環境管控單元。

全市共劃定環境管控單元58個,分為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一般管控單元三類,實施分類管控。

優先保護單元,指以生態環境保護為主的區域。全市劃分優先保護單元13個,占全市國土面積的35.66%,主要涉及咸寧市生態保護紅線、陸水水庫水源地及匯水區、陸水河崇陽白泉段水源地及匯水區、青山水庫水源地及匯水區、嘉魚縣石磯頭水源地及匯水區、咸寧市長江潘家灣水源地及匯水區、通山縣四斗朱水庫水源地及匯水區、通城縣神龍坪水庫水源地及匯水區等生態環境敏感區面積占比較高的區域。

重點管控單元,指人口密集、資源開發強度高、污染物排放強度大的區域。全市劃分重點管控單元20個,占全市國土面積的20.13%,主要涉及人口密集的城鎮規劃區和產業集聚的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

一般管控單元,指除優先保護單元和重點管控單元以外的其他區域,銜接鄉鎮邊界形成的管控單元。全市劃分一般管控單元25個,占全市國土面積的44.21%。

(二)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標準,國家、湖北省和咸寧市環境管理政策,以維護區域生態功能和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導向,基于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建立完善并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

優先保護單元嚴格按照國家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等管理規定進行管控,依法禁止或者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和城鎮建設,優先開展生態功能受損區域生態保護修復活動,恢復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重點管控單元應優化空間布局,加強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環境風險防控,不斷提升資源利用效率,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一般管控單元主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基本要求,建設項目嚴格執行產業政策、環保政策及相關負面清單要求,加強生活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動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具體管控要求見附件1)。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編制依據更新、廢止或者失效時,相關管控要求及時更新調整。

三、實施應用

(一)促進高質量發展。在制定相關政策、規劃、方案和審批建設項目時,要與“三線一單”充分銜接,將“三線一單”確定的生態環境管控單元及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作為產業布局、結構調整、資源開發、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等的重要依據,確保符合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促進產業布局和結構優化升級,為高質量發展提供空間和生態環境保障。

(二)推動高水平保護。將“三線一單”作為監督開發建設行為和生產活動的重要依據,把優先保護單元和重點管控單元作為生態環境監管的重點區域,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相關要求,使經濟活動、人類行為限制在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能夠承載的限度內。

(三)推進高效能治理。以“三線一單”確定的管控單元環境治理目標作為基本要求,加快水、大氣、土壤環境污染治理,推動實現環境質量約束性考核目標;組織開展優先保護單元的生態保護修復活動,進一步增強生態服務功能;切實加強重點管控單元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范,重點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重要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要充分認識建立“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的重要意義,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扎實推進本地區“三線一單”的落地實施。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及時更新“三線一單”相關數據信息,并在職責范圍內做好實施應用。

(二)強化技術支撐。要加強技術能力建設,組建長期穩定的專業技術團隊,安排專項財政資金,切實保障“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的實施、評估、更新調整、數據應用和維護等工作順利開展。

(三)強化監督檢查。要建立健全“三線一單”應用成果評估和監督檢查機制,定期跟蹤評估實施成效,每季度梳理工作進展、實施成效和存在的問題。對“三線一單”落實不力、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縣(市、區)和相關單位,強化督促指導。

(四)強化動態更新。因國家與地方發展戰略、生態環境質量目標、國土空間規劃、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等發生重大調整,所涉及的“三線一單”內容確需更新的,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或者市直有關部門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調整需求,市人民政府組織審查形成調整建議,報省生態環境廳審定后進行更新。

附件:1.咸寧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2.咸寧市環境管控單元統計表

??????3.咸寧市環境管控單元名錄

??????4.咸寧市環境管控單元分布圖

附件1

咸寧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表1-1 咸寧市生態環境總體準入要求

維度

清單編制要求

序號

準入要求

空間布局約束

禁止開發建設活動的要求

1

禁止在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布局重化工及造紙行業項目,1公里范圍內已建成企業實施重點整治、限期搬離,超過1公里不足15公里范圍內限制布局重化工和造紙行業項目。嚴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區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項目。

2

禁止輕芳烴(包含苯、甲苯、二甲苯)在農藥行業的使用,全面禁止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在農藥、印染、皮革行業作為溶劑使用。禁止硫丹、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和全氟辛基磺酸氟(除消防等領域外)生產、使用和進出口。禁止六溴環十二烷生產、使用和進出口。

3

禁止違法生產、銷售、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含除草劑)和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肥料、土壤改良劑或者添加物。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污泥、工業廢物直接用作肥料。

4

禁止在居民區、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周邊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焦化等行業企業。

5

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加強對現有相關行業企業的監管。現有相關行業企業應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快提標升級改造步伐。對工藝技術落后的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整改、轉產或者搬遷。

污染物排放管控

允許排放量要求

6

咸寧市市區、赤壁市城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各縣城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0%,其他鄉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污染物排放管控

允許排放量要求

7

全市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生態敏感地區應執行更高標準。

8

全市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嚴格控制林地、草地、園地的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

9

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率提高到90%,全市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以上,鄉鎮污泥規范化處理處置率達到80%以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為100%,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為100%。

10

加強物料堆場粉塵污染整治力度,煤炭、煤灰、石膏等物料堆場應實施封閉存儲或者設置防風圍擋,堆場作業應配套噴淋降塵措施。強化施工揚塵治理,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建設施工現場應全封閉設置圍擋墻,嚴禁敞開式作業,施工現場道路應進行地面硬化。

11

嚴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新建、改(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減量置換。新建、改(擴)建重金屬企業項目應實施重金屬污染物減量置換或者等量替換。

現有源提標升級改造

12

全市現有30萬千瓦及以上火電機組應限期開展煙氣清潔排放技術改造,其廢氣污染物排放達到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特別排放限值。

環境風險防控

聯防聯控要求

13

跨流域、跨區域的飲用水水源建立流域內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上下游聯動協調機制,實行聯防聯控。

14

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建立市、縣、武漢周邊地市聯動應急相應體系,實行聯防聯控。

關于資源利用效率要求

禁燃區公告

15

禁燃區內禁止使用、銷售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不得新建、改建、擴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備。現有燃用高污染燃料設備改用清潔能源之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采取措施,確保排放的污染物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燃用生物質成型燃料必須配備生物質成型燃料專用裝置,并按規定安裝除塵設施。

表1-2 咸寧市各縣(市、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一)咸安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環境管控

單元編碼

環境管控單元名稱

行政區劃

管控單元分類

管控要求

涉及的鄉鎮或區域

空間布局約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環境風險防控

資源開發效率要求

ZH42120210001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優先保護單元1

湖北省

咸寧市

咸安區

生態保護紅線

優先保護單元

1.單元內咸寧向陽湖國家濕地公園、咸安金桂湖省級濕地公園相應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生態保護紅線、自然生態空間、濕地公園的準入要求。
2.單元內斧頭湖、西涼湖、王家寨湖、章家湖、南川水庫等位于生態紅線內湖泊、水庫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生態保護紅線、自然生態空間、湖泊、水庫的空間準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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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0220001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重點管控單元1

湖北省

咸寧市

咸安區

浮山街道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咸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開發區產業規劃,并執行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的準入要求。
3.單元內禁止引入列入國家已發布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的項目。

1.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

2.所在區域或者流域上一年度水環境質量未達標,則下一年度超標因子實施2倍削減替代。
3.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濃度超標,單元內建設項目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實施區域2倍削減替代。

4.加強黑臭水體污染整治工作,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

/

禁燃區內不得新建、改(擴)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備。現有燃用高污染燃料設備改用清潔能源之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采取措施,確保排放的污染物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燃用生物質成型燃料必須配備生物質成型燃料專用裝置,并按規定安裝除塵設施。

ZH42120220002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重點管控單元2

湖北省

咸寧市

咸安區

桂花鎮
/
汀泗橋鎮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汀泗橋鎮工業園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園區規劃,并執行開發區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的準入要求。禁止引入列入國家已發布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的項目。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4.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鄉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所在區域或者流域上一年度水環境質量未達標,則下一年度超標因子實施2倍削減替代。
3.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濃度超標,單元內建設項目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實施區域2倍削減替代。

4.加強黑臭水體污染整治工作,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

1.汀泗橋鎮工業園區應建立大氣、地表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2.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不得在依法劃定的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種植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原料類植物。
3.嚴格控制林地、草地、園地的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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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0220003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重點管控單元3

湖北省

咸寧市

咸安區

向陽湖鎮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湖泊、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湖泊、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斧頭湖流域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湖泊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咸安經濟開發區、向陽湖鎮工業園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園區規劃,并執行開發區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的準入要求。
4.咸安經濟開發區園區內嚴禁引入電鍍、印染、基礎化學品原料制造、涂料染料制造、醫藥中間體制造等耗水量大、廢水產生量大,廢水中含重金屬污染物、難降解有機污染物,具有生物安全隱患及較高鹽份的項目。
5.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6.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鄉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所在區域或者流域上一年度水環境質量未達標,則下一年度超標因子實施2倍削減替代。

3.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濃度超標,單元內建設項目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實施區域2倍削減替代。
4.加強黑臭水體污染整治工作,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

1.咸安經濟開發區、向陽湖鎮工業園區應建立大氣、地表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2.咸安經濟開發區內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及產生大量廢水的化工、生物醫藥等產業的企業,應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
3.咸安經濟開發區內產生、利用或者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化工、生物醫藥等企業,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過程中,應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1.咸安經濟開發區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不得高于20立方米/萬元;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不得低于50%。
2.咸安經濟開發區單位工業增加值綜合能耗不得高于0.6噸/萬元。

ZH42120220004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重點管控單元4

湖北省

咸寧市

咸安區

永安街道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咸安經濟開發區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園區規劃,并執行開發區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的準入要求。禁止引入列入國家已發布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的項目。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

2.所在區域或者流域上一年度水環境質量未達標,則下一年度超標因子實施2倍削減替代。
3.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濃度超標,單元內建設項目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實施區域2倍削減替代。
4.加強黑臭水體污染整治工作,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

1.咸安經濟開發區應建立大氣、地表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2.咸安經濟開發區內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及產生大量廢水的化工、生物醫藥等產業的企業,應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
3.咸安經濟開發區內產生、利用或者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化工、生物醫藥等企業,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過程中,應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禁燃區內不得新建、改(擴)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備。現有燃用高污染燃料設備改用清潔能源之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采取措施,確保排放的污染物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燃用生物質成型燃料必須配備生物質成型燃料專用裝置,并按規定安裝除塵設施。

ZH42120220005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重點管控單元5

湖北省

咸寧市

咸安區

溫泉街道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單元內禁止引入列入國家發布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的項目。
3.咸寧市溫泉地熱重點開采規劃區調整范圍退出生態環境敏感區,并及時開展生態修復。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
2.所在區域或者流域上一年度水環境質量未達標,則下一年度超標因子實施2倍削減替代。

3.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濃度超標,單元內建設項目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實施區域2倍削減替代。

/

1.禁燃區內不得新建、改(擴)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備。現有燃用高污染燃料設備改用清潔能源之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采取措施,確保排放的污染物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燃用生物質成型燃料必須配備生物質成型燃料專用裝置,并按規定安裝除塵設施。
2.咸寧市溫泉地熱重點開采規劃區地下開采礦山不得低于3萬噸/年;大型礦山最低服務年限不小于20年,中型礦山不小于10年,小型礦山不小于5年;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提高3~5個百分點,礦山“三率”水平達標率達到80%。

ZH42120220006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重點管控單元6

湖北省

咸寧市

咸安區

官埠橋鎮
/
橫溝橋鎮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斧頭湖流域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湖泊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咸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咸寧市橫溝橋鎮“光谷南”產業基地、官埠橋鎮工業園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規劃,并執行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的準入要求。園區禁止引入列入國家發布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的項目。
4.咸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限制引入大氣污染型企業,不采用煤炭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能源形式。建議禁止排放重金屬企業入園。
5.“光谷南”產業基地嚴禁引入主要原料、中間產品及成品中涉及劇毒危險化學品項目及《重點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目錄》和《中國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目錄(2018)》中危險化學品的項目,禁止引進排放含鉛、鎘、汞、砷、鉻,難降解有機污染物或者“三致”污染物廢水的項目。
6.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7.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鄉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所在區域或者流域上一年度水環境質量未達標,則下一年度超標因子實施2倍削減替代。

3.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濃度超標,單元內建設項目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實施區域2倍削減替代。

1.咸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光谷南”產業基地、官埠橋鎮工業園應建立大氣、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2.咸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光谷南”產業基地、官埠橋鎮工業園內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及產生大量廢水的生物醫藥、玻璃產業等企業,應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
3.咸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光谷南”產業基地、官埠橋鎮工業園內產生、利用或者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生物醫藥產業、玻璃、橡膠等的企業,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過程中,應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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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0230001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一般管控單元1

湖北省

咸寧市

咸安區

馬橋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馬橋鎮工業園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園區規劃,并執行開發區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的準入要求。禁止引入列入國家已發布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的項目。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湖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4.咸寧市溫泉地熱重點開采規劃區調整范圍退出生態環境敏感區,并及時開展生態修復。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鄉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濃度超標,單元內建設項目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實施區域2倍削減替代。
3.加強黑臭水體污染整治工作,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

馬橋鎮工業園區應建立大氣、地表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1.咸寧市溫泉地熱重點開采規劃區地下開采礦山不得低于3萬噸/年;大型礦山最低服務年限不小于20年,中型礦山不小于10年,小型礦山不小于5年;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提高3~5個百分點,礦山“三率”水平達標率達到80%。
2.禁燃區內不得新建、改(擴)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備。現有燃用高污染燃料設備改用清潔能源之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采取措施,確保排放的污染物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燃用生物質成型燃料必須配備生物質成型燃料專用裝置,并按規定安裝除塵設施。

ZH42120230002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一般管控單元2

湖北省

咸寧市

咸安區

高橋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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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勝橋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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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溪橋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賀勝橋鎮工業園、雙溪橋鎮工業園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園區產業規劃,并執行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的準入要求。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4.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鄉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新建、改(擴)建印染等“十大”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
3.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濃度超標,單元內建設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實施區域2倍削減替代。

1.賀勝橋鎮工業園、雙溪橋鎮工業園應建立大氣、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2.賀勝橋鎮工業園、雙溪橋鎮工業園內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及產生大量廢水的循環經濟、印染等企業,應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
3.賀勝橋鎮工業園、雙溪橋鎮工業園內產生、利用或者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循環經濟、印染等的企業,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過程中,應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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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0230003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一般管控單元3

湖北省

咸寧市

咸安區

大幕鄉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四門樓水庫流域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水庫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4.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鄉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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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赤壁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環境管控

單元編碼

環境管控單元名稱

行政區劃

管控單元分類

管控要求

涉及的鄉鎮或區域

空間布局約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環境風險防控

資源開發效率要求

ZH42128110001

湖北省咸寧市赤壁市優先保護單元1

湖北省

咸寧市

赤壁市

生態保護紅線

優先保護單元

1.單元內各類保護區相應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生態保護紅線、森林公園、濕地公園、風景名勝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的準入要求。
2.單元內黃蓋湖、滄湖等湖泊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生態保護紅線、自然生態空間、湖泊的空間準入要求。
3.單元內陸水水庫、雙石水庫、松柏湖水庫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生態保護紅線、自然生態空間、水庫的空間準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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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8110002

湖北省咸寧市赤壁市優先保護單元2

湖北省

咸寧市

赤壁市

赤壁市陸水水庫水源地及匯水區

優先保護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咸寧赤壁市陸水水庫水源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準入要求。
3.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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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8120001

湖北省咸寧市赤壁市重點管控單元1

湖北省

咸寧市

赤壁市

赤馬港

街道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陸水流域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陸水沿岸范圍內禁止礦產開采,該區域內的采礦(石)場及流域所有無證、非法采礦予以取締。
4.赤壁經濟開發區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赤壁經濟開發區并執行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環境準入要求。禁止引入列入國家已發布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的項目。
5.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處理率達到95%。
2.工業園區入園企業應在達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接入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處理。

1.赤壁經濟開發區內應建立大氣、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2.赤壁經濟開發區內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及產生大量廢水的機電、建材產業等企業,應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
3.赤壁經濟開發區內產生、利用或者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機電產業等的企業,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過程中,應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禁燃區內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項目和設施,已建成的應逐步或者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ZH42128120002

湖北省咸寧市赤壁市重點管控單元2

湖北省

咸寧市

赤壁市

中伙鋪鎮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赤壁經濟開發區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產業規劃,并執行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環境準入要求。禁止引入列入國家已發布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的項目。
4.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5.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鄉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工業園區入園企業應在達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接入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處理。

1.赤壁經濟開發區內應建立大氣、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2.赤壁經濟開發區內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及產生大量廢水的機電、建材產業等企業,應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
3.赤壁經濟開發區內產生、利用或者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機電產業等的企業,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過程中,應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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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8120003

湖北省咸寧市赤壁市重點管控單元3

湖北省

咸寧市

赤壁市

趙李橋鎮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3.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鄉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1.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不得在依法劃定的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種植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原料類植物。
2.嚴格控制林地、草地、園地的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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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8120004

湖北省咸寧市赤壁市重點管控單元4

湖北省

咸寧市

赤壁市

蒲圻街道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湖泊、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湖泊、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湖北赤壁經濟開發區、赤壁循環經濟產業園(蒲圻電廠)應符合相應規劃并執行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環境準入要求。禁止引入列入國家已發布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的項目。
4.赤壁循環經濟產業園(蒲圻電廠)禁止引入工業廢氣排氣筒高度低于15m的工業企業項目、以燃煤為能源結構的煤煙型污染企業。
5.蒲紡工業園不得再引進新增水污染物的紡織印染項目,現有印染企業產能不得增加。
6.不得在城市城區新建、改(擴)建除上大壓小、熱電聯產外的燃煤電廠。

1.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處理率達到95%。
2.改建、擴建印染等“十大”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
3.單元內蒲圻電廠火電機組應達到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特別排放限值。

1.赤壁循環經濟產業園(蒲圻電廠)內應建立大氣、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2.赤壁循環經濟產業園(蒲圻電廠)內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及產生大量廢水的等企業,應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
3.赤壁循環經濟產業園(蒲圻電廠)內產生、利用或者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企業,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過程中,應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1.禁燃區內禁止新建者、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項目和設施,已建成的應逐步或者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2.赤壁循環經濟產業園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不得高于9立方米/萬元,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不得低于75%;單位工業增加值綜合能耗(標煤)不得高于0.35噸/萬元。到2030年,赤壁循環經濟產業園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不得高于8立方米/萬元,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不得低于75%;單位工業增加值綜合能耗(標煤)不得高于0.242噸/萬元。

ZH42128120005

湖北省咸寧市赤壁市重點管控單元5

湖北省

咸寧市

赤壁市

陸水湖街道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湖泊、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湖泊、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赤壁市蒲紡工業園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園區規劃并執行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環境準入要求。禁止引入列入國家已發布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的項目。
4.陸水湖流域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湖泊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5.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6.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鄉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1.赤壁市蒲紡工業園內應建立大氣、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2.赤壁市蒲紡工業園內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及產生大量廢水的等企業,應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
3.赤壁市蒲紡工業園內產生、利用或者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企業,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過程中,應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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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8130001

湖北省咸寧市赤壁市一般管控單元1

湖北省

咸寧市

赤壁市

官塘驛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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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山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湖泊、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湖泊、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西涼湖流域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湖泊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4.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5.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鄉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1.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不得在依法劃定的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種植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原料類植物。
2.嚴格控制林地、草地、園地的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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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8130002

湖北省咸寧市赤壁市一般管控單元2

湖北省

咸寧市

赤壁市

茶庵嶺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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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湖泊、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湖泊、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黃蓋湖流域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湖泊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4.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鄉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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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8130003

湖北省咸寧市赤壁市一般管控單元3

湖北省

咸寧市

赤壁市

黃蓋湖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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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家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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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2.長江沿岸范圍內禁止礦產開采,該區域內的采礦(石)場及流域所有無證、非法采礦予以取締。
3.赤壁市臨江工業園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相應規劃并執行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環境準入要求。禁止引入列入國家已發布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的項目。
4.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5.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6.禁止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的岸線保留區圍墾和建設排放口,不得建設與生態保護方向不一致的項目。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鄉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改建、擴建造紙等“十大”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

1.赤壁市臨江工業園區應建立大氣、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2.赤壁市臨江工業園內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及產生大量廢水的造紙企業,應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
3.赤壁市臨江工業園內產生、利用或者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造紙企業,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過程中,應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1.到2030年,赤壁市臨江工業園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不得低于80%;單位GDP用水量不得高于38噸/萬元;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不得高于105噸/萬元。
2.到2030年,赤壁市臨江工業園單位GDP能耗不得高于1.58噸標煤/萬元。

ZH42128130004

湖北省咸寧市赤壁市一般管控單元4

湖北省

咸寧市

赤壁市

車埠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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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山湖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2.單元內湖泊、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湖泊、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3.長江及陸水沿岸范圍內禁止礦產開采,該區域內的采礦(石)場及流域所有無證、非法采礦予以取締。
4.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5.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6.車埠新興非織造產業園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車埠新興非織造產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2020—2030年)規劃并執行規劃環評中環境準入要求。

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鄉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1.車埠新興非織造產業園應建立大氣、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2.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不得在依法劃定的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種植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原料類植物。
3.嚴格控制林地、草地、園地的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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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崇陽縣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環境管控

單元編碼

環境管控單元名稱

行政區劃

管控單元分類

管控要求

涉及的鄉鎮或區域

空間布局約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環境風險防控

資源開發效率要求


ZH42122310001

湖北省咸寧市崇陽縣優先保護單元1

湖北省

咸寧市

崇陽縣

生態保護紅線

優先保護單元

1.單元內各類保護區相應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生態保護紅線、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地質公園、自然保護區的準入要求。
2.單元內青山水庫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生態保護紅線、自然生態空間、水庫的空間準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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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310002

湖北省咸寧市崇陽縣優先保護單元2

湖北省

咸寧市

崇陽縣

咸寧市陸水河崇陽白泉段水源地及匯水區

優先保護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咸寧市陸水河崇陽白泉段水源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準入要求。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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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310003

湖北省咸寧市崇陽縣優先保護單元3

湖北省

咸寧市

崇陽縣

崇陽縣青山水庫水源地及匯水區

優先保護單元

1.咸寧市崇陽縣青山水庫水源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準入要求。
2.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3.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4.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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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320001

湖北省咸寧市崇陽縣重點管控單元1

湖北省

咸寧市

崇陽縣

天城鎮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崇陽經濟開發區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崇陽經濟開發區規劃并執行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環境準入要求。禁止引入列入國家已發布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的項目。
4.崇陽經濟開發區禁止引入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廢水中含重金屬、難降解有機污染物的項目。醫藥產業禁止引入化學合成、發酵類醫藥中間體、醫藥原料藥制造等項目;紡織衛材產業禁止引入含印染、染整、漂洗工藝的項目;裝備電子產業禁止引入含電鍍工序的項目;釩產業禁止引入V2O5和V2O3提取及釩初產品冶煉等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的項目。噴漆等大氣污染嚴重的工序,不得露天實施。

1.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處理率達到90%。
2.工業園區入園企業應在達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接入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處理。
3.新建、改(擴)建項目一律實施VOCs排放等量或者減量置換,并將替代方案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

1.崇陽經濟開發區應建立大氣、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2.崇陽經濟開發區內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及產生大量廢水的建材化工產業等企業,應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
3.崇陽經濟開發區內產生、利用或者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釩加工、建材化工產業等污染較大的企業,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過程中,應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1.崇陽經濟開發區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不得高于12立方米/萬元;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不得低于75%。
2.崇陽經濟開發區單位GDP能耗不得超過0.6噸標煤/萬元
3.禁燃區內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項目和設施,已建成的應逐步或者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ZH42122330001

湖北省咸寧市崇陽縣一般管控單元1

湖北省

咸寧市

崇陽縣

青山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2.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3.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1.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不得在依法劃定的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種植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原料類植物。
2.嚴格控制林地、草地、園地的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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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330002

湖北省咸寧市崇陽縣一般管控單元2

湖北省

咸寧市

崇陽縣

白霓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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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鄉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4.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1.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不得在依法劃定的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種植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原料類植物。
2.嚴格控制林地、草地、園地的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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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330003

湖北省咸寧市崇陽縣一般管控單元3

湖北省

咸寧市

崇陽縣

桂花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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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4.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1.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不得在依法劃定的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種植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原料類植物。
2.嚴格控制林地、草地、園地的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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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330004

湖北省咸寧市崇陽縣一般管控單元4

湖北省

咸寧市

崇陽縣

沙坪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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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嶺鄉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4.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1.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不得在依法劃定的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種植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原料類植物。
2.嚴格控制林地、草地、園地的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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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330005

湖北省咸寧市崇陽縣一般管控單元5

湖北省

咸寧市

崇陽縣

高枧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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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塘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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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鐘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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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1.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不得在依法劃定的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種植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原料類植物。
2.嚴格控制林地、草地、園地的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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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嘉魚縣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環境管控

單元編碼

環境管控單元名稱

行政區劃

管控單元分類

管控要求

涉及的鄉鎮或區域

空間布局約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環境風險防控

資源開發效率要求


ZH42122110001

湖北省咸寧市嘉魚縣優先保護單元1

湖北省

咸寧市

嘉魚縣

生態保護紅線

優先保護單元

1.單元內各類保護區相應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生態保護紅線、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自然保護區的準入要求。
2.單元內斧頭湖、蜜泉湖等湖泊以及三湖連江水庫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生態保護紅線、自然生態空間、湖泊、水庫的空間準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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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110002

湖北省咸寧市嘉魚縣優先保護單元2

湖北省

咸寧市

嘉魚縣

嘉魚縣石磯頭水源地及匯水區

優先保護單元

1.單元內湖泊、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湖泊、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嘉魚縣石磯頭水源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準入要求。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4.不得在白鱀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內的岸線保護區建設任何生產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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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110003

湖北省咸寧市嘉魚縣優先保護單元3

湖北省

咸寧市

嘉魚縣

咸寧市長江潘家灣水源地及匯水區

優先保護單元

1.執行全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2.咸寧市長江潘家灣水源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準入要求。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4.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5.不得在白鱀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的岸線保護區建設任何生產設施,實驗區內劃定的岸線保留區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的生產設施,建設其他項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飲用水源保護區岸線不得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6.單元內重點管控岸線禁止建設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的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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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120001

湖北省咸寧市嘉魚縣重點管控單元1

湖北省

咸寧市

嘉魚縣

潘家灣鎮

重點管控單元

1.執行全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2.武漢新港潘灣工業園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園區規劃,并執行開發區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的準入要求。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4.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所在區域或者流域上一年度水環境質量未達標,則下一年度超標因子實施2倍削減替代。

3.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濃度超標,單元內建設項目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實施區域2倍削減替代。
4.新建、改(擴)建項目一律實施VOCs排放等量或者減量置換,并將替代方案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
5.單元內新建、改(擴)建農副食品加工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換。

1.武漢新港潘灣工業園區應建立大氣、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2.武漢新港潘灣工業園內產生大量廢水的農副產品加工業等產業的企業,應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
3.武漢新港潘灣工業園內產生、利用或者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裝備制造、汽車零部件等企業,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過程中,應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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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120002

湖北省咸寧市嘉魚縣重點管控單元2

湖北省

咸寧市

嘉魚縣

魚岳鎮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湖泊、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嘉魚經濟開發區新、改(擴)建項目應符合嘉魚經濟開發區規劃并執行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環境準入要求。禁止引入列入國家已發布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的項目。
4.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0%。
2.單元內新建、改(擴)建農副食品加工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換。
3.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濃度超標,單元內建設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實施區域2倍削減替代。
4.先進裝備制造、生物科技等產業新建、改(擴)建項目一律實施VOCs排放等量或者減量置換,并將替代方案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

1.嘉魚經濟開發區內應建立大氣、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2.嘉魚經濟開發區園內產生大量廢水的農副產品加工業等產業的企業以及產生或儲存危險化學品的裝備制造、生物科技產業等企業,應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
3.嘉魚經濟開發區園內產生、利用或者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裝備制造、生物科技產業等企業,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過程中,應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禁燃區內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項目和設施,已建成的應逐步或者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ZH42122120003

湖北省咸寧市嘉魚縣重點管控單元3

湖北省

咸寧市

嘉魚縣

渡普鎮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湖泊、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湖泊、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長江、金水流域沿岸范圍內禁止礦產開采,該區域內的采礦(石)場及流域所有無證、非法采礦予以取締。
4.不得在劃定的畜禽養殖禁養區新建、改(擴)建各類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限養區不再新增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
5.原則上不得在限制養殖區內新建、改(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
6.不得新建、改(擴)建不符合畜牧業發展規劃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
7.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8.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限養區、適養區畜禽養殖場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
3.所在區域或者流域上一年度水環境質量未達標,則下一年度超標因子實施2倍削減替代。

4.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濃度超標,單元內建設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實施區域2倍削減替代。

1.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不得在依法劃定的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種植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原料類植物。
2.嚴格控制林地、草地、園地的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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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120004

湖北省咸寧市嘉魚縣重點管控單元4

湖北省

咸寧市

嘉魚縣

高鐵嶺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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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溪鎮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湖泊、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湖泊、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嘉魚縣高鐵臨江產業園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園區規劃,并執行嘉魚經濟開發區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的準入要求,禁止引進造紙、印染、化工、電鍍、制革等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的項目。
4.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5.不得在白鱀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的岸線保護區建設任何生產設施,實驗區內劃定的岸線保留區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的生產設施,建設其他項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飲用水源保護區岸線不得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6.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岸線的管控要求,單元內重點管控岸線禁止建設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的建設項目,不得在港口進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動。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單元內鋼鐵冶煉及壓延加工業、焦化工業等有行業排放標準的應執行相關行業排放標準。
3.先進裝備制造業等企業新建、改(擴)建項目一律實施VOCs排放等量或者減量置換,并將替代方案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
4.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濃度超標,單元內建設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實施區域2倍削減替代。

1.嘉魚縣高鐵臨江產業園區內應建立大氣、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2.嘉魚縣高鐵臨江產業園內產生或者儲存危險化學品的裝備制造、鋼鐵冶煉及壓延加工業、焦化工業等企業,應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
3.嘉魚縣高鐵臨江產業園內產生、利用或者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裝備制造、鋼鐵冶煉及壓延加工業、焦化工業等企業,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過程中,應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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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130001

湖北省咸寧市嘉魚縣一般管控單元1

湖北省

咸寧市

嘉魚縣

簰洲灣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執行全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2.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3.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4.不得在白鱀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的岸線保護區建設任何生產設施,實驗區內劃定的岸線保留區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的生產設施,建設其他項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飲用水源保護區岸線不得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5.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岸線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單元內重點管控岸線禁止建設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的建設項目,不得在港口進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動。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限養區、適養區畜禽養殖場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

1.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不得在依法劃定的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種植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原料類植物。
2.嚴格控制林地、草地、園地的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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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130002

湖北省咸寧市嘉魚縣一般管控單元2

湖北省

咸寧市

嘉魚縣

新街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執行全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2.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3.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限養區、適養區畜禽養殖場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

1.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不得在依法劃定的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種植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原料類植物。
2.嚴格控制林地、草地、園地的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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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130003

湖北省咸寧市嘉魚縣一般管控單元3

湖北省

咸寧市

嘉魚縣

官橋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湖泊、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湖泊、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執行全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4.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限養區、適養區畜禽養殖場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

1.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不得在依法劃定的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種植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原料類植物。
2.嚴格控制林地、草地、園地的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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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山縣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環境管控

單元編碼

環境管控單元名稱

行政區劃

管控單元分類

管控要求

涉及的鄉鎮或區域

空間布局約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環境風險防控

資源開發效率要求

ZH42122410001

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優先保護單元1

湖北省

咸寧市

通山縣

生態保護紅線

優先保護單元

1.單元內各類保護區相應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生態保護紅線、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地質公園、風景名勝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的準入要求。
2.單元內望江嶺水庫、雨山水庫、石門塘水庫、四斗朱水庫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生態保護紅線、自然生態空間、水庫的空間準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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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410002

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優先保護單元2

湖北省

咸寧市

通山縣

通山縣四斗朱水庫水源地及匯水區

優先保護單元

1.通山縣四斗朱水庫水源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準入要求。
2.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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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420001

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重點管控單元1

湖北省

咸寧市

通山縣

大路鄉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單元內禁止新建、改(擴)建煙煤和無煙煤開采洗選、其他黑色金屬礦采選、銻礦采選、木竹漿制造、非木竹漿制造、煙火、鞭炮產業產品制造、顏料制造、染料制造和銻冶煉類別項目。
3.通山經濟開發區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通山經濟開發區規劃并執行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環境準入要求。禁止引入造紙、印染、制革、電鍍、化工、制藥等排水量大,廢水中含重金屬污染物、難降解有機污染物的項目。

4.大盤垅工業集聚區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大盤垅工業集聚區規劃并執行規劃環評中環境準入要求。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濃度超標,單元內建設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實施區域2倍削減替代。
3.單元內制造業等企業新建、改(擴)建項目一律實施VOCs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并將替代方案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

1.通山經濟開發區、大盤垅工業集聚區內應建立大氣、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2.通山經濟開發區、大盤垅工業集聚區內產生、利用或者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制造業等企業,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過程中,應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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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430001

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一般管控單元1

湖北省

咸寧市

通山縣

通羊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執行全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單元內禁止新建、改(擴)建煙煤和無煙煤開采洗選、其他黑色金屬礦采選、銻礦采選、木竹漿制造、非木竹漿制造、煙火、鞭炮產業產品制造、顏料制造、染料制造和銻冶煉類別項目。
4.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1.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0%。
2.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濃度超標,單元內建設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實施區域2倍削減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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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區內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項目和設施,已建成的應逐步或者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ZH42122430002

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一般管控單元2

湖北省

咸寧市

通山縣

廈輔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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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芳林鄉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富水流域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單元內禁止新建、改(擴)建煙煤和無煙煤開采洗選、其他黑色金屬礦采選、銻礦采選、木竹漿制造、非木竹漿制造、煙火、鞭炮產業產品制造、顏料制造、染料制造和銻冶煉類別項目。
4.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5.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限養區、適養區畜禽養殖場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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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430003

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一般管控單元3

湖北省

咸寧市

通山縣

洪港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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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廈鄉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單元內禁止新建、改(擴)建煙煤和無煙煤開采洗選、其他黑色金屬礦采選、銻礦采選、木竹漿制造、非木竹漿制造、煙火、鞭炮產業產品制造、顏料制造、染料制造和銻冶煉類別項目。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4.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限養區、適養區畜禽養殖場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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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430004

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一般管控單元4

湖北省

咸寧市

通山縣

慈口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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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畈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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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沙鋪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富水水庫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水庫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2.富水流域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單元內禁止新建、改(擴)建煙煤和無煙煤開采洗選、其他黑色金屬礦采選、銻礦采選、木竹漿制造、非木竹漿制造、煙火、鞭炮產業產品制造、顏料制造、染料制造和銻冶煉類別項目。
4.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5.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限養區、適養區畜禽養殖場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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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430005

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一般管控單元5

湖北省

咸寧市

通山縣

南林橋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石門水庫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水庫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2.單元內禁止新建、改(擴)建煙煤和無煙煤開采洗選、其他黑色金屬礦采選、銻礦采選、木竹漿制造、非木竹漿制造、煙火、鞭炮產業產品制造、顏料制造、染料制造和銻冶煉類別項目。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4.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5.南林橋工業集聚區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南林橋工業集聚區規劃并執行規劃環評中環境準入要求。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限養區、適養區畜禽養殖場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

南林橋工業集聚區應建立大氣、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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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430006

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一般管控單元6

湖北省

咸寧市

通山縣

闖王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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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宮山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單元內禁止新建、改(擴)建煙煤和無煙煤開采洗選、其他黑色金屬礦采選、銻礦采選、木竹漿制造、非木竹漿制造、煙火、鞭炮產業產品制造、顏料制造、染料制造和銻冶煉類別項目。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4.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限養區、適養區畜禽養殖場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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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通城縣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環境管控

單元編碼

環境管控單元名稱

行政區劃

管控單元分類

管控要求

涉及的鄉鎮或區域

空間布局約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環境風險防控

資源開發效率要求

ZH42122210001

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優先保護單元1

湖北省

咸寧市

通城縣

生態保護紅線

優先保護單元

1.單元內各類保護區相應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生態保護紅線、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自然保護區的準入要求。
2.單元內閣壁水庫、東沖水庫、神龍坪水庫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生態保護紅線、水庫的空間準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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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210002

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優先保護單元2

湖北省

咸寧市

通城縣

通城縣神龍坪水庫水源地及匯水區

優先保護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通城縣神龍坪水庫水源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準入要求。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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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220001

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重點管控單元1

湖北省

咸寧市

通城縣

雋水鎮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沿江15公里范圍內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單元內禁止新建染料制造、顏料制造及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的項目。
4.通城經濟開發區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通城經濟開發區規劃并執行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環境準入要求。
5.通城經濟開發區禁止引入排放重金屬的企業項目,區內不得新設化工組團,不得新增化工項目。城區、園區現有企業化工車間需搬遷的,在園區設集中遷建區,并落實遷建區衛生防護距離控制要求。

1.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0%。
2.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濃度超標,單元內建設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實施區域2倍削減替代。
3.智能裝備制造業中醫藥產業等企業新建、改(擴)建項目一律實施VOCs排放等量或者減量置換,并將替代方案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

1.通城經濟開發區應建立大氣、水、土壤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2.通城經濟開發區內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及產生大量廢水的陶瓷產業、中醫藥產業等企業,應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
3.通城經濟開發區內產生、利用或者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陶瓷產業、中醫藥、智能裝備產業等的企業,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過程中,應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1.通城經濟開發區單位工業增加值綜合能耗不得超過0.4噸標煤/萬元;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不得高于70立方米/萬元。
2.禁燃區內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項目和設施,已建成的應逐步或者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ZH42122220002

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重點管控單元2

湖北省

咸寧市

通城縣

大坪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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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南鎮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湖北藥姑山中醫藥健康科技產業園、砂布小鎮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相應規劃并執行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環境準入要求。
3.單元內禁止新建染料制造、顏料制造及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的項目。
4.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5.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單元內限養區應當實現養殖廢棄物的全部資源化利用或者達到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標準;適養區應當實現養殖廢棄物的循環綜合利用或者達到國家《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3.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濃度超標,單元內建設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實施區域2倍削減替代。

湖北藥姑山中醫藥健康科技產業園、砂布小鎮工業聚集區應建立大氣、水、土壤環境風險防范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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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220003

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重點管控單元3

湖北省

咸寧市

通城縣

馬港鎮

重點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單元內禁止新建染料制造、顏料制造及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的項目。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4.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單元內限養區應當實現養殖廢棄物的全部資源化利用或者達到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標準;適養區應當實現養殖廢棄物的循環綜合利用或者達到國家《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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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230001

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一般管控單元1

湖北省

咸寧市

通城縣

關刀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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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市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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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湖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關刀工業園新建、改(擴)建項目應符合工業園區規劃并執行規劃環評(跟蹤評價)中環境準入要求。
3.單元內禁止新建染料制造、顏料制造及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的項目。
4.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5.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單元內限養區應當實現養殖廢棄物的全部資源化利用或者達到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標準;適養區應當實現養殖廢棄物的循環綜合利用或者達到國家《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3.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濃度超標,單元內建設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實施區域2倍削減替代。

關刀工業園區應建立大氣、水、土壤環境風險防范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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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230002

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一般管控單元2

湖北省

咸寧市

通城縣

沙堆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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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莊鄉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龍潭水庫流域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水庫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
3.單元內禁止新建染料制造、顏料制造及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的項目。
4.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5.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單元內限養區應當實現養殖廢棄物的全部資源化利用或者達到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標準;適養區應當實現養殖廢棄物的循環綜合利用或者達到國家《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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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230003

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一般管控單元3

湖北省

咸寧市

通城縣

五里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單元內禁止新建染料制造、顏料制造及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的項目。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4.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單元內限養區應當實現養殖廢棄物的全部資源化利用或者達到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標準;適養區應當實現養殖廢棄物的循環綜合利用或者達到國家《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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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2122230004

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一般管控單元4

湖北省

咸寧市

通城縣

北港鎮

一般管控單元

1.單元內林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自然生態空間、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間準入要求。
2.單元內禁止新建染料制造、顏料制造及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的項目。
3.單元內的農用地執行湖北省總體準入中關于耕地空間布局約束的準入要求。農業種植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獸藥。
4.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水產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水庫、輸水渠等水體進行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

1.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
2.單元內限養區應當實現養殖廢棄物的全部資源化利用或者達到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標準;適養區應當實現養殖廢棄物的循環綜合利用或者達到國家《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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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咸寧市環境管控單元統計表

序號

縣(市、區)

優先保護

單元個數

重點管控

單元個數

一般管控

單元個數

單元總數

1

咸安區

1

6

3

10

2

嘉魚縣

3

4

3

10

3

赤壁市

2

5

4

11

4

通城縣

2

3

4

9

5

崇陽縣

3

1

5

9

6

通山縣

2

1

6

9

咸寧市

13

20

25

58

附件3

咸寧市環境管控單元名錄

市(州)

縣(市、區)

單元總數

優先保護單元

重點管控單元

一般管控單元

咸寧市

咸安區

10

1個(生態保護紅線)

6個(浮山街道、桂花鎮/汀泗橋鎮、向陽湖鎮、永安街道、溫泉街道、官埠橋鎮/橫溝橋鎮)

3個(馬橋鎮、高橋鎮/賀勝橋鎮/雙溪橋鎮、大幕鄉)

嘉魚縣

10

3個(生態保護紅線、嘉魚縣石磯頭水源地及匯水區、咸寧市長江潘家灣水源地及匯水區)

4個(潘家灣鎮、魚岳鎮、渡普鎮、高鐵嶺鎮/陸溪鎮)

3個(簰洲灣鎮、新街鎮、官橋鎮)

赤壁市

11

2個(生態保護紅線、赤壁市陸水水庫水源地及匯水區)

5個(赤馬港街道、中伙鋪鎮、趙李橋鎮、蒲圻街道、陸水湖街道)

4個(官塘驛鎮/神山鎮、茶庵嶺鎮/新店鎮、黃蓋湖鎮/余家橋鄉/赤壁鎮、車埠鎮/柳山湖鎮)

通城縣

9

2個(生態保護紅線、通城縣神龍坪水庫水源地及匯水區)

3個(雋水鎮、大坪鄉/石南鎮、馬港鎮)

4個(關刀鎮/麥市鎮/塘湖鎮、沙堆鎮/四莊鄉、五里鎮、北港鎮)

崇陽縣

9

3個(生態保護紅線、咸寧市陸水河崇陽白泉段水源地及匯水區、崇陽縣青山水庫水源地及匯水區)

1個(天城鎮)

5個(青山鎮、白霓鎮/港口鄉、桂花泉鎮/石城鎮、沙坪鎮/肖嶺鄉、高枧鄉/金塘鎮/銅鐘鄉/路口鎮)

通山縣

9

2個(生態保護紅線、通山縣四斗朱水庫水源地及匯水區)

1個(大路鄉)

6個(通羊鎮、廈鋪鎮/楊芳林鄉、洪港鎮/燕廈鄉、慈口鄉/大畈鎮/黃沙鋪鎮、南林橋鎮、闖王鎮/九宮山鎮)

附件4

附件:

相關解讀:
【部門解讀】《咸寧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