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背景
2015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指出:“嚴守資源消耗上限、環境質量底線、生態保護紅線”。2018年5月,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確立了“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的目標要求。2018年6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正式提出“加快確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以下簡稱“三線一單”)。2020年12月,省政府發布《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鄂政發〔2020〕21號),部署各市州“三線一單”落地實施等工作任務。
為全面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鄂政發〔2020〕21號)精神,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管控要求,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結合咸寧實際,我市制定了《咸寧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應作為各縣(市、區)、各部門規劃資源開發、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城鎮建設以及重大項目選址的重要依據,并應用于政策制定、規劃編制、執法監管、環境保護過程中。通過實施“三線一單”,嚴把生態環境準入關,推動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現生態環境監管精細化、規范化、智能化。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正文分總體要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情況、實施應用、保障措施四部分。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包含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及總體目標;第二部分為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情況,包含全市劃分環境管控單元數量(共劃定環境管控單元58個,其中優先保護單元13個,占全市國土面積的35.66%;重點管控單元20個,占全市國土面積的20.13%;一般管控單元25個,占全市國土面積的44.21%)及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依據不同生態環境管控單元及準入要求實行分類管控);第三部分為應用實施要求,明確了主要運用任務、方向等;第四部分為保障措施,提出了組織保障、技術保障、監督檢查及動態更新等要求。
附件為咸寧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咸寧市環境管控單元統計表、咸寧市環境管控單元名錄、咸寧市環境管控單元分布圖。咸寧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從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防控、資源開發效率要求4個維度對全市58個管控單元分別提出細化管控要求。咸寧市環境管控單元統計表、咸寧市環境管控單元名錄、咸寧市環境管控單元分布圖以清單、圖件方式對管控單元范圍進行了呈現。
四、主要特點
(一)整合銜接既有成果。《管控方案》通過梳理咸寧市環境質量功能區劃和現狀趨勢、整合各類污染源及風險點數據,預測資源環境演變趨勢及承載狀況,并充分銜接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最新成果,以管控單元形式明確生態環境保護的邊界和底線。同時,對本區域生態環境管理進行了宏觀把握,系統整合現有環境管理要求,給出區域現有污染源排放削減方向和新增污染源準入水平,指明區域未來資源環境管控的重點、區域各類開發活動的普適性準則。
(二)實施差別準入和精細管理。優先保護單元嚴格按照國家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等管理規定進行管控,依法禁止或者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和城鎮建設,優先開展生態功能受損區域生態保護修復活動,恢復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重點管控單元優化空間布局,加強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環境風險防控,不斷提升資源利用效率,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一般管控單元主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基本要求,建設項目嚴格執行產業政策、環保政策及相關負面清單要求,加強生活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動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三)實現成果信息化應用。省級將建成具備“三線一單”數據集中管理、智能研判、綜合展示及查詢等功能的數據應用平臺,實現數據集中管理、數據共享,各地、各部門、有關單位都可查詢、調用數據。對于管理部門,“三線一單”成果是現行政策、規定的集成,將資源環境底線和標準,落到管控單元里、固化在圖上,可以成為各級政府部門的管理工具書。對于投資主體,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既設立了產業限制條件,又指明了投資方向,建設項目可通過“三線一單”平臺檢測項目擬用地范圍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區域位置關系,為選址選線等需求提供預判服務;對于社會公眾,“三線一單”成果將向全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實現社會共享,成為公眾參與環境管理、表達環境訴求、追求生態環境高質量的參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