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咸寧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咸寧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為落實《湖北省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規劃綱要》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鄂政辦發〔2023〕25號)要求,加快補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推進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創建和武漢都市圈自然生態公園城市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工作部署,對標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和自然生態公園城市建設要求,立足全市農村實際,因地制宜、精準施策,完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管一體化體系,探索具有咸寧特色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新路徑,為全面推進鄉村生態振興、打造美麗中國咸寧樣板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2023—2025年,以行政村為單元,以縣(市、區)為實施主體,全市再完成不少于189個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到2025年底,全市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污水資源化利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護機制進一步健全。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調查摸底,細化目標任務。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全面摸清轄區內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組)、常住和戶籍人口、現有污水處理設施、農戶生活污水納入管網、資源化利用和農村住房雨污分流情況等基礎信息,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村一檔”清單臺賬。要按照序時進度抓緊推進,確保年度任務如期完成;結合調查摸底情況,將治理任務、治理方案細化到年度治理村組。各縣(市、區)要將縣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報送至市生態環境局備案,并于每年1月底前報送當年計劃完成污水治理的行政村及自然村(村民小組)名單。(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民政局)
(二)分區分期施治,突出治理重點。按照分區分期治理要求,統籌小流域綜合治理,優先選擇淦河、富水、陸水流域及斧頭湖、西涼湖、黃蓋湖等重點湖泊周邊行政村,飲用水源地、城鄉結合部、鄉鎮政府駐地、中心村、旅游風景區等人口居住集中區域,以及存在農村黑臭水體區域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底,全市上述重點區域行政村應當優先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鄉村振興局)
(三)分類分級施治,合理選擇模式。綜合考慮農村常住人口、生活污水產生量、排放去向、經濟條件等,合理選擇治理模式。一是納廠治理模式。鄉鎮政府駐地、中心村等靠近城鎮(3km以內)人口密集區,地形和施工條件滿足污水收集納入城鎮管網的,由城鎮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排放。二是建站治理模式。距離城鎮較遠、常住人口較多、村集體經濟較好、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旅游風景區范圍內等人口相對集中地區,建設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將生活污水逐戶收集后集中處理。三是分散治理模式。常住人口偏少且居住分散、村集體經濟較弱、非中心村、無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和旅游風景區的地區,建設戶用污水處理設施,在農村改廁基礎上,建設人工濕地、穩定塘、“大三格”等設施進行無害化處理。四是資源化利用模式。常住人口少、農村勞動力不足、污水產生量較少、村集體經濟薄弱、無環境敏感水體、地勢條件不適合配套污水管網的偏遠山區,或者規劃納入拆遷、搬轉等村莊,在農村改廁基礎上,將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農戶房前屋后農田、菜園、果園就地消納或者庭院綠化就地進行資源化利用。(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衛健委)
(四)優化技術工藝,提升治理成效。按照《湖北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用技術手冊》,優先選擇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高效率的治理技術。結合村莊實際常住人口數量、排水去向、人口分布、地理條件等因素,選擇與之相適合的處理技術、處理方式、處理能力。在治理范圍上,按照雙60%(即一個行政村污水治理范圍至少要覆蓋60%自然村組和60%人口數量)設計要求,既開展廁所黑水(糞污)治理,也同步開展廚房灰水(洗滌、洗浴)治理。在治理方案上,在污水管網工程設計過程中將廚房灰水接入到“小三格”(化糞池)排口一并收集。考慮重力自流要求進行設計,鼓勵采用一體化成套治理設施,以降低施工成本,加快施工進度。在治理技術上,一般采取“預處理、生物處理、生態處理”或者“化糞池、一體化處理設備(大三格)、生態處理”后排入自然環境,處理后出水水質達到湖北省農村生活污水地方排放標準。生物處理一般選用A/O、生物接觸氧化、生物濾池、生物轉盤等處理工藝;生態處理一般選用人工濕地、土壤滲濾、穩定塘等。在治理效果上,嚴格執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根據受納水體類別,經治理生活污水出水水質達到相應標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衛健委)
(五)加強全程監管,完善建管體系。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其配套污水管網選址設計、施工、竣工驗收、運維管護、報廢退出全環節監管,設施選址嚴禁占用一般耕地和基本農田,杜絕毀苗施工。按照“一村一檔”“一站一檔”要求,加強檔案管理。鼓勵以縣域為單元,按照“建管一體化”方式,選擇法人主體統一負責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現專業化、市場化建設和運行管理。各地可通過市場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第三方單位負責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與鄉鎮污水處理廠統一運維,做好運維成效監督評估。運維單位要對污水處理設施進出水水質開展自行監測。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會同農業農村、住建、鄉村振興等部門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對接和信息共享,對已建成設施定期開展運行情況核查,每年抽取不低于20%的設施開展執法監測,將無法正常運行的設施納入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改造清單,實行分類整改。對因村莊撤銷、拆遷或者已通過其他方式實現污水治理,設施確實無必要運行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評估后,依法有序報廢(退出)。探索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納入數字鄉村建設,通過電量、流量或者視頻監控等方式進行實時監管;通過移動客戶端等方式,暢通農民和基層干部的問題反饋與監督渠道。(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
(六)堅持共建共治,推進共同締造。深入推進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加大宣傳力度,引導農村地區群眾推進生活垃圾分類、使用低污染排放日用品、開展廁所糞污就地資源化利用等,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發動農村群眾全過程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污水項目謀劃、施工、驗收、運維等各階段,組織返鄉探親人員、返鄉創業人員、村民代表等獻言獻策、以工代賑、捐資捐物;鼓勵農村常住人口積極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后期運維管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納入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考核。實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掛點聯系責任制,對納入三年治理任務行政村,分年度制定包保方案,明確包保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即每個鄉鎮明確一名縣級領導,每個行政村明確一個縣直部門、一名鄉鎮干部、一支駐村隊伍聯系包保,加強對村級工作統籌和指導幫扶,確保高質量完成治理任務。(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咸寧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專班,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建立工作聯席會議和檢查督辦、評比考核工作機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組織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責任主體,要相應組建工作專班,壓實主體責任,堅持目標導向,做好統籌安排,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作為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結合共同締造活動,實現污水治理和美麗鄉村建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實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
(二)形成工作合力。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牽頭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農業農村、住建、水利和湖泊、財政、發改、自然資源和規劃、鄉村振興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鄉村振興局)
(三)健全投入機制。各地要建立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保障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及運維。市直相關部門指導縣(市、區)積極向上爭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專項資金,統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各縣(市、區)要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同流域綜合治理、資源產業開發等相結合,鼓勵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專項債券申報范圍,爭取政策性銀行綠色信貸支持,吸引金融和社會資本參與治理。強化財政保障,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資金和設施運維管護費用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在已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農村地區,根據有關規定,探索建立污水處理農戶付費機制。
(四)加強監督考評。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納入流域綜合治理、污染防治攻堅戰、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考核,實行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評。各縣(市、區)于每年12月底前將年度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況報送至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專班辦公室;由工作專班將開展工作調度、檢查督辦、年終治理成效評估結果報告市人民政府。對工作成效明顯、治理進度快的縣(市、區)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推進不力、進度滯后、污水治理問題突出的縣(市、區)采取約談、限期整改、移交問責等措施。
附件:1.咸寧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專班成員名單及職責分工
??????2.咸寧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任務分解表
附件1
咸寧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專班成員名單及職責分工
一、組成人員
組 ?長:王 ?剛 副市長
副組長:曾國之 市政府副秘書長
????????熊??峰 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劉訓林 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吳傳清 市住建局局長
????????鄭耀英 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長
成 ?員:尹志宏 市發改委副主任
????????黃志敏 市民政局副局長
????????黃學農 市財政局副局長
????????石??健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
????????李建泓 市生態環境局副縣級干部
????????王光莉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方旻煌 市住建局副縣級干部
????????劉應武 市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長
????????王雄偉 市鄉村振興局副局長
????????陳??浩 咸安區副區長
????????楊富佳 嘉魚縣副縣長
????????熊新年 赤壁市副市長
????????王功輝 通城縣委常委、副縣長
????????汪新虎 崇陽縣委常委、副縣長
????????陳綿主 通山縣副縣長
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熊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工作專班成員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工作專班辦公室備案。
二、職責分工
(一)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專班辦公室日常工作,加強對各縣(市、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技術指導、工作調度和督辦考評。
(二)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村改廁,指導建立健全農村廁所管護機制,推廣農村改廁服務站,實施農村糞污資源化利用,加強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銜接。
(三)市住建局。指導各縣(市、區)鄉鎮生活污水治理主管部門推動城鎮污水處理廠管網向周邊村莊延伸,將符合條件的農村生活污水接入城鎮污水處理廠,指導農村新建住宅預留污水收集或者處理接口。
(四)市水利和湖泊局。指導各縣(市、區)實施農村供水工程建設項目,做好水利工程項目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相銜接,探索農村供排水一體化收費機制。
(五)市發改委。指導各縣(市、區)做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項目策劃、立項審批,爭取中央、省級預算內資金支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六)市民政局。指導各縣(市、區)做好農業人口行政村核實認定和動態調整,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村一策”提供基礎數據。
(七)市財政局。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原則,加強對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配套資金支持保障。
(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指導各縣(市、區)做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審批工作,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予以保障。
(九)市鄉村振興局。指導各縣(市、區)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納入全市鄉村振興工作計劃統籌推進。
(十)市衛健委。協助農村廁所無害化改造技術指導。
附件2
咸寧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任務分解表
序號 | 縣市區 | 行政村 總數(個) | 2022年底已治理行政村數(個) | 2022年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行政村) | 2023—2025年行政村年度治理任務 | |||||
2023年治理 (個) | 2023年底 累計治理率 | 2024年 治理(個) | 2024年底 累計治理率 | 2025年 治理(個) | 2025年底 累計治理率 | |||||
咸寧市 | 883 | 278 | 31.48% | 45 | 36.58% | 73 | 44.85% | 71 | 52.89% | |
1 | 咸安區 | 125 | 43 | 34.40% | 7 | 40.00% | 10 | 48.00% | 9 | 55.20% |
2 | 嘉魚縣 | 79 | 25 | 31.65% | 6 | 39.24% | 7 | 48.10% | 7 | 56.96% |
3 | 赤壁市 | 140 | 47 | 33.57% | 9 | 40.00% | 12 | 48.57% | 12 | 57.14% |
4 | 通城縣 | 165 | 51 | 30.91% | 9 | 36.36% | 14 | 44.85% | 14 | 53.33% |
5 | 崇陽縣 | 187 | 62 | 33.16% | 7 | 36.90% | 15 | 44.92% | 14 | 52.41% |
6 | 通山縣 | 187 | 50 | 26.74% | 7 | 30.48% | 15 | 38.50% | 15 | 46.52% |
備注:行政村指截至2023年8月,以農業人口為主的村莊,不包括社區居委會。行政村總數以市民政部門提供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