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崇陽提琴戲的變化
20世紀80-90年代是中國各項事業的改革時期,提琴戲也不例外,經歷了各種改革,并發生了許多變化。如:演藝人員,改變了以前清一色的男性和男扮女妝的習慣,男女同臺演出,女性漸成劇團的主力。樂器方面,自80年代后,作為主奏樂器的提琴由絲弦發展為鋼絲弦,短桿長簡改為長桿大簡,各劇團普遍用湖南株洲樂器廠制作的大筒代替自制的龍頭提琴;其他協奏樂器增加多種,自90年代始,各劇團在原提琴、嗩吶、二琴、板鼓、堂鼓、夾手、小鑼的基礎上,增加揚琴(電子琴)、笛子、低胡等。因樂器的花色品種增加,提琴戲的音樂質量不斷提高。表演方面,演員普遍掌握基本動作要領,注重戲劇情節的表演程式。舞臺美術方面,隨著地方經濟條件的改善和主辦業主的經濟能力,演員服飾由樸素簡單逐步轉向鮮艷華麗;按照不同劇本角色的要求,吸收漢劇、京劇中的臉譜藝術,增加了演員的面部化妝,豐富了舞臺表演的美感。舞臺陳設方面,樂隊由初期草臺戲在臺中間桌邊演奏,移至戲臺旁邊左側演奏,成為名副其實的舞臺戲。尤其是2005年以后,舞臺燈光、布景、音響、字幕、扣麥擴音等諸多硬件設備逐步增強,提琴戲的品位和質量提高。
經過改革的提琴戲,其藝術水平雖有提高,但傳統的戲劇曲藝丟掉不少。樂器方面,傳統提琴戲的鑼鼓點子打法減少,京漢楚“三合一”的打法增多。表演方面,傳統提琴戲中的甩發功和難度稍大的一些表演技法無人學唱,一些戲迷觀眾喜愛的傳統劇目無人擔綱出演,觀眾欣賞情趣減弱。臺詞道白丟掉地方戲的本土話,用漢話、京話、湘話“三夾腔”。尤其在演唱腔調改革過程中,改革者在沒有實踐經驗豐富的老藝人的參與下,脫離《提琴戲音樂》理論的指導,加之缺乏明晰的保護、傳承思路,將傳統提琴戲的幾大主要板腔音樂改為缺乏感染力的新正調、新哀調、新一字調、新拖子、新原板,致使應崇陽廣大群眾欣賞習慣而生,并迅速繁衍發展而成的地方戲——崇陽提琴戲失去了傳統特色。隨著私營性質劇團的出現,劇團組成人員由以前一地或一村組成到后來多為臨時搭班,變動性大;加之從事戲劇演藝的人員由娛樂性向營利性轉變,“喊劇”成份增加,有的還借改革之名,把花鼓、黃梅、歌劇充斥其間,提琴戲成為“大雜燴”,還美其名曰“雜交”熱鬧,提琴戲出現變種之勢。
由于時間的變遷和人員的變化,1980年后從事戲劇事業的第四代藝人,因其學藝經歷從改革中過來,已成習慣,并成為后期演藝隊伍的主力隊員;但崇陽提琴戲的第三代老藝人和大多戲迷觀眾,因其傳統的演藝經歷和固有的欣賞習慣,只對其戲劇表演形式方面的改革表示接受,對唱腔音樂的改革卻很有反感。演唱腔調的改變對崇陽提琴戲的傳統特色帶來很大的沖擊,有悖于國家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宗旨。
2002年第五屆提琴戲劇節以來,一批年老民間藝人、不少戲迷觀眾對此提出了許多意見和批評。有人到文化部門詢問:“你們提琴戲劇節怎么辦成了花鼓戲節?”有人找到劇目排導人當面指責:掛提琴戲的招牌,唱的不是提琴戲,是大雜燴!”還有人投書報刊呼吁,或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保護建議案和提案,請求恢復原汁原味的提琴戲。
2008年前后,全縣常年演出的私營劇團每年有10個左右。凡演唱傳統提琴音樂的劇團,年演出均在200場次以上;凡演唱雜腔新調的劇團,年演出不過百余場次。一些劇團還經常碰到群眾接戲時,把是否會唱傳統提琴戲作為演出成交的必要條件,充分反映出崇陽戲迷觀眾對傳統提琴戲的欣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