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咸寧市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咸寧市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改革實施方案
為更大力度優化營商環境、更高效率落實惠企惠民政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4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持續深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2〕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全面落實市第六次黨代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解決惠企惠民政策兌現慢、落地難問題,實現優惠政策即有即享,進一步提升企業和人民群眾的獲得感,促進咸寧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簡化流程。所有“免申即享”資金,不再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無需向財政部門發函申請,全部由各政策主管部門按時全額兌現。
(二)分級兌現?“免申即享”政策由省級以上政府及其部門發文的,由承接地的政策主管部門負責兌現;由市級政府及其部門發文,明確市級負擔的,由市級政策主管部門負責兌現,明確由咸寧高新區管委會、縣(市、區)人民政府負擔的,由其政策主管部門負責兌現;由咸寧高新區管委會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發文的,由其政策主管部門負責兌現。
(三)動態調整。財政資金“免申即享”政策堅持有進有出,分批發布。對符合要求的政策,要及時納入,不斷擴大“免申即享”覆蓋范圍;對到期過時的政策文件,要及時宣布失效或者廢止,按時退出。非財政資金“免申即享”要簡化流程,快速兌現。對確需由企業提出申請的惠企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防范風險。建立健全內部防控機制,規范“免申即享”政策自由裁量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防止弄虛作假、虛報冒領套取財政資金現象發生。
三、改革內容
(一)確定免申條件。財政資金“免申即享”要具備四個條件:一要有政策依據;二要有評選認定結果;三要有明確的獎勵、補貼標準;四要有財政預算(含預算調整)安排。
(二)梳理發布清單。經市財政局與相關政策主管部門梳理確認,第一批市級“免申即享”項目(44個,見附件)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開發布。后續批次的市級“免申即享”項目清單,由市營商辦負責統籌,會同各政策主管部門做好精準識別,經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發布。
(三)下達預算指標。各政策主管部門編列“免申即享”預算,經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后,由財政部門將預算指標及時下達給部門。
(四)部門按時兌付。各政策主管部門收到“免申即享”事項文件后,要迅速開展審核工作,收集兌付相關信息,在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直接撥付至企業或者個人賬戶。
(五)定期反饋信息。完成“免申即享”資金撥付后,各政策主管部門要將有關撥付信息憑證(包括評選認定結果的文件、企業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金額等)匯總,按月報財政部門備案,以便對賬檢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把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改革作為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納入優化營商環境年度考核內容,對工作落實不到位并造成不良影響的,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嚴肅追責問責。
(二)明確部門職責。市、縣營商辦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會同本級政府政務督查室督促“免申即享”政策落地落實。財政部門負責籌集資金,確保“免申即享”政策及時兌現。政策主管部門負責在部門網站上公開“免申即享”政策,做好政策解讀,及時公布相關負責人名單及聯系電話,確保政策兌現“落實到人”。宣傳部門負責做好政策宣傳工作,跟蹤報道“免申即享”改革正反典型,強化輿論引導。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部門負責加快“免申即享”平臺建設,做好與政府門戶網站等平臺對接,打通數據“壁壘”。審計、財政、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加強對“免申即享”資金監督,對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資金的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健全工作機制。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市、縣營商辦要定期通報工作推進情況,研究解決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咸寧高新區和各縣(市、區)的政策主管部門每月要向市、縣財政部門報告資金兌現情況,各縣(市、區)財政部門每季度要向市財政局報送“免申即享”改革工作總結。建立績效評價制度,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免申即享”政策效果進行評估,為實行動態管理提供依據。
(四)強化市縣聯動。咸寧高新區和各縣(市、區)要參照本實施方案,對本行政區域內惠企惠民政策進行全面梳理,動態公布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項目清單,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并認真抓好工作落實。
附件:咸寧市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項目清單(第一批)
附件
咸寧市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項目清單(第一批)
序號 | 項 目 | 文件依據 | 主管部門 |
1 | 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獎補100萬元。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寧市進一步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咸政辦發〔2021〕5號) | 市經信局 |
2 | 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獎補50萬元。 | ||
3 | 省級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獎補50萬元。 | ||
4 | 省級制造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示范企業,獎補30萬元;市級制造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示范企業,獎補10萬元。 | ||
5 | 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獎補30萬元。 | ||
6 | 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獎補30萬元。 | ||
7 | 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補20萬元。 | ||
8 | 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獎補20萬元。 | ||
9 | 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獎補20萬元。 | ||
10 | 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獎補10萬元。 | ||
11 | 省級基于互聯網的制造業“雙創”平臺(企業)試點示范項目,獎補10萬元。 | ||
12 | 省級“兩化融合”試點示范企業,獎補10萬元。 | ||
13 | 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獎勵200萬元。 | 《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咸政規〔2021〕2號) | |
14 | 國家級技術創新中心,獎勵200萬元。 | 《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咸政規〔2021〕2號) | 市科技局 |
15 | 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20萬元;再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10萬元。 | ||
16 | 國家級星創天地,獎勵50萬元;省級星創天地,獎勵20萬元。 | ||
17 | 國家級鄉村振興科技創新示范基地,獎勵30萬元;省級鄉村振興科技創新示范基地,獎勵20萬元。 | ||
18 | 國家突出貢獻獎,獎勵200萬元;省突出貢獻獎,獎勵100萬元。 | ||
19 | 國家自然科學獎,獎勵一等獎100萬元,二等獎50萬元;省自然科學獎,獎勵一等獎20萬元,二等獎10萬元,三等獎5萬元。 | ||
20 | 國家技術發明獎,獎勵一等獎100萬元,二等獎50萬元;省技術發明獎,獎勵一等獎20萬元,二等獎10萬元,三等獎5萬元。 | ||
21 | 國家科技進步獎,獎勵一等獎100萬元,二等獎50萬元;省科技進步獎,獎勵一等獎20萬元,二等獎10萬元,三等獎5萬元。 | ||
22 | 國家成果推廣獎,獎勵一等獎100萬元,二等獎50萬元;省成果推廣獎,獎勵一等獎20萬元,二等獎10萬元,三等獎5萬元。 | ||
23 | 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獎勵20萬元。 | ||
24 | 國家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基地),獎勵30萬元;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基地),獎勵10萬元。 | ||
25 | 省級科技成果轉化中試研究基地,獎勵20萬元。 | ||
26 | 國家級重點實驗室,獎勵500萬元;省級重點實驗室,獎勵100萬元。 | ||
27 | 省級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創新聯合體、專業型研究所(公司),獎勵50萬元。 | ||
28 | 省級臨床醫學中心,獎勵50萬元。 | ||
29 | 省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獎勵20萬元。 | ||
30 | 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獎勵100萬元;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獎勵50萬元。 | ||
31 | 國家級眾創空間,獎勵50萬元;省級眾創空間,獎勵20萬元。 | ||
32 | 國家級大學科技園,獎勵100萬元;省級大學科技園,獎勵50萬元。 | ||
33 | 省級及以上、市級科普教育基地,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 | 《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咸政規〔2021〕2號) | 市科協 |
34 | 國家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發明人,每件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發明人,每件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 | 《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咸政規〔2021〕2號 | 市市場監管局 |
35 | 國家外觀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每件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 | ||
36 | 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 | ||
37 | 納入國家、省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示范或試點的學校,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 | ||
38 | 省級知識產權雙創服務基地建設機構,獎勵5萬元。 | ||
39 | 開展知識產權貫標、運營、導航、評議項目的企業,每個項目獎勵5萬元。 | ||
40 | “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的市屬企業由市級財政獎勵40萬元,縣級企業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各獎勵20萬元。 | 《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品牌建設的若干意見》(咸政規〔2018〕8號) | |
41 | 核準注冊地理標志的行業協會(學會、中心)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各獎勵10萬元。 | ||
42 | 咸寧市政府質量獎,獎勵20萬元。 | 《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咸寧市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的通知》(咸政規〔2017〕9號) | |
43 | 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建設獎,獎補“優秀企業”5萬元、“示范企業”10萬元。 | 《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建設獎補辦法的通知》(咸政規〔2020〕5號) | 市交通運輸局 |
44 | 建筑業企業主項資質由一級升至特級的,市級獎勵30萬元;由二級升至一級的,縣(市、區)級獎勵10萬元。 | 《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促進建筑業發展的意見》(咸政規〔2017〕8號) | 市住建局 方冬萍15972512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