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的背景
近年來,中央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對實現知識產權價值應用、解決創新型企業“輕資產、缺擔保”困境的意義,引導銀行保險機構積極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通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為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提供更多融資手段,發揮質押融資對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加強科技成果轉化的激勵作用。同時,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貼息貼費機制,也是降低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為企業紓困解難的務實舉措。
二、出臺的必要性
(一)是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需要。近年來,在營商環境評價中,我市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是最大短板,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項目數、質押融資額均為零。省營商辦將黃石市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改革列為在全省復制推廣的典型經驗。實施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貼費政策,是優化營商環境的迫切需要,可以有效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二)是促進知識產權轉化、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需要。省政府將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示范、放大效應。全省政府投入不少于1億元,通過以獎代補、購買服務、股權投資、貸款貼息等方式,重點支持專利技術供需對接和轉化運用。同時,要求各市州要加大知識產權投入,主動對接和推進專利轉化專項計劃,加強經費統籌保障,對專利轉移轉化成效顯著的主體和機構給予補貼或獎勵。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是轉化運用的重要組成部分,實施貼息貼費政策,可以有效提高中小微企業將知識產權“紙變錢”的積極性。
三、政策依據
(一)《省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關于做好優化營商環境第三批典型經驗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鄂營商發〔2021〕7號)
(二)《湖北省知識產權局湖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北省促進專利轉化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項計劃實施方案(2021- 2023 年)>的通知》(鄂知發〔2021〕12號)
四、主要內容
《暫行辦法》共26條,由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市人行共同制定,主要有六個部分:
(一)總則。介紹政策依據、適用范圍、管理部門。
(二)貸款用途和條件。貸款只能用于技術研發、技術改造、項目產業化、流動資金周轉等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不得用于有價證券、股票、期貨等高風險的投資經營活動。對申請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知識產權、申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借款人的條件做出了相應規定。
(三)貸款申辦程序。規定了以知識產權出質向銀行業金融機構借款需提交的相關資料,同時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是否授信進行相應審查。
(四)貸款管理。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時,根據實際合理設定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期限、金額、利率,監測借款人貸后資金運用情況,質押合同解除和終止后應辦理知識產權質押登記注銷手續,以及行使追償的權利。
(五)貸款補貼。對貸款人以知識產權質押獲得貸款的,按照知識產權價值評估費用和首年貸款利息總額的50%給予補貼,單筆金額不超過50萬元。對咸寧高新區已進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補貼的企業,不重復補貼。
(六)組織保障。市知識產權局負責負責組織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補貼資金的申報、審核及資金撥付;人行咸寧市中心支行負責組織按月監測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余額情況,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工作情況納入年度綜合評價、金融機構執行信貸政策效果評估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納入“四專”管理,積極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擴面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