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惠企利民促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鄂政辦發〔2023〕22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惠企利民促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7月8日
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惠企利民促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就業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多措并舉穩定和擴大就業崗位,全力惠企利民促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國辦發〔2023〕11號)精神,制定如下措施。
一、激發企業活力推動就業擴容提質
(一)加大重點行業企業擴崗政策支持。以就業容量大的企業為重點,配備人社服務專員,建立崗位收集、技能培訓、送工上崗聯動機制。實施“以訓送工”獎補政策,定點培訓機構按規定程序為協議企業輸送用工并達到穩定就業條件的,可按照不超過各地現行標準的120%發放培訓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條件的地方,對外省籍首次來鄂就業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就業補助。支持各地在符合國家及省規定的前提下出臺地方政策,為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企業擴大崗位供給提供有力支撐。(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支持金融助企穩崗擴崗。鼓勵金融機構面向吸納就業人數多、穩崗效果好且用工規范的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發放貸款,支持其穩崗擴崗。對成立時間、用工人數達到條件且按時足額發放職工工資、繳納社會保險的小微企業,可通過當地中國銀行分支機構便捷審批通道申請穩崗擴崗專項貸款,單戶授信額度最高3000萬元,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4%。繼續保持小微企業信貸服務增量擴面態勢,全面推廣“301”線上快貸服務模式,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發揮全省各級應急轉貸服務體系作用,幫助小微企業更好實現資金接續。(責任單位:人行武漢分行、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北銀保監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發揮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實施重點群體創業推進行動,聚焦高校畢業生、農民工、殘疾人等群體創業需求,支持其創辦投資少、風險小的創業項目,從事創意經濟、個性化定制化文化業態等特色經營。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將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者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30萬元,省級財政統籌按照當年新發放創業擔保貸款規模的1%獎補。加大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對300萬元以內貸款由中央、省級和市縣按規定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超出300萬元的部分,省級和市縣按照1∶1的比例予以貼息支持。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因自然災害、重特大突發事件影響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可申請展期還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人社廳、人行武漢分行、省市場監管局、省殘聯,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四)加大技能培訓支持力度。深入實施“技興荊楚”工程,服務我省現代產業體系發展需求,積極推動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公共實訓基地和符合條件的企業大規模開展重點行業、急需緊缺職業(工種)技能培訓。統籌用好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等資金開展培訓,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等政策。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五)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大型企業按3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六)實施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政策。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要求,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同時,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到期后,可允許企業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拓寬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渠道
(七)鼓勵企業吸納就業。深入實施“才聚荊楚”工程,持續加大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雙向激勵”政策落實力度。對企業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發放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條件的地方,對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再給予個人一次性就業補貼1000元。延續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對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八)支持國有企業擴大招聘規模。鼓勵國有企業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發揮穩定和擴大就業示范作用。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2023年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并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責任單位:省政府國資委、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九)穩定機關事業單位崗位規模。挖掘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存量,統籌自然減員,加大補員力度。2023年鄉鎮機關實現“應招盡招”、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規模保持穩定,全面提前招錄(聘)時間,做到早公告、早考試、早入職。(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鼓勵引導基層就業。穩定“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2023年招募規模。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落實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政策。繼續做好2023年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工作,原則上所有新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崗位全部面向高校畢業生開放。對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相關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等支持,對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可按規定提前轉正定級。(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健委、團省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一)拓展就業見習崗位。實施2023年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重點募集科研類、技術類、管理類、社會服務類崗位,強化見習培訓,提升見習質量,全省崗位募集數不少于5萬個。對見習單位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補貼標準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確定。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按留用人數給予1000元/人的獎補,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不重復享受。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政府國資委、團省委、省工商聯,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二)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實施“才聚荊楚·百縣進百校”就業促進專項行動,每個縣市區結對聯系至少1所高校,在結對高校至少開展1場線下公共招聘活動,實現崗位信息全共享、縣市區全參與、高校全覆蓋。各地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招引高校畢業生。持續推進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十項行動,組織“百日千萬”招聘專項行動,助力高校畢業生等青年求職就業。(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強化幫扶兜牢民生底線
(十三)加強困難人員就業幫扶。完善主動服務機制,及時對零就業家庭、低保家庭、脫貧戶、大齡、殘疾、長期失業等人員開展就業援助。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合理統籌公益性崗位安置,確保零就業家庭至少一人就業。制定個性化援助方案,優先推薦低門檻、有保障的愛心崗位,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對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殘聯,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四)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持續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等常規性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靈活就業的,不停發失業保險待遇。將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及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做到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按規定向困難群眾足額發放價格臨時補貼。(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四、加強組織實施
(十五)強化責任落實。各地要切實履行穩就業惠民生主體責任,創新工作舉措,優化就業創業環境,在穩崗擴崗、幫扶兜底等方面拿出管用好用的措施,加速釋放政策紅利,推進各項政策落地見效、惠企利民,推動全省就業形勢總體穩定。政策實施中的重要問題和經驗做法,及時報有關主管部門。(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六)優化經辦服務。各地要持續優化經辦流程,全面推行“直補快辦”“免申即享”等經辦模式,加快兌現穩崗返還、社會保險補貼、吸納就業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等政策,推行“高校畢業生就業”一件事打包辦,著力提升公共就業服務滿意度。提高政策覆蓋面和可及性,對符合條件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參照企業同等享受就業補貼政策。切實加強就業補助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嚴肅查處騙取套取、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保障資金(基金)平穩安全運行。(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七)強化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強就業創業和失業保險政策宣傳,及時更新發布本地區就業創業和失業保險政策清單,分項梳理、分類打包面向高校畢業生、困難人員等不同群體和市場主體的政策舉措,廣泛開展公共就業服務“六進校園”“人社惠民政策進萬家”活動。創新政策宣傳方式,推廣使用“湖北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地圖”,提高政策知曉度。加強預期引導,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就業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