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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011336909/2022-13018
  • 文  號:咸政發〔2022〕4號
  • 發文單位:咸寧市人民政府
  • 主題分類:環境監測、保護和治理
  • 有 效 性:有效
  • 發布日期:2022年05月09日
  • 發文日期:2022年04月28日
  • 名  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咸寧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咸寧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字號: 分享到: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現將《咸寧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印發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咸寧市人民政府

2022428

(此件公開發布)

咸寧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目 錄

前言6

第一章 把握新形勢,推進美麗中國咸寧樣板建設7

第一節 “十三五”生態文明建設成效顯著 7

第二節 “十四五”生態環保壓力較大12

第三節 美麗中國咸寧樣板建設面臨新形勢 14

第二章 立足新階段,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16

第一節 指導思想 16

第二節 基本原則 17

第三節 主要目標 18

第三章 推動長江大保護,恢復河湖生態功能 20

第一節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作 21

第二節 構建國土空間保護新格局 22

第三節 加快推進長江生態修復 23

第四章 推動結構調整,加快綠色低碳發展 23

第一節 優化產業結構,推進工業發展綠色化 24

第二節 調整能源結構,提升能源清潔化水平 25

第三節 優化農業結構,推進農業發展綠色化 25

第四節 優化交通結構,鼓勵出行方式綠色化 26

第五節 構建綠色服務,支撐綠色經濟發展 27

第五章 全面推進碳達峰,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28

第一節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28

第二節 鼓勵實施“碳中和” 29

第三節 積極適應氣候變化 31

第六章 深化“三水”統籌,提升水生態環境 31

第一節 加強“三水”統籌治理 32

第二節 持續深化水污染防治 32

第三節 統籌推進水資源保障 36

第四節 積極推動水生態修復 37

第五節 提升飲用水安全水平 39

第六節 加強水環境風險防控 40

第七節 健全水生態環境監測 41

第七章 堅持協同共治,持續改善大氣環境 42

第一節 加強污染協同控制減排 42

第二節 切實加強工業污染治理 43

第三節 持續推進VOCs污染治理 45

第四節 深化交通運輸污染治理 45

第五節 深化揚塵等面源污染治理 47

第六節 強化預警預報與聯防聯控 48

第八章 推進系統防治,改善土壤和農村環境 49

第一節 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統防控 49

第二節 推進土壤安全利用 50

第三節 開展地下水污染綜合防治 53

第四節 深化農業農村環境治理 53

第九章 加強保護修復,維護生態服務功能 56

第一節 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56

第二節 持續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57

第三節 加強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 58

第十章 強化風險防控,嚴守環境安全底線 58

第一節 強化危廢和醫廢收集處理 59

第二節 加大重金屬污染防治力度 60

第三節 積極開展“無廢城市”建設 60

第四節 完善風險防控和應急管理體系 62

第五節 加強核與輻射環境安全防控 63

第十一章 提升人居環境,引導綠色生活方式 64

第一節 打造寧靜宜居城市環境 64

第二節 推進自然生態公園城市建設進程 65

第三節 穩步提升城市綠化水平 66

第四節 加快推進綠色生活方式 67

第十二章 完善能力建設,推進環境治理現代化 69

第一節 加強監測能力和信息平臺建設 69

第二節 加強生態環境執法體系建設 71

第三節 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72

第四節 完善環境標準、法制體系建設 72

第五節 健全環保市場機制 73

第十三章 規劃保障措施 75

第一節 組織保障 75

第二節 資金保障 76

第三節 科技保障 77

第四節 制度保障 77

第五節 隊伍保障 78

第六節 考核評估 78

前 言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關鍵時期,是湖北省“疫后重振”的決勝時期和“建成支點、走在前列、譜寫新篇”的重要時期,也是咸寧市加快建設特色產業增長極、轉型發展示范區自然生態公園城市的戰略機遇期,全面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加速推進期。編制好咸寧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對于準確把握咸寧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新階段、新理念、新格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打造美麗中國“咸寧樣板”具有重要意義。

十三五”時期,咸寧市委、市政府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主體責任,污染防治攻堅戰成績斐然,生態環境保護約束性目標圓滿完成。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十三五”期末,地表水國控斷面水質優良率100%,空氣質量優良率94%

圍繞“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咸寧市生態環境局廣泛展開調研和討論,銜接國家、湖北省和咸寧市相關規劃,堅持“開門編規劃”,多部門多層次征求意見,編制了此規劃。規劃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把握減污降碳總要求,著力推進“一降一減、兩改善、四提升”,到2025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美麗中國“咸寧樣板”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第一章 把握新形勢,推進美麗中國咸寧樣板建設

第一節 “十三五”生態文明建設成效顯著

十三五期間,咸寧市委、市政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生態省建設總體部署,把“五大發展理念”作為行動指南,堅持問題導向、質量改善導向和綠色生態導向,在綠色發展理念上聚共識、在綠色資源上做文章、在綠色產業上下功夫,始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決保護好咸寧的綠水青山,實施了“藍天、碧水、凈土”工程,中國中部綠心、國際生態城市建設和“五城同創”取得重大成效,“香城泉都”品牌效應不斷凸顯,生態文明建設成效顯著,污染防治攻堅戰省內考核優秀,空氣質量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中排名前列,榮膺全國水生態文明城市,入選全國黑臭水體治理示范市。

污染防治攻堅戰成績斐然。污染防治力度加大,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和長江大保護十大標志性戰役深入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約束性目標完成。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升高26.3%PM2.5濃度下降45.5%。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量相對于2015年排放量分別下降10.2%10.9%36.24%23.84%,圓滿完成省下達的減排任務。畜禽養殖“三區”劃定及禁養區畜禽規模養殖場關閉搬遷工作全面落實,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村莊共132個。中央和省20162019年交辦的221個各類突出環境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

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20年,5個地表水國家考核斷面水質優良率100%,全市47個市控以上地表水監測斷面(點位)Ⅰ~Ⅲ類水質斷面(點位)比例為95.8%,無劣V類水體。全市9個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100%達標。空氣質量優良率94%,超額完成省定78.6%目標,PM10PM2.5累計濃度均值為49μg/m330μg/m3,優于省定58μg/m335μg/m3目標。全市受污染耕地和受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為100%,超過省定“兩個90%”目標。生態環境狀況指數為73.82,生態環境質量為良。各類城市聲環境功能區晝間和夜間等效聲級基本能達到相應功能區劃要求。

長江大保護取得優異成果。省定斧頭湖、西涼湖2.6萬余畝退垸還湖已全部完成,并自我加壓實施了西涼湖的伯涼湖和斧頭湖的大湖洲等圩垸共1.2萬畝退垸還湖任務。多次開展河道采砂專項聯合執法和河道采砂管理巡查行動,在采砂船舶集中停靠點設立公示牌。完成湖北方圓船廠主體建筑物拆除工作。開展江河湖庫水量調度管理工作,20182020年大中型水庫生態泄放流量累計超過6.2億立方米。

生態文明制度落地實施。在貫徹落實國家和湖北省生態文明建設制度的基礎上,制出臺了適用于咸寧市的生態文明建設制度文件。健全生態文明建設考核體系,印發《咸寧市實施<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細則》《咸寧市環境保護“一票否決”暫行辦法》《咸寧生態市(綠色崛起)建設考核辦法》等。推動生態補償機制落地實施,制《咸寧市跨界斷面水質考核生態補償辦法(試行)》《咸寧市空氣環境質量考核生態補償辦法(試行)》《西涼湖水生態環境保護補償機制實施方案(試行)》《斧頭湖流碧水入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方案(試行)》。將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生態損害賠償制度細化實施,制定了《咸寧市生態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咸寧市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方案》。

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加快。組織編制完成了《咸寧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規劃(20152023)》,制定工作方案及責任分解,積極推進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市建設。2020年,咸寧市榮獲“湖北省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稱號。赤壁市、崇陽縣于20192020年相繼獲得“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區)”稱號。目前咸寧市擁有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區)2國家級生態村2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區)3個、省級生態鄉鎮61個、省級生態村504個,打造了41個省級美麗鄉村建設示范村和161個整治村,獲評2個“湖北省森林城鎮”、9個“湖北省綠色鄉村”。

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防控。“十三五”時期未發生重大環境事故,編制出臺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開展應急演練,摸查了咸寧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控企業并進行備案,開展了尾礦庫環境風險隱患排查與治理專項行動,組織開展國家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管理系統數據質量自查,完善了輻射安全管理數據。完成了389家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備案。疫情期間全市醫廢處置能力提升到21/天,全市所有涉疫情醫療機構及設施環境監管和服務100%全覆蓋,醫療廢物及時有效收集轉運和處理處置100%全落實。“十三五”末,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處置率達到100%,工業危險廢物處理率達到100%

生態環境保護宣傳進一步加強。“十三五”期間每年舉辦“咸寧環保世紀行”活動,加強環保社會監督。在全市開展綠色社區創建,助建綠色生活知識宣傳欄,組織上街宣傳和參加騎行倡導低碳生活,舉辦文藝演出倡導綠色生活、表彰綠色家庭、宣傳低碳知識和生態文明建設。加強全市中小學環境教育,落實市生態環境局、市教育局《關于在全市中小學加強環保教育的意見》。傳播綠色生活理念,積極引導和培養公民環意識,踐行綠色生活方式。緊密配合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和中央與省級環保督察,創作拍攝一批生態環境相關專題、專欄。

環保監管能力大大提高。環境監測能力增強,“智慧長江”生態環境監管項目持續推進。主城區完成氣溶膠激光雷達組網,3臺激光雷達可對城區125公里范圍開展全方位掃描,實時發現和分析污染源,精準防治大氣污染。“人員信息庫”和“污染源信息庫”持續完善,通過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雪亮工程”視頻監控等手段進行環境監管,咸寧市自動監控數據有效傳輸率達99.74%

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七大類32項指標中,31完成,1項預期性存在較小差距(詳見表1。規劃工程項目得到實施,為污染減排和環境質量改善提供了有效支撐,助力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

1 咸寧市“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類別

指標名稱

單位

2020年規劃目標

2020年現狀值

指標

類型

完成情況

環境

質量

指標

1)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

%

80

94

約束性

完成

2)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

μg/m3

45

30

約束性

完成

3)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

%

100

100

約束性

完成

4)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

%

100

100

預期性

完成

5)地表水省控考核斷面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比例

%

100

100

約束性

完成

6)劣Ⅴ類水體比例

%

0

0

約束性

完成

7)建成區黑臭水體比例

%

0

0

約束性

完成

8)地下水質量極差比例

%

保持穩定

0

約束性

完成

9)城鎮區域環境噪聲均值

dBA

55

52.6

預期性

完成

10)城鎮交通環境噪聲均值

dBA

70

65.9

預期性

完成

11)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點位達標率

%

86.9

100

預期性

完成

總量

控制

指標

1)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

2015年減排比例

%

10

10.2

約束性

完成

重大工程累積減排量

萬噸

0.42

0.59

2)氨氮排放總量

2015年減排比例

%

10

10.9

約束性

完成

重大工程累積減排量

萬噸

0.045

0.045

3)二氧化硫排放總量

2015年減排比例

%

15

36.24

約束性

完成

重大工程累積減排量

萬噸

0.74

-

4)氮氧化物排放總量

2015年減排比例

%

15

23.84

約束性

完成

重大工程累積減排量

萬噸

0.52

-

5VOCs排放總量

2015年減排比例

%

15

-

約束性

完成

重大工程累積減排量

萬噸

0.67

-

污染防治指標

1)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達標率

%

100

100

預期性

完成

2)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

%

100

99.9

預期性

完成

生態建設指標

1)森林覆蓋率

%

50.07

53.01

約束性

完成

2)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所在縣市區EI

持續上升


73.82

預期性

未完成

城鎮

環境

基礎

設施

1)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

城市

%

95

95.8

約束性

完成

縣城

%

90

94.63

約束性

完成

鄉鎮

%

75

78

約束性

完成

2)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縣城以上

%

100

100

約束性

完成

建制鎮

%

55

72

約束性

完成

3)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

縣城以上

%

90

100

約束性

完成

鄉鎮

%

80

100

約束性

完成

環境安全保障指標

1)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率

%

100

100

預期性

完成

2)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

%

100

100

預期性

完成

環境

管理

指標

1)項目環評執行率

%

100

100

約束性

完成

2)項目“三同時”執行率

%

100

100

約束性

完成

3)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占黨政實績考核的比例

%

20

20

預期性

完成

第二節 “十四五”生態環保壓力較大

十三五”期間我市生態環境質量雖然有較大改善,但國家湖北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更高要求、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美麗中國“咸寧樣板”目標尚有一定的差距。

一、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環境質量考核壓力大

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成效不穩固。水生態環境方面,一方面國控斷面考核壓力大,“十三五”期間斧頭湖咸寧湖心斷面考核目標為地表水Ⅱ類,咸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斧頭湖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2020年斧頭湖平均水質類別為Ⅲ類,較2019年有所改善,但目前水質與國家考核要求仍有差距。國考斷面從“十三五”的5個增加到“十四五”的12個,7個斷面考核目標為Ⅱ類,地表水環境質量提升面臨較大壓力,斧頭湖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成效不穩固。另一方面鄉鎮級及千噸萬人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任務難度大。

大氣環境方面,臭氧造成的大氣環境質量超標解決難度大。2019咸寧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僅為78.6%,主要超標指標為PM2.5與臭氧,雖然污染物濃度逐年下降,但仍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十三五”以來,咸寧市禁煤、禁鞭、禁燒和揚塵治理、非煤礦山整治機動車尾氣治理力度逐漸加大,市區PM2.5PM10年濃度均值呈明顯下降趨勢,臭氧污染逐漸成為影響咸寧市空氣優良率的主要原因。由于臭氧污染天氣形成原因復雜,治理難度大,要在短期內大幅減少咸寧市臭氧污染天數存在較大難度。同時VOCs減排需要精準、科學、系統治理,目前缺乏基礎數據支撐。

二、生態環境治理領域擴大,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生態環境質量改善主要依靠“散亂污”專項整治和強化監督等手段,對標對表“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還存在一定差距。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推進治理能力現代化對于生態環境治理水平提出了明確要求,咸寧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時其他機構部分職能轉隸生態環境部門后,對于排污口規范化建設治理、氣候變化應對和二氧化碳減排、地下水監管等職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溫室氣體控制、VOCs控制等制度體系和手段薄弱,地下水污染狀況底數不清,總體上治理任務較重。

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仍需健全和提升,一些地方責任落實、壓力傳導不到位,環境基礎設施投入機制不完善,城鎮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能力有待提升。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處理能力相對薄弱,農村污水處理滯后,垃圾收集轉運能力有待提高;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能力有待提升,污水管網建設標準需要進一步提高,部分老城區需要進行雨污分流改造,同時存在管網破損、配套不足等問題。

第三節 美麗中國咸寧樣板建設面臨新形勢

十四五”時期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咸寧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將面臨多重機遇。

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更加迫切。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礎上,“十四五”時期,工業化、城鎮化進入提質發展階段,新舊動能加快轉換,經濟增速、產業結構、社會發展等發生重大變化,進入新發展階段,發展不夠依然是咸寧最大的實際,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依然突出,目前咸寧處于工業化中后期階段,需要優化升級、做強做優,但傳統發展方式的慣性仍然存在,累積性、結構性矛盾突出,從而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要求更加迫切。

對生態文明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了“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的目標要求,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要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持續改善環境質量,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雙碳”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為生態環境保護明確了根本路徑。這些任務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下更大力氣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污染防治攻堅戰提出了升級版要求。圍繞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核心目標,實現2035年生態環境質量根本好轉,必須繼續開展污染防治行動,加大力度破解臭氧造成的污染天氣、黑臭水體返黑返臭、水生態破壞等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堅持兩手抓,一手抓污染物減排,抓環境治理,抓源頭防控,一手抓大力推動生態保護與修復,推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持續打好打贏升級版污染防治攻堅戰。省委提出建設“中部綠色崛起先行區”為我市生態環境保護提出了更高行動目標。

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需求日益提升。“十四五”時期,咸寧市人均GDP將達到1.11.2萬美元左右,處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關鍵時期,同時進入消費型社會、網絡型社會,傳播方式和表達訴求方式跨入全民“微時代”,社會價值觀更趨多元化,公眾環保意識日益增強,全民環保的范圍逐漸擴大,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求日益提升,環境治理認同度正面臨挑戰。

第二章 立足新階段,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第一節 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屆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會部署,以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為統領,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滿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為根本,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抓手,抓住長江經濟帶發展和武漢城市圈同城化發展歷史機遇,積極融入新發展格局,協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著力推進“一降一減、兩改善、四提升”,使咸寧天更藍、水更清、土更凈,生態環境更美好,為全力建設特色產業增長極、轉型發展示范區自然生態公園城市奠定堅實的生態環境基礎,助力實現2035年“城市功能更加完善,生態環境更加優美,人居環境更加宜居,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建成自然生態公園城市”的遠景目標。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綠色發展,統籌推進。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立足新發展階段,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對經濟發展的優化促進作用,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聚焦“減污降碳”,統籌推進“提氣、降碳、強生態,增水、固土、防風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在關鍵領域、關鍵指標上實現新突破。

穩中求進,上下銜接。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充分與國家、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戰略目標和任務要求相銜接,深刻把握經濟從高速發展轉向高質量發展的階段性特性和與之相匹配的生態環境質量特征,提出科學合理可行的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指標,為全力建設特色產業增長極、轉型發展示范區自然生態公園城市提供科學的生態環境規劃保障和指引。

戰略引領,問題導向。作為五年甚至更長時期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規劃,突出規劃的戰略性和指導性。同時堅持以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重點,明確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措施和重大治理工程,做到規劃目標任務科學合理,切實增強規劃的針對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一方面充分發揮好生態環境局編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主導作用,另一方面堅持開門編制規劃,充分聽取和吸納社會公眾、專家學者、“兩代表一委員”等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充分體現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態環境的需求,增加規劃編制的科學性、民主性,提高規劃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第三節 主要目標

一、規劃目標

2025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產業結構調整深入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明顯提升,應對氣候變化能力顯著增強,碳排放強度持續降低,綠色生活方式成為社會共識。空氣質量穩步提升,細顆粒物(PM2.5)濃度下降,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0.5%以上,消除嚴重污染天氣,實現“藍天白云、繁星閃爍”的目標。地表水環境質量提升,水資源保障程度顯著提高,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水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基本形成,“有河有水、有魚有草、人水和諧”目標基本實現,國控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基本消除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100%。土壤安全利用水平鞏固提升,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能力明顯增強,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狀況穩步提升,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鄂東南生態屏障進一步鞏固,創成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美麗中國“咸寧樣板”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2035年,生態環境根本好轉。一是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總體形成,綠色低碳循環水平顯著提升。二是資源環境承載力大幅提升,空氣質量根本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提升,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基本滿足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三是實現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主要指標

十四五”指標體系包括環境質量改善、綠色低碳發展、生態保護修復、環境風險防控、生態人居建設等五大類指標(詳見表2

2 咸寧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主要指標

序號

指標名稱

2020

規劃目標

屬性

一、環境質量改善

1

城區細顆粒物(PM2.5)濃度(μg/m3*

35

31

約束性

2

城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

85.1

90.5

約束性

3

地表水國控斷面質量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比例(%

100

100

約束性

4

地表水質量劣Ⅴ類水體比例(%

0

0

約束性

5

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

100

100

約束性

6

地下水質量Ⅴ類水體比例(%

0

0

預期性

二、綠色低碳發展

7

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完成省定目標

約束性

8

單位GDP能耗消耗降低(%

-

完成省定目標

約束性

9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耗總量比重(%

-

完成省定目標

預期性

10

氮氧化物重點工程減排量(萬噸)

-

完成省定目標

約束性

11

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萬噸)

-

約束性

12

化學需氧量重點工程減排量(萬噸)

-

約束性

13

氨氮重點工程減排量(萬噸)

-

約束性

三、生態保護修復

14

生態質量指數(新EI

73.82

穩中向好

預期性

15

森林覆蓋率(%

53.01

55.0

約束性

16

生態保護紅線占國土面積比例(%

28.6

不降低

約束性

17

水土保持率(%

-

完成省定

目標

預期性

四、環境風險防控

18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00

100

預期性

19

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

100

有效保障

預期性

20

放射源輻射事故

未發生

不發生

預期性

五、生態人居建設

21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60

預期性

22

縣城污水處理率(%

94.6

>96

約束性

23

縣級市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比例(%

0

完成省定目標

預期性

24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4

35

預期性

注:1.2025年指標目標值最終以湖北省下達目標為準。城區細顆粒物(PM2.5)濃度、城區空

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等指標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響,明顯好于正常年份。

2.*的指標為20182020年平均值,2025年目標并非以2020年數據為基準。

3.指標為五年累計指標。

第三章 推動長江大保護,恢復河湖生態功能

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把保護和修復長江生態擺在壓倒性位置,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堅持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思維,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修復,系統考慮水環境、水生態、水資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線等多方面的有機聯系,抓好長江岸線“留白”“留綠”,穩步恢復長江流域生態功能。

第一節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作

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建設。積極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督促指導已獲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命名的赤壁市、崇陽縣進一步鞏固創建成果,已獲得省級命名的通山縣、通城縣、咸安區創建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嘉魚縣創建湖北省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積極推進生態鄉鎮、生態村創建。“十四五”期間,所有縣創建為省級生態文明示范縣,咸寧市創建成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同時積極開展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建設。

創建“兩山”理論創新實踐基地。以建設自然生態公園城市為抓手,積極發展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指導崇陽縣等具有優勢的縣積極創建“兩山”理論創新實踐基地,探索生態經濟化、經濟綠色化的有效路徑,打造生態和經濟良性互動的綠色發展方式,培育拓展依托綠水青山實現生態價值的路徑機制。圍繞生態資產保值增值,使群眾共享綠水青山保護成果,增強群眾實踐“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獲得感。

第二節 構建國土空間保護新格局

構建“一江一山、兩湖兩河”自然生態基底。保護自然山水資源,強化保護格局,形成“一江一山、兩湖兩河”的山水人文格局。強化長江大保護和生態修復,放大江的優勢,推進沿江綠色城鎮帶建設。圍繞幕阜山,挖掘山的潛力,推進幕阜山綠色城鎮發展帶建設,錨固生態脈絡,穩定構建湖北省南部生態屏障,共建幕阜山生態綠心。加強武咸生態共治,共同研究解決跨流域的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問題,將斧頭湖、西涼湖“兩湖”治理打造成武咸文旅的“綠核”。保護淦河、陸水入江通道,形成高度連通性的生態系統,強化岸線分類整治,重要河湖濕地周邊“留白、留綠、功能恢復”。

嚴格“三線一單”硬約束。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按照國家和省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辦法,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監管體系。強化“三線一單”分區管控方案的實施和應用,將生態環境管控單元及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作為區域內產業布局、結構調整、資源開發、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規劃環評、生態環境治理與監管的重要依據。完善現有環境監管平臺,推進“三線一單”分區管控數據與國土空間等政務大數據的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加強應用服務。建立動態更新機制,制定更新調整方案。

第三節 加快推進長江生態修復

實施好長江十年禁漁計劃。加強農業農村、公安、海事、市場監管等部門的聯動,嚴厲打擊長江非法捕撈行為,努力構建長江禁捕管理長效機制。做好上岸后的漁民安置工作,出臺和落實退捕漁民補償政策。吸納咸寧退漁上岸漁民轉產就業,防止禁漁中后期反彈問題。

推動水生態系統修復。以“循環通暢、水清景美”為目標,構建長江、斧頭湖、西涼湖生態水網;推進陸水、淦河等主要河流水生態系統治理。主要湖泊退圩還湖,推進城中湖生態修復,恢復改善區域水體生態功能。開展退化濕地生態治理,完善濕地管理相關制度和監測系統,建立健全濕地生態補償制度。推進沿江平原區水網連通工程,推動全域水資源保護與水生態修復。支持嘉魚縣實施沿江生態文明綠色發展整體提升等區域性、流域性生態環境保護修復系統工程。

第四章 推動結構調整,加快綠色低碳發展

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加快產業結構、能源結構、農業結構和交通結構優化調整,大幅提升產業清潔化水平,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十四五”期間咸寧市單位GDP能耗持續下降。

第一節 優化產業結構,推進工業發展綠色化

全面淘汰落后污染產業。充分發揮市場約束和資源約束倒逼機制作用,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及必要的行政手段,督促鋼鐵、冶金、造紙等重污染行業進行整改如整改后依然不達標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責令停產或予以關閉。

加快傳統產業升級。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持續延伸農業產業鏈,加快制造業技術升級,推動服務業向高端發展。全面推進新一輪技術改造升級,加快生產工藝改造、設備更新,搭建區域共性技術服務平臺,對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技術進行攻關,推動冶金、鋼鐵、建材、機電、紡織、森工、食品飲料、電力能源等傳統產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

推動資源循環利用。積極推行綠色制造,做強節能環保裝備產業。以太陽能、生物質能、水能等利用為重點,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采用“資源—產品—廢棄物—再生資源”的循環流動方式,延伸產業鏈條,打造循環產業集群。積極支持企業建立副產品互換體系,延伸資源加工鏈條。提升鋼渣尾渣、粉煤灰、爐渣、大理石廢料等大宗固廢的綜合利用能力和利用規模。試點建設“互聯網+大宗固廢”綜合利用信息管理平臺。

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統籌規劃園區空間布局,促進企業間廢物交換利用、能量梯級利用、廢水循環利用,持續實施咸寧市園區循環化改造。重點圍繞節能降耗、質量提升、安全生產等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實現綠色清潔生產,到2025年,全市建成20家國家級綠色工廠。

第二節 調整能源結構,提升能源清潔化水平

推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繼續推進咸寧核電項目前期工作,爭取盡早獲國家核準并啟動建設。大力發展水電、風電、太陽能光伏發電、生物質能綜合利用等技術。嘉魚、赤壁沿江地區培育發展能源裝備制造產業,建設油氣儲存設施,沿幕阜山、湖區等區域,建設一批智能電網、微電網、分布式能源、新型儲能、制氫加氫設施、燃料電池系統等基礎設施網絡,提升燃煤機組發電數字化、智能化水平。

大力開展綜合能源服務。在打造咸寧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熱電聯產示范基地基礎上,鼓勵嘉魚縣經濟開發區、赤壁市工業園區、通城縣工業園區、崇陽經濟開發區和通山縣工業園區試點集中供熱改造,打造全市六大熱電聯產或分布式能源基地。在有條件的地區,支持開展秸稈能源化利用。

第三節 優化農業結構,推進農業發展綠色化

大力推進農業清潔生產。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循環經濟理念,積極推廣節水技術、節能增效技術、綠色防控技術、生態種養技術、循環農業技術等節約型農業技術。集成推廣水肥一體化、機械深施等施肥模式,集成應用全程農藥減量增效技術,發展裝備精良、專業高效的病蟲害防治專業化服務組織。大力建設綠色、有機農產品基地,創建生態有機農業示范區。

大力發展生態養殖業。推進崇陽正大100萬頭生豬產業鏈,加大通城(兩頭烏)養殖板塊建設,推動生豬產業綠色生態、健康安全發展。大力發展生態、高效、綠色、循環漁業,加快推進水產養殖尾水治理。魚類養殖場需加快飼養方法改進,改善餌料的營養結構。發揮赤壁、嘉魚等水產大縣優勢,大力推廣稻蝦共生、稻鱉共生、稻魚(鱔、鰍)共生等稻田綜合種養模式,實現粗放型常規養殖向集約化名優養殖轉變。

第四節 優化交通結構,鼓勵出行方式綠色化

優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大力發展多式聯運,優化全市貨物運輸結構,推進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的原輔材料及產品由公路運輸向鐵路和水路運輸轉移,提高鐵路、水路貨物運輸量。推廣新能源汽車,逐步完善相關基礎配套設施。

提升清潔能源使用比例。結合促進汽車消費的相關政策鼓勵老舊車置換為清潔能源車輛,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提高政府部門新增或者更新的公務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提高公交客運、出租客運、城市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新增或更新的機動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

推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采用智能電網先進技術,建立電動汽車互動服務平臺,加大整合公交、出租車及社會公共停車場等各類公共資源力度,在主城區現有停車場改建加裝充電站(樁),加大充電設施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保障充電設施無障礙接入。

第五節 構建綠色服務,支撐綠色經濟發展

打造綠色流通行業。全力打造公、鐵、水聯運,促進多種物流運輸方式的合理分工運行。推動構建物流信息服務平臺,整合倉儲、運輸和配送信息,優化配送網絡。按照節能環保標準,加快建設綠色倉儲空間,支持倉儲設施利用太陽能等清潔能源。鼓勵配送車輛使用節能環保和新能源汽車。推廣可多次利用的包裝,加強對廢棄包裝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

完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完善多維度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創新發展林權、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等綠色金融產品,發展綠色信貸和綠色保險。鼓勵銀行業通過“政策性銀行+銀團貸款”的模式,支持“綜合交通廊道”項目建設。建立健全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充分發揮科技銀行、科技保險及“科技型中小企業風險資金池”作用。

第五章 全面推進碳達峰,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堅持減污降碳協同、減緩和適應并重,圍繞落實CO2排放達峰目標與碳中和愿景,積極開展碳排放達峰行動;協同控制溫室氣體與污染物排放,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十四五”期間咸寧市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持續下降,達到省定目標要求。

第一節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制定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制定以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控制為主,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明確咸寧市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實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從工業、交通、建筑等領域提出控制措施等并加以落實,確保達峰目標如期實現。推動電力、鋼鐵、建材、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制定達峰目標,爭取盡早實現二氧化碳達峰。鼓勵大型企業制定二氧化碳達峰行動方案,實施碳減排示范工程。加大對企業低碳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鼓勵減排創新行動。

開展工業二氧化碳排放減排。升級能源、建材、工業領域工藝技術,控制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推動有條件的行業開展全流程二氧化碳減排示范工程。加大對二氧化碳減排重大項目和技術創新扶持力度。

開展交通二氧化碳排放減排。打造綠色低碳交通網絡,貫徹落實營運車輛和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的低碳比例。推廣節能和新能源車輛,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大交通行業節能低碳技術開發和推廣,提高新生產汽車二氧化碳排放限額要求。

開展建筑業二氧化碳排放減排。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積極推進新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推動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現行節能標準,開展建筑節能改造,推廣低輻射鍍膜玻璃等節能建材,嘗試推行超低能耗建筑建設和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加強綠色建筑管理,各地政府投資建筑、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各類棚戶區改造項目,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90%;逐步實施現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綠色節能改造。

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加強標準化規模種植養殖,控制農田和畜禽養殖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控制農田和畜禽養殖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加強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推進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強化污水、垃圾等集中處置設施環境管理,協同控制甲烷、氧化亞氮等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推進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促進鋼鐵、火電、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結構調整與產業升級。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控制,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推動開展二氧化碳達峰和城市質量達標試點示范。

第二節 鼓勵實施“碳中和”

探索完善碳匯交易機制。嘗試建立碳市場管理制度體系和市場監管體系,推動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體系建設。依托“國家森林城市”優勢,探索完善森林碳匯交易機制,通過市場化手段實現生態補償,有效地保障碳匯項目和生態補償的順利進行,保證森林碳匯項目的順利實施。加強公眾碳匯服務意識的宣傳工作,讓其積極參與到碳交易中,主動實現減排。

試點建設“低碳綠色”智慧園區。對現有工業園區、開發區進行綠色升級改造,通過風電、光伏的多能互補,借助智能微網、能源互聯網等技術來實現園區的碳減排。碳排放強度較低的園區,鼓勵通過購買中國核證減排量(CCER),抵消園區所排放全部溫室氣體,實現碳中和,完全契合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

試點建設“碳匯+交易試點。大力實施植樹造林、天然林保護等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等儲碳能力,增加生態系統碳匯。開發“碳匯+”項目核算方法,建設碳匯計量和監測體系機制,完善“碳匯+”交易收益分配機制。

試點建設“近零碳排放區”。參照湖北省印發的《湖北省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實施方案》,選擇若干有代表性的城鎮、園區、社區及商業場所,組織開展“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近零碳城鎮試點,以推動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為目標,將實施近零碳產業、近零碳建筑、近零碳交通、近零碳能源、近零碳生活等五大示范工程。近零碳園區試點,以單位工業增加值碳排放下降為目標,嚴格實行低碳門檻管理,推廣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術,探索建立節能降碳與生態環境協同治理機制。

第三節 積極適應氣候變化

提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重點關注與極端氣候事件和災害相關的農業、水資源、生態安全風險升級等問題,探索城市適應氣候變化建設管理模式。針對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完善建筑設計、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水利、交通、能源設施適應能力。構建氣候大數據、風險預警、應急管理等平臺,提升風險實時動態研判能力。

強化人體健康服務管理。建立氣候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度。完善疾病防控和應急救治體系,制定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的衛生應急預案,強化公共衛生應急物資保障。疾控中心至少有1個達到生物安全二級(P2)水平的實驗室。

第六章 深化“三水”統籌,提升水生態環境

以水生態保護為核心,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兩手發力,“保好水”“治差水”,化學需氧量、氨氮減排達到湖北省總量控制目標要求。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建成區內無黑臭水體返臭現象,監測斷面達到考核要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全面達標。

第一節 加強“三水”統籌治理

強化“三水”統籌管理。建立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紅線,構建斧頭湖(金水)、黃蓋湖、西涼湖、陸水、富水流域生態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管理系統。統籌建立水資源、水生態和水環境監測評價體系,對斧頭湖(金水)、黃蓋湖、西涼湖、陸水、富水流域開展水生態完整性評價,增加淦河生態用水和斧頭湖生態水位保障,促進水生態恢復,確保水環境質量只能變好、不能變壞。依托排污許可證信息,建立“水體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線污染源”全鏈條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體系。

建立完善咸寧市流域控制單元管理體系。建立以“流域水環境控制單元水功能區”為基礎,斷面水質為管理目標,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流域控制單元管理體系。主要為富水控制單元、斧頭湖控制單元、梁子湖控制單元、長江(咸寧段)控制單元、陸水控制單元,加強流域水生態環境功能分區管理,提出分級管控目標和重點控制斷面水質目標,突出差異化管理,結合“河湖長制”落實治污責任。按“三水”統籌,實施保護、治理和修復等重大工程。

第二節 持續深化水污染防治

一、加強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溯源分析。進一步做好長江及陸水、金水等主要支流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相關工作,按照“邊排查、邊監測”要求,在全面排查基礎上,針對重點排污口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同時,在排查和監測基礎上,開展入河排污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在排查、監測、溯源基礎上,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則,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動入河排污口水質逐步改善。各有關區實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查清污水來源,厘清排污責任,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

優化排污口設置布局。根據排污口排查工作成果,結合水生態環境狀況,確定禁止設置排污區域和限制設置排污區域,優化排污口設置布局。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建立市級和區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強化“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

二、繼續實施流域綜合整治

繼續實施小流域綜合整治以鞏固前期綜合治理成效。開展淦河流域、陸水流域、黃蓋湖流域(赤壁市)、西涼湖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橫溝河流域、嘉魚縣蜜泉湖流域、馬鞍河、長港河、陸碼河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以改善金水、陸水等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

三、深化城鎮水污染治理

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大力實施污水管網補短板工程,針對老城區管網破損、混接錯接,實施老官埠橋鎮官埠村片區雨污水管網工程、浮山片區雨污分流并截污納管改造工程。持續推進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的污水管網建設,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加快對城區雨污合流管網進行雨污分流改造,難以改造的,應采取截留、調蓄和治理等措施,提高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進水濃度。對建成區排水管網進行排查、改造,對市政排水管網建設質量不達標的進行改造升級,加強排水管材市場監管力度,鼓勵綠色材料的使用。新建污水管網應協調市政道路和其他功能性管網規劃建設,實行雨污分流制。

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加強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新建污水處理設施全部執行一級A排放標準,鄉鎮污水處理設施要保證能夠正常運行,根據其受納水體考核斷面要求進一步確定是否需要制定更嚴格的排放標準。崇陽縣新建污水處理廠,以解決崇陽縣污水處理能力不足的問題。梓山湖生態新城污水處理廠等進行尾水水質深度凈化處理,保證出水水質達標。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100%

四、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體

強化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全面排查縣城、城鎮建成區黑臭水體,開展水質監測,編制黑臭水體整治清單,制定實施整治方案。鞏固提升濱湖港、大屋肖河、楊下河、浮山河黑臭水體治理成果,進一步加強底泥清淤,減少內源污染,努力實現長治久清。“十四五”期間,整治縣黑臭水體,向社會公開治理情況,基本消除縣建成區黑臭水體。

五、強化工業污染防治

全面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持續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以實施排污許可證管理為核心,深化涉水行業環境管理。推進造紙、印染、涂料生產、電鍍等行業專項治理,實施清潔化改造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全面完成“散亂污”企業排查。按照“關停取締一批、整合搬遷一批、升級改造一批”的原則,對所有“散亂污”企業逐一整治;對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污單位,依法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依法依規從嚴懲處。持續推進工業污染物總量控制,減少氨氮、化學需氧量的水污染物排放。

加強工業園區廢水集中處理。加強工業區污水處理設施監管工作,完善園區污水管網建設,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在線監測系統,實時監控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及出水水質情況,嚴禁出現偷排、漏排現象。對不符合規范要求或排放不達標的園區污水處理設施責令其整治改造并依法處罰。實施潘灣工業園污水處理廠改擴建及配套污水公共管網建設項目赤壁市陸水工業園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項目,咸安區鳳凰工業園污水處理廠、高新區三期污水處理廠進行尾水水質深度凈化處理,保證出水水質達標。

六、加強船舶廢水排放監管

開展船舶污染調查評估,全面摸清現狀。推進現有不達標船舶升級改造,400總噸以下小型船舶生活污水采取船上儲存、交岸接收的方式處置。統籌推進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垃圾、化學品洗艙水等船舶污染物接收設施的規劃建設,落實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聯合監管機制。強化長江流域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環境風險防范,嚴厲打擊化學品非法水上運輸及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非法排放行為。構建船舶污染處理處置智能化管理平臺,推動實現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全過程聯單電子化。

第三節 統籌推進水資源保障

加強控制用水總量和定額管理。堅持尊重自然、協調發展,以水定需、因水制宜、量水而行,結合咸寧市近幾年實際用水量,參照用水定額和節水標準,嚴格核定計劃用水指標,到2025年,控制年用水總量在17m3以內,全市萬元GDP用水量不高于90m3

非常規水源利用。大力推行中水回用或城市再生水利用步伐,提高水資源循環利用水平。如新建用水企業、工業園區等必須做好中水回用建設規劃,綜合利用中水資源;對工業用水、綠化用水等非生活用水,應引入中水,逐步完善、拓展中水的應用范圍。從而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達到節水目的。

合理引導推進水系連通工程。實施斧頭湖、西涼湖水系連通項目,科學論證長江干流與斧頭湖連通項目,通過采取河道連通、清淤、生態護坡建設等措施,改善河流的連通性,增加生態水量補給,增強水體流動,促進水循環,提高河湖水位,實現區域水系的互聯互通,增強水資源調配的機動性,優化水資源配置。

河湖生態水量保障。科學設置重點水域、河湖的生態水位、流量,逐步建立生態流量調度機制,建立生態可持續的調度方式,針對斧頭湖、黃蓋湖、西涼湖加強閘壩調控。在滿足防洪調度運用方案的基礎上,綜合考慮防洪安全、灌溉和生態需水,建立閘壩的防洪、灌溉、生態等綜合調度機制,在枯水期對淦河、斧頭湖湖泊進行生態補水,確保維持淦河生態流量、斧頭湖生態水位,提高西涼湖生態水位,保證西涼湖生態需求,促進河湖生態環境改善。

第四節 積極推動水生態修復

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恢復河湖生機活力。構建長江、斧頭湖、黃蓋湖、西涼湖生態水網,實現河湖連通,著力增強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嚴格遵循《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和咸寧市重點湖泊水庫保護相關文件要求,嚴守湖泊生態保護紅線,統籌推進納入保護名錄的39個重點湖泊的系統治理。開展斧頭湖、黃蓋湖、西涼湖、富水水庫、陸水水庫、金水、陸水等流域生態環境安全評估,制定實施生態環境保護方案。

實施生態修復工程,提升入河(湖)水質。建設斧頭湖、黃蓋湖、西涼湖湖濱帶生態緩沖帶和生態保護帶,提升入湖水質;實施黃蓋湖、西涼湖、淦河、陸水流域水生態修復,逐步恢復流域生態系統完整性;逐步開展通城縣秀水河生態修復、通山縣廈鋪河飲用水源地上游生態修復、富水湖生態修復、通羊河水生態修復,崇陽縣高堤河流域生態修復、青山河流域生態環境修復等工程項目,恢復小流域生態系統。

逐步修復斧頭湖流域水生態系統。以自我恢復為主,人工干預為輔,恢復斧頭湖以水生植被為主的生態系統,進一步提升斧頭湖水環境質量。以挺水植物菰、野蓮,浮葉根生植物菱、荇菜,沉水植物狐尾藻、苦草、輪葉黑藻等本土物種為基礎,提高斧頭湖健康水生生態系統自我修復和恢復能力。在對環境條件充分調查和評估的基礎上,選擇適當的人工輔助措施,加快水生植被系統恢復速率。

實施濕地保護與修復。加強對陽湖濕地公園、大洲湖自然保護區、斧頭湖自然保護區、西涼湖自然保護區、珍湖濕地公園、陸水湖濕地公園、富水湖濕地公園、青山濕地公園等濕地公園的保護,按分區分級保護區域確立標界,設置保護標志牌,必要時設置隔離圍網,分區域對濕地生物進行保護;持續加強對濕地公園水源、水質的保護,建立濕地水體污染防控管理機制,實施濕地水體污染防控重點工程,加大生活垃圾與污水排放、農業面源污染、散養家禽養殖業等污染現象的治理力度。對面臨缺水、環境污染、生物資源過度利用的退化濕地進行生態治理,逐步恢復濕地生態功能。

第五節 提升飲用水安全水平

一、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

完善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加快開展水源地現狀評估,進行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摸排工作,摸清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具體情況,實施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措施完善工程。完善水質在線監測系統。2025年底前,單一水源供水的縣級以上城市及有條件的鄉鎮應建設至少1個具備安全供水能力的備用水源。

加強水源地風險及應急能力建設。全面排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污染源,建立隱患排查整治臺賬和風險源名錄。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水源監測工作,加快水源地預警監控斷面建設,開展湖庫型飲用水水源地“水華”預警監控。規范應急預案編制,做好應急物質儲備,加強應急隊伍建設,提升應急裝備水平,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加強面源污染防治。完善居民聚集地生活污水處理基礎設施,補齊短板。實施過程攔截,新建或恢復水源地周邊緩沖帶;建設水生態涵養區,減少入庫污染物負荷。實施末端治理,開展生態修復、構建水下森林,建設生態浮島等,提升水庫自凈能力,確保水質安全。

二、鄉鎮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

開展環境風險排查整治。以鄉鎮級及以下水源地為重點,對可能影響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的生活污水垃圾、畜禽養殖等進行排查,開展綜合整治。

大力推進城鄉一體供水。目前農村水源地存在點多、規模小的問題,建議合理安排、布局農村飲用水水源,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采取城鎮供水管網延伸或者建設跨村、跨鄉鎮聯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發展規模集中供水。

第六節 加強水環境風險防控

加快預防措施及設施建設。以沿江涉危涉重企業為重點,開展沿江環境風險企業排查,建立沿江環境風險分類分級管理,加快推進基于環境風險評估的應急預案修編,探索實現電子化備案。以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為重點,加快推進飲用水源、跨界水體環境風險評估試點示范,推動突發水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切實做好應急準備。按照“南陽實踐”技術指南,2023年前,完成陸水河、淦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圖”環境應急響應方案,對“南陽實踐”成果進行檢驗性演練。

加快預警體系建設。建設完善水質監測自動站,加強對主要河流湖庫、水源地等的環境風險預警。完善重點排污單位污染排放自動監測與異常報警機制,提高污染物超標排放、在線監測設備運行等信息追蹤與報警能力。提出流域重點斷面在線監測設施建設任務,包括自動采樣系統、監測系統、數據傳輸系統、信息管理系統、水污染預測預報模型系統等。

第七節 健全水生態環境監測

完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推進新的水質自動監測站的建設,與現有監測站進行對接,每日定時對水質進行監測,定期對監測數據進行分析處理。“十四五”期間咸寧市各重要水體要新增水生態指標的監測,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動物、底棲動物、魚類、水生植物及生物多樣性指數、生物完整性指數等生態指標的監測、計算、評估等。

加強富營養化/水華監測。綜合利用衛星遙感、自動在線和人工監測以及計算機模擬等技術,在現有水質監測站點基礎之上進行擴充,進行高頻自動監測,同時通過衛星遙感進行解譯,進行“天地湖”一體化的數據監測及數值進行模擬,對咸寧市湖泊流域的水質、氣象和水文進行不間斷監測和分析,構建咸寧市河湖流域富營養化/水華的監測、監控與預警系統。

加快構建流域聯防聯控機制。針對黃蓋湖、斧頭湖等跨省市流域,推動跨界水體管理機制,實施聯合監測,水質監測信息及時共享,提高流域監控預警能力,通過全流域齊抓共管,聯防聯控,實現流域水質提升。

專欄1 碧水工程

綜合整治及生態修復工程:圍繞斧頭湖、淦河、陸水湖、陸水河、西涼湖、黃蓋湖等流域實施環境綜合治理及生態修復項目,推進包括水系治理,開展航道清淤、完善基礎設施、加強農村污水治理等工作。

水源地建設和保護工程:加快鄉鎮飲水水源地的規范化建設,完善基礎設施,加強污染防治和水質監測監控能力。加快推進嘉魚縣三湖連江備用水源地規化建設工程。

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圍繞向陽湖國家濕地公園、金水河流域南寧港人工濕地、青山國家濕地公園等濕地區域,開展完善道路建設,加快退耕還濕,建設候鳥棲息地等行動。

第七章 堅持協同共治,持續改善大氣環境

堅持源頭防治、綜合施策,以PM2.5O3協同控制為主線,加快補齊O3治理短板,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達到湖北省總量控制目標要求。PM2.5濃度達到二級城市標準,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90.5%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實現“藍天白云、繁星閃爍”。

第一節 加強污染協同控制減排

加強PM2.5O3協同控制。制定加強PM2.5O3協同控制持續改善空氣質量行動計劃,明確控制目標、路線圖和時間表。開展咸寧市O3形成機理和源解析工作。統籌考慮PM2.5O3傳輸規律和季節性特征,加強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有效遏制O3濃度增長趨勢。

抓好NOxVOCs協同減排。建立精細化污染源排放清單,優先推行生產和使用環節低VOCs原輔材料的源頭替代,全面加大工業園區、鋼鐵、醫藥、涂料、印刷、汽修重點企業VOCs治理力度。

第二節 切實加強工業污染治理

加強燃煤鍋爐污染治理。提升燃煤鍋爐污染治理水平,積極推進在用燃煤鍋爐脫硫脫硝除塵等環保設施建設,嚴格執行排放標準。20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應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已有行業排放標準的工業爐窯,嚴格執行行業排放標準相關規定,確保穩定達標排放。新建燃煤鍋爐嚴格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號:GB13271-2014)》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持續深化工業爐窯大氣污染專項治理。全面落實《湖北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建立工業爐窯環境管理清單臺賬。通過“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推動工業爐窯裝備升級、燃料清潔低碳化替代和無組織排放等污染治理,實施崇陽縣昌華實業有限公司煙氣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項目。開展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綜合整治,加大涉工業爐窯類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綜合整治力度,結合“三線一單”、規劃環評等要求,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新建涉工業爐窯的建設項目,原則上要入園區,必須配套建設高效環保治理設施。

實施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按照《湖北省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加快推動鋼鐵企業對所有生產環節(含原料場、燒結、球團、煉焦、煉鐵、煉鋼、軋鋼、自備電廠等,以及大宗物料產品運輸)實施升級改造。重點對石灰廠、原料場、燒結廠、煉鐵廠、煉鋼廠、軋鋼廠、自備電廠實施升級改造。同時對平板玻璃行業試點超低排放改造。

強化非金屬礦采選行業粉塵治理。加快推進綠色礦區建設,充分發揮示范作用,引領帶動全市礦山開展綠色礦山建設,爭取到2025年底,大中型礦山達到綠色礦山標準比例不低于80%,小型礦山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建設。按照“邊開采、邊治理、邊恢復”原則,開展礦區生態恢復治理。

實施建材行業深度治理。強化水泥企業燃料、原料、產品堆場揚塵控制,大型堆場應建立密閉料倉與傳送裝置,露天堆放的應加以覆蓋或建設自動噴淋裝置。強化建材行業無組織排放污染治理,對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的采石企業、石灰石企業以及非金屬礦物制品加工企業實施關停整改,污染治理設施完善達標后方可恢復生產。

深化重點行業企業污染治理。督導湖北金盛蘭冶金科技有限公司有序實施煙氣脫硝提標改造,改造后排放氮氧化物濃度不高于100毫克/立方米;督導赤壁長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實施大氣提標改造項目,實現鋁工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在做好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摸底調查的基礎上,建立健全轄區企業無組織排放整治清單。完成鋼鐵、有色、鑄造、建材等行業和燃煤鍋爐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與輸送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

第三節 持續推進VOCs污染治理

實施VOCs排放總量控制。在前期VOCs排放調查的基礎上,建立VOCs動態排放清單。針對鋼鐵、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重點行業建立完善源頭、過程和末端的VOCs全過程控制體系,將VOCs納入總量控制管理體系。

實施VOCs源頭替代工程。通過使用水性、無溶劑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以及水基、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膠粘劑,替代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從源頭減少VOCs產生。

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重點對含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實施管控,通過采取設備與場所密閉、工藝改進、廢氣有效收集等措施,削減VOCs無組織排放。

深化工業源VOCs治理。全面提升治理設施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運行率、治理設施去除率。鼓勵企業采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工藝,提高VOCs治理效率。深化園區和集群綜合整治,推廣集中噴涂、溶劑集中回收等,加強資源共享。

第四節 深化交通運輸污染治理

加強在用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加強在用機動車排氣污染聯合執法,完善生態環境部門檢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罰的監管機制。逐步推廣安裝固定垂直式遙感監測設備與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

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加強新生產車輛環保達標監管,嚴格實施國家機動車油耗和排放標準。嚴格實施重型柴油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加大在用車監督執法力度,建立完善監管執法模式。加快老舊車輛淘汰和深度治理,推進老舊車輛淘汰報廢,推動高排放車輛深度治理。加快建設完善“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

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對施工工地、物流園區以及港口、貨場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監督監測。督促企業對超標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整改,對超標排放嚴重的,依法進行處罰,并向相關行業管理部門通報情況,同時適時予以公開曝光。

加強船舶污染防治。推進長江干流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大清潔能源船舶推廣力度,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支持應用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加快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內河航運船舶,依法強制報廢超過使用年限的航運船舶。推動船舶發動機升級或尾氣處理裝置,加大船燃油檢測力度。

加強油氣回收治理的監督管理。新建加油站應當同步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控設施。組織對油氣回收設施運行情況開展監督抽測,儲油庫抽測比例100%

第五節 深化揚塵等面源污染治理

控制道路揚塵污染。將建筑垃圾運輸線路、工地周邊道路、城鄉結合部主要道路、工業園區貨運車輛通行線路和城區重點通道作為揚塵防控重點區域。加強建筑垃圾運輸車、混凝土攪拌車和砂石料運輸車監管執法,從出土工地、拆除工地、建筑垃圾消納場所、混凝土攪拌站、砂石料廠等源頭加強控制、落實車輛保潔措施。強化城市道路清掃和灑水降塵,大力推廣吸、掃、沖、收”清掃保潔新工藝。

強化施工揚塵監管。實現“六化”標準全覆蓋,從源頭上抑制揚塵的產生和排放。建筑土方、工程渣土等要及時清運,場內暫時集中堆放的應當采用密封式防塵網遮蓋等措施。利用視頻監控和現場執法等手段,加大對工地揚塵污染監管執法力度。被列為重點揚塵污染源的單位應當安裝揚塵自動監控設備及其配套設施,并與生態環境部門的監控平臺聯網,保證其正常運行和數據正常傳輸。

嚴格控制餐飲油煙污染。推廣使用管道煤氣、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城區飲食服務經營場所應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并強化運行監管;加強對無油煙凈化設施露天燒烤的監管,依法查處餐飲油煙污染違法行為。全市建成區嚴禁露天炭火燒烤。“十四五”期間,全市建成區范圍內公共機構食堂、3個灶頭以上的飲食服務經營場所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

嚴禁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加強全市域、重點時段農作物秸稈禁止焚燒專項監督巡查。加快高清視頻監控系統構建,加強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監管。進一步強化縣、鄉、村三級農作物秸稈禁止焚燒監管主體責任,對露天焚燒問題嚴肅責任追究。

第六節 強化預警預報與聯防聯控

強化大氣自動監測監控能力。督促重點行業企業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落實自動監測要求。進一步深度解析臭氧污染成因和重污染天氣、沙塵等污染形成過程,有針對性地進行預防。通過VOCs質譜分析、臭氧激光雷達掃描,深度解析臭氧污染形成原因。加快開展全市氣溶膠激光雷達掃描,連續監測咸寧市大氣氣溶膠分布,及時發現鎖定污染源,保證相關問題能得到及時有效整改。完善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大氣污染預警體系,加強區域內空氣環境質量預報和與氣象部門的會商機制,實現風險信息研判和預警,實現710天預報。

完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進一步健全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督辦、通報、約談等機制,壓實工作責任,形成防治合力,完善大氣在線監管平臺,完善重污染天氣監管預警體系,針對污染等級依法制定合適的工廠限產停產、機動車限行等應急措施。加強跨市區域大氣監測協調合作,完善大氣聯防聯控平臺和環境信息共享機制。

專欄2 藍天工程

重點行業綠色改造工程:推進赤壁長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湖北金盛蘭冶金科技有限公司、昌華實業有限公司等延期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加快脫硫脫硝改造,配置DSNCRSCR等脫硝系統。

工業窯爐綜合治理工程:推進湖北惠生藥業有限公司、赤壁晨立紙業有限公司鍋爐改造項目。

柴油車管控工程:建設咸寧市柴油車污染現狀數據庫及管理系統;建設柴油車尾氣排放遠程實時監管設施;開展柴油車污染綜合治理工作。

第八章 推進系統防治,改善土壤和農村環境

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持續推進土壤污染防治攻堅行動,以嚴守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底線,強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確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深入推進農業農村環境治理,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

第一節 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統防控

加強空間布局管控。將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和供地管理,根據土壤污染狀況和風險合理規劃土地用途,對土壤和地下水存在環境因子超標的污染地塊,未經治理修復或者治理修復未達到相關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不予批準選址涉及該污染地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

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防控。結合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詳查成果,完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探索建立地下水重點污染源清單,在排污許可證中注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鼓勵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實施防滲漏改造,督促企業定期開展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自行監測和污染隱患排查。定期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和地下水重點污染源周邊土壤、地下水開展監督性監測。

防范新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范建設用地新增污染,新(改、擴)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質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建設項目,提出并落實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加強對礦產開發利用企業環境監管,嚴防礦產開發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到2025年底,全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排污許可證應當全部載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至少1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督促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的重點監管單位落實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二節 推進土壤安全利用

一、實施農用地土壤分類管理和安全利用

持續推進耕地分類管理。全面開展耕地土壤調查評估工作,對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耕地,進行土壤風險評估,按照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度采取相應管理措施,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開展耕地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動態調整耕地環境質量類別劃定,逐步建立分類清單。探索開展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遙感監管。

優先保護清潔耕地。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除符合國家有關要求選址確實無法避讓的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等重點建設項目并依法辦理審批手續外,其他任何建設不得占用。

實施受污染耕地綜合治理。因地制宜采取外源污染隔離、灌溉水凈化、低積累品種篩選應用、水肥調控、土壤調理、替代種植等技術,逐步實現安全生產。特別是對重度污染耕地,積極開展耕地休耕輪作試點,加大對結構調整的政策扶持力度,確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要求。

二、有序實施建設用地風險管控

深化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利用。加強建設用地風險管控與修復名錄地塊管理,強化部門間信息共享。按照土壤污染重點行業范圍,全面篩查咸寧市轄區所屬相關企業,包含對在產企業的廠址和關停企業原址調查,開展信息采集、點位布設,完成全市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調查信息采集,定期更新重點關注地塊名單。

逐步建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制度。嘗試在污染地塊多、土地開發利用強度大的地區,以無責任主體或責任主體滅失以及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的污染地塊為重點,實施一批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與修復工程,嚴格落實風險管控和修復。嚴格落實湖北省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規定,對新增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制度的適用范圍、調查對象與調查目的、調查內容及技術規范、調查責任機構及監管機構,相關利益方的權利等內容做出明確規定。

落實受污染建設用地土壤綠色修復。強化受污染土壤修復過程的風險管控和修復工程監督,防止風險管控和修復過程中產生二次污染。推廣綠色修復,受污染土壤修復后資源化利用的,不得對土壤和周邊環境造成新的污染。

三、有序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

建立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項目庫。各縣、區)梳理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項目清單,結合土壤環境保護管理要求,建立咸寧市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項目庫,實施動態管理及時補充、更新項目庫,前期工作基礎較好的項目優先上報湖北省項目庫國家項目庫。

有序推進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重點工程。根據現有已掌握污染地塊情況,鼓勵對工業污染地塊采用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強化建設用地準入管理。探索污染土壤“修復工廠”模式,建設污染土壤修復處置中心。利用遙感衛星等手段,加強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管。

強化治理與修復工程監管。實行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終身責任制。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工程施工期間,責任單位要設立公告牌,公開工程基本情況、環境影響及防范措施,并規定對施工過程進行全過程監理;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要對各項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掌握修復工程進展情況。工程完工后,責任單位要按規定對治理與修復效果進行評估和驗收,結果向社會公開。

第三節 開展地下水污染綜合防治

逐步推進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以“一企一庫”“兩場兩區”(化學品生產企業、尾礦庫、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工業集聚區、礦山開采區)為重點,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查清基本信息、管理狀況、水質狀況等內容,評估地下水環境風險。組織開展沿河湖垃圾填埋場、加油站、礦山、尾礦庫、危險廢物處置場、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等地下水重點污染源及周邊地下水環境風險隱患調查評估,加強風險防范和整治。

加強地下水污染源頭防控和風險管控。推進化學品生產企業、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場所地下水水質監測。強化地下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針對人為污染造成水質超標或導致地下水質量為V類的國家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應按要求制定地下水質量達標改善方案。推進工業集聚區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到2025年,力爭完成工業園區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工作。開展氯代烴、六價鉻等遷移性強的污染物污染的地下水修復試點。

第四節 深化農業農村環境治理

一、深化農業污染防治

加強種植業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實施化肥農藥減量行動,完善化肥農藥使用量調查統計制度,加強農業投入品規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制度,確保化肥農藥使用量只減不增,提高利用效率。加強廢棄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建立完善農膜回收利用機制,建立健全廢棄農膜回收貯運和綜合利用網絡2025力爭實現農膜基本回收,廢舊地膜回收率達85%。推動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應用。到2025年,全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在斧頭湖推廣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示范工程。

強化養殖業污染治理。積極推廣種養+結合等生態循環農業模式,規模化養殖場全部配套糞污處理設施2025年,規模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達到80%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穩定在97%左右。加強畜禽養殖場和水產養殖的監管力度,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養殖場責令其停業整改或搬遷,完善養殖廢水收集管網設施建設,加強養殖廢水處理能力,嚴禁養殖廢水未經收集和處理直接排放。加強水產養殖尾水排放控制管理,規范設置養殖尾水排放口。

二、深入推進農村環境整治

推動村莊清潔行動。針對農村垃圾問題,加強農村衛生管理力度,增加農村垃圾箱投放和垃圾站點設置,嚴禁垃圾亂丟亂放。探索城鄉環衛“全域一體化”第三方治理模式,構建農村垃圾治理長效機制。

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積極申請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示范。做好戶用污水收集系統和公共污水收集系統的配套銜接,合理選擇排水體制和收集系統建設方式,確保污水有效收集,分類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杜絕污水直排。開展農村小河流、排水渠的清理工作,采取綜合措施恢復水生態,避免農村黑臭水體返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5%,黑臭水體治理率達到40%左右。

加強農村改廁與生活污水治理銜接。科學選擇改廁技術模式,宜水則水、宜旱則旱。在水沖式廁所改造中積極推廣節水型、少水型水沖設施。因地制宜推進廁所糞污分散處理、集中處理與納入污水管網統一處理,鼓勵聯戶、聯村、村鎮一體處理。

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在不便于集中收集處置農村生活垃圾的地區,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無害化處理方式,降低設施建設和運行成本。完善日常巡檢機制,嚴厲查處在農村地區飲用水水源地周邊、農村黑臭水體沿岸隨意傾倒、填埋垃圾行為。

推行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與利用。加快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探索符合農村特點和農民習慣、簡便易行的分類處理方式,減少垃圾出村處理量。協同推進農村有機生活垃圾、廁所糞污、農業生產有機廢棄物資源化處理利用,以鄉鎮或行政村為單位建設農村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設施。

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整治。積極申報農村黑臭水體整治試點,建立農村黑臭水體監管清單,優先整治面積較大、群眾反映強烈的水體,實行“拉條掛賬、逐一銷號”,穩步消除較大面積的農村黑臭水體。將農村黑臭水體整治與生活污水、垃圾、種植、養殖等污染統籌治理,將治理對象、目標、時序協同一致,確保治理成效。鼓勵河長制湖長制體系向村級延伸。充分發揮河湖長制平臺作用,壓實部門責任,實現水體有效治理和管護。

專欄3 土壤與農村環境整治工程

地下水修復工程:開展陸水水庫(赤壁)周邊關閉煤礦地下水污染防治項目,設置監測井,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實現在線監測與預警。

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在通城縣、赤壁市、咸安區等地區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開展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垃圾打撈工程、水生態修復工程、強化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理能力工程等行動。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針對咸安區、崇陽縣等地區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善網建設,新增污水處理設施。

農村黑臭水體整治工程:建立農村黑臭水體監管清單,將農村黑臭水體整治與生活污水、垃圾、種植、養殖等污染統籌治理。

第九章 加強保護修復,維護生態服務功能

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強化生態保護監管和生態修復。構建科學合理的生態安全格局,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得到提升,鄂東南生態屏障進一步鞏固。

第一節 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健全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機制。對不同紅線區域內的不同保護對象進行差異化考量,制不同的管控措施,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巡查工作,促進現場核查工作、分析報告工作等形成規范的工作制度,完善生態保護紅線管理機制。加強紅線監管工作,積極與國家、湖北省生態保護紅線監測網絡對接,全面掌握生態保護紅線監測情況,及時進行生態風險預警。

完善紅線評價與績效考核機制。加快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的評價工作,及時掌握生態保護紅線的動態將評價結果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體系,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和責任追究的一項重要指標確保生態保護紅線占國土面積比例不低于28.6%

第二節 持續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加強生態多樣性保護。在咸寧九宮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崇陽國家級森林公園等自然保護區內加設紅外監測點位,完善野生動物監測網絡。持續推進物種多樣性調查,加快生物物種資源的調查和評估,落實保護國家、省級保護動物的項目,保護生物多樣性。加強外來物種入侵防控,開展外來物種入侵防控技術研究和成效評估。加強濕地生物多樣性保護,積極保護和營造動物棲息地,加強濕地公園野生動物分布關鍵區域的日常巡護。完善濕地管理條例和監測系統,建立健全濕地生態補償制度。

加強森林植被保護。加快天然林保護工程、中幼林撫育、生態公益林、防護林體系建設,通過保護現有林、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強化病蟲害防治和城區山體保護等措施,加強咸寧市森林植被的保護,加快推進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建設,降低區域內低產低效林比率,增加森林蓄積量,提升森林質量和生態功能,鞏固鄂東南生態屏障功能。

第三節 加強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

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開展全域國土綠化行動,推行林長制,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天然林保護修復、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等重大工程。以實施國家儲備林咸寧幕阜山區森林質量精準提升示范項目為重點,強化綠化造林工程建設,提升森林植被品質。深入推進國有林場、集體林權制度等各項改革。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55%,鞏固國家森林城市建設成果。繼續實施水土保持治理工作。

推進城市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加強城市陸域生態調查評估,開展摸底調查,摸清城市陸域生態系統本底,找出生態環境問題突出、亟需修復的區域,有針對性開展生態修復。在保障安全和生態功能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多種城市山體修復利用模式。

第十章 強化風險防控,嚴守環境安全底線

牢固樹立環境風險防控底線思維,完善生態環境風險常態化管理體系,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強化危險廢物、重金屬風險管控,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完善環境應急體系,保障生態環境安全與健康。

第一節 強化危廢和醫廢收集處理

提升危險廢物收集處置與利用能力。加快推動危險廢物集中收集和處置利用設施建設,積極鼓勵跨縣(市)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補齊縣級危險廢物收集轉運短板。“十四五”期間,新增危險廢物焚燒處置生產線及增量擴項工程,以滿足新增危廢處理。建設鉛酸蓄電池及含鉛廢物回收處置項目,廢酸、廢堿、乳化液綜合利用項目,廢催化劑綜合利用項目等。

完善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切實加強對企(事)業單位的指導和日常監管,督導相關企(事)業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結合日常環境監管執法及“雙隨機”檢查等進行核查,督促企業提高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確保危險廢物在產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各個環節環境安全規范切實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環境風險防范能力。到2025年,工業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50%以上,安全處理處置率達到100%

加強醫療廢物集中收集處置。實施湖北省(咸寧)醫療廢物收運體系建設項目,督促醫療衛生單位加強醫療廢物源頭處理和管理,建立全封閉的分類收集、安全暫存系統,并適當增加醫療廢物運輸、處理機構的數量。加快推動醫療廢物集中收集和處置利用設施建設,積極鼓勵跨縣(市)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補齊縣級醫療廢物收集轉運短板。進一步完善農村地區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按期回收形成充足的應急儲備能力,醫療廢物安全處理率達到100%

第二節 加大重金屬污染防治力度

加強涉重行業污染防控。嚴格執行重金屬相關行業準入條件,嚴格把控涉及重金屬項目的審批工作,禁止新建落后產能重金屬行業。對涉重金屬行業中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嚴重污染水環境的涉重金屬生產項目落后生產工藝裝備要依法淘汰依法取締加快分散涉重金屬企業集中入園。

推進涉重企業排查整治。定期開展涉重企業的排查工作,重點針對生產車間、企業排污口和無組織排放情況展開監督性監測,并實行監測數據公開。將涉重企業納入重點管控清單進行動態監管、嚴格管控,嚴防因不正常排污和污染物積累引起的環境污染。

第三節 積極開展“無廢城市”建設

推進一般工業固廢綜合處理利用。鼓勵企業進行清潔生產改造,從源頭上減少一般工業固廢產生量。鋼鐵生產產生的鋼渣尾渣、爐渣,開采大理石產生的廢料,電力行業產生的粉煤灰、爐渣等通過建筑行業進行資源化利用。鼓勵建設規范的工業固體廢物處理場所,提升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和處理能力,處理處置率達到100%

統籌推進農業固體廢物治理。積極探索構建“市場主體回收、專業機構處置、公共財政扶持”的農業固體廢物回收和集中處置機制,建立健全廢棄農用薄膜、農藥包裝廢棄物等回收處置體系,提高農業固體廢物回收和處置水平。試點推廣農村有機廢棄物的新型生化處理設備和技術,努力實現農村有機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做到有機廢棄物不出村,實現就地消納變廢為寶。

加強生活垃圾收集處理能力。著力解決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能力不足、收集轉運體系不完善問題,謀劃推進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體系、廚余(餐廚)垃圾資源化處理、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老舊填埋場整治和生態修復等方面的重點項目。新建中德環保電力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填埋場,用于生活垃圾焚燒后飛灰的填埋。

加強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完善建筑垃圾管理體系和資源化利用模式。大力發展綠色建筑,減少建筑垃圾產生。強化建筑垃圾管理,督促工程建設施工單位和建筑垃圾運輸處置企業要依法處置建筑垃圾,嚴禁違規傾倒或堆積。

加強塑料污染治理。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環一批、規范一批”的思路,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積極推廣替代產品,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第四節 完善風險防控和應急管理體系

加強環境風險評估與源頭防控。更新完善咸寧市環境風險企業名單,實施環境風險分類分級管理,對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通過嚴格行業準入、調整產業布局從源頭降低突發和累積性環境風險。提升園區規范化管理水平,加強生產安全、環境安全監督管理。

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排查督促重點風險園區、企業落實環境風險防控與應急措施。加強工業集聚區環境風險監測預警能力,構建生產、運輸、儲存、處置環節的環境風險監測預警網絡。加強危化品運輸風險管控,優化危險品運輸路線,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進行動態監督管理。推進選礦企業尾渣資源化利用,基本消除尾礦庫環境風險。

完善應急管理體系。逐步完善全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處置及善后工作機制,完善市、縣、開發區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警系統,形成防范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統一協調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具備能應對重大環境突發事件的能力。開展流域突發水污染事件環境應急“南陽實踐”,明確“找空間”“定方案”和“抓演練”具體實施步驟、方法與成果。

第五節 加強核與輻射環境安全防控

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規范輻射安全許可證管理,推進核與輻射監察裝備現代化、執法系統化、管理信息化和精細化,實現對使用Ⅱ類以上高風險放射源實施在線監控。推進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建設,落實電磁環境信息公開。構建輻射安全應急響應現代化體系,建立“管理隊伍、專家隊伍、救援隊伍”三支應急隊伍,定期組織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練,增強輻射應急監測和處置輻射突發事件的能力。

推進放射性污染防治。加強放射性廢物、廢棄(退役)放射源收貯和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監管,廢棄(退役)放射源做到100%收貯。強化從業人員資質與個人劑量管理,嚴格操作規程管理和隱患管控,提高核技術利用安全水平。規范移動使用放射源與射線裝置活動的輻射安全防護管理制度措施,推進歷史遺留放射性廢物治理。

加強電磁環境管理。規范電磁輻射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執行電磁設施(設備)應用單位電磁輻射水平監測及報告制度。加強對廣播電視發射臺、中波發射臺、移動通信基站及輸變電設施的監管。妥善處理電磁輻射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專欄4 “無廢”工程

危險廢物安全處置能力建設提升工程:推進湖北省醫療廢物收運體系建設項目,一個標準建設醫療廢物中轉暫存庫配套相應基本設施。開展嘉魚縣醫療廢棄物處置項目,推進湖北匯楚危險廢物處置有限公司新增危險廢物焚燒處置生產線及增量擴項工程。推進湖北雄韜環保有限責任公司30萬噸鉛酸蓄電池及2萬噸含鉛廢物回收處置項目和赤壁市祥瑞商貿有限公司廢舊鉛酸蓄電池儲運項目。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與處理處置能力建設工程:咸寧市中德環保電力有限公司新建1個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填埋場,

化學品處置能力建設工程:推進湖北中亞環保科技有限公司6萬噸廢酸、5千噸廢堿、5千噸乳化液綜合利用項目、崇陽京釩科技有限公司廢催化劑綜合利用項目和崇陽縣蕪菁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廢舊催化劑生產線項目,加快廠區、煙氣凈化系統、廢水處理系統等配套設施建設。

第十一章 提升人居環境,引導綠色生活方式

開展“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活動,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綠色生活方式得到推廣,各功能區噪聲達到國家規定標準,人居生態環境得到全面改善,打造宜居自然生態公園城市。

第一節 打造寧靜宜居城市環境

加強噪聲污染控制。進一步完善咸寧市環境噪聲自動監測系統,重點噪聲污染源安裝噪聲自動監測儀器,將監測數據作為執法監管依據。加強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控制,強化對主要生活噪聲源的管理。

強化工業噪聲污染控制。工業園區與生活區之間修建綠化隔音帶,新建工業企業盡量遠離噪聲敏感點,對高噪聲設備進行隔音或消音處理,對廠界噪聲不達標的工業企業依法責令其整改。

強化交通噪聲防治。調整和優化城區交通運輸格局,避免交通噪聲對敏感區的影響,用降噪技術和降噪材料對城鎮路面進行改造。

加強建筑施工噪聲防治。將噪聲控制貫穿到建筑工程項目的全過程,嚴格限制建筑機械的施工作業時間,嚴禁違法夜間施工,使噪聲控制成為創立綠色建筑的重要指標之一。

第二節 推進自然生態公園城市建設進程

推進龍頭公園建設。加強現有風景區資源的保護與整合,完善公園管理體制,以潛山、十六潭等市級龍頭公園為重點,加快咸寧市公園建設;因地制宜,挖掘各個公園的文化內涵,推進公園差異化建設,打造省內知名生態文化旅游品牌。到2025年,以服務市民為功能定位,在毗鄰武漢區域建成2個龍頭公園,在官埠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建成1個龍頭公園。

抓好綜合性公園建設。充分利用各縣、區)主城區現有的自然景觀資源,建設城市綜合性公園,提高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擴大公園服務半徑覆蓋率。2025年,各縣(市、區)至少新建1個面積超10萬平方米,基礎設施齊全、文化內涵豐富的綜合性公園。

因地制宜進行鎮級公園建設。2025年,全市各鄉鎮至少建成1個文化內涵豐富、配套設施完善的公園,實現鎮級公園全覆蓋。中心鎮公園面積不小于2萬平方米,其他鄉鎮公園面積不小于1萬平方米。

實現村居公園全覆蓋。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結合農村環境整治和美麗鄉村建設,推進村居公園建設,在市區推進“街區、社區、校區、小區”公園化建設,營造公園化生活場景,保護和修補城市傳統生活街區,達到“300米見綠、500米見園”的自然生態公園城市綠色布局的基本要求,打造人、家、城、園(大自然)共生共榮的自然生態公園城市形象與格局。2025年,形成均衡分布的村居公園系統,實現村居公園全覆蓋。

加快公園化美麗鄉村、公園化田園綜合體升級改造。到2025年,公園化改造200個左右美麗鄉村示范村和田園綜合體。將咸寧農村生態條件與鄉村振興戰略結合,創建“中國農業公園”2025年,爭取創建12個“中國農業公園”。

第三節 穩步提升城市綠化水平

加快咸寧特色綠道建設。加快打造“輕軌綠道示范線”“森林綠道示范線”兩條綠道示范線打造沿淦河“綠道濱水線”和北部濕地“綠道濱水體驗線”兩條綠道濱水線形成連接中心城區和各組團的中心城區綠道外環線結合咸寧市旅游通道景觀建設,打造全域綠道旅游線,實現覆蓋旅游景點之間的綠道網絡做靚赤壁市“濱水綠道示范線”“三國文化旅游綠道示范線”、嘉魚縣“濱水森林旅游綠道示范線”、通山縣“旅游綠道示范線”、通城縣“濱水綠道示范線”崇陽縣“森林綠道示范線”等六條精品綠道線。

加快以水系為載體的城市綠網建設。實施沿河道、湖泊、水庫的綠網建設工程。河道兩岸建設森林防護帶,強調生態防護與隔離功能,保證防護帶寬度以及物種的合理、多樣性,以提升生態防護功能。城區周邊水體綠網建設要與提升城市形象、市民休閑娛樂相結合,擴大綠化面積,改善綠化樹種,實現“水清、岸綠、景美”的生態景觀效果。

加快以公園為載體的城市綠地建設。加快新建公園、城市道路綠化等工程項目建設步伐,不斷增加綠地總量,提高公園綠地覆蓋率。在重要公園、廣場、主干道兩側實施50個主題花景建設,提升城市節點景觀,推進城郊公園建設。完善潛山國家森林公園、亞熱帶樹木園等基礎設施和引種馴化建設。

第四節 加快推進綠色生活方式

培養公眾綠色生活理念。積極倡導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綠色生活理念,引導社會公眾從衣、食、住、行各方面走綠色化道路。積極宣傳推廣綠色飲食、節約用水、環保裝修、衣物環保、垃圾分類、減少污染等生活知識,養成健康、文明的居住行為方式,培養良好的公共環境衛生意識。推廣節能家電、高效照明產品、節水器具、綠色建材等綠色產品,優先選用節能、節水、環保、再生等綠色產品。開展節約糧食行動,持續推進“光盤行動”。

增加綠色生活設施服務供給。建設完善城市慢行系統,建設自行車租借點等配套設施,提高自行車和步行出行比例。實施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交通出行模式,構建優質公共交通服務體系,加快構建城市快速通道和對外公路網結構。優化公交線網布局,加強場站建設,新開社區巴士、鎮際公交,大力推廣電動公交車,提高電動公交車占比。

培育公眾綠色消費理念。廣泛開展綠色消費教育,倡導選擇綠色產品,反對奢侈消費和過度消費。對應用范圍廣、節能效果顯著的產品,逐步實施強制采購,完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評價監督機制。根據《關于調整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通知》的最新清單和要求加強政府綠色采購工作,提升綠色采購產品比例。

加強綠色理念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六五環境日、世界水日等,大力弘揚生態文化,引導公民樹立綠色增長、共建共享理念,提高生態文明意識和生態文明素養。強化公民環境意識。強化機關單位生態文化培訓,將生態文明教育培訓制度化,所有領導干部在崗期間生態文明培訓率達到100%。加強校園生態文化教育,在校中小學生生態文明教育普及率達到100%。推進企業生態文化建設,規模以上企業生態文明宣傳活動開展率達到100%。加強社區生態文化宣傳,社區生態文化宣傳覆蓋率達到100%

暢通公眾參與和輿論監督渠道。在生態環境局網站設立環境投訴和環境答疑窗口,對公眾投訴進行反饋和處置,對公眾的環境保護疑問進行解答。在生態環境局網站建立相應版塊和內容,推進環境監督的公眾參與,推進建設項目的公眾參與水平。保障公眾環境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暢通環保監督渠道,充分發揮12345公共服務熱線和環保微信平臺作用。聘請環保志愿者、環保社會組織代表擔任環境保護監督員,監督企業的環境保護行為和建設項目的環境事務。對公眾反映的環境問題,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積極調查處理并及時反饋信息。支持新聞媒體進行輿論監督。

第十二章 完善能力建設,推進環境治理現代化

提升環境監測能力,基本實現生態環境監測體系與能力現代化,建成水陸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加強生態環境執法監管體系建設,實施精準監管和智慧監管。實施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建立系統的生態文明建設考核評價體系,健全環保市場機制,加快補齊環境治理體制機制短板,促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一節 加強監測能力和信息平臺建設

優化完善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建立監控預警網絡。空氣質量監測點位覆蓋重點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自然保護區和農村地區;開展O3PM2.5協同控制監測試點研究。建設機動車“天地車人”一體化智能監管系統秸稈焚燒遙感監控自動預警系統,推動工業園VOCs監控設施平臺建設。

實現重點流域地表水監測全覆蓋。繼續完善實施咸寧市“智慧長江”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建設,提高地表水自動化、平臺化、智能化監測監控能力。強化鄉鎮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推動重點河流水庫跨界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陸水干流水華預警及生態調度平臺建設。

完善地下水和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在已有的監測體系上合理增加地下水環境監測點位,與“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充分對接,使地下水環境監測質量監測點位滿足環境管理要求。優化完善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實現全部土地利用類型和主要污染企業全覆蓋。

提升生態環境監測水平。加強實驗室建設,提升實驗室監測能力。升級例行監測、執法監測、應急監測、專項監測等全要素監測能力。加強監測人員業務水平培訓,形成專業的采樣、處理、檢測、分析、評估監測體系,打造業務精良的高素質監測隊伍。

建立生態環境綜合監控平臺。對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等的開發建設活動實施常態化和業務化監控,實現由被動監管轉為主動監管、應急監管轉為日常監管、分散監管轉為系統監管。加強生態監管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大數據、互聯網、遙感、物聯網等技術手段,納入生態環境大數據系統。

建立生態環境信息應用平臺。加強環保設施運行監管,實現污染源在線監控。堅持統籌集約建設云計算基礎設施、監測預警等統一支撐體系,推進數據資源深度整合與開發利用,搭建和完善自上而下的環保服務體系和以大數據、云計算為基礎的統一的大數據中心。開展智能化試點建設,推進5G、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一代數字技術和衛星遙感技術在生態環境領域的應用研究。建立完善邊界相鄰區域聯合監管機制,促進各市直單位之間的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加快“大系統”協同聯動,持續深化“一張圖”,全面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掛圖作戰”。

第二節 加強生態環境執法體系建設

強化執法監管能力。加大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資金投入,提升環境監管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完善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補齊綜合行政執法能力。加快補齊應對氣候變化、生態監管等領域執法能力短板,推進執法能力規范化。

健全排污許可和總量控制制度。建立以排污許可證為主要依據的生態環境日常執法監督工作體系,落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加強排污許可證后管理,開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實現排污許可管理全覆蓋。嚴格執行污染排放總量前置制度,將總量批復作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必要條件。

第三節 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落實黨委政府領導責任。推進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的工作機制,強化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占黨政實績考核的比例≥20%。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區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負總責,有關工作部門及其有關機構按照職能相應擔責,將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作為各環保責任紅線。

完善監督考核機制。將環境質量、總量減排、能耗總量和強度、二氧化碳強度下降、森林覆蓋率等納入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評價,完善咸寧市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體系,提高生態環境保護考核在政府政績考核中的權重。實施領導干部自然資源離任審計,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責。

落實企業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依法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督促企業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公開環境治理信息。采取財政補貼等措施,激勵企業推動資源節約、清潔生產、綠色發展。

第四節 完善環境標準、法體系建設

提升現有產業污染治理水平。堅持標準引領,完善落后產能淘汰機制。通過強化環境標準引領技術升級,用更嚴格的環保標準淘汰落后產能,充分發揮標準在污染整治中的強制性作用、在結構調整中的先導性功能。重點加強超低排放改造、綠色品牌創建、環境友好產品創建、清潔生產源頭管控以及執行更嚴格的標準,促進重污染行業、特色行業的整體提升,提高企業的污染治理水平。

嚴格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等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實施嚴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法建設。注重環保行政執法與公眾監督、輿論監督、司法監督的結合,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無縫銜接,形成公平公正透明的司法環境。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之間的協同配合,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持鐵腕執法,貫徹落實新環保法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治措施,推動環境違法從后果嚴懲向行為嚴懲轉變。

第五節 健全環保市場機制

健全生態補償機制。按照“誰保護誰受益”“誰污染誰補償”原則,逐步在森林、濕地、飲用水水源地等資源領域構建生態補償標準體系和生態補償資金穩定增長機制,鼓勵受益地區與保護生態地區、流域下游與上游通過資金補償、對口協作、產業轉移、人才培訓、共建園區等方式建立橫向補償關系。

發揮稅收、價格等政策引導作用。積極落實國家消費稅、燃油稅、資源稅的調整和實施,依據企業環境管理及排污情況推行污水處理費、環保稅、水費、垃圾處理費等差別化收費機制,將污泥處置成本納入污水處理費。落實燃煤電廠超低排放、脫硫脫硝除塵環保電價政策及“雙高”行業差別化電價、懲罰性水價政策。加大對節能減排、廢水深度處理、資源循環利用、工藝清潔化改造、綠色低碳產業、秸稈綜合利用等的稅收優惠和專項補貼。實施低碳產品認證制度,健全綠色消費政策。

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著力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工業園區集中治污設施等重點領域第三方污染治理示范項目,鼓勵排污單位委托第三方開展污染治理。營造有利的市場和政策環境,吸引和擴大社會資本投入,推動建立“排污者付費、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機制,形成規范有序、監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場。

創新環保投融資機制。建立制度化的生態環保財政投入預算保障機制,用好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節能環保、技術改造等專項資金,建立以獎代補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推進政府讓利型稅收、優惠或補貼政策,鼓勵社會資本和民營企業積極參與綠色產業發展。完善綠色信貸制度,鼓勵企業發綠色金融債券,支持金融機構開展造林信貸擔保業務。探索開展創新貸款業務,突破排污企業和環保企業投融資瓶頸。

專欄5 環境監測監控工程

大氣環境監測工程:推進機動車“天地車人”一體化智能監管平臺、秸稈焚燒遙感監控自動預警系統等項目,建設6個固定式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點,在秸稈焚燒主要敏感點建設22個自動遙感監控點。加強城市空氣自動監測站監測能力,配備14臺(套)污染物監測儀器、設備。

水環境監測工程:推進黃蓋湖聲控點浮標水質自動站建設,推進重點河流水庫跨界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推進陸水河干流水華預警及生態調度平臺建設,開展富水水庫生態安全調查與評估項目。

第十三章 規劃保障措施

第一節 組織保障

建立生態環境規劃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強化規劃實施領導。各級政府要把自然生態環境的保護、環境污染治理、提高人居環境作為未來五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建立和完善領導責任制,做到層層負責,分級管理。各職能部門要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兩代表一委員”和社會公眾要充分發揮對環境保護的監督作用,對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環境保護規劃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各基層黨組織要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各企業黨組織要發揮在政治思想建設上的優勢,增強在參與決策上的底氣;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要著力培養一批有環境保護意識和生態建設能力的基層干部,帶領人民走可持續的“綠水青山”之路;各級黨組織要整合農村、企業、社區的資源優勢,構建村企聯建、村居聯建、村與部門聯建的立體網絡。

第二節 資金保障

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健全生態環境領域財政體制,增強基層生態環境保護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積極爭取國家、省財政支持,建立環境保護投資穩定增長機制,積極申請國家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庫資金。

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功能,吸引社會資本投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建設項目市場化、產業化進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生態保護配置中的作用。引導各類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社會捐贈資金和國際援助資金投入環境保護市場,健全社會資本投入回報補貼機制與風險補償機制,加大對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支持,積極推進環境治理依效付費機制和環境績效合同服務。積極推廣運用PPP和政府購買服務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生態文明領域項目建設。

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財政資金安全。突出生態文明建設重點,精準支持綠色產業、循環經濟、綠色城鎮、美麗鄉村建設,有效保障大氣、水體、土壤綜合治理和碧水、凈土、藍天、國土綠化行動,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認真貫徹落實好《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201834)精神,扎實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健全完善以績效評價結果為導向的財政資金分配與管理機制,使專項資金安排使用與績效目標有機結合,切實發揮好財政資金效益。

第三節 科技保障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具有豐富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成立技術服務工作專班,為全市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技術支持。積極開展生態環境新技術的研究應用,大力推廣和應用現有的技術成果,搞好技術培訓和技術指導,促進全市生態建設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充分依托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咸寧市駐點工作團隊,開展精準、科學、系統治污。

第四節 制度保障

建立協作機制,各司其責,共同推進規劃實施。嚴格執法,加強測管協同,提高執法監測能力。發揮稅收、價格等政策引導作用。健全生態補償機制,進入碳交易市場。加大均衡性轉移支付和市本級基本財力保障力度,提升基層財政保障能力。建立資金整合機制,確保建設資金統一合理使用,形成合力。嚴格產業準入政策,落實推進負面清單管理,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在更大范圍參與生態修復和保護。完善規劃實施的公眾參與和民主監督機制,推動規劃順利實施。

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咸寧市生態環境建設工作,探索創新城市規劃管理制度,增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科學性、系統性和協調性。完善管理模式,依托基層組織,推進網格管理,形成人人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和人人參與管理的良好氛圍。研究建立考評機制,將生態環境建設工作納入年度考評內容,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進行表彰,對于行動遲緩、落實不力的單位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五節 隊伍保障

打造環保鐵軍,各級生態環境部門黨組負責人要第一責任人”職責,形成以上率下、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固廢和化學品環境管理、土壤環境監管等急需緊缺領域以及自然資源和規劃、水利和湖泊、林等部門生態環境隊伍建設,提升基層生態環境隊伍能力。加大生態環境隊伍培訓力度,按照“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要求,以夯基礎、補短板、精能力為目標,進一步創新培訓機制、拓寬培訓渠道、整合培訓資源、完善培訓方式。持續開展干部能力素養提升工程,結合環保特點、突出應知應會、緊貼監管實際,采取培訓形式,加強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加強生態環境監測基礎能力建設,做到資質健全、裝備優良、機制順暢。

第六節 考核評估

健全規劃實施考核制度,依據規劃提出的指標體系,建立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完善統計制度,實行目標責任制,將目標分解到各級各部門,分年度進行考核。定期公布重點工程項目進展情況和規劃目標完成情況,形成分級負責、逐級推動、部門聯動、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2022年和2025年底,組織第三方評估機構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向市政府報告,并作為對地方黨委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圍繞目標任務和重點領域,建立重點工程項目庫,以各分局、市直各部門上報的項目庫為基礎,明確各項重點工程的建設內容、責任單位和投資計劃,并加強重點項目跟蹤管理,積極落實項目實施,實行滾動推進,以2年為周期進行項目庫的更新,以項目為載體推進《咸寧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順利實施。建立項目管理長效機制,加強工程項目運行跟蹤管理,發揮長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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