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咸寧市投資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試行)》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咸寧市投資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試行)
第一條 為了扎實推進投資項目績效綜合評價工作,完善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規范咸寧市投資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投委會)的議事和決策程序,根據《湖北省投資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試行)》(鄂政辦發〔2024〕7號)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市投委會是經市委、市政府同意設立的投資項目管理議事協調機構,負責統籌協調全市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
第三條?市投委會主任由市長兼任,常務副主任由常務副市長兼任,副主任由副市長兼任。成員為市政府秘書長,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衛健委、市國資委、市政數局、市林業局、市招商和投資促進局、市城發集團、市高投集團主要負責同志。報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投委會成員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補充。
第四條?市投委會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具體承擔日常工作。
第五條?市投委會主任每半年召開1次會議,也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主要審議以下事項:
(一)全市投資項目管理的制度、政策、措施等;
(二)市投資項目年度實施計劃及調整方案,主要是全市重點項目年度實施計劃、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年度實施計劃等;
(三)市年度綜合績效評價報告,市重點行業績效評價報告;
(四)其他需要審議、審定的重大事項。
第六條?市投委會常務副主任每月中旬召開會議。主要研究推進以下事項:
(一)調度當月投資運行和目錄庫、儲備庫、實施庫(以下簡稱“三庫”)建設情況;
(二)適時審議申報上級資金項目列入“三庫”;
(三)協調市本級投資項目在總量結構、選址、財力論證中的重大問題;
(四)協調市本級投資項目在審批、開工、竣工、結算、決算環節中的重大問題;
(五)其他需要調度協調的重要事項。
第七條?市投委會會議程序:
(一)會議議題由市投委會辦公室征集并提出建議方案,報市投委會主任或者常務副主任審定后,形成會議方案;
(二)根據會議方案,市投委會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準備會議材料,做好會務組織;
(三)市投委會辦公室根據會議情況起草會議紀要,按照程序報主任或者常務副主任簽發,并報送市委。
第八條?市投委會辦公室職責:
(一)組織起草全市投資項目管理的制度、政策、措施等;
(二)組織制訂市投資項目年度實施計劃及調整方案;
(三)組織推進全市“三庫”建設,協調市本級投資項目在總量結構、選址、財力論證中的問題;
(四)監督市本級項目按計劃實施,協調在審批、開工、竣工、結算、決算環節中的問題;
(五)組織開展市年度綜合績效評價、市重點行業績效評價、市本級項目績效評價,并形成報告;
(六)每月對各縣(市、區)、咸寧高新區和市直相關部門運用平臺開展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情況進行通報,年底進行考核;
(七)承辦市投委會的會議組織和重要活動;
(八)督辦市投委會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九)落實市投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成員單位職責:
(一)行業主管部門調度本領域投資運行情況,推進“三庫”建設;依托平臺加強市本級投資項目管理,推動項目按計劃實施;組織開展重點行業績效評價、重特大項目績效評價;
(二)要素保障部門做好總量結構、選址、財力相關論證,按照統一標準及時限要求做好項目審批服務;
(三)監控本領域項目按計劃實施情況,研究提出需要市投委會協調解決的問題;
(四)落實市投委會決定事項及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對經市投委會審議通過的投資管理制度、政策、措施,需相關職權部門依法按照程序審定實施。
第十一條?市投委會成員原則上不得缺席會議,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應向市投委會辦公室請假;與會成員應當妥善保管會議資料,涉密文件按照有關保密規定管理。
第十二條?市投委會辦公室通過投資項目績效綜合平臺對各地各部門投資項目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催辦和綜合反饋,并以簡報、通報等方式定期督辦通報相關情況。
第十三條?本規則由市投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各縣(市、區)、咸寧高新區參照制訂本地投委會議事規則。
第十四條?本規則自印發之日起開始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