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已經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2023年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承前啟后的關鍵一年。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健全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壓緊壓實責任,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立法工作計劃,為加快建設武漢都市圈自然生態公園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強黨對立法工作領導。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既是黨的二十大對立法工作提出的具體要求,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確定的立法工作基本原則。各地各部門要將黨的領導貫穿到立法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對于起草、審查過程中涉及重大體制、重大政策調整和重大立法事項的,嚴格落實立法工作向黨委請示報告制度,及時履行向市委請示報告程序。
二、嚴格遵循立法工作程序。各項目起草單位要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提出的“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要求,嚴格落實調查研究、公開征求意見、專家論證等各項立法工作制度,在法規規章起草、論證、審查等各環節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開門立法,不斷拓寬公民參與立法渠道,切實保證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三、切實提高立法工作質量。各項目起草單位要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組建由業務骨干、一線執法人員和合法性審查人員參加的工作專班,明確起草進度,嚴格時間節點,加強經費保障,確保按時完成立法任務。起草法規規章草案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增強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讓立法的制度設計與現實情況精準對接。要緊盯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有的放矢地加以規范,確保制定的法規規章務實管用。其他相關單位要積極配合,全力支持項目起草單位,結合本單位工作職責認真落實有關要求,共同做好草案起草工作。市司法局要及時跟蹤了解項目起草工作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做好審查修改工作,推進政府立法工作有序開展。
附件: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項目
附件
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項目
一、地方性法規草案項目(1件)
咸寧市淦河保護條例。(起草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完成時限:9月10日前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二、政府規章制定項目(4件)
(一)2022年度結轉項目(2件)。
1.咸寧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暫行辦法。(起草單位:市住建局)
2.咸寧市防洪管理辦法。(起草單位:市水利和湖泊局;配合單位:市應急管理局)
(二)正式項目(1件)。
咸寧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起草單位:市城管執法委;完成時限:8月31日前。審查修改單位:市司法局;完成時限:10月31日前)
(三)預備項目(1件)。
咸寧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起草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完成時限:11月15日前提交調研論證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