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2021年1月15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防止耕地 “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鄂政辦發〔2021〕4號),為貫徹落實省政府文件精神,著力穩政策、穩面積、穩產量,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糧化”,不斷鞏固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穩定糧食生產,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結合咸寧實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咸政辦發〔2021〕14號)(以下簡稱《工作方案》)。
二、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主要由三個部分組成,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堅決防止耕地“非糧化”,堅決守住耕地紅線和糧食安全根基,堅決完成省政府下達的糧食生產目標任務,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提供堅實支撐。
第二部分為重點措施。結合我市實際,共提出7條工作措施,并將責任分解到市直各單位和縣市區,確保工作落實落地。一是開展耕地“非糧化”問題專項清理整治。分四個階段對占用基本農田種植林果業、占用基本農田挖塘養魚、閑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已建高標準農田占用調整為非耕地等四類問題開展摸底調查,全面摸清底數、堅決遏制增量、妥善處置存量。二是科學劃定糧食生產功能區。全面完成139.7235萬畝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任務,并落實到地塊。組織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情況“回頭看”,嚴格保持糧食生產功能區種糧屬性。三是落實耕地利用優先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和用途管制,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四是穩定糧食生產面積。落實糧食生產目標任務,確保全市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295萬畝以上,產量穩定在117萬噸以上。開展撂荒地排查整治。五是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建高標準農田20.85萬畝,“十四五”期間力爭實現糧食生產功能區全覆蓋。開展已建高標準農田調查評估,開展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六是培育發展種糧主體。出臺種糧主體扶持獎勵政策,支持糧食生產經營主體有序擴大生產,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大力推進糧食生產社會化服務,提高種糧規模效益。七是完善種糧支持政策。落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鼓勵各類擔保機構為糧食生產經營主體發展糧食生產提供政策性融資擔保。開展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機械化技術試驗示范。
第三部分為保障措施。包括4條措施。一是強化組織領導。要求各地嚴格落實糧食安全主體責任,認真做好耕地“非糧化”排查工作,抓緊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實化政策措施。市直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監督指導服務。二是強化日常監測。每半年開展一次耕地種糧情況監測。定期對糧食生產功能區內目標作物種植情況進行監測評價。三是強化目標考核。將防止耕地“非糧化”作為鄉村振興、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細化考核要求,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四是強化宣傳引導。進一步營造保護耕地、發展糧食生產的良好氛圍。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引導種糧主體和農戶積極發展糧食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