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名稱:咸寧市統計局
機構地址:咸寧市咸安區金桂路151號
機構電話:0715-8052876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負責人姓名:陳海蓮
機構職能: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政策法規與統計設計管理科 ?統計執法監督科 ?第三產業統計科 ?第二產業統計科 ?第一產業統計科 ?國民經濟綜合核算與區域發展統計科 ?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 辦公室
直屬二級單位:咸寧市普查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咸寧市經濟社會綜合調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咸寧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劃,制定全市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訂地方統計規章制度,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按照國家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縣(市、區)國內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全市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地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全市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全市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級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游、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地區、各部門及武漢城市圈、長江經濟帶等區域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八)審批市內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全市涉外調查活動。
(九)協助地方管理縣(市、區)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建立和維護全市基本單位名錄庫,貫徹執行國家執行的各地區、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地方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收集、整理國際、省際、市際統計數據,組織實施省際和市際間統計資料交換和統計交流合作。組織開展統計科學研究。組織管理和指導社情民意調查工作。
(十二)為規模以上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