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咸寧市2024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的總體安排,為做好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的確定原則
按照《咸寧市2024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規定,筆試成績公布后,按照3:1的比例進行資格復審,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該職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具體名單詳見《咸寧市2024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的材料
1.《咸寧市2024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原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招碩引博人員錄用審批表》或《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或錄(聘)用文件等(復印件);
5.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的《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
6.所在單位出具調任相應層次領導職位所需的工作經歷證明(原件);
7.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上述有關材料的復印件,由所在單位和同級黨委組織部門進行校對,確認與原件一致后加蓋公章。
三、資格復審程序
資格復審工作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各縣(市、區)資格復審人員將資格復審材料交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審核蓋章;市直事業單位資格復審人員將資格復審材料交主管單位黨委(黨組)審核蓋章。
(二)資格復審人員于11月1日下午17:00前將資格復審材料報選調單位。逾期不報的,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具體地點以選調單位通知為準。
(三)各選調單位對報考本單位選調職位的資格復審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對于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同時,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該選調職位的資格復審人員。11月4日下午17:00前向市委組織部書面反饋資格復審情況。
選調職位通過資格復審參加面試人數與選調人數比例低于3:1的,由市委組織部與選調單位共同商定核減或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
市委組織部根據資格復審情況,確定各選調職位的面試人員名單,并進行公告。
附件:咸寧市2024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咸寧市公務員局 ????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