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020年8月市政府共召開13次常務會議并印發紀要。為切實推進市政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市政府政務督查室于2020年10月中下旬,對2019年11月-2020年6月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尚未落實事項及2020年7-8月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確定有關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了督辦,現通報如下:
一、尚未完全落實事項
(一)2019年11月21日市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
審議《咸寧市糧食收購貸款資金管理辦法》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咸寧銀保監分局)
《咸寧市糧食收購貸款資金管理辦法》正在按程序送審。
(二)2020年4月15日市政府第5次常務會議
聽取新型政銀擔合作機制推進情況的匯報和審議《湖北省新型政銀擔合作協議》有關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金投集團)
關于《湖北新型政銀擔合作協議》簽訂的落實情況。湖北銀行、武漢農商行、咸寧農商行、建行、交行、長江村鎮銀行、郵儲銀行等7家銀行已經簽署了《湖北新型政銀擔合作協議》并開展業務;農行、漢口銀行、農發行、工行等4家已達成合作意向,待省行審批后簽訂合作協議;中國銀行、民生銀行等2家銀行尚在洽談之中。截至目前,累計完成新機制擔保業務45筆共計1.8866億元。
(三)2020年7月30日市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紀要
聽取將市重大產業發展基金借款轉為資本投入情況匯報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市財政局已按照有關規定將市企業金融服務中心等4家單位9筆重大產業發展基金借款轉為資本投入情況,報市委財經委員會和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待審議通過后執行。
(四)2020年8月21日市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紀要
1.聽取咸寧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情況匯報有關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人行、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一是關于市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的落實情況。目前《市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升級擴容需求方案》正在送審。二是關于全市政銀企金融服務平臺建設的落實情況。目前已完成項目設計、預算、招標文件,近期將開展掛網招標工作。三是關于出臺“信易貸”方案的落實情況。目前《咸寧市“信易貸”工作推進方案》正在送審。
2.聽取確定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2019年度退休 “中人”視同繳費指數情況匯報有關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一是關于職級公務員“中人”老辦法待遇計算方式的落實情況。職級公務員退休后的老辦法待遇計算標準已報省人社廳備案,并于9月底錄入信息系統,目前正在修改完善待遇申領相關信息。二是關于補發新老待遇差的落實情況。改革前四年退休“中人”自退休次月到2019年11月、2019年度退休“中人”自退休次月到2020年7月的新辦法待遇補發工作正在與省人社廳溝通,待取得信息系統權限后啟動補發工作。
二、已基本完成事項
(一)2020年7月1日市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
1.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及省領導關于長江“禁漁”、防汛救災等工作的批示精神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一是關于長江“禁漁”批示的落實情況。已制定了《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和《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方案》,全市開展聯合執法130余次,出動執法人員6272人次;開展專項執法700余次,出動執法人員7531人次;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只849艘,清理違規網具3909張,查辦案件108起,查獲涉案船只65艘,移送司法案件20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24人。檢查生產加工企業198家,檢查農貿市場、商超3628家,檢查酒店、餐飲單位12224家,檢查電商網絡平臺717家,檢查發現問題線索96個,督促整改問題453個。拆除或更換招牌或違規廣告256處,清理或更換菜單、菜譜221家。按照“1113”要求,實施“五個一批”幫助漁民就業,全市開展職業技能培訓270人,推薦就業崗位2336人次,組織退捕漁民就業專場招聘會13場、實用技術培訓11期。積極落實社保政策,全市建檔立卡退捕漁民已參加養老保險3593人,占符合參保條件人數的100%。二是關于防汛救災批示的落實情況。今年以來,我市的降雨量、梅雨期天數及江湖庫水位均超過2016年,全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兩個堅持、三個轉變”重要精神,嚴格按照省、市領導要求抓好落實,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立足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繃緊思想之弦,防好思想之汛,深入一線、靠前指揮,通過筑牢“三條防線”、防御“三大風險”、做好“三個調度”、突出“四個重點”、圍繞“七個短板”5個方面,全力做好了抗洪保安瀾工作,工程險情數、受災損失分別比2016年減少90%、63%,實現了“不倒一堤、不垮一壩、不死一人、無一人因災返貧”的目標,奪取了防汛抗洪斗爭的全面勝利。
2.審議《咸寧市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實施方案》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7月27日,印發了《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咸寧市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實施方案的通知》(咸政發〔2020〕7號)。
3.聽取全省政府秘書長和辦公廳(室)主任會議精神匯報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
7月6日,召開了全市政府系統辦公室主任會議暨政務信息培訓會,及時傳達學習全省政府秘書長和辦公廳(室)主任會議精神,總結過去一年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階段工作任務。
4.審議《咸寧市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人行、咸寧銀保監分局)
9月17日,印發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寧市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咸政辦發〔2020〕19號)
5.聽取全省民政工作會議精神和全市民政工作情況匯報有關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醫保局)
一是關于市慈善會工作經費的落實情況。市財政局將根據2021年預計非定向捐贈接收情況測算經費所需額度,納入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二是關于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落實情況。目前,我市正在積極申報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國家試點城市,市財政局已安排101萬元開展相關工作。
6.聽取推薦洪海林等4人為2020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選和萬虎等8人為2020年度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省政府專項津貼人選情況匯報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8月,根據鄂人社函〔2020〕109號文件精神,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確定萬虎為2020年度省突貢中青年專家;根據鄂人社函〔2020〕108號文件精神,經省政府批準,確定江波濤、周國鵬、蔣金中為2020年度享受省政府專項津貼人員。洪海林等4人申報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經省人社廳公示后,上報國家人社部,相關文件即將下發。
7.聽取2020年咸寧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推薦工作情況匯報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總工會)
7月13日,已將候選人名單在《咸寧日報》予以公示。9月7日,市委、市政府發文表彰70名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
(二)2020年7月30日市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紀要
1.聽取國務院、省政府長江禁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我市長江禁捕工作情況匯報有關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委編辦、市交通運輸局、咸安區人民政府、嘉魚縣人民政府、赤壁市人民政府、通山縣人民政府)
一是關于成立領導小組和出臺文件的落實情況。8月6日,印發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咸寧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咸政辦函〔2020〕29號)。8月6日,印發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咸寧市長江流域禁捕退捕有關工作的通知》(咸政辦電〔2020〕22號)。二是關于“三無”船舶分類取締補償和在禁捕水域實施技防布控全覆蓋經費保障的落實情況。我市登記退捕漁船1854艘,拆解處置率100%。制定下發了相對統一的“三無”漁船補償標準,全市核定涉漁“三無”船只4166艘,已全部上岸,拆解1033艘,剩余船只10月底前處置到位。出臺了《咸寧市長江流域禁捕水域生產生活船舶管理指導意見》(試行),全市上報生產生活用船3728艘,目前已落實標識化管理要求。啟動全市禁捕水域視頻監控網絡建設項目,西涼湖水域視頻監控系統已完成建設投入使用,其他6個禁捕水域視頻監控系統建設穩步推進,初步預算5年需投入資金1700余萬元。三是關于市、縣農業綜合執法機構改革的落實情況。目前,市級和各縣市區農業綜合執法三定方案已由各級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及各縣(市、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共核定編制數476個,目前到位人員404人?。此外,根據中央、省委有關文件精神,對水域漁業執法任務較重、已經設有漁業執法隊伍的市西涼湖綜合管理執法局繼續保持獨立設置。
2.傳達學習應勇書記在咸寧檢查調研防汛救災和脫貧攻堅工作時講話精神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政府扶貧辦、市水利和湖泊局)
一是關于防汛救災工作的落實情況。市水利和湖泊局嚴格貫徹落實省委主要領導關于防汛救災講話精神,堅持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災兩手抓、兩手硬,聚焦超標洪水防御、水庫安全度汛、山洪災害防御“三個重點”,切實扛起防汛救災責任、精心組織、科學調度、全力搶險,做到了大水之年無大險、大災之年不見災,實現了“不倒一堤、不垮一壩、不死一人、無一人因災返貧”的目標。二是關于脫貧攻堅工作的落實情況。9月25日—10月16日,對全市脫貧不穩定戶(465戶1629人)、邊緣易致貧戶(683戶2250人)、野生動物轉產戶(18戶26人)、長江禁捕漁民上岸貧困戶(740人)及受災戶(11348戶39861人)分別建立工作臺賬,成立3個工作專班對幫扶情況進行抽查。10月以來,嚴格按照“一達到兩不愁三保障”標準,組織通城縣對490戶1150名存量貧困戶進行脫貧驗收。組織駐村工作隊、鄉村干部、幫扶責任人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信息進行采集錄入,目前已采集完成203440人。精心組織“扶貧日”活動,召開了咸寧市脫貧攻堅新聞發布會,評選了100名“最美扶貧人”,舉辦了咸寧脫貧攻堅故事大賽,舉辦2020年秋季扶貧產品展。
3.傳達學習全省上半年經濟運行調度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聽取了我市上半年經濟運行情況匯報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印發了《關于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十三五”規劃指標和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通報》,市發改委堅持“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預警”,加強經濟形勢分析監測預警,8月5日召開了全市全面建成小康指標體系培訓會,已成立咸寧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咸寧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已完成“十四五”重大課題研究報告11篇和相關調研報告260篇,上報了2批擬納入國家和省“十四五”規劃重大項目44個、重大政策和改革19項。
4.聽取我市貫徹落實中央支持湖北一攬子政策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匯報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已召開承接“一攬子政策”項目謀劃專題會議,并建立月度跟蹤落實機制,截至10月13日已完成了6、7、8、9月落實一攬子政策進展情況匯總,并印發通報2期。
5.審議《關于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任務分解落實責任清單》《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和公共衛生應急能力建設任務分解落實責任清單》《關于進一步加強院前急救體系建設任務分解落實責任清單》《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建設任務分解落實責任清單》《關于加快全市大健康產業發展任務分解落實責任清單》等五個文件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衛健委)
9月18日,印發了《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任務分解落實責任清單>等5個文件的通知》(咸辦發〔2020〕6號)。
6.審議《關于進一步加大節約集約用地力度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9月17日,印發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大節約集約用地力度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咸政辦發〔2020〕24號)。
(三)2020年8月21日市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紀要
1.聽取省生態環境廳駐鄂南專員辦反饋關于咸寧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四位一體”整改情況的監察意見和審議《咸寧市關于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四位一體’整改情況監察意見”的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9月3日,市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印發了《咸寧市關于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四位一體’整改情況監察意見”的整改方案》,截至2020年10月15日,鄂南專員辦反饋的32個突出環境問題已完成整改21個,其余11個問題均達到了序時進度。
2.研究《關于2019年市級財政決算和2020年上半年預算執行及預算調整情況報告》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8月28日,市人大已批復《關于2019年市級財政決算和2020年上半年預算執行及預算調整情況報告》,并于9月10日在政府門戶網站正式對外公開。
3.聽取咸寧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情況匯報有關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關于召開工作推進會的落實情況。10月12日,召開了全市2020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推進會。
4.聽取確定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2019年度退休 “中人”視同繳費指數情況匯報有關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關于退休人員預發新辦法待遇的落實情況。2019年以后退休人員及改革頭四年因首次啟用時未確定地區指數的退休人員的待遇已按新辦法調整,并自2020年8月起進行發放。
5.聽取全市教育重點工作和新建咸寧市第一中學情況匯報有關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委編辦、咸寧高新區管委會、市住建局)
一是關于教師編制管理的落實情況。市教育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已印發《咸寧市關于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咸市教師〔2020〕11號),明確建立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量控制、動態調控”機制,市委編辦、市教育局組成聯合調研組深入6個縣市區開展實地調研,形成了《關于優化配置基礎教育學校編制資源的調研報告》,研究提出《關于優化基礎教育編制資源配置的若干措施》。二是關于新建咸寧市第一中學的落實情況。已初步明確學校選址,學校占地200畝,辦學規模3000人,初步定名為咸寧市第一高級中學,學校定位為全寄宿制公辦普通高中,主要承擔普及高中教育的任務,與鄂南高中錯位發展,目前正在開展項目規劃及申報工作。
6.審議《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司法局)
9月8日,印發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咸寧市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咸政辦發〔2020〕21號)。
7.審議《關于加強全市紅十字會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紅十字會)
9月22日,印發了《中共咸寧市委 咸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全市紅十字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咸發〔2020〕9號)。
8.審議《咸寧市建設“科創中國”試點城市工作方案》的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科協)
9月18日,印發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咸寧市建設“科創中國”試點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辦發〔2020〕2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