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市委副書記、市長楊軍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審議《咸寧市湖泊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送審稿)》。
會議指出,全市政府系統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上來,深入學習領會其核心要義和改革要求,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強大動力,不折不扣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咸寧落實落細落效。
會議要求,要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準性和利用效率,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嚴格落實國土空間管控邊界,嚴守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要堅定不移走綠色低碳轉型之路,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把綠色發展理念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各方面。要根據咸寧特點建立咸寧特色的應急力量,進一步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推動應急管理工作力量下沉、保障下傾、關口前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及時有力有效處置各類災害事故。要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發揮科技創新的支撐引領作用,統籌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要結合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以全局思維謀劃推進各領域改革,不斷增強發展的活力和動力,真正奔著問題去、奔著解決問題去、奔著達成效果去,抓好各項改革任務的推進落實。
會議強調,要充分認識開展湖泊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想清楚、干明白,堅持效果導向,下足繡花功夫,推進系統治理、綜合治理、岸上岸下聯動治理。要根據“一湖一策一表”,增加量化考核機制,明確具體項目、具體指標,明確時間表、任務書、橫道圖,形成工作閉環。要做好項目謀劃儲備,做實前期工作,積極向上爭取支持。要進一步激發群眾靠山愛山、靠水愛水的保護意識,不斷完善湖泊保護體制機制,持續建設更高水平的自然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