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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辦單位:咸寧市人民政府
  • 公報年份:2021
  • 總號:60
  • 期號:第1號
  • 發布時間:2021-03-16 15:11:07

咸寧市人民政府公報(2021年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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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建設獎補辦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寧市“擦亮小城鎮”建設美麗城鎮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分解落實《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2021年重點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寧市進一步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寧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寧市消費扶貧(產品)集散交易中心建設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寧市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全市政務信息工作情況的通報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咸寧市推進清潔能源產業發展工作專班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寧市復制推廣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五批改革試點經驗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咸寧市

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建設獎補辦法的通知

咸政規〔2020〕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現將《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建設獎補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咸寧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


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建設獎補辦法

第一條為加快推進我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建設,有效降低城市貨運配送成本,緩解城區交通擁堵,促進低碳循環經濟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獎補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遵循申報、考核、公示、審批、發放等程序。

第三條獎補對象為在咸寧市溫泉城區、咸安區、咸寧高新區內從事生產經營,且經咸寧市(含咸寧高新區)、咸安區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確認,并被納入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的市場主體。

授權咸寧市交通運輸局制定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市場主體認定標準。

第四條獎補申請條件。

(一)申請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車輛運營獎補應具備以下條件:

1.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須包含“道路貨物運輸”,且不存在經營異常情況;

2.擁有不少于10輛(含10輛)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車輛的實際使用權或經營權;

3.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車輛須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車選型技術要求》(GB/T 29912-2013)的規定,并加入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

4.城市物流配送車輛須采用符合《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技術要求》(JT/T794-2019)、《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平臺技術要求》(GB/T35658-2017)、《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終端通信協議及數據格式》(JT/T808-2019)、《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平臺數據交換》(JT/T809-2019)及相關技術規范,且由交通運輸部按照《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和平臺標準符合性技術審查工作規范》(交辦運〔2017〕16號)相關要求審查通過后公布的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平臺和車載終端,并將車輛定位監測相關數據接入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公共信息服務平臺。

(二)申請城市貨運配送基礎設施建設獎補應具備以下條件:

1.城市貨運配送基礎設施被納入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符合國家、省、市交通物流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相關標準,且在2021年3月31日前投入運營;

2.投入運營的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作為城市貨運配送一級節點,應具備倉儲、分撥、配載、配送、信息服務、中轉換裝等功能,突出干線甩掛運輸、多式聯運與末端城市共同配送有機銜接,實現干線規模化運輸與支線集散分撥一體化操作;

3.投入運營的公共配送中心作為聯接一級節點與末端共同配送站的城市貨運配送二級節點,應具備統一存儲、集中分揀、共同配送的集約組織等功能;

4.投入運營的末端共同配送站應包括貨物裝卸點、貨物集散點,能夠為終端客戶提供停靠、裝卸、分揀等服務,滿足周邊社區、高校、商務區等末端商品配送需求;

5.投入運營的智能快件箱作為末端投遞服務基礎設施,應具備企業投遞和用戶提取快件所需要求,同時為收件人驗收、拒收快件提供技術條件,滿足居民多樣化用郵需求。

(三)申請先進組織模式應用獎補應具備以下條件:

1.市場主體被納入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且通過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企業認定考核,考核評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市場主體通過共同(集中、夜間)配送模式,配送至中心城區商貿流通企業門店的貨運量占其全部商品城市配送業務貨運總量50%以上。

(四)申請公共信息平臺建設獎補應具備以下條件:

1.市場主體應擁有信息化管理系統,且能夠實現對城市配送環節中關鍵作業區、車輛、貨物訂單信息化動態監控功能;

2.市場主體相關數據能夠與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和咸寧市大數據平臺進行數據對接。

第五條獎補標準。

(一)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車輛運營獎補:

1.申請獎補的經營主體運營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車輛須按照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建設要求對車輛進行統一標識,且滿足每個獎補周期內在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創建示范區內行駛載貨總里程6000公里以上,方可獲得獎補資金。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創建示范區內行駛載貨總里程自完成車輛統一標識噴涂,并將車輛定位監測數據上傳至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公共信息服務平臺之日起計算。獎補標準按照輕型封閉貨車(微面型,核定載質量1.2噸以下)、輕型封閉貨車(中面型,核定載質量1.2噸至2噸)、 輕型廂式貨車(輕卡型)、冷藏車等四種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車車型劃分,每年每車獎補金額分別為0.6萬元、0.8萬元、1萬元、1.4萬元。

2.對納入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的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車輛給予用電獎補,獎補標準為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車輛年實際運營充電費用總額的20%,每年每車上限不超過0.2萬元。

3.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車輛運營獎補周期為2年,共分2個周期進行核算,每個周期為1年,首個核算周期自2021年1月1日開始。

(二)城市貨運配送基礎設施建設獎補:

1.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公共配送中心等在創建期內新投入固定資產并符合城市綠色貨運配送功能,且在創建期內發揮作用的,經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驗收合格后,按不超過總投資額(不含土地款)5%給予一次性獎補,其中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公共配送中心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對末端配送站采用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統一標準進行改建,并在創建期內投入運營且發揮作用的,經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驗收合格后,給予每個標準化末端配送站一次性獎補1萬元。

3.對用于快件收寄、投遞服務的智能快件箱在創建期內投入運營且新增智能快件箱達5組(含)以上的經營主體,符合《咸寧市智能快件箱管理辦法》要求的,經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驗收合格后,按照1000元/組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

(三)先進組織模式應用獎補:

1.對采用共同(集中、夜間)配送模式并參與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建設,且在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企業認定考核中獲評“優秀企業”、“示范企業”稱號的市場主體,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10萬元獎補。

2.對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中采用標準化托盤從事城市配送業務的市場主體,一次性新購入1200mm×1000mm標準化托盤500個以上(含500個)的,按照每個新購入標準化托盤5元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25萬元。

(四)公共信息平臺建設獎補:

對接入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并實現貨主對配送貨物信息查詢功能和監管部門對配送環節中關鍵作業區實施監控的市場主體,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補。

第六條獎補資金申領流程。

(一)由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每個獎補周期結束后15天內印發獎補資金申領通知,組織符合標準的市場主體開展獎補資金申報工作。

(二)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按照本辦法及獎補資金申領通知的要求,向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

(三)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四)對通過初審的市場主體名單,由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復審,并出具審計報告。

(五)對通過審查的市場主體名單、獎補類型、獎補金額及第三方審計報告,由市交通運輸局通過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自收到異議之日起15天內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復核。異議屬實的,取消市場主體獎補資格。

(六)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擬獲獎補市場主體名單報市政府審批。根據市政府審批的獎補名單,按屬地原則,由市、區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在30日內完成獎補發放工作。

第七條 ?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建設所需獎補資金,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由市區財政分別納入地方財政年度預算。

第八條市場主體重復申領或以虛假情形申領獎補資金,經查屬實的全額收回獎補資金,取消其參與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資格;對失信問題嚴重的,納入交通領域“黑名單”,將失信記錄上傳至湖北省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并在“信用咸寧”網站實時公布,實施跨部門多層級的失信聯合懲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條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實施范圍為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創建區,即咸寧市溫泉城區、咸安區、咸寧高新區,有效期2年。本辦法由咸寧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咸寧市“擦亮小城鎮”建設美麗城鎮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咸政辦發〔2020〕3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咸寧市“擦亮小城鎮”建設美麗城鎮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咸寧市“擦亮小城鎮”建設美麗城鎮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

為加強我市小城鎮建設,補齊小城鎮發展短板,推進鄉村振興、城鄉融合發展,建設美麗咸寧,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擦亮小城鎮”建設美麗城鎮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54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協調推進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戰略,加快補齊小城鎮綜合治理突出短板,以大力推進小城鎮人居環境整治為突破口,全面提升小城鎮生產、生活和生態環境質量,讓小城鎮成為城鄉融合發展的紐帶、鄉村振興的龍頭。

(二)主要目標。

以建制鎮(不含城關鎮)、鄉、獨立于縣城區和鄉鎮鎮區之外的街道建成區為主要對象,以國道、“三帶”沿線鄉鎮及口子鎮為重點,兼顧主要道路沿線,高速出入口等重要節點,全面實施以“七補齊”(補齊規劃缺失、公共環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城鎮風貌、產業發展、治理水平等方面短板)為主要內容的“擦亮小城鎮”建設美麗城鎮行動,力爭通過三年努力,全市小城鎮普遍達到干凈整潔有序的要求,形成16個以上(北三縣每地不少于3個,南三縣每地不少于2個,咸寧高新區1個)配套完善、宜居宜業、特色鮮明的美麗城鎮,小城鎮服務和帶動鄉村振興的能力顯著增強。

二、重點任務

(一)補齊規劃設計短板。

1.編制美麗城鎮建設三年規劃(方案)。堅持“縣級統籌、鄉鎮主責、部門配合”原則,按照政府、公眾、設計單位共同締造的要求,各鄉鎮應結合當地特色與實際,科學編制美麗城鎮建設三年規劃(方案),形成“一鄉(鎮)一貌”,不千篇一律搞整治、搞建設。突出問題導向,統籌謀劃小城鎮補短板工作措施和項目。突出規劃引領,加強小城鎮整體風貌、重要節點、街巷和區域建設項目規劃設計,一次規劃,分步實施。(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建立整治項目庫。堅持項目帶動整治,將重點環節建設任務項目化,認真梳理項目清單,建立項目庫,實現整治任務全覆蓋。整治項目必須明確具體整治內容、實施時間、所需資金及來源、項目實施組織、進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執法委)

(二)補齊公共環境短板。

3.加強垃圾治理。合理配置垃圾桶、垃圾箱等環衛設施,配齊垃圾轉運車輛、完善垃圾壓縮中轉站等轉運設施。開展垃圾清理專項攻堅行動,全面整治鎮村結合部、集貿市場、三無小區、背街小巷等重點區域環境衛生。健全日常保潔機制,加大重點區域保潔力度,做到垃圾日產日清。積極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引導機關、學校等單位先行先試。(牽頭單位:市城管執法委;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

4.加強生活污水治理。加強鄉鎮污水處理廠和收集管網運行維護管理,加強老舊管網排查整改和接戶管網建設,污水管網逐步向鎮區周邊村莊延伸,提高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率,提高進水量、進水濃度和出水達標率。完善鎮區排水和污水管網,嚴格雨污分流,鎮區無污水直排口。(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5.加強水域治理。加強河流、湖泊、池塘、溝渠等各類水域保潔,推進水域留存垃圾清理和日常漂浮垃圾清除工作,完善清淤疏浚,逐步恢復坑塘、河湖、濕地等各類水體的自然連通,保持水體潔凈,落實河湖長制度,落實專人負責,長效管理。(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建局)

6.整治鎮區秩序。整治環境秩序。依法整治拆除私搭亂建和違法建筑,以房前屋后、背街小巷、三無小區、集貿市場等區域和公共空間為重點,全面整治亂堆亂放現象。整治經營秩序。規范沿街商鋪空間秩序,清理沿街破舊雨篷、遮陽篷等破舊附屬設施,整治道路及沿線店鋪違規占道堆放、占道經營、占道設攤等現象。整治交通秩序。加強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重點整治亂停車、車輛和行人不按信號燈通行、機動車占用非機動車道行駛等行為。整治戶外電纜。按照“強弱分設、入管入盒、標識清晰、牢固安全、整齊有序、美觀協調”的要求,對建筑物之間各種橫跨電源電纜和通信線纜采取牽順、拉直、貼墻、捆扎等方式進行改造,消除亂接亂牽、亂拉亂掛的“空中蜘蛛網”現象,有條件的鄉鎮做到強電、弱電入地。(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經信局、市城管執法委、咸寧供電公司)

(三)補齊公共服務短板。

7.完善基本公共服務。統籌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加快教育、醫療、養老、托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物流、車站碼頭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有序建設和完善社區便民服務設施,推進適老化設施配套建設,提升小城鎮功能。提檔升級優質教育、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完善公共衛生服務及疾控體系,推動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文旅局)

8.完善生產生活服務。加強農技服務、農機維修、農資交易、物流服務、倉儲配送、郵政快遞等生產服務設施建設,有條件的鄉鎮要逐步完善鄉村旅游、健康養老等新業態服務設施。改造提升便利店、超市、集貿市場等便民服務設施,提升餐飲、賓館等服務水平。鼓勵統籌建設集公共服務、商業、休閑等為一體的綜合服務設施。(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文旅局、市郵政管理局)

(四)補齊基礎設施短板。

9.完善交通設施。貫通主干路,打通斷頭路,對國省縣道過鎮區路段進行提檔升級,完善鎮區路網。修繕破損路面,硬化小街小巷,改善主干路面。合理劃定停車范圍,增加停車泊位,建設公共停車場。完善路燈、信號燈、指示牌、消防栓、人行道鋪裝和無障礙通行等設施。(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執法委)

10.完善市政設施。統籌各類市政管線敷設,完善供水、排水、污水、供電、燃氣、通信、公廁等設施及管網建設。加強供水設施改造,提升供水質量。統籌水系、健身步道、綠地等配套設施建設,積極植樹增綠、見縫插綠,注重利用古樹、古井、歷史建筑等傳統要素建設小公園、小廣場等公共活動空間。(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城管執法委、市文旅局、咸寧供電公司)

11.提高防災減災能力。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增強災害防御預警及救助安置能力。加強防洪排澇設施和避災場所建設,開展城鎮防汛風險評估,完善消防設施配置,嚴格落實重大建設工程、生命線工程抗災設防要求。整治提升公共活動場所防災減災能力,確保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達到安全防災標準,創建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牽頭單位:市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衛健委)

(五)補齊城鎮風貌短板。

12.整治沿街立面。加強沿街立面設計與管控,推進沿街立面適度改造,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沿街風貌。優化沿街標識標牌、招牌廣告、空調室外機、防盜窗等設置,規范橫幅懸掛、衣物晾曬等行為,加強違規廣告牌清理。(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委)

13.打造街區節點景觀。采用微改造、微更新方式,加強小城鎮重要街區、重要地段和重要節點的環境整治和建設。加強對老街巷、老廠房、老院子整治改造利用,開展老舊小區整治改造,積極打造美麗民居、美麗院落、美麗街區、美麗河湖和美麗田園。鼓勵開展綠色建筑改造,積極引入裝配式建筑等現代技術,提升房屋功能及風貌。(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

14.傳承傳統風貌。保持傳統路網、空間格局和生產生活方式,傳承歷史風貌和建筑風格,彰顯優美的山水格局和高低錯落的天際線。加強歷史文化資源普查、保護傳承與科學利用。通過地域風貌特色、歷史底蘊、文化脈絡的研究和整理,對歷史保護建筑建檔。注重采用當地傳統技術和鄉土建筑材料,按照文物保護修繕相關管理規定,及時修繕維護傳統街巷和建構筑物等歷史要素。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發展,建設完善傳習、展示等相關配套場所。(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文旅局)

(六)補齊產業發展短板。

15.突出鄉村產業支持。統籌城鄉產業布局,推動鎮村聯動發展,鞏固拓展脫貧產業發展成果,推進鄉鎮地域產業集聚,因地制宜培育多元融合主體,發展多類型融合業態,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發展以鄉鎮政府駐地為中心的特色產業。加快提升傳統產業,提高現代農業發展水平。加快構建現代物流體系,培育發展農村新型電子商務。優化營商環境,支持鄉賢回歸創業。(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政府扶貧辦)

(七)補齊治理水平短板。

16.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以鄉容鎮貌、環境衛生、城鎮秩序為重點,推行社會化、專業化的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城鎮管理“網格化+街長制”、日常執法聯防巡查制等管理制度,加強小城鎮環境維護管理和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建立綜合參與機制,激勵廣大居民、家庭、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積極參與小城鎮環境的共建共管。建設智慧小鎮,逐步提高5G網絡城鎮覆蓋率。(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委)

17.提升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堅持黨建引領,深入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推進城市綜合管理和執法向基層延伸,加強基層站所隊伍建設,發揮鄉鎮服務帶動鄉村振興作用,促進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執法委)

三、實施步驟

(一)統籌謀劃、建立機制(2020年9月—11月)。

各縣(市、區)、咸寧高新區要對照“七補齊”工作內容,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擦亮小城鎮”建設美麗城鎮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分鄉鎮編制行動規劃(方案),列出項目清單,積極申報進入省、市、縣級補短板項目庫。縣級建立規劃項目體系和工作推進機制。市住建局要以我市3個已入選湖北省“擦亮小城鎮”行動試點鎮為示范,總結推廣經驗,開展工作培訓。

(二)分類推進、全面實施(2020年11月—2022年6月)。

按照市級主導、縣(市、區)為主體的原則,組織推進“擦亮小城鎮”行動,所有鄉鎮要普遍開展公共環境綜合整治,達到干凈整潔有序。有條件的鄉鎮加快補齊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城鎮風貌、產業發展、治理水平短板,打造美麗城鎮。

(三)總結評價、鞏固提升(2022年6月—12月)。

組織對各縣(市、區)、咸寧高新區開展“擦亮小城鎮”建設美麗城鎮行動進行綜合評價,市、縣兩級總結經驗,完善推進機制,建立健全長效管理制度,提升治理水平,促進美麗城鎮建設提檔升級。接受省政府組織的行動開展情況綜合評價。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建立市“擦亮小城鎮”建設美麗城鎮聯席會議制度,分管副市長為召集人,有關責任單位為聯席會議成員,市住建局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履職盡責。市級統籌協調推進,縣(市、區)、咸寧高新區是責任主體,要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實施計劃,做到有目標、有任務、有措施、有考核。鄉鎮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把各項工作落細落地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二)強化宣傳發動。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及新媒體等輿論引導作用,調動基層干部和居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建設美好家園的良好氛圍。

(三)強化資金保障。采取向上爭取、縣級財政列支、鄉鎮自籌、社會參與、個人(單位)捐資等方式籌措資金,以保障建設美麗城鎮行動正常開展。各縣(市、區)、咸寧高新區要加強“擦亮小城鎮”建設美麗城鎮項目謀劃,做好項目入庫和項目推動,積極申請省政府轉貸債券資金,爭取省政府各部門項目資金支持。積極創新投融資機制,引導各類社會投資主體參與美麗城鎮建設,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資格局。探索運用EPC等市場化模式整體推進,提升小城鎮建設質量和水平。

(四)強化指導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責任分工,加強服務管理和技術指導,培訓基層隊伍,及時總結經驗,推廣優秀案例和做法,不斷鞏固提升行動成效。要引入競爭評比與考核評分機制,把“擦亮小城鎮”建設美麗城鎮納入我市鄉村振興工作考評范疇。要建立完善綜合評價體系和考核獎懲機制,對各地實施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對先進縣(市、區)及先進個人以適當方式予以激勵。

(五)強化建章立制。要逐項建章立制,實行 “五包”(包衛生、包綠化、包市政公用設施、包建筑物容貌、包秩序)、“五不準”(不準亂倒垃圾、不準損壞樹木、不準亂貼亂畫、不準私擺亂放,不準店外經營)責任制,依托綜合治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平臺,建立健全現代城鎮管理體系。

附件:咸寧市“擦亮小城鎮”建設美麗城鎮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及工作規則

附件

咸寧市“擦亮小城鎮”建設美麗城鎮聯席會議

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及工作規則

一、成員單位

召 集 人:吳 ?剛 ?副市長

副召集人:吳傳清 ?市政府副秘書長

葛 ?軍 ?市住建局局長

成 ? ?員:萬維民 ?市發改委副主任

魏祖健 ?市教育局四級調研員

周 ?鴻 ?市經信局副局長

陳朝裕 ?市公安局副局長

葉 ?毅 ?市民政局副局長

宋堅強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

祖文普 ?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

孫金蘭 ?市住建局副局長

廖承武 ?市交通運輸局總工程師

方勇生 ?市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長

鄒 ?飛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毛爾根 ?市商務局副局長

陳紹東 ?市文旅局四級調研員

李 ?瑩 ?市衛健委副主任

周 ?鵬 ?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黃 ?勇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李強海 ?市政府扶貧辦副主任

尹榮華 ?市城管執法委副主任

聶 ?菲 ?市郵政管理局副局長

李建明 ?咸寧供電公司副總經理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孫金蘭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成員單位除負責同志外,須明確一名同志擔任聯席會議聯絡員。

二、職責分工

各成員單位在聯席會議統一領導下,按照《咸寧市“擦亮小城鎮”建設美麗城鎮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的重點任務清單內容,結合部門職責分工扎實有序推進。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實行全體會議制度和辦公室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由召集人或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可以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根據工作需要,聯席會議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在聯席會議召開前,可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要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及其他有關事項。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印發相關部門和單位,重大事項按程序報市委、市政府。辦公室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由辦公室主任主持,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要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或其他需要研究協調的具體事項,報聯席會議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審定,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

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主動研究“擦亮小城鎮”建設美麗城鎮行動中的重大問題,積極提出工作建議;按要求報送相關會議材料,參加聯席會議和聯絡員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指導縣(市、區)、咸寧高新區推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分解落實《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2021年重點工作的通知

咸政辦發〔2021〕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市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2021年重點工作進行責任分解,并印發給你們。

各地、各部門要將《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2021年重點工作納入本地本部門年度目標任務,建立工作臺賬,明確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清單和責任人,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

市政府政務督查室將按照月督辦、季通報的工作機制,分別于3月、6月、9月、12月底對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落實不力,推諉扯皮、弄虛作假的地方、部門及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并根據相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附件:《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2021年重點工作責任分解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18日


附件

《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2021年重點工作責任分解

一、2021年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主要預期目標

(一)地區生產總值增長10.5%以上。(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二)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1%。(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三)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11%。(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四)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長26%。(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5.5%左右。(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六)進出口總額增長10.5%。(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七)城鄉居民收入穩步增長。(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八)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九)居民消費價格漲幅控制在3%左右。(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糧食產量117萬噸。(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一)完成省定節能減排任務。(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二、積極融入新發展格局,筑牢發展基石

(一)持續擴大有效投資。

1.完善月調度、季考核、半年拉練、全年結賬項目推進機制。(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統計局、市招商和投資促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2.謀劃推進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電站、通城藥姑山中醫藥產業園等立市立縣大項目,滾動實施疫后重振補短板強功能“十大工程”,強力推進省、市重點督辦和投資10億元以上項目。(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衛健委、市政府重點投資項目辦、國網咸寧供電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3.建成赤壁長江公路大橋,加快推動赤壁500千伏輸變電工程、蒲圻電廠三期、咸寧-九江高速公路、赤壁長江公路大橋東延段高速公路、簰洲灣長江大橋及接線高速公路、通城-修水高速公路、嘉魚-崇陽高速公路、通山黃荊口水庫、王英水庫引水二期工程等重點項目。(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國網咸寧供電公司;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引進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上市公司或行業龍頭企業投資項目不少于3個;投資10億元以上項目10個、億元以上項目100個;新開工億元以上產業項目100個。(牽頭單位:市招商和投資促進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二)加快釋放消費潛力。

5.實施消費擴容升級工程,加大個性化、多樣化、品質化新消費供給力度,打造特色消費節點城市。發展“小店經濟”,繁榮夜間經濟,支持“直播電商”、無接觸配送等新業態發展,推動家政、養老等服務消費提質擴容。(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委、市郵政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6.改造提升商業步行街,打造便民消費圈。(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7.實施“互聯網+農產品進城”工程和“電子商務進農村”工程,支持電商與郵政、快遞、物流協同發展。(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郵政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三)深化對外開放合作。

8.“一縣一策”制定市場開拓方案,大力建設咸寧外埠展示窗口。精心組織參加上海進博會、廣交會、廈洽會等國家級展會。持續推進外貿“三項工程”,重點支持進出口總額億元以上企業做大做強。(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9.深度開展與友城合作,積極融入“一帶一路”,繼續辦好赤壁青磚茶產業發展大會。(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政府外辦;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供銷社,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10.加強與港澳臺交流,開拓東南亞、中東、非洲、南美等新興市場,擴大文旅、中醫藥、健康養老等領域特色服務貿易。(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政府外辦;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三、扎實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完善發展布局

(一)加快武咸同城。

11.建立完善武咸協同聯動推進機制,高標準建設官埠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嘉魚武漢融合發展區,謀劃推進“武漢南大學城”建設,打造武漢功能拓展重要承載區和重大產業轉移“橋頭堡”。(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12.加強咸寧高新區同武漢東湖高新區深度對接,積極融入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牽頭單位:咸寧高新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13.加快打通武咸快速通道,基本建成107國道咸安繞城段,大力推動武漢-咸寧-南昌高速鐵路、咸寧-黃石貨運鐵路、咸寧機場、市城區南外環高速等重點項目前期工作,全力打造咸寧長江綜合門戶港,構建鐵水公空多式聯運體系。(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二)突出市區引領。

14.堅持統籌謀劃、組團發展、協同建設,推動市主城區、咸安區、高新區一體化發展,打造競爭力、吸引力、帶動力更強的中心市區,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科學劃定城市功能分區,提升城市發展能級,主城區大力發展城市經濟、樓宇經濟、總部經濟。(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委、市招商和投資促進局,咸安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15.優化高新區發展機制,支持咸寧高新區打造省級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加快建設全國50強高新區。(牽頭單位:咸寧高新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招商和投資促進局、咸寧軍分區)

16.堅持市區聯動,支持咸安區發展高端裝備制造業、大健康產業。(牽頭單位:咸安區人民政府;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衛健委、市招商和投資促進局)

17.探索“飛地經濟”模式,推動人口集中、產業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約。(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招商和投資促進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三)壯大縣域經濟。

18.加快沿江綠色發展示范帶和幕阜山特色產業帶建設,積極推動“兩湖”片區治理,做大做強縣域經濟。(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水利和湖泊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19.支持咸安區打造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先導區,建設中國桂花城核心區。(牽頭單位:咸安區人民政府;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招商和投資促進局、市林業局)

20.支持嘉魚縣建設湖北經濟強縣,打造濱江公園城市。(牽頭單位:嘉魚縣人民政府;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招商和投資促進局)

21.支持赤壁市建設全國新型城鎮化建設示范市,沖刺全國縣域經濟百強縣。(牽頭單位:赤壁市人民政府;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招商和投資促進局)

22.支持通城縣建設全國“回歸創業示范縣”、全國中藥產業大縣,打造湘鄂贛區域協作先行區。(牽頭單位:通城縣人民政府;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工商聯、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招商和投資促進局、市農科院)

23.支持崇陽縣打造“兩山”理論實踐示范樣板、山區鄉村振興引領區,建設全國應急醫療物資保障基地。(牽頭單位:崇陽縣人民政府;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招商和投資促進局、市林業局、市農科院)

24.支持通山縣打造國家新型能源之都,建設國家全域旅游強縣。(牽頭單位:通山縣人民政府;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提升發展質效

(一)做強特色主導產業。

25.建立培植主導產業“六個一”機制。(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26.發揮生態優勢,集中力量發展大健康產業,打造中國中部康養城,全力建設中國桂花城。(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衛健委、市林業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27.壯大電子信息、食品飲料、紡織服裝、裝備制造等五百億產業集群,引進培育更多頭部企業、瞪羚企業、金種子和有終端產品企業。(牽頭單位: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招商和投資促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28.鼓勵中小微企業進入龍頭企業供應網絡,支持隱形冠軍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發展。(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二)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

29.加快培植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特種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等新興產業,支持通城縣打造百億電子線材產業。(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省藥監局咸寧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30.實施產業數字化改造工程,培育互聯網融合發展平臺2家,省級工業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企業總數達30家。(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31.加快推動“企業上云”工程和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行動,新建5G基站1000座,建設“5G+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示范區,打造華中電子信息基礎材料基地和光電子信息產業基地。(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中國電信咸寧分公司、中國移動咸寧分公司、中國聯通咸寧分公司、中國鐵塔咸寧分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三)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32.全面推進新一輪技術改造升級,工業技改投資增長15%以上,大力推動冶金、建材、機電、紡織、森工、涂附模具、電力能源等傳統產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林業局、國網咸寧供電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33.加快實施“兩化融合”示范工程,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營銷管理、節能減耗等領域應用。(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四)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

34.實施“萬千百”質量提升工程,推動現代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健康、養老、育幼、文體、物流、家政、物業等服務行業品牌,支持國家苧麻紡織產品質量檢驗中心建設,創建質量強市。(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健委、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35.加強物流基礎設施建設,補齊多式聯運短板,打造華中網絡貨運物流總部基地,推進全國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創建工程,推動物流降本增效。(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36.以發展鄉村旅游為突破口,建設萬間農家旅舍、千間農家旅館。(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府扶貧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五、全面深化改革創新開放,激發發展活力

(一)全面深化改革。

37.落實好、承接好國家、省重大改革、重大試點示范項目。(牽頭單位:市委深改辦;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38.深化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39.統籌供銷社綜合改革。(牽頭單位:市供銷社;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40.大力推進預算管理一體化改革,深化預算績效管理,健全政府債務管理制度。(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1.鞏固信用咸寧品牌。(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人行;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42.細化投融資模式改革,加快政府融資平臺轉型發展。(牽頭單位:市國資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城發集團、市高投集團、市金投集團、市綠投公司、市交投集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3.把控好房地產供給節奏,商品房去化周期控制在合理區間。(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二)加快創新步伐。

44.建好“科創中國”試點城市。(牽頭單位:市科協;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45.培育省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2家,新增科創企業100家,力爭高新技術企業總數突破300家。(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46.加快創新平臺建設,新增省級新型研發機構5家,建設科技創新平臺50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立研發機構的比例達40%。(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47.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48.支持更多企業多渠道掛牌上市。(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49.實施南鄂英才計劃、大學生引進計劃,打響“南鄂杯”高創賽品牌,積極培養選拔鄉土人才。(牽頭單位:市委人才辦;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三)優化營商環境。

50.進一步完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市招商和投資促進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51.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行“證照分離”,深入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升行動,大力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互聯網+監管”、包容審慎監管、信用分類監管。(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人行;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52.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當好“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店小二”。(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委統戰部;責任單位:市工商聯、市經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國資委、市稅務局、國網咸寧供電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53.繼續加強政務公開,加快推動政務數據有序共享,推進市縣鄉村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一窗通辦、一事聯辦、就近可辦、異地可辦”。(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54.做強做優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牽頭單位:市國資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55.積極培育全省民營經濟100強企業。(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工商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六、深入踐行“兩山”理念,轉換發展路徑

(一)加強生態修復治理。

56.堅持不懈抓好長江十年禁漁,打好長江大保護十大標志性戰役,在構建長江生態共同體上走在前列。(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長江禁捕退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市長江大保護十大標志性戰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咸安區人民政府、嘉魚縣人民政府、赤壁市人民政府、通山縣人民政府)

57.健全河湖庫管護長效機制,強化濕地保護,推進沿江水網連通工程、幕阜山水資源配置與生態修復綜合整治工程,試點推進大型湖泊清淤治理。(牽頭單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林業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58.實施幕阜山森林質量精準提升示范項目,推進全域國土綠化,加強非煤礦山、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等生態修復治理。(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林業局;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綠投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二)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59.支持綠色技術創新,推廣清潔生產技術。建設一批國家級綠色工廠。(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60.新建一批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牽頭單位:國網咸寧供電公司;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委、市城發集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61.探索“無廢咸寧”建設試點,探索建立“禁塑”長效機制,抓實垃圾分類工作。(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委;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三)健全生態文明體制機制。

62.持續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支持通城縣、通山縣、崇陽縣創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示范縣。(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林業局,通城縣人民政府、崇陽縣人民政府、通山縣人民政府)

63.實施“綠色咸寧”標準體系,推動公園城市建設與國際標準接軌。(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

64.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完善生態文明建設評價考核制度、領導干部生態環境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優化陸水河、斧頭湖、西涼湖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審計局;責任單位:市考評辦、市水利和湖泊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七、堅持城鄉雙輪驅動,優化發展模式

(一)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

65.積極推進城市補短板強功能工程,抓好全國黑臭水體治理示范城市創建驗收工作,建設海綿城市、韌性城市,實施綠道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建設彩色宜居文化咸寧。(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城管執法委、市城發集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66.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持續推進城鎮老舊小區、城中村改造。(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委、市城發集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67.完善城市服務管理月度綜合評價機制,加快構建“數治+智治+共治”大城管模式,著力解決老百姓停車難、買菜難、如廁難等煩心事。(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城管執法委;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發集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二)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68.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產業提效、產品提質、生態提升行動,加快咸寧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步伐。(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市農科院,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69.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加強農田水利建設,高效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藏糧于地、藏糧于技。(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林業局、咸寧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70.大力培植茶葉、油茶、楠竹、桂花、雷竹、蔬菜、中藥材、水果等特色產業,推廣“納米農業”,打響赤壁青磚茶、通城油茶、嘉魚蔬菜、崇陽雷竹筍、通山麻餅、咸安桂花糕等品牌。(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林業局、市農科院,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71.啟動“擦亮小城鎮”行動,推動“三鄉”工程,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推進農村移風易俗。(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業局、市招商和投資促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72.落實強農惠農政策,促進農民增收。(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扶貧辦、市林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73.鞏固拓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加快發展新型經營主體,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積極化解村級債務。(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供銷社,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74.在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上發力,積極鼓勵農民進城買房落戶就業。(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健委、市醫療保障局、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75.主動調整完善扶貧工作體制機制,加強防止返貧監測,扎實推進產業、就業、消費扶貧,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牽頭單位:市政府扶貧辦;責任單位:市總工會、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咸寧調查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八、持續增進民生福祉,共享發展成果

(一)完善民生保障體系。

76.財政民生支出只增不減。(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77.統籌做好高校畢業生、農村勞動力、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鼓勵多渠道靈活就業,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強化職業技能培訓,新增城鎮就業3.7萬人。(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殘聯、市教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政府扶貧辦、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78.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扎實做好困難群眾幫扶救助工作,落實好各項民生惠民補助政策。(牽頭單位:市人社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應急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二)促進社會事業發展。

79.擴大公辦和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實施市城區義務教育三年提升計劃,消除義務教育“大班額”。(牽頭單位:市教育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咸安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80.推進普通高中多樣特色規范發展,新建市第一高級中學,辦好職業教育、老年教育,推進特殊教育。(牽頭單位:市教育局;責任單位:市委老干部局、市殘聯、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咸寧職業技術學院、咸寧職教(集團)學校、鄂南高級中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81.支持湖北科技學院新建梓山湖校區,支持咸寧職業技術學院“雙高”建設,加快東湖學院南校區建設。(牽頭單位:湖北科技學院、咸寧職業技術學院、嘉魚縣人民政府;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咸安區人民政府)

82.全面推動健康咸寧建設,促進中醫藥振興,打造疾控體系改革、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咸寧樣板”,提升縣域醫共體建設水平,加快建設市第二人民醫院。(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殘聯、市醫療保障局、市中心醫院、市中醫醫院、湖北科技學院附屬第二醫院,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83.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實施母嬰安全計劃,關愛留守兒童少年、婦女、老年人,提升普惠托幼養老水平。(牽頭單位:市衛健委、市婦聯、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團市委、市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84.加大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力度,加快提升城鄉居民文明素養。(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85.謀劃建設向陽湖中國文創產業聚集區,加快市檔案館、文化“四館三場兩中心”、體育“一場兩館”群眾性文體設施建設。(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文聯、市檔案館、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咸安區人民政府)

86.推進“萬里茶道”申遺、古民居保護利用工程,適時舉辦市第二屆運動會、溫泉文化旅游節、國際溫泉馬拉松賽。(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責任單位:市文聯、咸寧日報社、咸寧廣播電視臺、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加強和創新市域社會治理。

87.毫不放松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不斷鞏固疫情防控決定性成果。(牽頭單位: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各工作組,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88.全面防范化解各類風險,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牽頭單位:市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市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指揮部成員單位、市安委會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89.推進市縣鄉綜治中心和人民調解中心規范化建設,深入推進小區業委會、村灣理事會、“一村一輔警”全覆蓋,依法化解信訪積案和歷史遺留問題。(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信訪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90.深化鄉鎮街道管理體制改革,完善“雙報到”制度,加快推廣網格化管理服務“多網合一”,深入推進“一線協商”“村灣夜話”“星空夜話”。(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直屬機關工委、市信訪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91.常態化制度化推進“掃黑除惡”,推動“雪亮工程”升級,持續創建全國禁毒示范城市,堅持創建“雙擁”模范城市。(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92.實施餐飲品質提升工程,不斷強化食品藥品監管。(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93.做好國防動員、民族宗教工作,支持工青婦、紅十字等群團組織發揮更大作用。(牽頭單位:市國動辦、市民宗委、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紅十字會;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九、加強政府自身建設

(一)旗幟鮮明講政治。

94.堅持和完善“思想引領、學習在先”機制,深學篤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永恒課題、終身課題。自覺從講政治的高度思考和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實化“施工圖”,當好“施工員”,確保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見效。(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95.加快健全與新階段、新理念、新格局相一致的工作考評體系。(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考評辦;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二)加強法治政府建設。

96.自覺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工作監督和市政協的民主監督、市紀委監委的同級監督,定期向人大報告工作、向政協通報情況,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97.落實憲法宣誓制度,認真組織實施“八五”普法,增強公職人員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健全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機制,更好發揮新型智庫作用。(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三)加快提升專業素養。

98.樹牢“終身學習”理念,增強補課充電緊迫感,自覺趕上時代潮流,增強“八種本領”、提高“七種能力”,干一行、愛一行、專一行,努力成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行家里手。(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四)堅持不懈改進作風。

99.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弘揚真抓實干、雷厲風行的良好政風,以釘釘子精神抓工作落實。(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100.繼續壓減一般性財政預算支出和“三公”經費,用政府“緊日子”換老百姓“好日子”。(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101.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強化公權力運行制約監督,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監委機關;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寧市進一步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

咸政辦發〔2021〕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咸寧市進一步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若干政策》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1日


咸寧市進一步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若干政策

為加快推進以智能化升級、集群化發展、服務化延伸、綠色化轉型、安全化管控為重點的企業技術改造,不斷提升產業能級,著力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推動全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新一輪企業技術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6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

一、支持重點項目實施技術改造

對符合智能化升級、集群化發展、服務化延伸、綠色化轉型、安全化管控等支持方向,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其中設備購置占比50%以上)或生產性設備購置投資達300萬元以上且完成全部投資的市直工業技改項目,按項目固定資產投入或生產性設備購置投資的8%以內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從市直工業企業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資金中安排;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下(其中設備購置占比50%以上)或生產性設備購置投資300萬元以下的市直工業技改項目,由咸寧高新區制定政策給予補助。(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二、推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應用

對企業使用符合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且最近一年度審核認可的產品,積極組織申報國家和省級相關獎補政策,聯合企業所在地財政部門,做好獎補資金的撥付工作。(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三、支持企業通過技改做大做優做強

對實施技術改造后,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40億元、30億元、20億元、10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企業80萬元、60萬元、40萬元、20萬元,其中獎勵企業領導班子的資金占比不少于50%,獎勵資金由市縣財政分級負擔。(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統計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四、支持技改試點示范

對獲得國家級試點示范的企業、平臺和基地,積極組織申報國家和省級相關獎補政策。對成功創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對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省級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對省級制造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示范企業、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對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對省級“兩化融合”試點示范企業、省級基于互聯網的制造業“雙創”平臺(企業)試點示范項目、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市級制造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獎勵資金由市縣財政分級負擔。(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五、支持“零增地”技改

允許“零增地”技改項目先建后驗,按需報審。在符合現有規劃、產業政策、標準規范、投資強度、廠房結構安全要求及不改變工業用途的前提下,重點技改項目容積率可提升至2.0以上。對符合城鄉規劃審批要求、在原用地范圍內的“零增地”技改項目,其增加建筑面積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出讓金、市政設施配套費。(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六、支持“進區入園”技改

支持現有骨干企業搬遷改造、提檔升級,對進入開發區、工業園區、產業功能區實施遷建擴建的重大技改項目,可比照落實招商引資有關優惠政策。對于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予以支持。(牽頭單位:市招商和投資促進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七、優化技改審批程序

列入技術改造的重點項目可通過“湖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即報即備。在現有已完成統一性評價工作的基礎上,切實加強成果應用,對于入駐區域內符合產業政策、整體規劃和功能定位的投資項目可不再單獨進行環境影響、水土保持、礦產壓覆、文物保護、地質災害危險性、地震安全性、氣候可行性、洪水影響和節能評估等9項評價。工業技改項目從取得規劃設計條件到獲取施工許可證,審批時間壓縮至10個工作日以內。簡化涉電行政審批流程,精簡用電報裝環節,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八、加大技改金融支持力度

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企業技改情況的監測和考核,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技改信貸投放。建立技改項目“白名單”制度,鼓勵金融機構對重點技改項目優先予以融資支持。加快發展融資租賃、供應鏈融資、貸款保證保險、政府性融資擔保貸款等產品,積極滿足技改企業多元化融資需求。支持技改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拓寬技改企業融資渠道。(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責任單位:市人行、咸寧銀保監分局、市經信局)

九、加大技改智力支持力度

對擔任“科技副總”的科技人才,指導企業技術改造和科技成果轉化,促成轉化的項目按技術合同標額的5%給予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額不超過5萬元。對企業聘請的科技人才或合作的科研院所,指導企業技術改造和科技成果轉化,促成轉化的項目按技術合同標額的3%給予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額不超過5萬元。資助資金由市縣財政分級負擔。(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十、加大技改財政資金支持力度

逐步增加市直工業企業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資金規模,主要用于支持技改項目。各縣(市、區)加大技改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北三縣配套技改資金不得低于3500萬元,南三縣配套技改資金不得低于2000萬元。對納入國家、省級重點支持且明確需地方配套資金的工業技改項目,按國家、省級確定比例配套。對已經通過其他渠道獲得省、市財政資金支持的技改項目,市縣不再給予工業企業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十一、加大技改績效考核力度

市經信局負責牽頭推進全市企業技術改造工作,每季度通報各縣(市、區)工業技改投資工作情況。加大企業技術改造在“工業崛起”考核指標體系中的比重,強化考核的激勵約束作用。(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統計局)

本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暫定3年。市經信局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負責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確保操作簡便快捷、公開透明、規范高效。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咸寧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咸政辦函〔2020〕4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咸寧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咸寧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工作原則

1.5 ?事件分級

2 組織體系

2.1 ?咸寧市應急指揮機構

2.2 ?縣級層面應急指揮機構

2.3 ?現場指揮機構

2.4 ?電力企業

2.5 ?專家組

3 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 ?監測和風險分析

3.2 ?預警

3.3 ?信息報告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4.2 ?響應措施

4.3 ?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應對

4.4 ?響應結束

5 后期處置

5.1 ?處置評估

5.2 ?事件調查

5.3 ?善后處置

5.4 ?恢復重建

6 保障措施

6.1 ?隊伍保障

6.2 ?裝備物資保障

6.3 ?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6.4 ?技術保障

6.5 應急電源保障

6.6 ?資金保障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

7.2 ?預案解釋

7.3 ?預案實施時間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制,提高應對效率,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湖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北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咸寧市境內發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大面積停電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電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電網大量減供負荷,對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以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影響和威脅的停電事件。

1.4 ?工作原則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工負責,保障民生、維護安全,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5 ?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將咸寧市境內可能發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為重大、較大、一般和其他停電事件四級。分級標準見附件1。

2 ?組織體系

2.1 ?咸寧市應急指揮機構

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是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的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發改委主任、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供電公司總經理擔任。

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大面積停電應急辦)和電力恢復組、新聞宣傳組、綜合保障組、社會穩定組四個工作組。大面積停電應急辦設在市發改委,主任由市發改委主任擔任。四個工作組具體組成部門、單位及工作職責見附件2。

2.2 ?縣級層面應急指揮機構

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對工作,要結合實際,明確相應應急指揮機構,建立健全應急聯動機制。

發生跨行政區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有關地方政府應根據需要建立跨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合作機制。

2.3 ?現場指揮機構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可根據需要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4 ?電力企業

電力企業(包括電網企業、發電企業等,下同)應建立健全應急指揮機構,在政府應急指揮機構領導下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各級電力調度工作按照《電網調度管理條例》《湖北電網調控管理規程》《咸寧電網調控管理規程》等規定執行。

2.5 ?專家組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需要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專家組,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和建議;成員由安全、地震、電力、氣象、地質、水文等領域相關專家組成,專家成員可由各單位推薦,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需要選取。

3 ?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 ?監測和風險分析

電力企業要結合咸寧市地理環境和電網結構實際,加強對重要電力設施設備運行、發電燃料供應情況的監測,建立與市發改、應急、氣象、水利、林業、公安、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分析自然災害、外力破壞、供需平衡破壞等各類情況對電力運行可能造成的影響,預估可能影響的范圍和程度。

3.2 ?預警

3.2.1 ?預警級別

根據咸寧市可能發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級別,將大面積停電事件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Ⅱ、Ⅲ、Ⅳ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Ⅰ級為最高級別。

3.2.2 ?預警信息發布

電力企業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時,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具體城市的大面積停電應急辦,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相關區域大面積停電應急辦應及時組織研判,根據事件分級標準,報請當地大面積停電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向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相應級別預警信息。

3.2.3 ?預警行動 ? ?

預警信息發布后,電力企業要加強設備巡查檢修和運行監測,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并做好應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所需物資、裝備和設備等應急保障準備工作。重要電力用戶做好自備應急電源啟用準備。受影響區域地方人民政府啟動應急聯動機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維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氣供熱、商品供應、交通物流等方面的應急準備;加強相關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2.4 ?預警級別調整與解除

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預警信息發布部門可視情況對預警級別做出調整。經研判不會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3 ?信息報告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相關電力企業應立即向大面積停電應急辦報告。

大面積停電應急辦接到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性質和類別做出初步認定,按照國家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4.1.1 ?Ⅰ級、Ⅱ級應急響應

初判發生重大、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由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對應啟動Ⅰ級、Ⅱ級應急響應,并報請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權成立的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對工作。

4.1.2 ?Ⅲ級應急響應

初判發生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由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啟動Ⅲ級應急響應,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對工作。

4.1.3 ?Ⅳ級應急響應

對于尚未達到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標準,但對社會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停電事件, 市、縣級人民政府可結合實際情況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2 ?響應措施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相關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要立即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件發展態勢,減少損失。各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根據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4.2.1 搶修電網并恢復運行

各級電力調度機構合理安排運行方式,控制停電范圍;盡快恢復重要輸變電設備、電力主干網架運行;在條件具備時,優先恢復重要電力用戶和重點地區的電力供應。

電網企業迅速組織力量搶修受損電網設備設施,根據應急指揮機構要求,向重要電力用戶及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電力支援。

發電企業保證設備安全,搶修受損設備,做好發電機組并網運行準備,按照電力調度指令恢復運行。

4.2.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電力用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加強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及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4.2.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啟用應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種方式,保障燃氣供應和采暖期內居民生活熱力供應;組織生活必需品的應急生產、調配和運輸,保障停電期間居民基本生活。

4.2.4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停電區域內繁華街區、大型居民區、大型商場、學校、醫院、金融機構、車站、碼頭及其他重要生產經營場所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人員密集場所的治安巡邏,及時疏散人員,解救被困人員,防范治安事件。加強交通疏導,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盡快恢復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嚴厲打擊造謠惑眾、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各種違法行為。

4.2.5 加強信息發布

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客觀統一的原則,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主動向社會發布停電相關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提示相關注意事項和安保措施。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4.2.6 組織事態評估

及時組織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發展趨勢及恢復進度進行評估,為進一步做好應對工作提供依據。

4.3 ?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應對

4.3.1 啟動Ⅰ級、Ⅱ級、Ⅲ級應急響應后,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專家組集中辦公;

(2)配合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應對工作;

(3)開啟市供電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組織相關部門應急聯絡員開展電話值班;

(4)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和恢復進展信息。

4.3.2 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后,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開啟市供電公司應急指揮中心,開展緊急會商和應急值班,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對工作;

(2)根據有關縣(市、區)政府和電力企業請求,協調有關方面為應對工作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

(3)視情況派出前方工作組奔赴現場指導協調現場應對工作;

(4)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4.4 ?響應結束

4.4.1 響應結束條件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終止應急響應。

(1)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減供負荷恢復80%以上,受停電影響的重點地區、重要城市負荷恢復90%以上;

(3)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隱患基本消除;

(4)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處置完成。

4.4.2 響應結束程序

(1)市級啟動的應急響應,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處置效果,研究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并授權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終止命令;

(2)級啟動的應急響應,由(市、區)根據處置效果,研究決定終止應急響應,發布終止命令。

5后期處置

5.1 ?處置評估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

5.2 ?事件調查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成立調查組,查明事件原因、性質、影響范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處理處置建議。

5.3 ?善后處置

應急處置結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訂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盡快消除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電力企業要及時組織生產、運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其他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進一步完善社會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

5.4 ?恢復重建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需對電網網架結構和設備設施進行修復或重建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制恢復重建規劃。相關電力企業和受影響區域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規劃做好受損電力系統恢復重建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隊伍保障

電力企業應建立健全應急搶修救援專業隊伍,加強設備維護和應急搶修救援技能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組織動員其他專業應急隊伍和志愿者等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處置工作。應急管理部門要做好應急力量支援保障。

6.2 ?裝備物資保障

電力企業應儲備必要的專業應急裝備及物資,建立和完善相應保障體系。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需要。鼓勵支持社會化儲備。

6.3 ?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根據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有關規定,有關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車輛,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6.4 ?技術保障

電力企業應加強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貫徹落實電力應急技術標準,加強電網、電廠安全應急信息化平臺建設。有關部門要為電力日常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等服務。各類電力用戶應根據突然停電可能帶來的影響、損失或危害,制定外部電源突然中斷情況下的應急保障措施。特別重要電力用戶,必須自備保安電源。

6.5 ?應急電源保障

提高電力系統快速恢復能力,加強電網“黑啟動”能力建設。電力企業應充分考慮電源規劃布局,保障各地區“黑啟動”電源。電力企業應配備適量的應急發電裝備,必要時提供應急電源支援。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要求配置應急電源,并加強維護和管理,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投入運行。

6.6 ?資金保障

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市直部門和縣級人民政府以及相關電力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

本預案實施后,市發改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單位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級人民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或修訂本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7.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7.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咸寧市境內可能發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

2.咸寧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職責

3.咸寧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圖

附件1

咸寧市境內可能發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

一、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咸寧市電網減供負荷60%以上或者停電供電用戶數達到供電總用戶數70%以上。

二、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為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1.咸寧市電網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停電供電用戶數達到供電總用戶數50%以上70%以下;

2.赤壁市電網減供負荷60%以上,或者停電供電用戶數達到供電總用戶數70%以上;

3.兩個以上的縣(市、區)發生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

三、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為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

1.咸寧市電網減供負荷20%以上40%以下,或者30%以上5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2.赤壁市電網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供電用戶停電50%以上70%以下;

3.嘉魚縣、崇陽縣、通山縣、通城縣電網減供負荷50%以上,或者停電供電用戶數達到供電總用戶數70%以上者。

四、其他停電事件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為其他停電事件:

1.咸寧市供電用戶停電3%以上30%以下;

2.縣級市供電用戶停電10%以上50%以下;

3.縣供電用戶停電20%以上70%以下;

4.地市級政府機構、火車站、醫院、大型購物商場、體育館(重大賽事活動期間)等關鍵部位、公共基礎設施或群眾聚集點2個以上地方同時發生失電;

5.地市級以上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確定的一級以上重要電力用戶電網側供電全部中斷;

6.被地市級以上新聞媒體曝光并在局部范圍內產生較大影響的停電事件。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附件2

咸寧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職責

咸寧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在市應急委領導下,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發改委主任、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供電公司總經理擔任。

應急指揮部實行成員、聯絡員制度,成員由咸寧軍分區、市委宣傳部、武警咸寧支隊、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國網咸寧供電公司、咸寧市境內有關發電企業等部門和單位組成,并可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增加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

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設辦公室和電力恢復組、新聞宣傳組、綜合保障組、社會維穩組四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辦公室主任由發改委主任擔任。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一、電力恢復組:由市發改委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國網咸寧供電公司等單位參加,視情況增加其他電力企業。

主要職責: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組織電力搶修恢復工作,盡快恢復受影響區域供電工作;負責重要電力用戶、重點區域的臨時供電保障;負責組織跨區域的電力應急搶修恢復協調工作。

二、新聞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國網咸寧供電公司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三、綜合保障組:由市發改委牽頭,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國網咸寧供電公司等單位參加,視情況增加其他電力企業。

主要職責: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受災情況進行核實,指導恢復電力搶修方案,落實人員、資金和物資;組織做好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維護供水、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設施正常運行;維護鐵路、道路、水路等基本交通運行;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四、社會穩定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咸寧軍分區、武警咸寧支隊、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以及趁機盜竊、搶劫、哄搶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行為;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的警戒;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等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附件3

咸寧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圖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進一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工作的通知

咸政辦函〔2021〕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各有關金融機構:

自我市開展創業擔保貸款工作以來,貸款對象和范圍逐步擴大,政策機制不斷完善,在擴大就業、促進創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創業擔保貸款工作,充分發揮財政金融政策在穩就業方面的積極作用,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財金〔2020〕21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北省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金規〔2020〕2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寧市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咸政辦發〔2020〕1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化認識,提高站位。受新冠疫情對經濟和創業就業產生的持續影響,中小微企業在用工、產業鏈配套、融資等方面面臨較大壓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深化認識,提高站位,以做好“六穩”、“六保”工作為導向,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引導作用,擴大貸款支持范圍,優化貸款申請流程,全力做好穩就業工作,幫助小微企業和重點群體渡過難關。

二、優化服務,提高效率。一是落實屬地管理。創業擔保貸款由各縣(市、區)按屬地管理原則組織申報,咸寧城區實行市區一體,貸款申請人自主選擇在市直或咸安區申請貸款。咸寧城區范圍包括溫泉城區、咸安城區和咸寧高新區(含托管區域)。二是拓寬覆蓋面。咸寧市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期間(2020—2022年),對有高于5萬元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和不良信用記錄問題的貸款申請人,經辦銀行可以根據本行信貸管理辦法進行評估決定是否發放貸款。此類貸款貼息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三是簡化審批程序。申請人向人社部門提出貸款申請,人社部門初步審核后,委托金融機構開展借款人資格審核和盡職調查,實行“多審合一”,人社部門和擔保機構對審查和盡調結果予以認定,不再重復入戶調查。四是推行專管員模式。經辦銀行要配備專人負責創業擔保貸款業務,具體負責貸款的資料收集送審、盡調、發放和申報貼息工作,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提供便捷、高效服務。五是壓縮放貸時間。人社部門受理貸款申請后對創業擔保貸款資格審核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金融機構盡職調查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審批和發放壓縮在2個工作日內;需辦理反擔保、抵押等手續的可適當延長,原則上不超過15個工作日。對不符合條件的,應在1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并說明原因六是加快貼息資金撥付。經辦銀行在季度終了7個工作日內報送申報貼息資料,財政部門對申報資料審核無誤后3個工作日內撥付貼息資金。

三、創新模式,分擔風險。一是提高增信額度。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國企正式職工、年度納稅排名前50名企業法人或股東每位可提供20萬元擔保或反擔保。對貸款申請人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金額1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以及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或者信用社區(鄉村)推薦的創業項目,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創業人員、創業項目、創業企業以及有關特定群體免除反擔保。二是明確創業擔保貸款不動產抵押率。辦理抵押登記的不動產(含借款人或第三方房產)評估價值抵押率不低于60%、不超過80%。三是優化風險分擔代償機制。積極推動創業擔保貸款業務納入“4321”新型政銀擔合作模式。對逾期超過3個月仍不能回收的貸款,屬擔保基金增信的,按基金管理協議約定的風險分擔比例從擔保基金賬戶中代償,并將借款人納入征信黑名單,同時啟動法律追償程序;以其他方式增信的,按照市場化原則確定代償分擔方式。

四、用好政策,激發動力。一是發揮擔保基金撬動作用。財政部門根據放貸業績及時調整擔保基金存放金額。各經辦銀行在基金貸款比例超過1:4時可申請補充擔保基金,6個月內無新增貸款的經辦銀行,原則上收回擔保基金。對2018年以后沒有發生新業務的銀行收回擔保基金。二是落實業務獎補機制。對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經辦銀行、擔保基金運營管理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等單位,按其當年新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總額的1%給予獎勵,對相關業務人員按貸款成功筆數每筆100元標準予以獎勵,資金從各單位獎補資金中列支。落實創業擔保貸款保費補貼和擔保代償補償機制。三是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將創業擔保貸款和“4321”新型政銀擔業務開展情況納入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核范疇,作為年終評先和財政性資金競爭性存放的重要依據。

五、明確職責,協同合作。市政府成立咸寧市創業擔保貸款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負責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全市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每年定期召開領導小組專題會議。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抓好各項工作任務落實。人社部門負責政策宣傳、業務指導和創業擔保貸款對象的資格審核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做好財政貼息資金預決算、程序性審核、撥付、監督工作。人行負責督促經辦銀行按獨立審貸原則,加強貸前、貸中、貸后管理,強化風險防范,做好貸款本金的回收及貸款呆賬的追償工作。擔保公司負責為創業擔保貸款對象辦理擔保手續,配合經辦銀行追償欠款。經辦銀行負責貸款的盡調、發放、追償和申報貼息工作,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負責完善《咸寧市金融機構支持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辦法》,強化激勵約束,引導經辦金融機構提升服務質效。

六、完善機制,細化措施。一是完善政策宣傳機制。充分利用咸寧電視臺、咸寧廣播電臺、咸寧日報社、香城都市報、云上咸寧、咸寧網等新聞媒體,開辟專題、專欄,編印、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宣傳單,全媒體、全過程宣傳解讀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辦理流程,提高創業政策知曉度,最大限度釋放政策紅利。二是推行網上辦理工作機制。強化咸寧政銀企金融服務平臺項目建設,實行信用信息數據整合、實時共享,實現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審核網上全程辦理。三是落實盡職免責制度。出臺融資性擔保業務盡職免責辦法,對盡職免責的適用對象、審核程序、認定標準、免責事由、免責范圍作出具體規定,逐步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消除業務人員思想顧慮,提高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附件:咸寧市創業擔保貸款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月25日


附件

咸寧市創業擔保貸款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楊良鋒 ?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咸寧高新

區黨工委書記

副組長:鄢文軍 ?市政府副秘書長

毛秀君 ?市人社局局長

魯恩旺 ?市財政局局長

成 ?員:廖白龍 ?市人社局副局長

李愛民 ?市財政局副局長

石書林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副局長

郭鐵華 ?市就業局局長

王震宇 ?市人行黨委委員、工會主任

劉會恒 ?市金投集團副總經理

李楚君 ?郵蓄銀行咸寧市分行副行長

石 ?將 ?湖北銀行咸寧分行副行長

董 ?濤 ?武漢農商行咸寧分行副行長

周群勝 ?湖北咸寧農村商業銀行行長

黃 ?英 ?湖北咸安長江村鎮銀行副行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廖白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咸寧市消費扶貧(產品)集散交易中心建設

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咸政辦函〔2021〕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咸寧市消費扶貧(產品)集散交易中心建設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 ?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月27日


咸寧市消費扶貧(產品)集散交易中心建設工作方案(2021—2023年)

為貫徹落實《湖北省2020年消費扶貧月活動暨“三專一平臺”建設實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大力推進農產品產銷暢通工程的實施意見》(咸政辦發〔2019〕2號)精神,加快建設市級消費扶貧(產品)集散交易中心(以下簡稱市級消費扶貧中心),補齊咸寧城區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社區供應點短板,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設目標

充分利用國家和省、市有關精準扶貧、消費扶貧以及促進農產品流通的政策措施,按照市扶貧攻堅領導小組關于“在華信農貿批發市場建立市級消費扶貧集散交易中心,打造集展示展銷、倉儲物流、信息發布、交易撮合、分揀配送、質量檢測、數據統計、宣傳推廣等多功能于一體的市級消費扶貧線下專館”要求,整合咸寧農特資源,采取集中采購與集團消費相結合、線上線下與儲運配送相結合、本市營銷和全國推廣相結合等方式,將華信農批市場打造成輻射湘鄂贛的咸寧本地農特產品集散交易中心,引導全社會廣泛參與消費扶貧,助力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推動全市農村經濟轉型升級。

二、建設內容

利用華信農批市場現有的基礎設施和服務功能,重點改造建設4個專區和若干個社區生鮮蔬菜直營門店,打造市級消費扶貧中心。

(一)建設一個消費扶貧產品展示專區。共設7個展示區,將各縣(市、區)在華信農批市場設立的6個名特優館改造成消費扶貧專區,增設咸寧高新區扶貧產品專區,將7個展示區打造成集展示、展銷為一體的扶貧產品線下體驗中心,經營面積約1000m2。

(二)建設一個消費扶貧產品分揀專區。該專區設在華信農批市場的4號樓1層,場地面積300m2,主要承擔對消費扶貧產品分揀、檢測、包裝和配送,按產品品類分區域分揀和包裝,配備蔬菜水果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確保消費扶貧產品安全,消費扶貧產品的配送業務既可實行外包,由統一配送機構承擔,也可由華信農批市場組織專門配送團隊承擔。

(三)建設一個消費扶貧產品物流倉儲專區。華信農批市場現有冷鏈儲備庫3000m2,擬配備1—2個冷庫(每個冷庫1000m2)作為消費扶貧產品儲存倉庫,集中為各縣(市、區)貧困村、貧困戶、農產品種養殖基地的扶貧產品提供倉儲服務。

(四)建設一個消費扶貧電商服務專區。辦公室面積400m2,配備專業團隊承擔扶貧產品線上銷售。依托華信農批市場“華信綠配”微信小程序、APP,開設扶貧產品專區,針對六個縣(市、區)和咸寧高新區設立“一縣一館”網上展示銷貨區,落實專人對接各縣(市、區)扶貧辦并采集扶貧產品信息上傳至平臺,打通“832”平臺和中國扶貧網端口,為機關企事業單位消費扶貧產品提供便利。同時,與商務部下屬的全國農產品供應鏈對接,通過其銷售平臺,向全國推廣、推銷咸寧消費扶貧產品。

(五)建設若干個社區生鮮蔬菜直營門店。根據疫后基礎設施補短板和“菜籃子”工程建設要求,首批在溫泉城區和咸寧高新區建設60個社區生鮮蔬菜直營門店,發展40個免費加盟社區生鮮蔬菜零售店,采取訂單農業、保底收購方式,對接全市農業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和貧困農戶,暢通流通渠道,增強農民種養信心,擴大種養規模,讓咸寧市民吃上咸寧菜。

三、運營方式

(一)嚴把產品集采關口。把好消費扶貧產品進貨關是保障市級消費扶貧中心持續高效運營的關鍵。進入市級消費扶貧中心銷售的產品必須是“產品有特色、價格有優勢、質量有保證”的本地農特產品。

1.按照“產品有特色”的原則,各縣(市、區)要在普查調研的基礎上,選擇有一定生產能力和供貨實力生產單位和集采對象,提供扶貧產品清單,盡可能選擇富有地方特色和區域地標性的產品,由市扶貧辦統一篩查審定后,建立《全市消費扶貧產品目錄》并實行動態管理,進入目錄的產品享受有關扶持政策;

2.按照“價格有優勢”的原則,各供貨單位應本著薄利多銷、凸顯優勢的理念制定產品供貨價格,便于大宗采購;

3.按照“質量有保證”的原則,供貨單位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認可、食品安全、檢驗檢疫等相關規定,保證產品的最佳品質和食用安全。市級消費扶貧中心將建立扶貧產品追溯系統,根據產品的性質和特點分門別類進行常溫、冷藏或冷凍存儲。各方共同努力,打造我市特色消費扶貧產品公共品牌;

4.按照《全市消費扶貧產品目錄》,由市級消費扶貧中心直接與全市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貧困農戶以及生產基地對接,做到五個統一,即統一采購、統一展示、統一配送、統一溯源、統一運營。充分整合農商資源,構建消費扶貧戰略合作伙伴,實現農商互聯。在產銷資源整合的基礎上,形成消費扶貧數據分析和采購量、銷售量預測,為供應與采購提供依據,推動產銷精準對接。努力降低運營成本,推動集采與配送、集采與網銷有序銜接,延伸農產品產業鏈,形成“農戶+基地”、“基地+企業”等種養殖模式,促進訂單化生產和農業規模化發展。

(二)發揮好消費扶貧產品流通主渠道作用。批發市場是農產品流通的主渠道。華信農批市場是目前市區最大的農產品批發市場,以批為主,批零兼營的經營方式,有利于發揮其對消費扶貧產品的集聚和疏散作用。市級消費扶貧中心建立后,依據市場競爭原則擇優招聘市場運營主體,著力理順扶貧產品流通秩序,優化扶貧產品流通環境,依托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的經營優勢,切實為供貨商和消費者提供熱情周到、安全便捷的購銷服務,充分發揮全市扶貧產品流通主渠道作用。

(三)努力拓寬銷售渠道。銷售是實現消費扶貧產品價值的必由路徑。市級消費扶貧中心建立后,通過政策引導、資金扶持、營銷策略等手段,努力拓寬銷售渠道。

1.落實國家和地方關于開展消費扶貧的政策措施,明確華信農批市場消費扶貧集散交易中心為市級消費扶貧服務平臺,協助打通“832”平臺和中國扶貧網端口,為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會經費使用和職工福利性消費提供便利;

2.發揮政府引導作用,鼓勵和支持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的集團消費優先選擇市級消費扶貧中心的扶貧產品和本市農特產品;

3.做好社區生鮮蔬菜直營門店的規劃、部署和建設工作,為廣大市民就近就便消費本地農特產品創造條件;

4.市級消費扶貧中心要切實做好市場營銷工作,加強扶貧產品宣傳,引導消費者進行扶貧消費。同時,與商務部下屬全國農產品供應鏈做好對接,利用好“832”平臺和中國扶貧網端口,將我市更多特色扶貧產品推向全省、全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市政府建立由分管副市長為總召集人,分管副秘書長和市扶貧辦、市商務局主要負責人為副召集人,涉農、消費扶貧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市級消費扶貧集散交易中心項目建設聯席會議制度。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消費扶貧集散交易中心建設工作。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由市扶貧辦承擔。

(二)明確部門責任,形成工作合力。消費扶貧是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的重要途徑。要堅持政府引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方式,將消費扶貧納入市直單位定點扶貧和結對幫扶工作內容。鼓勵市直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大專院校、城市醫療及養老服務機構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貧困地區產品。著力激發全社會參與消費扶貧的積極性,著力拓寬貧困地區農產品銷售渠道,著力提升貧困地區農產品供應水平和質量,在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打通制約消費扶貧的痛點、難點和堵點,有力有序推動消費扶貧工作向縱深發展。

1.市扶貧辦負責消費扶貧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辦考核;負責組織消費扶貧集散交易中心項目建設驗收,落實項目建設支持資金。

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建立農產品生產主體和種養信息數據庫,向市級消費扶貧中心提供本市生鮮蔬菜種養信息,配合、協助各農產品生產主體將產品納入市級消費扶貧中心,并對產品質量進行把關,配合做好產品溯源相關工作。

3.市商務局負責協調、指導市級消費扶貧中心社區生鮮蔬菜直營店、加盟店建設;協調大型商場、連鎖超市等商貿服務機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市級消費扶貧中心的消費扶貧產品和本市農特產品;協調、指導區域性品牌超市、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開設消費扶貧產品銷售專區、專柜,為全社會參與消費扶貧和愛心消費創造便利條件。

4.市文旅局負責協調、引導星級酒店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市級消費扶貧中心的消費扶貧產品和本市農特產品。

5.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協調、指導集散交易中心農產品溯源體系建設,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管;協調大型餐飲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市級消費扶貧中心的消費扶貧產品和本市農特產品。

6.市總工會負責協調市直單位使用工會經費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市級消費扶貧中心的消費扶貧產品和本市農特產品。

7.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協調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食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市級消費扶貧中心的消費扶貧產品和本市農特產品。

8.市國資委、市經信局和市工商聯負責協調市直各類企業食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市級消費扶貧中心的消費扶貧產品和本市農特產品。

9.市教育局負責協調大專院校、市直相關學校食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市級消費扶貧中心的消費扶貧產品和本市農特產品。

10.市衛健委負責協調市直相關醫院食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市級消費扶貧中心的消費扶貧產品和本市農特產品。

11.市民政局負責協調市直養老服務機構食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市級消費扶貧中心的消費扶貧產品和本市農特產品。

12.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人行、咸寧銀保監分局負責協調金融機構食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市級消費扶貧中心的消費扶貧產品和本市農特產品。

(三)加強政策支持,狠抓督導落實。為培育和壯大市級消費扶貧中心,推動消費扶貧業務做大做強,除國家和上級相關政策支持外,市本級將加大配套政策扶持力度。

1.市扶貧辦負責在政策范圍內對消費扶貧集散交易中心項目建設給予資金支持。

2.市扶貧辦、市農業農村局每年至少在市級消費扶貧中心舉辦一次扶貧產品年貨節或農產品產銷對接展會。

3.市發改委負責做好項目申報,力爭將市級消費扶貧中心社區生鮮直營店建設納入疫后服務業“補短板”項目。市財政局負責按時撥付資金。

4.市商務局支持并指導市級消費扶貧中心申請冷鏈、物流配送等供應鏈項目,爭取上級資金支持。

5.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支持、指導市級消費扶貧中心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在政策范圍內給予相關項目獎補資金支持;

6.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指導市級消費扶貧中心按照綠色貨運配送相關政策要求進行倉儲、物流等配送項目建設,并給予相應資金支持。

7.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委負責協調、指導市級消費扶貧中心社區直營店選點和用房調配工作。

8.市扶貧辦對各職能單位確立的參與消費扶貧的終端消費單位及其消費情況定期進行統計,單位年度消費扶貧績效作為年終考核的加分項目;組織對消費扶貧承辦主體運營情況進行業績考量和績效評估,強化動態監管,建立消費扶貧承辦主體“有進有出”長效機制。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寧市

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咸政辦函〔2021〕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咸寧市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 ?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2日


咸寧市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厘清出資人職責邊界,規范出資人履職盡責行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19〕49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省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鄂政辦函〔2020〕1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市級國有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金融機構),包括國有獨資、國有全資、國有控股金融機構,以及憑借政府權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機構。

第三條根據市政府授權,市財政局集中統一履行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對市級國有金融資本采取直接管理和委托管理方式,其中對咸寧金融投資集團采取直接管理方式,委托咸寧高新投資集團管理咸寧香城產業基金,委托咸寧城市發展集團管理咸寧農村商業銀行和咸安長江村鎮銀行的市級國有金融股權資本。市財政局根據股權結構變化和管理需要可適時調整管理方式。受市財政局委托管理國有金融資本的其他部門、機構(以下統稱受托人)按照受托權限管理國有金融資本。財政部門履行出資人職責的身份不變、產權管理責任不變、執行統一規制不變、全口徑報告職責不變(以下簡稱“四不變”)。

第四條金融機構要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明確黨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參與重大決策的內容和程序,加強金融機構黨的建設,全面落實各項黨建任務。

第二章出資人和受托人職責與義務

第五條市財政局作為出資人的主要職責:

(一)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指導推進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改革;

(二)組織實施金融機構國有資本基礎管理工作;

(三)依規編制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經營預決算,加強預算執行監督,促進國有金融資本合理配置;

(四)制定金融機構年度考核目標,審議批準金融資本收益上繳和彌補虧損方案,組織對金融機構進行年度考核;

(五)對所出資金融機構行使股東職責,依法參與重大事項管理,維護所有者權益,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六)按照公司治理程序,制定或參與制定所出資金融機構章程,依法選派董事、監事,委派股東代表參與股東(大)會;

(七)通過法定程序參與所出資金融機構管理者的任免、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對其進行獎懲。負責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機構薪酬監管,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八)監督金融機構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加強國有金融資本統計監測;

(九)委托受托人管理國有金融資本,督促檢查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機構、受托人執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

(十)履行出資人的其他職責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事項。

第六條市財政局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主要義務:

(一)落實國家和省金融政策法規,統籌優化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布局,健全資本補充和動態調整機制;

(二)健全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形態轉換、合理流動機制,保持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對重點金融機構的控制力;

(三)探索市級國有金融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及實現方式,促進保值增值;引導金融機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金融治理現代化;

(四)尊重金融機構經營自主權,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配合做好重大風險的處置工作;

(五)尊重受托人按委托協議履行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責,不得不當干預受托人履職;

(六)定期向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全口徑報告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情況;依法依規推進國有金融資本管理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第七條受托人主要職責:

根據市財政局的委托,按照產權關系,參照本辦法第五條實施管理(上級明確規定由財政部門直接管理的事項除外)。市財政局直接管理事項包括委托管理涉及“四不變”事項,可能導致被委托金融機構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的重大事項,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須經本級政府批準的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八條受托人主要義務:

(一)提升國有金融資本運營效率,實現保值增值;

(二)落實統一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督促受托管理的金融機構履行好服務實體經濟和防控金融風險的主體責任,監交國有金融資本經營收益;

(三)定期向市財政局報告受托履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責情況;

(四)接受市財政局的評價、監督和考核;

(五)落實市財政局委托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國有金融資本基礎管理

第九條市財政局組織實施金融機構國有金融資本清產核資、產權登記、資產評估、產權轉讓、保值增值、統計分析、資本收益等管理。納入母公司并表管理或擁有實際控制權的各級子公司,由母公司按照公司治理程序,負責落實統一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

第十條市財政局和受托人(以下統稱出資人機構)根據國有金融資本劃轉、交易、變更等管理需要,按照國家政策規定,會同行業監管部門開展清產核資工作,真實反映金融機構的資產價值和財務狀況。

第十一條 金融資本產權登記分為產權占有、產權變動和產權注銷登記。金融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及時向出資人機構提交相關產權登記材料,申請辦理產權登記,出資人機構依法依規辦理,發放產權登記證(表)。

第十二條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發生改制和重組、產權和資產轉讓、資本資產定價等情形,出資人機構應委托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開展資產評估工作,并將資產評估結果報送市財政局核準。

第十三條市級國有金融資產產權轉讓主要通過證券交易系統或市財政局認定的有資質的產權交易機構進行。轉讓金融機構母公司國有產權、一級子公司產權等情形,應向市財政局報批;轉讓國有股權致使金融機構不再占有控股地位或可能導致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的重大股權管理事項,市財政局應依法依規審核并報市政府批準。金融機構正常經營業務、財務性投資涉及的產權轉讓,按相關業務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金融機構依法享有自主經營權,承擔市級國有金融資本保值增值責任。出資人機構負責監督金融機構實現國有金融資本保值增值目標,市財政局依法依規確認市級國有金融資本保值增值結果,并及時反饋給金融機構。

第十五條金融機構應建立統計監測和分析報告制度,定期向市財政局報告國有金融資本總量、投向、布局、處置、收益、風險防控、高管薪酬等情況。市財政局負責向市政府報告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和出資人履職情況。第十六條市財政局根據財政部制定的國有金融資本收益管理制度,結合金融機構中長期發展規劃,下達年度收益上繳方案。金融機構在收到市財政局年度收益上繳方案后30天內,組織資金完成收益上繳工作。

第四章重大事項管理

第十七條金融機構重大事項主要包括:章程修訂;企業改制、合并、分立、重組、上市、股權變動;重大投資,發行債券等重大融資,為他人提供除主營擔保業務以外的大額擔保,大額捐贈,重大資產處置;重大發展戰略規劃和投資規劃;年度預決算,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方案;任免機構負責人;法人機構設立和撤并;解散、申請破產等。特別重大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導致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的事項。

第十八條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管理制度,經董事會研究,報出資人機構審查批準。

第十九條 金融機構涉及的重大事項,應于事前向出資人機構報告,出資人機構依法依規提出意見,特別重大事項需按規定程序報市政府審批。

第二十條出資人機構依法派出董事或股東代表參加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派出的董事或股東代表應按程序和出資人要求發表意見,行使職權。金融機構須在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會議召開10個工作日前,向出資人機構報送會議議程和內容。

第二十一條國有獨資金融機構不設股東會,由出資人機構行使股東會職責。出資人機構可以授權金融機構董事會行使部分職權。

第五章管理者選擇與績效薪酬管理

第二十二條出資人機構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金融機構公司章程等規定,對所出資金融機構建立規范透明的提名程序,按照黨管干部要求和干部管理權限,任免或者建議任免所出資金融機構以下人員:

(一)國有獨資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二)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

(三)向國有控股、參股金融機構提出董事、監事人選。

市委、市政府對金融機構管理者任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所出資金融機構應由職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監事,依法由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出資人機構派出的董事、監事、股東代表等應定期向出資人機構報告履職情況,金融機構及其他參股金融機構應提供必要工作保障,支持派出董事、監事、股東代表履職盡責。

第二十四條出資人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規范所出資金融機構董事會建設相關工作,負責董事會換屆、董事職務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考核評價等工作。

第二十五條市財政局根據金融機構的行業特點,制定統一的經營績效考核辦法和差異化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對金融機構資產運營水平和社會貢獻開展績效考核,建立績效考核結果與金融機構薪酬總額和管理層薪酬水平掛鉤的獎懲聯動機制。

第二十六條 年初金融機構根據上一年度經營情況,結合行業水平,編制本年度經營目標方案,經董事會研究后報市財政局核準。年度終了,出資人機構負責對金融機構進行經營目標考核。

第二十七條市財政局按規定健全市級金融機構負責人薪酬管理制度,報市薪酬辦審查批準后執行。金融機構實行工資總額管理。金融機構工資總額預算和薪酬分配方案經董事會研究后報出資人機構。金融機構按出資人機構備案或核準的薪酬分配方案按月發放基本薪酬,年終考核后統一清算。

第六章國有金融資本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實施國有金融資本經營預決算管理,金融機構應按市人大批復的預算執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整。

第二十九條出資人機構要嚴格按照職責要求,加強與行業主管、金融監管部門和審計、紀檢監察機關溝通,強化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形成全面覆蓋、分工明確、協同配合、制約有效的監督體系;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重點加強金融機構資本的運營、收益、保值增值、風險防控管理,通過績效評價、目標考核,監督金融機構審慎運營,鼓勵積極經營,維護國有金融資本安全。

第三十條金融機構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制定盡職調查、盡職免責、壞賬追償、壞賬核銷、不良資產處置等具體實施辦法,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后,報出資人機構和行業監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一條金融機構要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真實反映金融資本管理政策落實、資產負債、風險控制、國有資產處置和收益分配、保值增值、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等企業經營情況。

第三十二條出資人機構要定期聽取派出的董事、監事、股東代表履職盡責匯報,為派出的董事、監事、股東代表提供政策和技術支持,并建立監督評價、激勵獎勵和責任追究機制。

第三十三條金融機構應依法依規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于每月、每季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年度結束后30天內向出資人機構報送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年度會計報告必須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七章責任追究

第三十四條 市財政局建立健全違法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完善責任倒查和追究機制,構建權責清晰、約束有效的經營投資責任體系。相關部門和單位依照權限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加大對違反國有金融企業經營、投資、財務等方面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綜合運用處罰、禁入、紀律處分、追究刑責等手段,依法依規查辦違法違規經營投資導致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案件。

第三十五條出資人機構不按規定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履職盡責,或者違法違規干預所出資金融機構經營活動,侵犯其合法權益,造成國有金融資產損失或其他嚴重后果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規依紀給予紀律處分或者組織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金融機構管理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并依規依紀對其給予紀律處分或者組織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市財政局重點檢查和評估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及財務管理各項制度執行情況。對違反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和財務管理規定的金融機構,依法依規予以提醒和督促糾正;涉嫌違紀違法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施行期間,如上級出臺新的政策規定,按新的規定執行。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2020年度全市政務信息工作情況的通報

咸政辦函〔2021〕1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2020年,各地各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升政務信息報送質量,在年度綜合排名中位居全省市州第一,再次刷新我市政務信息工作歷史最好成績,為服務決策、服務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全年被國務院辦公廳采用信息46條,其中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6條;被省政府辦公廳采用信息104條,其中省政府領導同志批示6條;市政府辦公室采用各地各部門信息907條,編發《咸寧快報》21期。

為加強激勵約束,促進比學趕超,特對赤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等8個2020年度信息工作突出單位、張文等10名2020年度信息工作突出個人(詳見附件1)予以通報表揚,對2020年度政務信息工作排名后3名的地方和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希望此次受表揚的單位和個人珍惜榮譽,再接再厲,爭取新的更大成績;排名靠后的單位要正視差距、查找不足,精準施策、奮力趕超。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百年華誕,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關鍵之年。各地各部門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政務信息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不斷提升政務信息工作整體質效。一要進一步深化認識。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政務信息工作,將政務信息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主要負責同志要經常過問,分管負責同志要常抓不懈,具體負責同志要及時、準確、全面報送相關信息,推動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信息工作格局。二要進一步強化隊伍。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信息員隊伍建設,安排相對固定、文字功底好、業務能力強的同志負責政務信息工作,人員發生變動時要做好工作交接,確保信息工作接得上、不斷檔。三要進一步細化調研。要將信息調研作為一項基礎性、全局性的工作來抓,多報快報實報有價值、有質量的信息,注重用數據和案例進行分析論證,及時準確反映真實情況。各地各部門除了完成固定選題的政務信息外,還要加強自主選題信息的報送,注重反映本地本部門特色亮點工作。四要進一步固化考核。要擴大考核范圍,2021年將全市政府系統單位統一納入政務信息工作考核范圍。要優化考核舉措,全市政務信息工作除定期通報考評外,還將與年終考核掛鉤,獎勤罰懶、獎優罰劣,推動政務信息工作再上新臺階。

附件:1.2020年度信息工作突出單位和突出個人名單

2.各縣(市、區)信息報送及采用情況統計表

3.市直單位信息報送及采用情況統計表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18日


附件1

2020年度信息工作突出單位和突出個人名單

一、突出單位(共8家)

赤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崇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市財政局辦公室

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

咸寧國調隊辦公室

市衛健委辦公室

中國人民銀行咸寧市中心支行辦公室

市人社局辦公室

二、突出個人(共10名)

張文赤壁市政府辦公室調研法規股干部

萬李超 ?崇陽縣肖嶺鄉紀委副書記

王觀崇陽縣政府辦公室秘書六股股長

龐尤優 ?咸安區向陽湖鎮人民政府科員

李 ?旭 ?市財政局四級主任科員

鄭瑞乾 ?市農業農村局三級主任科員

王俊 ?咸寧國調隊價格調查科副科長

金鎮源 ?市衛健委辦公室主任

潘 ?勇 ?市人社局副科職干部

嚴玉潔 ?中國人民銀行咸寧市中心支行科員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咸寧市推進清潔能源產業發展工作專班的通知

咸政辦函〔2021〕1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相關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相關能源企業:

為加快推進我市清潔能源產業發展,力爭到2025年在我市建成中國內陸首個千萬千瓦級清潔能源大基地,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意見,決定成立咸寧市推進清潔能源產業發展工作專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班成員

組 長:楊良鋒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咸寧高新區黨工委書記

副組長:鄢文軍 市政府副秘書長

張善猛 市發改委主任

成 員:李 光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熊 峰 ?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劉中英 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長

吳炳貴 市林業局局長

林文華 國網咸寧供電公司總經理

雷政平 中廣核集團湖北分公司黨委委員、

中廣核新能源湖北分公司總經理

黃文選 華潤電力湖北有限公司黨委書記、

華潤電力湖北有限公司總經理

鄭奇明 咸安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李 振 ?嘉魚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洪金虎 赤壁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朱鳳英 通城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毛崇謀 崇陽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吳 濤 ?通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工作專班主要負責制定全市清潔能源產業行動方案,加強與各地、各有關部門和項目單位的聯系溝通,建立月監測、月調度、月報告工作機制,全程跟蹤,督促推進,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負責專班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張善猛同志兼任。

二、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市發改委:負責組織編制《咸寧市清潔能源大基地建設總體規劃》,制定行動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綜合協調等工作。對項目進行核準、備案。對需列入上級規劃項目積極向上爭取納入。建立聯席協調工作機制,協調、督促相關成員單位及時辦理清潔能源項目審核意見等。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及時出具土地利用支持性文件,配合做好壓覆重要礦產資源項目查詢工作;負責出具項目規劃選址意見;研究提出未利用地發展規劃,對重點項目的建設用地指標給予重點保障、優先支持。

市生態環境局:支持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調劑;負責項目環境評價報告審批或初審。

市水利和湖泊局:負責協調做好洪水影響評價、取水許可、水土保持方案、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的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等服務事項。

市林業局:負責做好涉林項目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及時出具相關支持性文件;協助項目選址,研究提出使用林地意見;爭取上級支持,協助項目單位向上銜接辦理林地使用手續。

國網咸寧供電公司:負責為清潔能源項目出具接入、消納等支持性文件;及時為建設項目辦理電力接入系統審查意見或協調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辦理;加快清潔能源項目電力輸出線路建設;做好清潔能源項目建設用電保障及并網服務。

各縣(市、區)政府:比照市政府成立工作專班,圍繞重點項目實施,建立“六個一”推進機制,即一個重大項目、一名縣級領導、一個牽頭部門、一個工作專班、一套協調機制、一筆專項經費、一定五年。負責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做到目標細化、責任明確、措施具體、保障有力。

相關能源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快項目實施進度,盡快形成投資量和實物量。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25日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咸寧市復制推廣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五批改革試點經驗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政辦函〔2021〕1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咸寧市復制推廣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五批改革試點經驗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 ?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2日


咸寧市復制推廣中國(湖北)自由貿易

試驗區第五批改革試點經驗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五批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鄂政發〔2020〕27號)精神,推進制度創新,提高經濟對外開放度,現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義

2020年以來,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所在市和省政府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推進湖北自貿試驗區建設工作中,圍繞產業發展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突出問題導向、市場導向,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促進貿易便利化、推進法治建設等方面探索形成了新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試點經驗。

復制推廣湖北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是我市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把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成為新時代改革開放的新高地”重要指示精神,更大力度深化改革開放、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對促進咸寧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二、復制推廣主要內容及措施

(一)企業開辦事項異地通辦。打破線下按住所地申請開辦企業的限制,創新推出“全市通辦、就近能辦、異地可辦”的企業登記注冊新模式,通過幫辦、導辦等方式,最大限度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一是明確適用事項范圍。企業開辦事項“全市通辦”,適用于在咸寧市轄區內辦理市、縣(市、區)兩級權限范圍內的國有、集體及其控股企業和私營企業等各類內資企業開辦事項。二是通辦地引導線上錄入。申請人可不受行政區劃限制,根據自愿、就近、便利原則,攜帶符合法定要求的申請材料,自由選擇到市級或縣(市、區)級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中心企業開辦專區,申請辦理企業開辦事項。三是住所地受理審批送達。按照“通辦地收件初核錄入、歸屬地受理審批送達”的模式,通辦地服務部門采取幫辦、導辦等形式引導線上錄入后,住所地審批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線上受理、審核、決定,并通過郵寄等便捷方式將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一并送達申請人。(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二)“一照通”改革。配合省市場監管部門將食品、重要工業產品、特種設備、計量、檢驗檢測等許可證合并至營業執照上,由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核發營業執照,讓營業執照成為市場主體唯一“身份證”。一是依托電子數據實行“一網申請”。市場主體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實現基礎信息一次提交、申辦證照“一次不跑”或“最多跑一次”。市場主體生成的許可證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社會公開,方便公眾對市場主體證照信息查詢和驗證。二是簡化申請資料實行“一單填報”。堅持“優化簡化、合并同類”原則,按照許可經營“一照通”申請資料清單,規范申請資料、表格樣式,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并聯審批”,進一步簡化申請資料。三是精簡辦事流程實行“一事聯辦”。優化“證照合一”審批流程,市場主體信息“一窗受理、一次采集、一檔管理、共享使用”。按照“證隨照走”的原則,做到證照辦理層級一致。通過信息化手段統一調度,申辦受理、現場查驗、證照發放實行閉環管理。四是壓縮辦理時限實行“一次辦成”。通過優化辦理流程,實現辦理證照時限大幅度壓縮的目標,并做到“證照同發”。五是統一許可證發放實行“一照涵證”。實行“一照通”并聯審批后,原則上不再發放紙質許可證,市場主體可根據需要自行打印。市場主體申請的許可經營事項經資料受理審核和現場核查后,在營業執照上統一打印自動生成的許可證書二維碼,與紙質許可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時,以“營業執照+二維碼”的形式,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市場主體已獲準的全部行政許可事項,以及相關行政許可處罰和失信信息,推動社會監督,提高企業自律意識。(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三)企業登記智慧辦。積極探索創新企業登記注冊審批服務方式,率先推行“無人值守智能審批”系統,有效提升政務服務智能化水平,著力打造“寬進、快辦、便民、公開”的審批服務模式,企業登記注冊邁入“秒批”時代。一是優化申報流程,實現智能化審批。按照“網上辦理、受理零窗口”“信息共享、審核過程零材料”“自動比對、審批(核)零人工”“主動送達、領證零跑腿”“全程留痕、紙質材料零提交”的“五零”標準設計規范化流程,該流程可在申請人提交申請后,自動完成審批,并即時出具審查結果,全程無人工干預。二是精減申報材料,實現電子化申報。按照“一次提交、一次審批、全程電子化”的要求,開展“一事全辦”主題式服務,解決資料多頭提交、多頭審批、程序繁雜等問題。申請人提交登記注冊申請時只需上傳身份證,其它申報所需材料均由無人值守智能審批系統通過信息采集自動合成表單;經審查符合注冊條件的,即時確認登記企業的商事主體資格與一般經營資格,即時發放電子營業執照,申請人可選擇自助終端設備現場打印、登記窗口領取或EMS郵寄等方式獲取營業執照。三是共享申報數據,實現跨部門協同。無人值守智能審批系統實現與住建、稅務、公安、人社、銀行等部門的數據對接,建立企業名稱、經營范圍等登記注冊統一標準數據庫,預先配置托管企業名錄,建立相應的動態調整維護機制,實現對申請人提交資料的自動匹配、自動比對、自動審核。其中,集群注冊企業由住所托管企業以電子簽名確認的方式出具住所使用證明文件,其他企業住所信息由系統與住建部門房產信息數據庫進行自動校驗。對完成登記注冊的企業信息,由系統自動推送相關信息至印章刻制單位、稅務部門、人社部門等單位,實現企業開辦各環節“零排隊”“零見面”“零等候”,企業營業執照即報、即批、即取。(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四)營業執照全程電子化線上幫辦模式。積極推出營業執照全程電子化線上幫辦模式,解決由于系統尚不完善、信息銜接不夠通暢等因素造成的營業執照辦理流程不夠優化、退件后需反復電子簽名等問題,徹底解決“網上辦”的痛點、堵點、難點。一是探索流程再造,提升辦事體驗感。針對廣大群眾反映較為普遍的被退件后需要全體人員再次電子簽名的問題,應對現有的企業網上登記注冊流程進行優化重塑,在全程電子化系統中增加線上幫辦功能模塊,企業在進行電子簽名前可先上傳材料,由政務大廳幫辦工作人員進行預審,企業根據修改建議完善材料,待申請材料齊全無誤后再通知全體投資人和高管進行電子簽名,從源頭避免反復電子簽名的問題,切實提高企業、群眾“網上辦”的體驗感。二是完善信息比對,加快實現“一次辦”。將線上幫辦功能程序嵌入全程電子化登記業務系統,申請人在填寫錄入完企業登記信息后,系統將實時比對黑名單、失信被執行人以及各類限制登記庫,排除因此類問題導致被退件的風險,同時工作人員也將對自主申報的名稱進行查詢,對章程、住所(經營場所)證明等材料進行預審,確認無誤后申請人即可進行電子簽名并提交,實現企業注冊“一次辦”。三是實現遠程幫辦,精細服務再升級。在申請人初次填報申請材料后,工作人員在線進行幫辦預審并建立臺賬,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通過系統及時通知申請人完成電子簽名后提交;材料不齊全或需要補正的,在系統中詳細記錄、反饋需修改補正的內容,并同步電話告知申請人。待其補正、完成電子簽名并正式提交后,仍由初次經辦的工作人員受理,結合系統記錄的補正建議實現快速、精準、高效審核。得益于線上幫辦程序,申請人在網上辦理企業注冊也能享受到“一對一”的優質幫辦服務。(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五)醫療器械“承諾即投產”。壓縮轉產醫療器械的審批和備案登記時間,通過提升事中事后監管能力,將“容缺審批”深化為一類醫療器械“承諾即投產”,既滿足了疫情防控需要,又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探索了新路徑。一是流程再造,改串聯為并聯。將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變更(增加醫療器械)審批和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登記兩項業務,由串聯逐項辦理改為并聯分頭受理,進一步壓縮時限。二是材料提交,實行告知承諾。針對信用記錄良好的申請轉產企業推行告知承諾:一次性告知企業需要補交的資料,企業作出承諾后,即完成相關審批和備案,迅速進入試生產,待疫情緩解后再補齊資料。三是精準服務,全程高效監管。從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部門抽調力量,實現“一企一專班”,進駐轉產企業,全流程指導企業科學改造生產線、采購生產設備、制定質量管理規范、落實復工復產疫情管控措施等。(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六)“不動產+用電”過戶一體化服務。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聚焦獲得電力、登記財產,打通用電服務與供電部門、公安、房產交易系統間的壁壘,運用區塊鏈技術,推出“不動產+用電”過戶一體化服務,實現用電過戶與不動產過戶數據共享、認證共用,一次辦理、同步辦結。一是并聯受理、零證辦理。改革前,辦理用電過戶業務,買賣雙方須先辦結不動產過戶手續,到場提交身份證、不動產權證等證照,核對無誤后才可受理。改革后,申請人在申請不動產過戶時可勾選用電過戶,實現不動產過戶與用電過戶同步辦理。同時,取消業務辦理中新戶主需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前置條件,無需提交任何證照,實行“鼠標一點、無感申請”。二是數據共享、認證互認。改革前,辦理不動產、用電過戶手續,不動產和供電公司兩個部門各自受理資料,分別審核。改革后,國網供電公司與市“互聯網+不動產登記”系統對接,建立數據調用互信共認機制,電力部門直接使用不動產交易“受理申請、刷臉認證、合同簽署”等環節數據及已驗證結果,實現用電過戶所需數據自動提取。三是容缺過戶、事后核查。改變以往必須完成表碼核對、繳清電費后才能受理用電過戶業務申請的傳統辦理流程,對表碼核對、繳清電費等推行容缺后置辦理。在審核申請人提交的不動產過戶資料后,無論電費是否繳清,用電過戶業務均可同步辦理,事后再由電力網格員上門協助辦理表碼核對、電費繳清等業務。(牽頭單位:咸寧供電公司、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時限:2021年6月30日前)

(七)“獲得用水”便利化改革。創新推出“三減三優”、容缺受理等獲得用水改革舉措,針對不同規模企業實際需求,實施精準服務、上門服務,持續優化獲得用水營商環境。一是聚焦“痛點”,推出“三減三優”系列舉措。推出“減環節、優服務”“減時長、優效率”“減資料、優網點”的“三減三優”獲得用水服務改革新舉措,同時創新推出“容缺受理”,即根據企業承諾先行受理報裝,相關申報資料、補辦手續等可在驗收通水前提供或辦理,極大縮短了水表報裝周期,解決企業獲得用水燃眉之急。二是精準服務,多舉措保障企業用水。科學配置服務網點,加強人員業務培訓,結合供水企業的特點,綜合分析新形勢下供水服務工作面臨的新變化新要求;調整報裝流程,水務公司入駐市、縣(市、區)兩級政務服務中心后,將報裝后的設計、接入工程,采取前置措施,在獲悉用戶用水咨詢后就開展設計、用水接入等工作,進一步便利企業獲得用水;優化服務模式,對于中小微企業,水務公司實行上門服務、零跑腿、零費用。對申請接入供水管線直徑100毫米及以下的新建、擴建項目,免除供水工程建設費用,并代辦相關行政審批手續。三是創新管理,大力推進“智慧水務”建設。智慧水務是指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實現大數據時代下對數據的智能分析,以更加精細、動態的方式管理水務企業生產、經營、服務等各個環節。(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完成時限:2021年6月30日前)

(八)不動產網上登記。搭建不動產登記網辦大廳,實現不動產交易、稅務、登記等業務線上“一網通辦”,極大地提升不動產登記效率,為群眾帶來高效便捷的服務體驗。一是完善全業務網辦流程,實現“一網全辦”。將涉及群眾的預售商品房預告登記、預售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購買新建商品房納稅轉移登記、預抵押轉持證實抵押登記、個人存量房貸款抵押登記、個人二手房交易納稅登記等6大類登記業務全部通過不動產登記網辦大廳辦理;嚴格依照《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優化完善各項網辦業務流程,積極應用跨部門數據共享、大數據分析與人臉識別等高科技手段,完成申請資料的簡化應用、申請人身份的審核確認、交易合同的真實性審核及申請登記內容與權屬材料的一致性審核等,確保網上登記的申請主體、材料、審查等程序合法,實現不動產登記申請受理、審核登簿、收費發證等全流程線上自動審核、自助辦理。群眾只需一部手機即可實現全業務類型、全審核流程的“一網全辦”。二是搭建全區域服務網絡,實現“一網通辦”。不動產網辦大廳基于省、市、縣三級政務網絡環境搭建,實現與湖北省政務網、鄂匯辦、省電子稅務局,以及市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市級電子證照管理平臺、縣(市)區不動產登記系統等互聯互通。申請人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可登錄網辦大廳網站或APP辦理登記手續,利用不動產網辦大廳實現異地申請,利用數據交換系統開展“房查”,利用在線支付系統完成繳納稅費,利用電子證照管理系統繕證發證,實現市域不動產交易、納稅和登記“一網通辦”。三是統一共享跨部門數據,實現“一網聯辦”。依托市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同步獲取各縣(市)區及相關部門采集整理的涉及不動產登記數據,建立跨部門數據共享交換機制。申請人只需填寫交易、納稅和登記事項,受理系統可自動獲取數據,生成購房合同,并完成“房查”,納稅系統可自主計稅和在線收稅,傳遞登記系統可自主審核登簿和發證,實現全市不動產交易和登記“一網聯辦”。(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完成時限:2021年6月30日前)

(九)施工許可豁免制。圍繞“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改革試驗任務,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探索實行施工許可豁免,降低項目建設成本,提高項目建設效率。一是明確豁免事項。明確施工許可辦理及申領范圍,將限額以上四大類項目納入施工許可豁免清單范圍:城市建設中一般性環境綜合整治內容,包括老舊小區改造、房屋立面出新、屋頂改造、既有建筑樓體外墻保溫工程、街巷整治、桿線下地、加裝電梯、菜市場改造;綠化升級、城市景觀擺花、公交站點建設工程;燈光亮化、道路橋梁、城市照明、弱電線路等設施日常管養維修工程等;個人住宅裝飾裝修工程。二是引導企業落實管控職責。引導企業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管控能力,強化施工單位資質管理,由項目業主自主聘請具備資質的單位參與施工,業主與施工單位共同負責工程項目質量、安全風險管控。三是強化動態監管。將豁免事項工程納入小散工程管控范圍,運用小散工程和零星作業管理平臺,建立管理臺帳,做到實時監控。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機制,對工程質量、項目安全進行監管。將失信企業列為全市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不再列入施工許可豁免管理。(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完成時限:2021年6月30日前)

(十)“簡案快辦”為知識產權保護提速。積極探索知識產權案件“簡案快辦”機制,優化案件審理程序,破解“案多人少”難題,盤活司法資源,減輕當事人訴訟負擔,實現以較低司法成本取得較好審判效益。一是利用電子送達,破解送達難題。傳統法律文書送達模式需逐案到當事人經營場所送達,不僅耗時耗力,效率低下,而且經常發生因當事人經營場所變動無法送達的情況。針對知識產權案件送達難題,要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緩解事務性工作壓力,利用電子送達平臺提升送達效率,如開通法院收轉發E平臺、郵件、短信等電子送達方式,支持可送達的文書種類包括起訴書副本、受理通知書、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等,實現案件文書“一鍵送達”。二是強化庭前會議,實現繁簡分流。由案件承辦法官或受法官委派的法官助理主持召開知識產權案件庭前會議,聽取雙方當事人訴辯意見,梳理證據,實現案件繁簡分流的識別和篩選。對簡案積極組織證據交換、商標或作品比對,形成案件審理要素確認表,固定侵權事實,明確案件爭點,在此基礎上開展庭前調解,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提升簡案處理效率。三是優化庭審程序,提升審判效率。通過庭前會議完成案件繁簡分流后,對于庭前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簡案,一方面圍繞庭前會議明確的爭議焦點直接開展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另一方面對多件系列案件進行合并庭審,節約司法資源和當事人訴訟時間成本。四是強化當庭宣判,推廣要素式判決。針對調解不成的案件,加強依法裁判,避免久調不決。提升簡案當庭宣判效率;統一判決書制作要素,精簡規范文書格式與內容,實現判決書的標準化與流程化,讓法院裁判簡潔、清晰、準確;集中力量辦理疑難復雜案件,實現“細、準、好”的辦案目標。通過快速當庭宣判,提高賠償額度,對惡意侵權者大膽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裁判立場,提升侵權成本。(牽頭單位:市中級人民法院;完成時限:2021年6月30日前)

(十一)無人車管所。創新推出“24小時無人車管所”,實現證照隨時辦理、當場領取的升級版車駕管服務,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一是設立“24小時無人車管所”。辦事人在“無人車管所”可自助辦理駕駛證遺失補證、期滿換證、轉入換證、超齡降級、自愿降級、聯系方式變更和車輛行駛證遺失補證、申請機動車臨時號牌、申請免檢合格標志、聯系方式變更、機動車自助選號、新車查驗、登記注冊業務,形成“自助云終端選擇辦理業務→確認身份→手機快捷支付→自助拍攝證件照→自助制證機取證→完成制證”等辦事流程。二是設置自助體檢機。將原來駕駛員需要在醫院開展的體檢項目,如視力、聽力、身高等測量項目在“無人車管所”一次性完成。駕駛員進入自助體檢機透明的照相室,可根據提示完成證件照拍攝、視力聽力測試等相關檢查,檢查結果直接生成電子報告單,上傳至智慧車管系統。駕駛員可直接使用大廳內的車駕管自助服務機辦理期滿換證,領取新駕駛證。三是常態化優服務。如在疫情期間,為避免大規模人員集聚,“無人車管所”可實行取號制,一次只允許一人進大廳辦理業務;自助體檢區配備免洗手凝膠、一次性手套等消殺和防護用品。自助設備上的值班熱線可提供咨詢、遠程指導服務。在保障辦事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常態化疫情防控與提供便捷、貼心服務有機結合。(牽頭單位:市公安局;推廣范圍:咸寧高新區;完成時限:2021年6月30日前)

(十二)工業用地土地出讓“書證同發”。積極推進信息共享、部門聯動、流程優化,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在簽訂交地確認書時即可領取不動產權證,實現“書證同發”。一是權籍調查與出讓條件核定同步。改革前,企業只有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交地結束后才能向測繪部門申請權籍調查。改革后,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在核定出讓土地規劃條件時,協調測繪單位啟動權籍調查并出具權屬工作圖和出讓工作圖。掛牌成交后,不動產登記機構即將權籍調查結果審查入庫。二是坐標定界取代現場指界。改革前,在土地出讓時,鄰宗地業主需到場進行指界。改革后,直接采用坐標點定界取代鄰宗地現場指界,取消“四鄰”簽字環節,同時將成本函、安置補償到位證明納入供地資料存檔。三是創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改革前,用地單位取得土地須在評估完成后才能開工建設。改革后,用地單位直接運用區域綜合評估成果,取得本宗地的地質災害危險性等評估說明書,無需重新組織相關評估,實現“拿地就用”。(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內經開區、高新區及工業園區管委會;推廣范圍:市內經開區、高新區、工業園區;完成時限:2021年6月30日前)

三、組織保障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充分認識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深入研究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成果,結合我市實際,扎實做好試點經驗的復制推廣工作,著力優化營商環境,集聚創新資源,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加快推進咸寧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但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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