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7日在咸寧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十五次會議上
市審計局局長 ?鄭華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2019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審計局依法審計了2019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結果表明,2019年,面對復雜的宏觀形勢和艱巨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各部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認真執行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有關決議,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較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保穩定的各項工作穩步推進,圓滿完成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
——財政收入質量提檔升級,財稅體制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圍繞高質量發展要求,全市財政收入運行呈現穩中向好、穩中有進、穩中提質良好運行態勢。全市一般公共預算、稅收收入同比分別增長3.6%、7.3%,增幅分別居全省第8、第2位;稅收占比70.5%,同比上升2.4個百分點。本級共爭取上級補助資金24.82億元,凈增2.3億元,超同類市州本級平均份額1.8億元。出臺《咸寧市深化鄉鎮財政體制改革考核暫行辦法》,推進預算績效與投資評審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財政管理績效。
——補短板強弱項取得明顯成效,民生等重點領域保障有力。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政府債務規模、債務率實現雙下降,綜合債務率比上年下降69個百分點。全市統籌整合資金66.23億元,全力支持精準脫貧。投入資金1.05億元,為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有力保障。民生支出穩中有升,全市民生支出完成187.75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重76.5%,超目標0.5個百分點。突出重點政策落實,市本級教育投入只增不減,科教文衛、就業等考核類支出全部達標。建立周轉金制度,有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審計查出的問題整改效果較好,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相關地方、部門和單位持續開展整改、加強管理、完善制度,防患于未然。2019年,全市審計機關促進整改落實有關問題資金11.2億元,移送案件線索86件,立案處理108人。被采納審計建議554條,被審計單位制定整改措施及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共464項。
一、市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主要審計了市財政局具體組織的市級預算執行及編制決算草案情況。市級財政決算草案反映,2019年咸寧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69.22億元、支出69.22億元;市級政府性基金收入51.92 億元、支出51.92 億元;市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0.24億元、支出0.24億元。審計結果表明,在財政增收難、收支矛盾大、改革發展任務重等復雜形勢下,市財政部門全力支持“三抓一優”,大力培植財源稅源,財政收入穩中向好、高質量增長。政府債務、收入質量2項“省考”指標全省靠前。民生支出穩中有升,兜底水平不斷提高。預算執行、財政總決算、財政監督工作連續3年獲全省優秀。但審計發現市財政局在預算分配、績效管理等方面還不夠完善,資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一)預算分配管理仍存在薄弱環節。
1.預算安排與存量資金盤活統籌銜接不夠。主要表現:一是預算編制過大,部分項目連年申報、連年結轉。批復部門經常性項目時,5個部門單位的8個常年性項目年初累計結轉837.4萬元,2019年又安排預算1521.85萬元,至年底結轉638.01萬元。批復基建項目時,2個部門單位2個基建項目,年初基建賬戶余額3847.74萬元,2019年又安排760萬元,至2019年末賬戶余額2993.68萬元。二是4家單位4個2016年項目結轉時間超過規定時限未處理,涉及金額81.67萬元。
2.部分預算批復下達不夠規范。一是違規批復支出預算69.26萬元。未嚴格執行基本支出定員定額管理規定,多批復1家單位基本支出預算54.26萬元;超范圍批復國有資產監管支出預算15萬元。二是未按年度預算撥款833.03萬元。對20個部門單位48個預算項目,未按市人大批復的項目指標作相應調劑,涉及金額833.03萬元。
3.專項轉移支付管理仍需完善。經抽查2019年中央、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發現,一是因項目實施延期、資金需跨年使用以及上級資金下達前已使用本級安排資金等原因導致17項專項資金未錄入指標,涉及金額1969.45萬元;二是40項專項資金從財政收文到指標首筆錄入時間長于30天,涉及金額3.79億元。
(二)財政決算草案編制不夠準確。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決算草案編報說明不完整。截止2019年底,由于原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試點(簡稱“老機?!?并軌工作尚未完成,“老機?!比藛T養老基金收支情況未在2019年度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中披露。
(三)全面預算績效管理機制不夠健全。主要體現在目標設定、績效評價兩個方面。
1.績效目標設定不夠科學。一是2019年市財政局未經績效目標審核,安排17個市直部門28個50萬元以上的項目預算合計1.46億元,占本年市級部門50萬元以上項目預算總額的7.79%。二是市財政局審核通過的15個部門單位63個項目,設立績效指標不細化、不完整,涉及項目預算2.73億元。
2.績效評價不夠規范。一是市財政局組織的2018年預算項目績效評價未達到100%。2019年市級部門預算項目支出應評價總額7.51億元,實際評價項目預算6.82億元。二是審核部門績效自評工作不到位。市財政局未督促18個一級預算單位開展本單位2018年部門整體支出情況績效自評;市財政局對2個項目執行率低于50%或項目未執行完畢但自評仍為優的項目,未提出審核意見,涉及項目預算1560萬元。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通過大數據審計分析,對市直一級預算單位及所屬二、三級預算單位共計203家單位2019年度預算執行和財政收支情況開展了審計全覆蓋,并重點審計了市人大辦、市政協辦、市科技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科協、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工商聯等10個部門單位,對部分事項延伸追溯到以前年度。
(一)預算編制還不夠準確,全面科學謀劃意識有待提升。一是預算編制不完整,涉及19家單位2665.31萬元。二是虛編項目預算,涉及4家單位61.89萬元。三是多編項目預算,涉及14家單位18個項目669.1萬元。四是預算編制不合理,涉及5家單位6個項目2128.49萬元。
(二)預算收支管理不嚴,落實“過緊日子”要求不到位。一是3家單位應繳未繳財政收入329.16萬元。二是“吃空餉”現象仍然存在,涉及3家單位4.21萬元。三是無預算、超預算支出,涉及2家單位3.55萬元。四是1家單位財政資金在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結存長期閑置,涉及金額401.17萬元。五是1家單位未按合同付款,涉及金額75.87萬元。六是違規購買商業保險,涉及25家單位14.54萬元。七是預算支出審核不嚴,存在報銷附件不齊全、白條抵庫等問題,涉及6家單位33.4萬元。八是擴大支出范圍,存在重復報銷差旅費、違規列支人員工資福利、出借財政資金等問題,涉及3家單位8.31萬元。九是21家單位違規從零余額賬戶向單位其他賬戶撥款合計4.24億元。
(三)項目推進遲緩,專項績效管理仍需加強。經審計疑點篩查,2019年市級財政預算項目支出中27個單位51個項目,當年未發生支出,項目預算執行率為0;58個單位105個項目,當年項目預算執行率低于50%。經審計抽查,項目執行率低,剔除預算編制方面的因素外,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一是因工作未完全開展、資金未使用,導致項目資金結存未發揮效益,涉及5家單位11個項目324.69萬元。二是項目實施緩慢,績效未達標,涉及7家單位22個項目2623.12萬元。三是項目資金用于與項目無關支出,涉及10家單位25個項目1681.87萬元。四是項目業務發生變化未及時作出預算調整,涉及11家單位16個項目852.63萬元。五是績效編制不科學,涉及1家單位1個項目28.6萬元。
(四)內部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審計問題整改重視程度不夠。一是會計核算不準確,涉及6家單位5.11萬元。二是往來款項清理不及時,涉及35家單位。三是政府采購程序執行不到位,涉及4家單位。四是國庫支付系統和財務核算系統信息填寫不規范,涉及75家單位。五是資產登記不完整,管理不到位,涉及21家單位。六是2家單位以前年度審計發現問題整改不到位。
在審計期間,也有部分單位對審計查出的問題高度重視,及時進行了整改,涉及財政資金424.31萬元。
三、重點民生資金和重點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一)社會保險基金審計情況。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保障和改善民生,強化為民服務,重點關注了醫療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生育津貼三個方面的管理情況。發現的問題主要是:
1.醫療保險基金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市本級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醫療保險(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制度落實和改革措施推進以及基金籌集管理使用情況,延伸調查了8家定點醫療機構、40家定點零售藥店。審計發現:一是醫保改革措施推進方面,存在3家定點醫院通過串換醫療項目、虛計檢查項目費等方式違規收費299.98萬元;5家定點醫院通過虛計空調費、超限定次數、超物價標準等方式違規多收50.51萬元等問題。二是醫保政策執行方面,存在市本級49人在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同時重復參加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等問題。三是醫保基金籌集管理方面,存在15家定點藥店虛刷藥品套取醫?;?3.46萬元;3家醫院將醫保基金用于不符合規定的醫療保障支出,涉及金額7.3萬元;1名已死亡人員享受慢病待遇,涉及金額0.35萬元等問題。四是醫療保障業務管理方面,存在7名公立醫院在職職工在7家定點藥店掛靠執業藥師證;88家市本級定點藥店提供的“供銷存”數據不完整;市本級醫保經辦管理信息系統存在漏洞,5人身份證號碼錯誤;3家新增醫保定點口腔??崎T診未達申報準入條件;1家定點醫院在院內違規開設社會藥店,違背協議約定銷售與醫院藥房同類藥品,且部分藥品銷售價格高于醫院藥房售價等問題。
2.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情況。重點關注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及社會保險系統運行維護等情況。審計發現:一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工作推進緩慢。2019年3月,市財政局和市人社局聯合發文要求財政全額供養的178家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應于2019年4月底分批次填報提交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和職業年金明細表,以完成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準備期的結算工作。截止2020年6月底,財政全額供養的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報表審核和結算工作仍未完成。二是養老金待遇發放系統管理不規范。經抽查,系統中有2名退休人員離退休時間與實際審批退休時間不一致,4名退休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時間與實際繳費時間不一致。
3.生育津貼審計情況。3家單位多編項目預算,擠占生育津貼1.24萬元。
(二)重點投資項目管理方面。緊緊圍繞市委審計委員會和省審計廳工作部署,聚焦投資審計監督主責主業,著力規范投資審計行為,健全審計結果運用機制,樹牢風險防控意識,確保了政府投資審計各項工作任務的扎實穩步推進。審計發現:一是2個建設工程多計工程款2580.03萬元。二是項目建設程序不合規。1家單位1個項目未經公開招投標,涉及金額1883.25萬元;2家單位2個項目實施前未按規定向市發改委申報項目初步設計;1家單位1個項目未經財政項目預算評審,涉及金額422.76萬元;3家單位未按招標文件規定預留履約保證金163.5萬元;1家單位1個項目竣工后未組織驗收擅自交付使用。
市審計局已將審計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專題匯報,市領導作出批示,市紀委監委根據批示精神組織專班對反映的問題進行了核查。市直相關部門認真落實批示意見和審計整改要求,積極履行整改主體責任,對照清單逐項整改。至2020年7月底,相關單位對多計工程價款2580.03萬元予以了核減;對未完工的項目按規定收取了中標單位履約保證金,對已完工項目進一步規范管理。
四、推動打好三大攻堅戰相關審計情況
(一)扶貧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2019年度脫貧攻堅政策落實、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和扶貧項目建設情況及2016至2019年度整改落實情況,涉及3個部門機構,延伸至1個鄉鎮、7個行政村(含1個重點貧困村),走訪調查農戶30戶。審計抽查扶貧資金2341.71萬元,占扶貧資金總量的88.37%;抽查項目31個,占項目總數的63.27%。審計發現:一是教育扶貧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1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未納入保障范圍,應享受未享受“雨露計劃”助學補助0.15萬元。二是產業扶持獎補項目資金未及時撥付,涉及金額38萬元。楊畈村茶葉基地項目已于2019年9月竣工,并產生村集體收益。至2020年7月,產業扶持獎補資金未及時撥付到村使用,掛賬長達兩年之久。
審計還關注了高新區對2016至2019年各級審計機關扶貧審計發現11個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至2020年7月,11個問題均已采取針對性措施全部整改完畢,追回和歸還原渠道資金38萬元,促進資金撥付到位169.23萬元,建立完善扶貧資金和項目等管理制度3項。
(二)污染防治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城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污水(污泥)處理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未按合同約定集中處理各縣市區的污泥,導致咸寧首大污泥處理廠污泥處理設備長期低于設計能力運行,日均處理污泥量約24.47噸/天,僅為設計生產能力的24%。二是未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咸寧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PPP項目一期工程已于2018年9月組織了竣工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截止2020年該項目尚未編制竣工財務決算。三是溫泉污水處理廠和永安污水處理廠有3輛污泥轉運車在污泥運輸過程中未按規定采取密封、防水、防滲漏和防遺撒等措施。
(三)防范化解風險相關審計情況。重點對債券資金撥付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市本級政府債券資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截止2019年末,因項目進展緩慢,8家部門單位基建賬戶債券資金結存0.25億元。審計指出問題后,市財政局已督促相關單位加快項目進度,及時支付資金。至2020年7月底,7家單位2019年新增債券資金已使用完畢,1家單位留存工程質保金11.37萬元。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圍繞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比蝿?,重點審計了以下方面:
(一)就業優先政策落實方面。重點審計了市人社部門創業就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聚焦就業政策貫徹執行,發現的主要問題是:一是違規發放就業補助2.43萬元。4名退休人員在享受退休待遇同時重復領取公益性崗位補貼2.07萬元;1名人員違規享受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0.36萬元。二是審核把關不嚴,違規發放創業就業補貼1.96萬元。向1名不符合補貼條件的人員發放補貼0.14萬元;向不符合申報條件的培訓項目發放補貼資金1.82萬元。三是市級創業扶持資金申報資料不全。2家創業孵化基地申報的46家入孵企業場地租賃及水電補貼資料中,無場租、水電費等約定條件;1家創業孵化基地申報的3家入孵企業資料中,未提供企業入孵協議書或身份證復印件。四是違規發放場地租賃及水電補貼0.69萬元。超標準向1家企業發放補貼0.22萬元;向3家注銷企業發放補貼0.47萬元。
(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政策落實方面。為規范建設工程領域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行為,預防和解決拖欠、克扣工資問題,重點關注了人社部門及住建部門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政策情況。審計發現:一是為未繳納工資保證金的247個建設項目發放施工許可證。經抽查,2012年至2018年5月,咸寧市本級及高新區共247個建設項目在未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情況下辦理了施工許可證。截止2020年7月,1個項目仍在建設中、212個項目尚未辦理竣工備案。二是少收3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保證金61.88萬元。三是違規出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200萬元。2016至2017年,市人社局在2家公司未繳納工資保證金的情況下,審批同意從工資保證金專戶上出借200萬元用于2家公司支付農民工工資。截止2020年6月底,2家公司仍有180萬元保證金未及時歸還。四是違規啟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207萬元。2017至2019年,市人社局從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戶上啟用207萬元用于支付2家公司農民工工資。截止2020年6月底,2家公司均未及時補足啟用資金。五是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長期掛賬、未及時清理,涉及金額57.51萬元。
(三)“放管服”改革落實情況。2019年,咸寧市本級積極推進“放管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單位在優化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等方面仍舊存在認識不夠、政策落實中還存在一些偏差。審計發現:一是6個審批事項內容不細化不具體、信息不實或缺失。二是1個審批事項運用網絡共享不充分。存在申請人需要“多頭跑、多次跑”的情形。審計指出問題后,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就該事項存在多頭跑、多次跑的問題與承辦部門進行協調并迅速進行了調整優化。
六、審計處理情況
針對今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問題,市審計局在法定職權范圍內,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審計程序對相關部門、單位下達審計處理處罰決定,對政府投資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和審計建議。嚴重違紀違規問題已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截至目前,移送案件線索16件,涉案金額863.73萬元。其中:移送至各級紀檢監察機關7件、市公安部門2件、相關主管部門7件。已立案2件。
七、審計建議
(一)深化大財政理念,推進全面預算績效管理。一是完善全口徑預算管理體系。將政府性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并按照“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要求,提高預算編制精細化水平,強化預算剛性約束。二是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嚴格執行基本支出定員定額管理規定,切實嚴控一般性支出,壓減無效低效開支,加快項目執行進度,積極盤活各類存量資金和閑置資產,確保把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三是深化預算績效管理。健全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鏈條,增強各部門單位“先謀事、后排錢”績效理念。完善績效評價體系、改進績效評價方法。壓實部門預算執行和科學理財的主體責任,切實做到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
(二)做好重點領域風險防控,打好打贏“三大攻堅戰”。一是圍繞“精準、安全、績效”三個方面,加強扶貧政策落實力度。健全和完善扶貧工作管理體制,及時落實各項扶貧政策。深化涉農資金整合,提高扶貧資金、產業扶貧項目精準度和規范化管理,確保高質量完成脫貧攻堅任務。二是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政策規定,加強政府投資污染防治類項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監管,對項目運營效果進行科學合理評價,規范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確保項目高效運轉、達到設計使用要求,持續改善生態環境。三是進一步建立健全債務資金管理使用監管機制,合理配置使用政府性債券。強化部門主體責任,切實落實落細項目前期工作,強化項目招投標、建設施工、項目質量、建設資金、監理、驗收等環節的管理,確保項目順利進行,促進資金科學運作。
(三)貫徹落實重大政策措施,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把穩就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進援企穩崗、就業創業等就業優先政策落實,關注民生政策的普惠性、基礎性和兜底性,加大對民生領域違規違紀問題的處罰力度,堅決糾正損害企業、群眾利益的行為。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重點維護“農民工”等弱勢群體利益。督促相關單位健全機制,強化內部控制,規范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對未滿足施工所需要的資金安排的工程建設項目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政策落地生效。三是深入推進重點領域改革。健全社會保險、“放管服”改革配套制度機制,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工作銜接,形成工作合力,及時打通“中梗阻”,盡快消除政策落實中不銜接、不配套的矛盾,加大政策宣傳推廣力度,強化資金使用監管,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
(四)嚴肅財經紀律,加大整改問責力度。一是切實壓實部門整改責任。堅持源頭治理,深入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建立健全制度。對違反財經法規多發問題以及易反復發生的共性問題,要及時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加強財務人員隊伍建設,提高遵紀守法意識和財務管理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問題整改長效機制。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更好地發揮審計“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推動審計整改工作制度化、長效化。強化被審計單位履行整改的主體責任,以及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責任,確保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到位。三是進一步完善審計整改責任追究機制。對屢查屢犯、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的部門單位,加大追責問責力度,情節嚴重的依紀依法進行處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市審計局快速響應,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審計署辦公廳關于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專項審計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審計廳審計計劃安排,立即組織16名審計人員成立審計專班,對咸寧市本級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并堅持“邊審邊改、邊審邊建”,重在促進規范管理,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此次審計涵蓋了2家慈善組織、26個政府機構和單位,涉及財政資金6257.12萬元,捐贈資金3.14億元,捐贈物資705萬件、折價2.7億元。審計結果表明,疫情防控期間,相關部門主動作為、履職盡責,在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管理使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資金收支和物資接收分配等方面比較規范,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審計發現疫情防控財政專項資金及捐贈款物方面的問題共8個,主要涉及專項資金使用不規范和物資采購手續不完善等方面。審計指出問題后,相關單位高度重視,積極整改,已督促整改到位問題8個,整改完成率100%。具體如下:
一是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方面。及時糾正超范圍使用防疫專項資金3.43萬元,追回超標準發放補助0.97萬元,糾正資金使用和物資保管單位出入庫管理不規范等其他方面問題2個。二是社會捐贈款物籌集管理使用方面。糾正使用捐贈資金采購物資賬務處理不規范問題1個,督促市慈善會、市紅十字會完善捐贈物資接收確認手續,補齊正規票據。
本報告反映的是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關具體情況以附表形式印送各位委員,并依法向社會公告。審計指出問題后,有關部門和單位正在積極整改。下一步,市審計局將認真督促整改,市政府將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整改情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們將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堅持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自覺接受市人大的監督,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盡責擔當,為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偉大勝利、譜寫新時代咸寧高質量發展新篇章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