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咸寧市金融機構支持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咸寧市金融機構支持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辦法
為更好推動全市金融業總量持續增長、質效明顯提升、結構不斷優化,更加精準有力服務支持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范圍
本辦法考核范圍包括市級金融管理機構(市人行、咸寧銀保監分局),市級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業金融機構。
二、考核內容
(一)金融管理機構評分標準(見附件1)。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評分標準(見附件2)。
(三)保險業金融機構評分標準(見附件3)。
三、考核結果運用
(一)金融管理機構。對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金融管理機構,授予“年度支持咸寧經濟發展貢獻突出金融機構”稱號。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據考核結果獎勵前八名,授予“年度支持咸寧經濟發展貢獻突出金融機構”稱號,在政府性資金存放、財政專戶開戶等財政資源分配方面優先給予支持。
(三)保險業金融機構。依據考核結果獎勵前六名,授予“年度支持咸寧經濟發展貢獻突出金融機構”稱號。
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行業性金融風險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金融機構,取消當年考核資格;對沒有完成市金融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全年貸款投放工作目標任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取消當年考核資格。考核結果書面通報對口上級主管單位。
四、工作要求
(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負責組織全市金融機構的考核工作,采取現場考評或者綜合考評方式對金融機構進行考核,于每年1月25日前將考核結果報市人民政府審定。
(二)對證券業金融機構、類金融機構、統計年度內新設立的金融機構,在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中有突出貢獻,需要給予特別獎勵的,由市人民政府另行研究決定。
(三)本辦法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負責解釋。
(四)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政策執行。實施過程中,如遇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調整,按照調整后的規定執行。
附件:1.金融管理機構評分標準
??????2.銀行業金融機構評分標準
??????3.保險業金融機構評分標準
附件1
金融管理機構評分標準
市人行 | ||
指 標 | 分值 | 評 分 標 準 |
貸款增幅 | 20 | 貸款增幅居全省前六名得滿分,每下降一個名次減2分。 |
增量貸存比 | 20 | 增量貸存比居全省前六名得滿分,每下降一個名次減2分。 |
金融信用環境 | 20 | 金融信用環境建設居全省前六名得滿分,每下降一個名次減2分。 |
普惠型小微企業 貸款增速 | 15 | 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得滿分,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一個百分點減2.5分。 |
涉農貸款增長率 | 15 | 涉農貸款增長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得滿分,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一個百分點減2.5分。 |
金融改革創新 | 5 | 推進金融機構服務機制、產品創新,滿足市場主體多樣化信貸需求。金融改革創新工作得到國家級、省級(或者上級主管部門)表彰肯定或者推廣運用的,該項得滿分。 |
市委、市政府 安排工作 | 5 | 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標管理任務得滿分。主動為市委、市政府出謀劃策,按時報送報表及金融運行分析,及時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各項專項工作的,該項得滿分。 |
加分項 | 5 | 做好招商引資、優化營商環境、金融助企紓困、降費讓利、發債融資服務等工作,為咸寧經濟發展提供更多的“源頭活水”和項目支撐,引進企業或者項目落地見效的,該項得滿分(該項不減分)。 |
咸寧銀保監分局 | ||
貸款增幅 | 20 | 貸款增幅居全省前六名得滿分,每下降一個名次減2分。 |
增量貸存比 | 20 | 增量貸存比居全省前六名得滿分,每下降一個名次減2分。 |
普惠型小微企業 貸款增長 | 20 | 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增速,有貸款余額的戶數不低于年初水平,未實現的每項減10分。 |
金融風險防范 | 10 | 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嚴格查處和整治銀行業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行業性金融風險底線的,該項得滿分。 |
脫貧人口小額信貸 | 5 | 脫貧人口小額信貸逾期率壓降至全省平均水平得滿分;逾期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不得分。 |
綜合理賠 | 5 | 保險理賠做到應賠盡賠,客戶滿意度高。理賠效率、理賠隊伍服務質量提升,理賠服務網點建設完善;年度綜合賠付率(產壽險)不低于15%,其中產險賠付率不低于40%;未實現的每項減2.5分。 |
政策性保險業務 | 5 | 全面開展大病醫療保險,推進農村小額保證保險和農村人身意外傷害險;“三農”保險覆蓋率達到50%以上;未實現的每項減2.5分。 |
金融機構引進 | 5 | 年度新引進或者設立1家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得滿分,未完成目標的根據工作計劃和工作進度得分。 |
金融改革創新 | 5 | 推進金融機構服務機制、產品創新,滿足市場主體多樣化信貸需求。金融改革創新工作得到國家級、省級(或者上級主管部門)表彰肯定或者推廣運用的,該項得滿分。 |
市委、市政府 安排工作 | 5 | 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標管理任務得滿分。主動為市委、市政府出謀劃策,按時報送報表及金融運行分析,及時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各項專項工作的,該項得滿分。 |
加分項 | 5 | 做好招商引資、優化營商環境、金融助企紓困、降費讓利、發債融資服務等工作,為咸寧經濟發展提供更多的“源頭活水”和項目支撐,引進企業或者項目落地見效的,該項得滿分(該項不減分)。 |
附件2
銀行業金融機構評分標準
指 標 | 分值 | 評 分 標 準 |
貸款余額 | 15 | 貸款余額最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得15分,最少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得5分,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得分按照其總量與最多、最少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差額比率計算分值。 |
貸款增量 | 20 | 貸款增量最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得20分,最少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得10分,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得分按照其增量與最多、最少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差額比率計算分值。 |
余額貸存比 | 10 | 余額貸存比第一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得10分,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得分按照排序,級差0.5分遞減計算分值。 |
新增貸存比 | 20 | 新增貸存比第一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得20分,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得分按照排序,級差0.5分遞減計算分值。 |
普惠型小微企業 貸款增速、增量 | 10 | 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增量各占5分。增速(增量)最高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得5分,最少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得1分,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得分按照其增速(增量)與最大、最小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差額比率計算分值。 |
稅收貢獻度 | 5 | 屬地納稅第一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得5分,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得分按照排序,級差0.5分遞減計算分值。 |
“4321”新型 政銀擔貸款凈增額 | 5 | “4321”新型政銀擔貸款凈增額最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得5分,最少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得1分,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得分按照其增量與最多、最少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差額比率計算分值。 |
不良貸款率 | 5 | 當年不良貸款率不高于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均值或者當年新增不良貸款未超上級行限額指標的得滿分,完不成上述任務的扣2分。 |
金融改革創新 | 10 | 設置培植A級信用企業、推進應收賬款融資、創業擔保貸款投放、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咸融通”平臺貸款投放5項指標,每項指標占2分。 |
加分項 | 10 | 完成年度貸款投放目標,做好招商引資、優化營商環境、金融助企紓困、降費讓利、發債融資服務等工作,為咸寧經濟發展提供更多的“源頭活水”和項目支撐,引進企業或項目落地見效的,予以加分(該項不減分)。 |
附件3
保險業金融機構評分標準
指 標 | 分值 | 評 分 標 準 |
保費收入增幅 | 20 | 保費收入增幅為負的得0分,保費收入增幅達到15%的得15分,每增長1個百分點加1分,加滿20分為止,每減少一個百分點減1分。 |
政策性保險業務 | 30 | 推行政策性保險種類的得20分,每增加1個險種得2分,加滿30分為止。 |
稅收貢獻度 | 20 | 屬地納稅前三名的保險業金融機構得20分,其他保險業金融機構的得分按照排序,級差1分遞減計算分值。 |
綜合理賠 | 10 | 賠付率從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保險業金融機構得10分,其他保險業金融機構的得分按照排序,級差1分遞減計算分值。 |
金融改革創新 | 20 | 實行商業保險優惠費率政策,創新保險產品,保障民生。開展保險救災、保險扶貧,推廣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工作。 |
加分項 | 10 | 做好招商引資、優化營商環境、金融助企紓困、降費讓利等工作,為咸寧經濟發展提供更多的“源頭活水”和項目支撐,引進企業或者項目落地見效的,予以加分(該項不減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