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市局高新分局、執法支隊: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國市監競爭〔2021〕25號)和省市場監管局部署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提升市場綜合監管能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順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面對經濟社會發展和國際競爭環境變化的新趨勢,科技變革和產業革命帶來的新挑戰,準確把握反不正當競爭的新戰略定位,充分認識反不正當競爭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強化監管執法、提高監管效能、嚴管競爭失序,多措并舉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保護創新促進發展,激發市場主體競爭活力,規范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推動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確?!笆奈濉遍_好局、起好步。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和改進反不正當競爭工作
1.嚴格對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執法檢查存在的問題,全面落實意見建議。圍繞強化公平競爭法治意識、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探索創新監管方式、加強新興領域反不正當競爭監管等重點任務,將執法檢查報告要求逐項落實落地,切實將執法檢查要求作為在新發展階段承擔新使命、展現新作為、新風貌的重要任務和工作動能,一以貫之、持續推進。
2.推動建立反不正當競爭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協調機制作用。結合實際建立反不正當競爭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信息通報、重大問題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形成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合力。
(二)聚焦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行動
1.突出重點行業。圍繞服務經濟發展大局,更好促進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加大對重點行業不正當競爭問題治理力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推動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消費環境和營商環境。認真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加強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態領域反不正當競爭規制,加大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管力度。加強網絡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和商譽保護。依法查處醫藥購銷企業不正當營銷行為。著力規范醫療美容等醫療服務行為。
2.突出重點區域。針對集貿市場、校園周邊、車站、碼頭、高速路沿線服務區.城鄉結合部、旅游景發區等重點區域制售仿冒商品、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集中多發問題,加強監管執法,抓住關鍵,加大對區域內重點企業、重點環節、重點商品白的巡查力度,匯聚執法力量,精準重舉出擊,嚴厲打擊各類不正當競爭行為,全面凈化市場環境。
3.?突出重點時段。針對節假日重大慶典、交易展會,以及“雙11”“6.18”網絡集中促銷期間,百姓消費需求增加、集中釋放,違法促銷,虛假宣傳等各類不正當競爭行為多發,損害消費者權益問題,以重點時段為重要監管著力點,提前部署,密切關注,加大檢查巡查力度,嚴厲打擊網絡違法促銷行為,嚴厲打擊違規商業炒作行為,著力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優化節日消費環境,全面促進消費。
4.突出重點人群。聚焦“保健”市場、校外培訓機構、學生消費品市場的仿冒、虛假宣傳突出問題,全力服務農民、兒童、學生、老人等特殊群體生活學習需求,圍繞群眾投訴舉報量多、反映集中的問題,開展有針對性的監管執法,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維護重點人群利益,努力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保障居民日常生活需要,不斷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
(三)加強商業秘密保護
積極探索對商業秘密的有效保護方式,加大保護力度,維護企業核心競爭力,激發企業研發熱情,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加強普法宣傳,針對高科技企業、中小微企業等反映的商業秘密被侵權呈多發趨勢,加大反不正當競爭法宣傳力度,著力解決員工流動導致泄密頻繁、泄密手段多樣化、投訴舉報“舉證難”等問題,指導企業加強商業秘密自我保護,強化知識產權維權意識。加大執法力度,鼓勵企業依法積極維權,快速響應企業維權訴求,查處一批商業秘密侵權典型案件,及時公布典型案例,形成社會威懾,構筑商業秘密保護高地。探索推進商業秘密保護示范基地建設,突出商業秘密保護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領作用,擴大示范效應,持續深入推進商業秘密保護示范基地建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地要認真組織學習,充分認識反不正當競爭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嚴格貫徹落實總局、省局工作部署,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落實目標任務,進一步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規范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競爭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確保“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
(二)強化嚴格執法。各地要針對行業發展特點和風險防范重點,加強行政指導,研究制定切實有放措施,引導經營者誠信守法、合規經營,幫扶企業創業創新、加強商業秘密保護力度。?要嚴格依法行政,對不正當競爭行為堅決依法查處,著力提升辦案水平,辦證案件辦理質量。要加強案件線索管理,聚焦重點領域,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建立線索臺賬,一案一查、一案一結。
(三)注重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及新媒體等宣傳平臺,向社會廣泛宣傳《反不正當競爭法》《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指導經營者開展自查自糾,?幫助消費者依法維權;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鼓勵同行業經營者和相關公眾對行業內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投訴舉報;及時曝光典型案件,加大以案釋法力度,增強警示震懾效應,持續釋放嚴格監管信號,引導廣大經營者合規競爭、合法經營。
附件:重點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統計表
咸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3日
2021年度重點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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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情況 | 單位 | 數量 | ||||
開展宣講、培訓、合規指導 | (次數) | |||||
建立商業秘密保護指導站(聯系點)、示范企業、示范基地 | (個數) | 0 | ||||
開展跨區域、跨部門協作執法 | (次數) | |||||
反不正當競爭立案及案件查處情況 | 立案數(件) | 結案數(件) | 案值?(萬元) | 罰沒金額(萬元) | ||
合?計 | ||||||
互聯網、數字經濟、平臺經濟領域 | 小計 | |||||
仿冒混淆行為 | ||||||
刷單炒信等虛假宣傳行為 | ||||||
商業詆毀行為 | ||||||
利用技術手段實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 ||||||
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 | ||||||
醫藥購銷、醫療美容服務等領域 | 小計 | |||||
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 | ||||||
醫療美容機構虛假宣傳行為 | ||||||
擅自使用知名醫院商業標識等仿冒混淆行為 | ||||||
借“保健”之名的虛假宣傳行為 | ||||||
中醫藥領域虛假宣傳行為 | ||||||
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 | ||||||
違規商業炒作 | 小計 | |||||
利用慶祝名義實施虛假宣傳行為 | ||||||
假借“特供”“專供”等名義實施虛假宣傳行為 | ||||||
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 | ||||||
教育領域 | 小計 | |||||
教育培訓機構虛假宣傳行為 | ||||||
近視防治相關虛假宣傳行為 | ||||||
擅自使用少先隊標識標志行為 | ||||||
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 | ||||||
農村地區、涉農商品 | 仿冒混淆、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 |||||
促銷行為 | 不正當有獎銷售、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 |||||
其他行業和領域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 ||||||
注:數據為累計數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