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飲服務經營者:
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公平良好的餐飲消費環境, 保障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現對各餐飲服務經營者提醒告誡如下:
一、所提供的餐具不得另行收費,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取餐具費、餐位費、消毒費、茶位費。
二、所提供的餐具必須達到國家標準, 不得使用不具備資質的餐飲具消毒服務單位提供的消毒餐具;不得使用來歷不明的消毒餐具;不得使用未在產品或者包裝上注明消毒單位名稱、地址等應注明事項的消毒餐具。
三、執行明碼標價制度,餐飲業經營者要按照規定和行業規范,以顯著的方式對食材、菜品和商品實行明碼標價,做到標價清晰、價目齊全、價格變動及時調整。對消費中帶有附加條件的,必須明確標示,不得含糊標示,不得虛假優惠折扣,禁止價格欺詐行為。
四、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店堂告示等方式,減輕或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的行為。不得單方面規定經營者擁有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的行為。
希望廣大餐飲經營者加強自律、守法經營,自覺抵制行業潛規則,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歡迎廣大消費者對餐飲經營者收取或變相收取餐具費行為進行監督,當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請保留好有關證據,撥打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