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咸寧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特病管理辦法(試行)》(咸醫保發〔2022〕33號)于2022年12月28日施行,為妥善處理門診慢特病系統開發測試期間的各類醫療費用配額問題,經研究決定,在系統自動配額未正式運行前,各地按以下規定落實醫療保障待遇:
一、全市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職工門診統籌業務、城鄉居民門診統籌及各類住院業務正常辦理。
二、為避免門診慢特病醫療費用自動配額上線后出現重復配額的問題,各縣(市、區)自2023年1月1日起暫停城鎮職工、城鄉居民門診慢特病醫療費用人工配額業務。
三、為落實參保人員門診慢特病待遇,對系統自動醫療費用配額未上線前,在定點醫藥機構所發生的門診慢特病相關醫藥費用,各地應支持參保人員持自費發票、費用明細清單等資料回醫保中心進行零星報銷,使用參保人本年度配額。
咸寧市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