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饋問題
近年來,湖北省建筑用石材生產行業快速發展,2019年全省天然花崗石建筑板材產量較2015年增加719%。督察發現一些石材開采企業重開采輕修復,生態破壞問題多發。
二、整改目標
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管理的意見》(咸政發〔2020〕5號)要求,關閉生產規模小、環保條件差、安全設施有隱患等的飾面用石材礦山,加快推進全市13座已關閉飾面用石材礦山生態修復工作。2022年完成礦山修復4個,2023年完成礦山修復9個。在產礦山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全面摸清底數。對全市飾面用石材礦山進行清理、排查、統計,2022年10月底前全面摸清飾面用石材礦業權底數。
(二)關閉治理一批。對生產規模小、環保條件差、安全設施有隱患等的飾面用石材礦山全部關停到位。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寧市全面深化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辦發〔2021〕9號)有關要求,完成13個飾面用石材關閉礦山生態修復任務。加強對關閉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的指導,按照“一礦一策”的原則制定生態修復治理方案。對已明確關閉的礦山,有礦業權人的,按照“誰破壞誰治理”原則,由屬地政府督促企業落實好治理責任;無礦業權人的,由地方政府完成治理工作。對產生礦山地質災害的,由礦山企業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的要求進行治理,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大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規范和嚴格礦山土地復墾與生態修復方案審查,持續推進飾面用石材礦山綠色礦山建設,大中型企業全面開展綠色礦山達標建設;小型礦山企業按照綠色礦山條件嚴格規范管理,并加快推動達標建設。
(三)嚴把準入關。嚴格執行石材類采礦權設置準入條件,飾面用石材不低于1萬?/年,科學劃定新設礦區,推進石材礦業開發規?;a業化、綠色化。出臺新建飾面用石材礦業權管理規定,嚴格禁止在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等禁止限制開采區域內設置采礦權,新設建筑用石材礦業權應落實“凈礦”出讓。采礦權出讓時將綠色礦山建設和延長產業鏈內容納入出讓公告和出讓合同。督促新建露天礦山認真履行合同約定,嚴格按照綠色礦山標準要求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
(四)加強日常監管。嚴格貫徹落實自然資源“嚴起來”的工作要求,強化礦山開采動態巡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采礦行為嚴肅依法查處,形成震懾。
四、整改工作開展情況
(一)高位統籌推動工作。市委、市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設立市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專班(以下簡稱“市整改專班”),市整改專班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協調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推進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統籌推進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市整改責任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問題整改具體責任人,深入一線督辦解決,遍訪問題點位,具體推進整改工作落實,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各地各部門分工負責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機制。
(二)壓緊壓實整改責任。制定《咸寧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明確1名市領導牽頭57號問題整改,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為牽頭單位,組建工作專班,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問題、責任、任務和時限“四張清單”,負責問題整改的統籌督辦,并將飾面用石材礦山整治情況納入市政府年度考核目標??h(市、區)黨委、政府全面落實領導包保、清單管理和常態化巡查,加快反饋問題推進實施。市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對整改任務實施動態管理,常態化開展生態環境日常督辦、專項督辦、重點督辦,推動問題整改落實,形成整改工作閉環。
(三)全面落實整改措施。市政府辦公室先后印發《咸寧市非煤礦山綜合整治綠箭行動方案》《關于加快推進飾面石材礦山生態修復的通知》,加快推進飾面石材礦山生態修復,對問題整改實行臺賬式、銷號式管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精準交辦、細化責任、屬地負責、限期交賬”原則,建立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定期督辦、定期通報工作機制。組織專班人員先后7次深入飾面石材礦山現場開展明查暗訪,對檢查督辦發現的重點問題,向縣(市、區)政府和相關項目負責人交辦,通報整改工作進展6次,寄送工作提示函5次。整改完成后,市政府組織市直相關部門、省生態修復專家庫專家開展驗收,確保相關問題真整改、真銷號。
五、問題整改完成情況
(一)全面摸清底數,分類處置礦權。在省自然資源廳下發咸寧市20個飾面用石材(大理石、飾面用花崗巖、飾面用板巖)礦業權的基礎上,經全面摸排、核實,我市轄區內飾面用石材礦業權實際為24個,并將礦業權信息補充完善,形成飾面用石材礦業權底數清單。根據《咸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管理的意見》(咸政發〔2020〕5號)的要求,我市24個飾面石材礦山在2020年9月30日前已全部關停,其中18個礦山實行政策性關閉,并依程序實行關閉注銷(2022年注銷8家,2023年注銷10家),6個保留礦山進行停產整合。
(二)科學制定方案,扎實推進治理。18個政策性關閉礦山中,在開展第二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之前已經完成生態修復5個(投入資金3600萬元,修復面積1363畝)。2022年以來,我市著力督促縣(市、區)政府抓好剩下13個礦山的生態修復,同時要求礦山企業履行6個保留礦山的生態修復責任。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先后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礦山生態修復工作,對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進行部署;截至目前,13家關閉礦山實施工程修復7家,投入資金3123萬元,已全部竣工并通過初驗、自驗,修復面積1345畝;實行自然恢復6家,面積669畝,按照《湖北省歷史遺留廢棄露天礦山自然恢復技術規范(試行)》要求進行了程序認定。對6家保留停產整合礦山,落實基金管理制度,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指導礦山企業重新編制治理方案,投入資金2300萬元,按照修復方案已進行生態修復,并竣工驗收。
(三)優化礦權布局,嚴格管控新立。嚴控新設飾面用石材礦山數量,明確全市飾面石材整合后擬設置采礦權不超過4宗,其中:通城縣飾面用花崗巖采礦權2宗,通山縣飾面用瓦板巖采礦權1宗、大理巖采礦權1宗。嚴格新設飾面用石材礦山準入要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飾面用石材礦山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嚴禁在各類禁止限制開采區域內設置采礦權,嚴格落實“凈礦”出讓,按照省自然資源廳最新要求,將新設礦山生產規模提高至不得低于10萬立方米/年,采礦權出讓時將綠色礦山建設和延長產業鏈內容納入出讓合同和出讓公告。截至目前,我市沒有新設和在生產飾面用石材礦山,無綠色礦山建設任務。
(四)加強執法監督,嚴打非法采礦。根據全市礦山綜合整治綠箭行動工作部署,開展礦產資源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整治行動。充分利用湖北省自然資源快速反應系統平臺督促各地開展礦產資源動態巡查工作,定期通報各地巡查工作成效。印發《關于印發打好督察執法保衛戰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自然資源和規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工作的通知》等,強化礦產資源執法監督,規范礦產資源非法開采問題查處,保持嚴厲打擊違法采礦行為的高壓態勢。結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第57號問題整改,對全市礦山企業開展日常巡查,對發現問題立案查處44件,沒收罰沒款119.08萬元,沒收礦產品38.21萬噸,涉嫌犯罪向公安機關移交7件。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將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扎實做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整改,為打造武漢都市圈自然生態公園城市提供堅實的生態基礎和綠色支撐。
一是持續推進礦山生態修復后期管護,保證生態修復工程種植的灌木、喬木等植物的存活率,加強工程設施維護。
二是加強新設飾面用石材礦山管控,按照綠色礦山標準要求開展綠色礦山創建工作,督促礦山建立生態修復基金賬戶,足額計提基金,按方案同步開展生態修復。
三是加強礦山執法監察工作,堅決打擊非法開采、破壞生態的行為,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查處。
如果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月2日,共10個工作日)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反映。
直接責任人:
周洪恩?? 電話8158509
葉長明?? 電話8158559
承辦人:
雷東升?? 電話8158555
咸寧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