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區、嘉魚縣人民政府,市直相關單位,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咸寧市2021年斧頭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續攻堅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咸寧市2021年斧頭湖流域水污染防治
持續攻堅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打好碧水保衛戰,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確保全面完成斧頭湖水環境治理目標任務,根據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堅決打贏碧水保衛戰為工作目標,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以斧頭湖水生態保護為核心,統籌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等流域要素,鞏固深化斧頭湖強化攻堅成果,力爭2021年咸寧斧頭湖水質穩中有升。
二、重點任務
(一)工程措施。
1.實施生態修復工程。
加快推進大洲湖生態示范區清淤工程(底泥清淤、退堤還湖)和落雁湖堤埂拆除、內湖清淤、生態湖泊建設等工程。(牽頭單位:市城發集團;配合單位:咸安區人民政府)
實施斧頭湖入湖河流河口濕地工程,建設淦河入湖口生態濕地和北洪港河上游生態河道。(牽頭單位:咸安區人民政府)
開展斧頭湖底泥清淤技術論證,根據斧頭湖底泥狀況采樣分析結果,提出斧頭湖底泥清淤必要性和相關技術方案。(牽頭單位:市水利和湖泊局;配合單位:咸安區人民政府、嘉魚縣人民政府)
2.鞏固深化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
開展主城區管網詳查,為城市污水提質增效提供詳實的基礎資料。(牽頭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咸安區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實施濱湖港生態濾池項目,減少濱湖港匯水范圍污染物排放量。(牽頭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咸安區人民政府)
完成浮山河流域咸寧高新區段和官埠河流域咸寧高新區段清淤工程。(牽頭單位:咸寧高新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住建局)
3.推進流域污水處理廠尾水深度治理工程。
實施咸寧高新區三期污水處理廠尾水提標升級改造工程,推進人工濕地等尾水凈化工程,進一步降低尾水排放濃度。(牽頭單位:咸寧高新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住建局)
4.提升流域污水處理廠管網覆蓋率和污水收集率。
開展流域鄉鎮污水處理廠管網延伸工程,加大項目謀劃和申報力度,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推動鄉鎮生活污水管網向周邊農村延伸,進一步提升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管網覆蓋率和污水收集率。(牽頭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咸安區人民政府、嘉魚縣人民政府)
委托運營管理流域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加強日常運行維護,確保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設施正常運行。(牽頭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咸安區人民政府、嘉魚縣人民政府)
完成橫溝橋鎮群力工業園雨污水改造工程、孫祠港排污口改造工程、西園八路臨時污水泵站工程和咸寧高新區賀勝路雨污水改造工程;啟動橫溝河沿線污水排口改造工程。(牽頭單位:咸寧高新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住建局)
啟動官埠河流域咸安段片區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納網。(牽頭單位:咸安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咸寧高新區管委會、市住建局)
啟動五金大市場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納網。(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咸安區人民政府)
5.全面完成斧頭湖退垸還湖任務。
按照《咸寧市斧頭湖、西涼湖退垸(田、漁)還湖實施方案》,完成斧頭湖2.48萬畝退垸還湖任務,推進退垸還湖工作竣工驗收。(牽頭單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咸安區人民政府、嘉魚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6.推進“兩湖”連通工程。
加快推進斧頭湖、西涼湖“兩湖”連通工程,實現湖水互通。(牽頭單位:咸安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二)管理措施。
7.保障湖泊生態水位。
協調省有關部門通過枯水期蓄水、豐水期調度等方式,合理調節斧頭湖生態水位和淦河生態流量,提升水體自凈能力,保障斧頭湖生態用水需求。(牽頭單位:市水利和湖泊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省斧頭湖管理局)
8.推進長期禁漁工作。
協調省有關部門推進斧頭湖長期禁漁工作。(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省斧頭湖管理局;配合單位:咸安區人民政府、嘉魚縣人民政府)
9.打撈對水質產生影響的水草。
根據水生植物的生長周期,及時組織打撈對水質有害的水草,確保水生植物的生長、腐爛等不對斧頭湖水質產生影響。(牽頭單位:咸安區人民政府、嘉魚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省斧頭湖管理局)
10.科學開展增殖放流。
積極開展斧頭湖及入湖水體增殖放流活動,科學確定入湖魚種、大小配比等,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充分發揮生物治污作用。(牽頭單位:省斧頭湖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咸安區人民政府、嘉魚縣人民政府)
11.整治流域排污口,提升地表水水質。
制定入湖排污口整治方案,分類推進入湖排污口整治工作。(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咸安區人民政府、嘉魚縣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
加強斧頭湖沿湖直接入湖及主要干流、支流沿線排口、閘口、泵站的巡查監管。(牽頭單位:咸安區人民政府、嘉魚縣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
12.實施養殖尾水治理項目。
實施斧頭湖南港閘口片區養殖尾水治理項目,對斧頭湖周邊2300畝魚池尾水進行治理。(牽頭單位:嘉魚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13.開展專項執法行動。
加強工業企業環境監管,嚴厲打擊企業非法排污,確保流域范圍內涉水工業企業穩定達標排放。持續開展流域“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咸安區人民政府、嘉魚縣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14.加大斧頭湖巡查管控力度。
開展清湖保護、聯合執法、“打非治違”等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各類涉水違法建設、破壞水資源、非法圈圩、取土和其他影響河湖功能發揮的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咸安區人民政府、嘉魚縣人民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態環境局、省斧頭湖管理局;配合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15.持續開展農藥化肥減量工作。
安裝太陽能殺蟲燈、誘捕器、黃板等綠色防控物資進行病蟲害防控,減少化學農藥的使用;編制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實施方案,制定《咸寧市測土配方施肥建議卡》,確保2021年斧頭湖沿湖鄉鎮農藥使用量持續減少,沿湖鄉鎮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40%,統防統治比例在40%以上。2021年主要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達90%以上,沿湖鄉鎮化肥總用量持續減少。(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咸安區人民政府、嘉魚縣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16.扎實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
抓好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實施,促進畜禽糞污還田利用。安排好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資金,采取經濟高效適用的處理模式,宜肥則肥,宜氣則氣,實現廢棄物就地就近利用;支持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進行標準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設施建設與改造,發展綠色生態養殖,扶持規模化、標準化畜禽養殖,鼓勵發展集立體養殖、種養結合于一體的綜合性的有機、綠色生態農業。斧頭湖流域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率、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大型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完成省定目標任務。(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咸安區人民政府、嘉魚縣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17.落實斧頭湖生態補償機制。
進一步完善《斧頭湖流域碧水入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方案(試行)》,落實相關措施。(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咸安區人民政府、嘉魚縣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18.加強經費保障。
斧頭湖綜合治理經費實行分級負擔原則,統籌整合各類相關資金,加大投入力度,確保中央、省專項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做好項目資金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咸安區人民政府、嘉魚縣人民政府、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19.強化督辦檢查。
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對方案推進落實情況開展明察暗訪和督查。對工作落實到位、積極作為、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對慢作為、不作為的,予以通報批評和追責問責。(牽頭單位: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行職責,把斧頭湖水污染防治攻堅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專班,細化工作舉措,列出年度任務清單,以項目化、工程化、具體化抓好落實,確保各項任務圓滿完成。
(二)加強協同聯動。各地、各單位要加強統籌協調,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強化部門協調配合和信息共享,共同推進斧頭湖水污染防治攻堅工作。
(三)做好宣傳引導。各地、各單位要暢通宣傳渠道,多形式開展斧頭湖水環境保護工作宣傳引導,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斧頭湖水環境治理的濃厚氛圍。
附件:咸寧市2021年斧頭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續攻堅重點任務清單
附件
咸寧市2021年斧頭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續攻堅重點任務清單
序號 | 類別 | 治理任務 | 具體措施及要求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完成時限 |
1 | 工程措施 | 實施生態修復工程 | 加快推進大洲湖生態示范區清淤工程(底泥清淤、退堤還湖)和落雁湖堤埂拆除、內湖清淤、生態湖泊建設等工程。 | 市城發集團 | 咸安區人民政府 | 2021年12月底前 |
2 | 實施斧頭湖入湖河流河口濕地工程,建設淦河入湖口生態濕地和北洪港河上游生態河道。 | 咸安區人民政府 | 2021年12月底前 | |||
3 | 開展斧頭湖底泥清淤技術論證,根據斧頭湖底泥狀況采樣分析結果,提出斧頭湖底泥清淤必要性和相關技術方案。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咸安區人民政府 嘉魚縣人民政府 | 2021年12月底前 | ||
4 | 鞏固深化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 | 開展主城區管網詳查,為城市污水提質增效提供詳實的基礎資料。 | 市住建局 | 咸安區人民政府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 2021年12月底前 | |
5 | 實施濱湖港生態濾池項目,減少濱湖港匯水范圍污染物排放量。 | 市住建局 | 咸安區人民政府 | 2021年12月底前 | ||
6 | 完成浮山河流域咸寧高新區段和官埠河流域咸寧高新區段清淤工程。 |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 市住建局 | 2021年12月底前 | ||
7 | 推進流域污水處理廠尾水深度治理工程 | 實施咸寧高新區三期污水處理廠尾水提標升級改造工程,推進人工濕地等尾水凈化工程,進一步降低尾水排放濃度。 |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 市住建局 | 2022年12月底前 | |
8 | 提升流域污水處理廠管網覆蓋率和污水收集率 | 開展流域鄉鎮污水處理廠管網延伸工程,加大項目謀劃和申報力度,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推動鄉鎮生活污水管網向周邊農村延伸,進一步提升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管網覆蓋率和污水收集率。 | 市住建局 | 咸安區人民政府 嘉魚縣人民政府 | 2021年12月底前 | |
9 | 委托運營管理流域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加強日常運行維護,確保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設施正常運行。 | 市住建局 | 咸安區人民政府 嘉魚縣人民政府 | 2021年12月底前 | ||
10 | 工程措施 | 提升流域污水處理廠管網覆蓋率和污水收集率 | 完成橫溝橋鎮群力工業園雨污水改造工程、孫祠港排污口改造工程、西園八路臨時污水泵站工程和咸寧高新區賀勝路雨污水改造工程;啟動橫溝河沿線污水排口改造工程。 |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 市住建局 | 2021年12月底前 |
11 | 啟動官埠河流域咸安段片區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納網。 | 咸安區人民政府 |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市住建局 | 2021年12月底前 | ||
12 | 啟動五金大市場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納網。 | 市住建局 咸安區人民政府 | 2021年12月底前 | |||
13 | 全面完成斧頭湖退垸還湖任務 | 按照《咸寧市斧頭湖、西涼湖退垸(田、漁)還湖實施方案》,完成斧頭湖2.48萬畝退垸還湖任務,推進退垸還湖工作竣工驗收。 | 市水利和湖泊局 咸安區人民政府 嘉魚縣人民政府 | 市農業農村局 | 2021年12月底前 | |
14 | 推進“兩湖”連通工程 | 加快推進斧頭湖、西涼湖“兩湖”連通工程,實現湖水互通。 | 咸安區人民政府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2021年12月底前 | |
15 | 管理措施 | 保障湖泊生態水位 | 協調省有關部門通過枯水期蓄水、豐水期調度等方式,合理調節斧頭湖生態水位和淦河生態流量,提升水體自凈能力,保障斧頭湖植草工程水位需求。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市生態環境局 省斧頭湖管理局 | 長期堅持 |
16 | 推進長期禁漁工作 | 協調省有關部門扎實推進斧頭湖長期禁漁工作。 | 市農業農村局 省斧頭湖管理局 | 咸安區人民政府 嘉魚縣人民政府 | 長期堅持 | |
17 | 打撈對水質產生影響的水草 | 根據水生植物的生長周期,及時組織打撈對水質有害的水草,確保水生植物的生長、腐爛等不對斧頭湖水質產生影響。 | 咸安區人民政府 嘉魚縣人民政府 | 市農業農村局 省斧頭湖管理局 | 長期堅持 | |
18 | 科學開展增殖放流 | 積極開展斧頭湖及入湖水體增殖放流活動,科學確定入湖魚種、大小配比等,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充分發揮生物治污作用。 | 省斧頭湖管理局 市農業農村局 咸安區人民政府 嘉魚縣人民政府 | 長期堅持 | ||
19 | 管理措施 | 整治流域排污口,提升地表水水質 | 制定入湖排污口整治方案,分類推進入湖排污口整治工作。 | 市住建局 咸安區人民政府 嘉魚縣人民政府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 市水利和湖泊局 市農業農村局 | 2021年12月底前 |
20 | 加強斧頭湖沿湖直接入湖及主要干流、支流沿線排口、閘口、泵站的巡查監管。 | 咸安區人民政府 嘉魚縣人民政府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 市生態環境局 市住建局 市水利和湖泊局 市農業農村局 | 長期堅持 | ||
21 | 實施養殖尾水 治理項目 | 實施斧頭湖南港閘口片區養殖尾水治理項目,對斧頭湖周邊2300畝魚池尾水進行治理。 | 嘉魚縣人民政府 | 市農業農村局 | 2021年12月底前 | |
22 | 開展專項執法行動 | 加強工業企業環境監管,嚴厲打擊企業非法排污,確保流域范圍內涉水工業企業穩定達標排放。持續開展流域“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 | 市生態環境局 咸安區人民政府 嘉魚縣人民政府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 長期堅持 | ||
23 | 加大斧頭湖巡查 管控力度 | 開展清湖保護、聯合執法、“打非治違”等專項行動,做到常態化巡湖監管,嚴厲打擊各類涉水違法建設、破壞水資源、非法圈圩、取土和其他影響河湖功能發揮的違法行為。 | 咸安區人民政府 嘉魚縣人民政府 市水利和湖泊局 市生態環境局 省斧頭湖管理局 | 市農業農村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運輸局 | 長期堅持 | |
24 | 持續開展農藥化肥減量工作 | 安裝太陽能殺蟲燈、誘捕器、黃板等綠色防控物資進行病蟲害防控,減少化學農藥的使用;編制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實施方案,制定《咸寧市測土配方施肥建議卡》,確保2021年斧頭湖沿湖鄉鎮農藥使用量持續減少,沿湖鄉鎮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40%,統防統治比例在40%以上。2021年主要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達90%以上,沿湖鄉鎮化肥總用量持續減少。 | 市農業農村局 | 咸安區人民政府 嘉魚縣人民政府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 2021年12月底前 | |
25 | 管理措施 | 扎實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 | 抓好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實施,促進畜禽糞污還田利用。安排好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資金,采取經濟高效適用的處理模式,宜肥則肥,宜氣則氣,實現廢棄物就地就近利用;支持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進行標準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設施建設與改造,發展綠色生態養殖,扶持規模化、標準化畜禽養殖,鼓勵發展集立體養殖、種養結合于一體的綜合性的有機、綠色生態農業。斧頭湖流域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率、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大型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完成省定目標任務。 | 市農業農村局 | 咸安區人民政府 嘉魚縣人民政府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 2021年12月底前 |
26 | 保障措施 | 落實斧頭湖生態 補償機制 | 進一步完善《斧頭湖流域碧水入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方案(試行)》,落實相關措施。 | 市生態環境局 市財政局 咸安區人民政府 嘉魚縣人民政府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 長期堅持 | |
27 | 加強經費保障 | 斧頭湖綜合治理經費實行分級負擔原則,統籌整合各類相關資金,加大投入力度,確保中央、省專項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做好項目資金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 市財政局 咸安區人民政府 嘉魚縣人民政府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 長期堅持 | ||
28 | 強化督辦檢查 | 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對方案推進落實情況開展明察暗訪和督查。對工作落實到位、積極作為、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對慢作為、不作為的,予以通報批評和追責問責。 | 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 | 2021年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