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魚縣交通運輸局:
你單位報送的《G351嘉魚縣朱砂至羅家洲新建公路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審批申請收悉,根據《報告書》和專家評估意見,現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于湖北省咸寧市嘉魚縣,起點位于官橋鎮朱砂村,利用綠嶺至朱砂一級公路與現狀G351順接,與現狀嘉泉線平面交叉,向北下穿武深高速八門大橋,經蜀湖東側接回既有G351,止于新街鎮羅家洲,路線全長11.25公里。項目按一級公路建設,雙向四車道,行車道寬3.75m,路基寬25.5m(下穿武深高速段為31m),采用瀝青混凝土路面,設置大橋218m/1座、涵洞1365m/34道、平面交叉15處、分離式立體交叉1處,設計時速60km/h。
該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咸寧市綜合交通運輸“十四五”規劃》、《嘉魚縣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0 年)》相關要求,在全面落實《報告書》和專家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后,環境不利影響將得到緩解和控制。我局原則同意該項目按照《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建設方案和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建設。
二、在項目工程設計、建設和運行環境管理中,要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要求,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及設計規范要求,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并須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生態保護措施。嚴格按環保優先的原則,進一步優化路線及工程設計。合理布置施工便道、施工營地等施工場地的選址,減少臨時占地規模。優化施工方案,嚴格控制施工期臨時占地范圍,嚴禁在西涼湖匯水區內設置施工營地、取土場、棄渣場等施工場地。
(二)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營地設置污水收集處理系統,施工廢水經隔油沉淀池處理后全部回用于場地灑水抑塵,不外排。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環保廁所收集后定期清運處理。跨河橋梁基礎施工應設圍堰,并設置臨時排水溝疏導施工廢水,嚴禁污水直接進入水體。跨河橋梁應設置橋面、路面徑流及初期雨水收集處置裝置,減少污水對水體的影響。
(三)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施工場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路面硬化、土方開挖濕法作業、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等措施;道路瀝青鋪裝采用密封式加熱鋪裝裝置作業,減少瀝青煙的產生;加強大型施工機械和車輛的管理,合理布點灰土、混凝土拌合站,配備除塵凈化設施;加強施工現場路面清掃和灑水管理,嚴格控制施工揚塵。
(四)嚴格控制噪聲環境影響。進一步優化施工場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和運輸路線,施工現場采取臨時圍護屏障等降噪措施。同時,根據《報告書》聲環境預測結果,對預測的噪聲超標敏感點,要求設置聲屏障,采取安裝隔聲窗、聲屏障等措施,減輕施工噪聲對周圍居民的影響,確保達到相應聲環境功能區要求;開展施工期和運營期噪聲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和完善保護措施,避免噪聲擾民。
(五)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的處理處置原則,落實各項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土石方等建筑垃圾應妥善收集堆放,優先綜合利用,不能回用的及時清運至規范棄渣場;生活垃圾經分類收集后定期交環衛部門處置。
(六)加強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涉水橋梁設置車輛防撞護欄、事故應急池,設立警示標志。加強對橋面徑流收集系統及事故應急池的維護和管理,防止事故廢水直接排入水體。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加強有毒有害物質和危險化學品的運輸管理,落實運輸事故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并定期演練,做好應急物資儲備。
三、項目涉及產業政策、規劃布局、土地、安全、林業、農業、水利等方面的內容,以相應主管部門批復意見為準。
四、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運營過程中,應定期公開項目環境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并加強與沿線公眾的溝通,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境保護訴求。
五、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按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本批復自下達之日起5年內有效。《報告書》經批準后,如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報告書》批準之日起,如超過5年方決定開工建設的,《報告書》應當重新報審。
七、請咸寧生態環境局嘉魚縣分局依職責負責該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咸寧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負責不定期現場監督檢查。
八、你公司應在收到本審批意見后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報告書》送市生態環境局嘉魚縣分局,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咸寧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