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省環保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北省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隨機抽查落實方案>的通知》(鄂環辦〔2015〕285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鄂政辦發〔2016〕77號)要求,2023年第三季度,我局組織開展了污染源“雙隨機”抽查,現將抽查名單和檢查結果公布如下。
序號 | 企業名稱 | 檢查結果 |
1 | 咸寧南玻光電玻璃有限公司 | 合格 |
2 | 維格斯湖北流體技術有限公司 | 責令整改 |
3 | 咸寧聯合水務有限公司王英水廠 | 合格 |
4 | 武漢喜瑪拉雅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責令整改 |
5 | 湖北法林蘭卡木業有限公司 | 已關閉 |
6 | 咸寧市華福包裝材料有限公司 | 合格 |
7 | 湖北高鋒印務有限公司 | 責令整改 |
8 | 湖北奧瑞金包裝有限公司 | 責令整改 |
9 | 湖北金田輪胎有限公司 | 責令整改 |
10 | 湖北五湖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 責令整改 |
11 | 湖北奧瑞金制罐有限公司 | 責令整改 |
12 | 咸寧市豐達糧油機械有限公司 | 責令整改 |
13 | 湖北海拓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責令整改 |
14 | 黃鶴樓酒業(咸寧)有限公司 | 責令整改 |
15 | 立邦涂料(湖北)有限公司 | 合格 |
16 | 武漢銳華電氣有限公司 | 責令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