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寧市政府扶貧辦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
目 錄
第一部分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1年主要工作任務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情況及說明
(一)預算收支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000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三)“三公”經費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四)政府采購預算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五)國有資產占用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七)2021年部門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
(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扶貧開發工作的決定》《湖北省農村扶貧條例》和《湖北省老區建設條例》;擬訂全市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擬訂全市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各類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指導全市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協調和促進解決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負責對財政扶貧資金、老區建設資金使用及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和督辦落實,負責扶貧開發項目庫的建設。
4.負責整村推進、產業化扶貧、“雨露計劃”、扶貧搬遷、老區建設和脫貧奔小康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檢查督辦。
5.組織動員全社會開展扶貧濟困活動。
6.擬訂全市老區貧困地區干部培訓規劃,組織指導老區貧困地區和扶貧系統干部培訓工作;負責農村貧困勞動力轉移、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工作;參與實施貧困地區人才扶貧計劃。
7.負責全市貧困現狀監測和統計分析;組織實施對貧困
對象信息采集管理工作;負責扶貧開發政策與農村低保等制度的銜接工作。
8.承擔咸寧市扶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市政府扶貧辦屬一級預算單位,內設4個科室:綜合科、開發指導科(法制辦)、社會扶貧科、考核督查科,沒有下屬單位,設有機關黨支部。
咸寧市政府扶貧辦總編制人數17人,其中:行政編制15人,工勤編制2人,在職實有人數17人(行政編制15人,工勤編制2人),退休人員5人。
第二部分 2021年主要工作任務
(一)全面總結脫貧攻堅經驗做法。召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對駐村工作隊及工作隊員、鄉村一線扶貧干部、行業部門扶貧干部、參與脫貧攻堅市場主體、奮力脫貧的貧困戶進行表彰嘉獎,講好咸寧扶貧脫貧故事。同時,組織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深入總結脫貧攻堅推進措施、典型做法、亮點經驗,建立全過程檔案。
(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按照“四個不摘”要求,保持現有幫扶政策、資金支持、幫扶力量總體穩定。一是鞏固“兩不愁三保障”,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的機制,開展常態化的監測預警,對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做到及時發現、快速響應、動態清零,并制定針對邊緣戶不發生新的貧困的政策措施,精準扶持,及早防范。二是采取有效措施穩定和發展脫貧產業,以產業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把發展產業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關鍵。三是進一步接續和拓展產業扶貧、教育扶貧、科技扶貧、消費扶貧、電商扶貧等行之有效的扶貧業態和模式,并使之常態化、制度化,發揮鞏固拓展成果的作用。四是切實防止發生規模化返貧現象,特別是切實加強防控因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災害等影響發生返貧。五是扎實推進“五基”行動,繼續完善集中安置點水、電、路、網等配套基礎設施,加強公共服務,發展社會事業,強化對易地扶貧搬遷脫貧人口的產業、就業幫扶,確保穩得住、有就業、逐步能致富。六是千方百計開辟就業門路,拓展增收渠道,提高收入水平,持續突出“五扶”并舉,激勵和引導脫貧群眾用自己的雙手鞏固脫貧成果,創造更加美好生活。
(三)建立健全“有效銜接”的體制機制和政策。一是做好政策扶持銜接。認真落實五年過渡期政策,保持脫貧政策穩定不變,接續推進脫貧地區穩定發展,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幫扶機制,把一些扶貧政策用于脫貧地區鄉村振興。二是做好規劃銜接。統籌安排和規劃脫貧地區和非貧困地區鄉村振興的規劃,做到脫貧后精準鞏固、精準拓展、精準銜接。三是做好產業幫扶銜接。繼續加大對脫貧地區的產業扶持,補上技術、設施、營銷等短板,培育產業集群,實行產業聯動,促進產業提檔升級,并大力發展特色產業,推進“一村一品”、“一縣一業”,構建完整的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四是做好就業幫扶銜接。加大脫貧人口職業技能培訓力度,推動就業技能、就業意愿、就業崗位精準對接,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和就業穩崗覆蓋面。五是做好基礎設施建設銜接。持續改善鄉村道路、水利、電力、通訊等生產生活條件和村容村貌,統籌做好脫貧地區和非貧困地區的防風險體制機制建設,切實加強農業農村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另附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另附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另附表)
(四)財財政撥款收支總表。(另附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另附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另附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另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另附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情況及說明
預算收支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按照預算管理規定,咸寧市政府扶貧辦2021年部門預算的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
咸寧市政府扶貧辦2021年支出預算總額為7940.91萬元,2020年項目預算7196萬元,2021年項目預算7210萬元,比上年增加14萬元, 同比增加0.2%。
2020年標準公用經費支出47.12萬元,2021年標準公用經費支出44.18萬元,比上年減少2.94萬元,同比減少6.24%。
1.按功能分類。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71萬元(20805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9.14萬元,2080506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9.5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3.13萬元(2101101行政單位醫療10.77萬元, 2101103公務員醫療補助2.36萬元); 農林水支出7871.23萬元(2130501行政運行(扶貧)293.23萬元,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扶貧)358萬元,2130504農村基礎設施建設2388萬元,2130506社會發展483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7.84萬元(2210201住房公積金23.43萬元,2210202提租補貼4.41萬元)。
2.按經濟分類。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7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3.13萬元;農林水支出7871.2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7.84萬元。
3.按支出內容分類。其中:
(1)基本保障支出358.08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支出313.9萬元,標準公用經費支出44.18萬元。
(2)項目支出7578萬元。主要用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貧困地區鄉村振興工作。
(3)項目支出不可預見經費4.83萬元。
咸寧市政府扶貧辦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為0萬元。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咸寧市政府扶貧辦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44.18萬元,其中:辦公費2萬元、印刷費1萬元、電費0.5萬元 、郵電費1萬元、差旅費0.3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2萬元、維修(護)費1萬元、會議費1.56萬元、培訓費1萬元、公務接待費用1萬元、勞務費0.6萬元、工會經費2.39萬元、公務用車維護費4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1.92萬、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2.91萬元,其他資本購置1萬元。占預算總額的0.56%,比上年減少2.12萬元,下降4.58%,下降原因:壓縮開支厲行節約原則。
(三)“三公”經費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咸寧市政府扶貧辦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7萬元,占預算總額的0.09%,比上年減少9萬元,下降56.25%。下降原因:因公出國(境)預算費用減少。
因公出國(境)費用2萬元,比上年減少4萬元,下降66.67%。下降原因:壓縮開支厲行節約原則。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
公務接待費1萬元,比上年減少5萬元,下降83.33%。下降原因:壓縮開支厲行節約原則。
(四)政府采購預算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咸寧市政府扶貧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咸寧市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有關規定,切實做到“應編盡編,應采盡采”。2021年,我單位政府采購預算2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1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10萬元。比上年減少23.82萬元,下降原因:今年無大額貨物類采購。
(五)國有資產占用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保有車輛共有2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其他用車主要是機要通信用車0臺,應急公務用車0臺,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臺;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1套。無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套。較2020年初增加0臺領導干部用車。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2021年部門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部門預算績效開展情況:2021年咸寧市政府扶貧辦部門項目支出7578萬元,各項目均按照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要求,開展績效目標編制及評審、績效監控、績效評價等工作,并關注項目目標與預算內容、工作計劃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學合理、規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評價的指標體系。
?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市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級專項補助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級財政部門交辦任務相應安排的資金。
(三)上年結余(轉):指上年度結余轉入經費。
(四)一般公共服務(類)行政運行(項):指XX部門機關及所屬管理的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務(類)一般行政管理(項):指XX部門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用于科研、監督檢查、項目評審等項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務(類)機關服務(項):指XX部門機關用于辦公樓日常維修維護等后勤保障服務的項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