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決算情況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概況
一、基本情況
二、內設機構及其工作職責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第二部分? 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9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
(一)收支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9年度部門決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部門決算收支情況的總體說明
二、關于部門決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的說明
三、關于機關運行執行情況的說明
四、關于政府采購執行情況的說明
五、關于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的說明
六、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的說明
七、關于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表有關情況的說明
八、關于2019年度預算績效執行情況的說明
九、關于扶貧資金安排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概況
一、基本情況
根據“三定方案”和市編辦對我單位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相關批復,市人大常委會內設18個正縣級機構,其中包括2個辦事機構:辦公室、研究室; 6個專門委員會:內務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農村委員會、法制委員會;10個工作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農村工作委員會、全國和省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室;2個副縣級機構:人大常委會信訪室、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室;17個正科級內設機構:辦公室文秘科、行政科、干部科、老干部科,研究室綜合科、宣傳科,財經委辦公室、預算工作科,環資委辦公室,教科文衛委辦公室,農村委辦公室,代工委辦公室,內司委辦公室,民宗工委辦公室,法工委辦公室、法工委立法調研科、法工委綜合協調科。
市人大常委會機關現有編制數58,其中:行政編制46,工勤編制12。實際在職在崗人數71人,其中:干部59 人,工勤人員12人,另有單位自聘人員1人。
二、內設機構及其工作職責
?(一) 市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
1、辦公室
承擔代表大會會議、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和常委會黨組會議以及辦公室召開的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承擔市人大機關的行政事務和接待、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和機關老干部有關工作;承擔市人大常委會同省人大常委會和縣(市、區)人大常委會的聯系工作;負責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文電、檔案、保密、文印工作;接待和辦理代表及群眾來信來訪,維護正常的工作和社會秩序。
(1)文秘科
負責市人大常委會例會及以市人大名義舉辦的重大活動安排組織工作,負責人大領導公務和社會活動及機關干部職工會議的通知、安排、聯絡、服務工作;負責機要保密、文件傳閱處理、印鑒保管、文書檔案、圖書資料、收發通信;負責市人大領導和秘書長有關指示、意見的傳達、催辦、落實和回復工作。
(2)行政科
負責機關行政經費預算決算的申報、管理工作;負責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會議和執法檢查、調查研究、視察等活動的后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來客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用房、職工宿舍等財產管理和辦公用品的購置、發放;負責機關公務車輛的維護、保養、調度;負責機關計劃生育,愛國衛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社會事務性具體工作。
(3)干部科
負責辦理機關權限內的人員調配、錄用、晉升、離退休、辭職、辭退工作及人事檔案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考評和工資晉檔升級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辦公室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的具體組織服務工作;負責機關政治、業務學習和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負責機關紀檢、組織及工會等方面的具體工作。
(4)信訪室
負責受理對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決議、決定以及其他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負責受理對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常務委員會機關工作人員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對上述人員違法失職行為的控告或者檢舉;負責受理對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規范性文件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受理對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遵守執行憲法、法律、法規情況的意見、建議、申訴;負責受理上級交辦、轉辦的信訪案件;依法受理的其他信訪事項。
(5)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室
負責貫徹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相關法律、法規;承辦規范性文件備案的接收登記、提出辦理建議、分送、歸檔、綜合信息收集和規范性文件上報備案等工作;對審查要求和審查建議以及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交辦審查的規范性文件提出辦理建議;負責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聯系、協調、指導等日常工作。
2、研究室
組織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會議簡報的編寫工作;負責市人大及共常委會的工作報告、領導講話、決議、決定和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對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及市級國家機關有關部門提出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面的問題詢問,擬定答復意見;圍繞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認題開展調查研究,提供調研報告及有關資料等;負責人大常委會的宣傳工作。
(1)綜合科
負責常委會及本室有關文稿的起草、打印、校對等工作;負責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征求意見以及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圍繞常委會有關議題開展調查研究;負責本室印章管理和檔案管理;負責常委會領導和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宣傳科
負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理論宣傳和學習;負責本級人代會、常委會會議以及重要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負責常委會《公報》、《人大工作通訊》等內部刊物的編輯工作;負責承辦人大常委會大事記和《咸寧年鑒》人大部分的編寫工作;負責總結推廣人大代表依法履職和人大工作經驗,負責組織年度“人大制度好新聞”評選工作。
?(二)市人大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委員會
1.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
開展對內務司法部門的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適時聽取這些部門關于實施法律、法規情況的匯報,并向常委會提出監督意見或報告;對內務司法部門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向常委會提出議案,提請常委會討論決定,并負責草擬有關的決議、決定草案;開展對普法工作以及內務司法部門執法情況的視察、檢查,對重大問題,組織調查或建議常委會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對內務司法部門有關法制工作的不適當文件進行審查,提出糾正意見;審議辦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交辦的有關議案、質詢案;處理與委員會有關的人民代表和群眾的建議、批評、意見和來信來訪;承辦上級人大下發的有關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見工作;辦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務司法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以本委名義舉辦的重要活動組織安排;負責機要保密、文件傳閱處理、印鑒保管、文書檔案、圖書資料、收發通知;負責市人大領導、本委負責人有關意見的傳達、催辦、落實和回復;負責本委有關文件材料的起草、打印、校對等工作;負責與縣(市、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機構和有關對口部門的聯系;承辦重大案件的轉辦、督辦等具體工作;負責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和本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財政經濟委員會主要職責
開展對財政經濟部門的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適時聽取這些部門關于實施法律、法規情況的匯報,并向常委會提出監督意見或報告;對財政經濟部門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向常委會提出議案,提請常委會討論決定,并負責草擬有關的決議、決定草案;審查市審計監督工作的報告,并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審查報告;開展對財政經濟部門執法情況的視察、檢查,對重大問題,組織調查或建議常委會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對財政經濟部門有關工作的不適當文件進行審查,提出糾正意見;審理辦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交辦的有關議案、質詢案;處理與委員會有關的人民代表和群眾的建議、批評、意見和來信來訪;辦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政經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以本委名義舉辦的重要活動組織安排;負責機要保密和文件傳閱處理、印鑒保管、文書檔案、圖書資料、收發通知;負責市人大領導、本委負責人有關意見的傳達、催辦、落實和回復;負責本委有關文件材料的起草、打印、校對工作;負責與縣(市、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財經工作機構和有關對口部門的聯系;協助督辦與本委有關的代表議案、建議、意見和批評的辦理落實情況;負責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及財經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政經濟委員會預算工作科承擔初審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及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的預算草案、決算草案、預算調整方案及預算執行報告、審計工作報告的具體工作;具體組織聽取市政府有關部門關于預算方面的專題匯報,對經濟發展和財政體制中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視察或調查;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及財經委開展有關預算方面執法檢查的具體組織工作;協助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預算方面的決議、決定、審議意見的情況;辦理上級人大交付的有關財政、稅務、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征求意見工作;負責有關財政、稅務、審計方面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辦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市人大財經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3.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
負責開展對城建、環境資源部門的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適時聽取這些部門關于實施法律、法規情況的匯報,并向常委會提出監督意見或報告;對城建、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中的重大事項向常委會提出議案,提請常委會討論決定,并負責草擬有關的決議,決定草案;開展對城建、環境資源部門執法情況的視察、檢查和工作評議,對重大問題,組織調查或建議常委會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對城建、環境資源部門有關工作的不適當文件進行審查,提出糾正意見;審理辦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交辦的有關議案、質詢案;處理與委員會有關的人民代表和群眾的建議、批評、意見和來信來訪;承辦上級人大下發的有關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見工作;辦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以本委名義舉辦的重要活動組織安排;負責機要保密、文件傳閱處理、印鑒保管、文書檔案、圖書資料、收發通知;負責市人大領導、本委負責人有關意見的傳達、催辦、落實和回復;負責本委有關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與縣(市、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城建與環境資源保護工作機構和有關對口部門的聯系;協助督辦與本委有關的代表議案、建議和批評的辦理落實情況;負責常委會領導和本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4.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
開展對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部門的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適時聽取這些部門關于實施法律、法規情況的匯報,并向常委會提出監督意見或報告;辦理市人大常委會及其主任會議交辦的議案、質詢案;處理與委員會有關的人民代表和群眾的建議、批評、意見和來信來訪;對教科文衛工作方面的不適當文件進行審查,并向常委會提出糾正意見的報告;協助常委會組織代表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視察、檢查和工作評議;對市人大常委會職權范圍內與委員會有關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承辦上級人大下發的有關法律草案征求意見的工作;辦理市人大常委會及其主任會議交付的其他事項。
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以本委名義舉辦的重要活動組織安排;負責機要保密、文件傳閱處理、印鑒保管、文書檔案、圖書資料、收發通知;負責市人大領導、本委負責人有關意見的傳達、催辦、落實和回復;負責本委有關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與縣(市、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教科文衛工作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聯系;協助督辦與本委有關的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負責常委會領導和本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5.農村(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
開展對農村工作部門的法律監督;辦理市人大常委會及其主任會議交辦的議案、質詢案;處理與委員會有關的人民代表和群眾的建議、批評、意見和來信來訪;對農村、農業工作方面的不適當文件進行審查,并向常委會提出糾正意見的報告;協助常委會組織代表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視察、檢查和工作評議;對市人大常委會職權范圍內與委員會有關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承辦上級人大下發的有關法律草案征求意見的工作;辦理市人大常委會及其主任會議交付的其他事項。
農村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以本委名義舉辦的重要活動組織安排;負責機要保密、文件傳閱處理、印鑒保管、文書檔案、圖書資料、收發通知;負責市人大領導、本委負責人有關意見的傳達、催辦、落實和回復;負責本委有關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與縣(市、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機構和有關對口部門的聯系;協助督辦與本委有關的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落實;負責常委會領導和本委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常委會領導和本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6、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要職責
向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屬于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范圍內的議案(含法規案);根據有關部門的立法建議和各方面意見,統一研究、協調論證,提出五年立法工作規劃草案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草案;負責統一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綜合各方面意見,提出審議結果的報告和草案修改稿、建議表決稿;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承辦市人民代表大會和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7、代表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
承辦市人大代表和我市的省人大代表的換屆選舉、補選、罷免的有關工作和市人大代表資格審查的具體工作;負責縣(市、區)、鄉鎮人大代表換屆選舉的指導工作;負責制訂市級代表培訓計劃,抓好代表培訓工作;協助常委會安排市人大代表和在咸的全國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的調研、視察等活動;了解和掌握代表在閉會期間開展活動的情況,總結和推廣發揮代表作用的經驗,幫助解決代表活動中的問題;受理和接待人大代表的來信來訪,反映代表的意見,督促有關單位辦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和建議;承辦上級人大下發的有關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見工作;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及其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代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以本委名義舉辦的重要活動組織安排;負責機要保密、文件傳閱處理、印鑒保管、文書檔案、圖書資料、收發通知;負責市人大領導、本委負責人有關意見的傳達、催辦、落實和回復;負責本委有關文件材料的起草、打印、校對等工作;受理和接待代表來信來訪和督辦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落實;負責市人大領導和本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
負責辦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任免國家工作人員的具體事宜; 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及其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9.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
負責擬定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屬于市人大常委會職權范圍內與委員會有關的議案;辦理市人大常委會及其主任會議交辦的議案、質詢案;處理與委員會有關的人民代表和群眾的建議、批評、意見和來信來訪;對外事、僑務、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不適當文件進行審查,并向常委會提出糾正意見的報告;協助常委會組織代表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視察、檢查;對市人大常委會職權范圍內與委員會有關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承辦上級人大下發的有關法律草案征求意見的工作;辦理市人大常委會及其主任會議交付的其他事項。
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以本委名義舉辦的重要活動組織安排;負責機要保密、文件傳閱處理、印鑒保管、文書檔案、圖書資料、收發通知;負責市人大領導、本委負責人有關意見的傳達、催辦、落實和回復;負責本委文字材料起草、打印、校對;負責與縣(市、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工作機構和有關對口部門的聯系;協助督辦與本委有關代表建議、意見和批評的辦理落實;負責常委會主任和本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10、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
組織擬定市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工作規劃(草案)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草案);受主任會議委托,起草有關法規草案;為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法規草案服務。對提請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的有關法規草案,征求基層立法聯系點、立法顧問組成人員以及各方面意見。根據市人民代表大會和市人大常委會會議的審議意見和各方面意見建議,擬定法規草案修改稿和建議表決稿;答復市有關部門以及縣市區人大常委會提出的有關地方性法規方面的詢問;負責地方性法規匯編等工作;負責法規清理等工作;開展立法宣傳等工作;承辦常委會專題講座的具體工作;承辦省人大常委會有關法律草案征求意見的組織、匯總、上報工作;辦理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和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11、預算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
審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并向市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提出審查報告;審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財政預算的部分變更議案;承辦上級人大下發的有關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見工作;辦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12、全國和省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室主要職責?
協助省人大常委會代表選舉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做好代表出席全國、省人代會的有關組織和服務工作;協助省人大常委會代表選舉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向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提供代表履行職責所需的資料與信息;協助省人大常委會代表選舉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做好代表參加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專門委員會的立法調研、執法調研和專題調研等活動;協助省人大常委會代表選舉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做好代表參加學習培訓的有關工作;協助省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和承辦單位做好代表議案與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處理工作,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反映給省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協助代表通過多種方式密切聯系人民群眾,聽取和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會同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加強對全國和省人大代表活動經費的使用管理;不斷抓好自身建設。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務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牢人大工作正確政治方向
著力加強政治建設。常委會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領人大工作,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重要批示指示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作為黨組會議和常委會會議首要議題、首要內容;建立了覆蓋常委會黨組成員、常委會組成人員、市人大代表、常委會機關干部的四級聯動學習機制,全年舉辦紀念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40周年座談會,組織市人大常委會黨組理論學習43次、讀原著活動7期,僅就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就專題學習6次、集中宣講2次。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著力發揮黨組作用。常委會黨組深刻認識和把握自身的任務使命,就是把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貫徹好落實好,把常委會工作領導好組織好,把市人大代表團結好保障好,把基層人大工作指導好幫助好。注重發揮常委會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作用,完善黨組工作機制,常委會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重大事項先由黨組集體研究。健全完善常委會黨組向市委請示報告制度,全年向市委請示報告工作36次,確保各項工作始終在黨的領導下進行。自覺履行從嚴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構建常委會黨組、機關黨組、黨支部、黨小組齊抓共管的黨建工作新格局。大力支持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履行職責、開展工作。
著力落實市委要求。常委會堅持黨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動,對市委確定的立法項目,我們集中力量,全力以赴,確保高質量完成;對市委明確的重點工作,我們精心組織,加強監督,推動落地生根;對市委推薦的人選,我們高度重視,堅決落實,確保順利通過。協調督辦的重點項目、環境綜合整治“百日攻堅戰”行動等取得實質性進展;任免國家工作人員72人次,圓滿實現市委人事安排意圖;依法作出決議決定27個,對涉及本市地方性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及時作出決定,確保行政機關在機構改革中依法開展工作。
(二)堅持精準有效監督,助推咸寧高質量發展
助推經濟轉型升級。建成省市縣三級貫通的人大預算聯網監督平臺,成立由28名專家組成的財經預算咨詢專家庫,聽取和審議計劃、預決算工作報告,做實“四本預算”全口徑審查,抓好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將監督重點轉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和政策實施效果,促進我市經濟轉型升級、提質增效。針對民營企業普遍反映融資難、融資貴以及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難問題開展專題調研,大力落實惠企政策、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實現創新驅動發展。跟蹤監督茶產業發展,提升全市茶產業鏈水平。聽取和審議政府關于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和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的專項報告,推動國有資產規范運管、保值增值、發揮作用。
助推公園城市建設。注重城市能級提升和格局優化,推動長江流域公園城市建設。連續三年對咸嘉生態文化城鎮帶建設情況開展專題調研,督促城鎮帶綜合環境提檔升級。開展公園城市建設專項調研,推動公園城市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加快實施。持續監督城區停車難問題,督促建成城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2213個,停車場9個,城市品質得到有效提升。聽取和審議全市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創新開展“環保世紀行”活動,對湖泊保護、水污染防治情況開展專項視察和檢查,推動環境保護責任全面落實,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順利推進。
助推鄉村振興。聚焦2015年脫貧人口持續開展“代表行動”回頭看,緊扣“兩不愁三保障”“四不摘”主題,采取聯系選民群眾、專題培訓、集中調研、交叉視察等方式,5356名五級人大代表走訪建檔立卡貧困戶90548戶,收集意見建議797條,推動現場解決問題672個。常委會組成人員深入貧困村,走訪慰問群眾,宣講有關政策,開展脫貧攻堅全覆蓋督導,督促特色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和幫扶措施落實。常委會機關駐點嘉魚縣官橋鎮舒橋村持續幫扶,促進脫貧成果鞏固提升。
助推民生福祉新改善。堅持為人民用權、為人民履職、為人民服務,緊緊圍繞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監督,切實用法治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把民生實事辦在群眾的心坎兒上。緊盯物業服務和管理專題詢問交辦意見落實情況持續發力,推動物業管理覆蓋率同比增長17.5%、信訪投訴同比下降38%,小區業主滿意度、獲得感穩步提升。持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咸寧行”,督促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加快功能完善,助力我市應對非洲豬瘟疫情、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聽取和審議全市糧食安全工作報告,推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糧食安全要靠自己”重要指示精神。持續關注城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城區餐飲夜市示范街創建、社會保險等工作,切實促進人民群眾幸福安康。深化“民族團結進步咸寧行”,開展民族特需商品生產企業發展情況調研,督促落實少數民族務工人員服務管理政策。發揮人大信訪在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化解社會矛盾中的作用,做好了新中國成立70周年大慶、武漢軍運會等重要節點信訪維穩工作,全年受理群眾來信來訪92件次。
(三)堅持立良法促善治,積極推進依法治市進程
堅持人大主導立法。常委會牢牢把住法規立項、起草和審議關,提前介入起草環節,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地方特色,認真寫好“有效管用的幾條”,不斷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報請市委印發《中共咸寧市委關于加強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見》,推動構建新時代地方立法工作新格局。為從法規制度上建立健全我市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長效機制,制定的《咸寧市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條例》已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于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正在審議的《咸寧市陸水流域保護條例》,謀求以法治方式破解陸水流域生態環境治理難題。在法規制定過程中,常委會充分發揮立法專家、立法聯系點重要作用,首次委托第三方開展立法評估,加大調研廣度和深度,逐步完善法規審次制度,為規范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提供了制度保障。切實維護法制統一,啟動備案審查信息平臺建設,對市政府24件、縣(市、區)人大常委會8件規范性文件進行備案審查。
強化法律法規實施。充分發揮執法檢查“法律巡視”監督利劍作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形成檢查建議交市政府辦理。配合省人大常委會對《湖北省動物防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4部法規實施開展執法檢查;配合省人大常委會做好了《湖北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等法規立法調研或征求意見工作。落實地方性法規實施情況報告制度,聽取市政府對人大常委會關于《咸寧市地熱資源保護條例》《咸寧市古民居保護條例》執法檢查交辦意見研究處理情況的報告,并進行滿意度測評。對《咸寧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執行情況開展專題詢問,對代表提出的18個問題以清單的形式向市政府交辦,進一步推動地方性法規的有效實施。
切實加強司法公正。創新開展對司法工作的監督,積極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向縱深發展,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掃黑除惡、上半年公安工作情況報告、“兩院”半年工作報告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情況的報告,組織召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座談會,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情況,要求在破案攻堅、“毀傘破網”、“打財斷血”、問題整改四個方面持續發力,維護好一方平安穩定,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更大成效,讓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堅持代表主體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
提高代表服務水平。貫徹落實省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縣鄉人大組織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工作機制的意見》《湖北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徹底破解困擾縣鄉人大多年的干事無人手、行權無章法、事情無錢辦、履職無平臺等難題,各級人大代表履職積極性空前高漲,紛紛投身精準扶貧、污染防治等攻堅戰場,結合各自工作領域和崗位,聽民聲、聚民情、匯民智。舉辦全國、省、市人大代表脫貧攻堅政策專題培訓班,組織市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機關干部到人大培訓機構充電提能。強化對代表的監督管理,對代表履職進行量化考核,依法許可對2名涉嫌違法的市人大代表采取司法強制措施。密切常委會與代表、代表與群眾的聯系,充分發揮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
激發代表履職活力。著力把握新時期人大代表工作的規律和特點,積極搭建代表履職平臺,豐富代表活動內容,持續擴大代表參與常委會工作的深度和廣度。組織咸寧市省十三屆人大代表開展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專題調研,首次組織全國、省、市人大代表開展縣與縣之間脫貧攻堅工作交叉視察,組織市人大代表開展“五個一”活動、回訪原選舉單位和集中視察活動;邀請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會、參加執法檢查、參加專題詢問、開展調研視察等182人次,服務代表知政參政。積極宣傳代表履職典型,展示代表依法履職、服務社會的良好精神面貌,大力營造全社會尊重代表權利、支持代表工作、發揮代表作用的濃厚氛圍。
增強意見辦理實效。提建議,注重引導代表提高質量;辦理建議,注重代表和群眾認可。堅持集中交辦、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重點督辦、市政府領導重點領辦,對代表建議及辦理情況進行公開,對辦理工作進行專項視察,聽取和審議市政府建議辦理情況報告并進行滿意度測評,形成提、辦、督、效良性循環。2019年代表提出的103件建議、批評和意見已全部辦理完畢,1件分年度辦理的議案得到了扎實推進,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領銜督辦的8件建議全部高質量得到落實,推動解決了107國道八斗角至巨寧路段臟、亂、差等一批人大代表關注、人民群眾關心的重點難點問題。
(五)堅持加強自身建設,著力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主題教育扎實推進。根據中央、省委、市委的統一安排,常委會及機關7月下旬啟動主題教育先學先改工作,9月份正式啟動主題教育。主題教育中,我們牢牢把握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這一根本任務和“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總要求,將學習教育、調查研究、檢視問題、整改落實一體推進,共收集意見建議51條,落實整改措施19條,建章立制3項,圍繞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等開展6個專題調研,對村人大代表小組活動室形式主義掛牌等問題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建立長效機制;督辦解決了南昌路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淦河城區飲用水馬橋取水點關停等8個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主題教育帶來的獲得感。
機關運轉更加高效。出臺《咸寧市人大常委會相關工作規范》《機關干部職工參與相關事項考評辦法》,各項工作更加規范、機關運轉更加高效。嚴格執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加強作風建設的各項具體規定,嚴格執行外出考察、請休假報批報備紀律。依托“支部主題黨日”、“學習強國”等載體,不斷強化思想政治教育。注重機關干部的培養鍛煉,機關呈現奮發向上、積極作為新風貌。
制度宣傳深入開展。常委會自覺肩負起新形勢下人大新聞輿論工作的使命任務,聚焦宣傳人大制度、講好人大故事,組織憲法學習宣傳和落實憲法宣誓制度調研,開展“12.4”國家憲法日主題宣傳活動和憲法法律宣傳進社區活動,人民代表報5次大篇幅報道我市人大工作,省電視臺“人大聚焦”欄目對我市專題詢問工作進行集中報道,全方位推進人大制度宣傳、憲法宣傳,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提供了堅強思想保證和強大精神力量。
上下聯動日益密切。常委會深入理解和準確把握上下級人大之間的關系,首次召開縣(市、區)人大常委會主任、辦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座談會,邀請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列席常委會會議、互動觀摩專題詢問,聯動開展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統籌推進全市各級人大工作和建設,進一步密切了市縣鄉人大聯系,增強了工作合力和整體實效,實現全市人大工作同步發展。
第二部分? 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9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支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附表:
第三部分? 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9年部門決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部門決算收支情況的總體說明
(1)收入情況:經市財政局核定并批復下達,市人大常委會2019年部門決算收入2436.8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390.70萬元,占決算收入的98%;其他收入1.15萬元,占決算收入的 0.05%;上年結余(轉)45.01萬元,占決算收入的1.8%。
(2)支出情況:部門決算支出2436.8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91.65萬元,占總支出的74%;項目支出415.13萬元,占總支出的17%。按支出功能分類,教育支出15萬元,占總支出的0.6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0.48萬元,占總支出的4.9%;住房保障支出146.96萬元,占總支出的6%;其它支出0.08萬元,占總支出的0.003%。
二、關于部門決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的說明
2019年部門決算收支2436.87萬元,比2018年部門決算收支2446.96萬元減少10.09萬元,下降0.4%。減少原因: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厲行節約,合理壓縮一般行政性開支,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切實減少各項經費開支。
三、關于機關運行執行情況的說明
本單位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87.48萬元,其中:辦公費37.58萬元,印刷費8.77萬元,手續費0.01萬元,電費13萬元,郵電費21.83萬元,物業管理費0.73萬元,差旅費11.17萬元,維修(護)費2.72萬元,會議費0.19萬元,培訓費1.07萬元,公務接待費1.02萬元,勞務費0.99萬元,委托業務費9.96萬元,工會經費8.12萬元,福利費7.5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6.31萬元,其他交通費用92.17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4.32萬元。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比年初預算數300.51萬元減少13.03萬元,同比降低4.3%。主要原因:一方面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另一方面,通過合理壓縮一般性支出,有效降低行政運行成本從而導致相關費用同比下降。機關運行費主要用于保障機關運轉的人員經費、辦公、印刷等支出。
四、關于政府采購執行情況的說明
我單位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10.0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64.4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45.6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95.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8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95.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87%。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9年“三公”經費決算55.58萬元,與2019年預算數98萬元相比減少42.42萬元,同比下降43%。與上年決算數120.78萬元相比減少65.2萬元,同比下降54%,主要原因在于為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厲行節約,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無公務用車購置費)導致相關費用大幅度下降。其中:
(1)因公出國出境費7.66萬元(因公出國出境團組數為1批2人),與2019年預算數30萬元相比減少22.34萬元,同比下降74%,與2018年決算數24.34萬元相比減少16.68萬元,同比下降69%。由于常委會年初申報的出訪計劃原安排2批4人,其中原定于下半年出訪的1批2人因故未能成行導致計劃擱置,由此產生的經費結余導致相關費用同比降低。
(2)公務接待費2.28萬元,共計接待50批253人次,包括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與2019年預算數9萬元相比減少6.72萬元,與上年度決算數3.81萬元相比減少1.53萬元。自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相關規定陸續出臺后,我們按照各項規定要求嚴格控制支出標準,厲行節約、防止浪費,合理有效使用財政資金,切實做到接待有公函、安排有簽批、報銷有憑證(發票、菜單、公務卡刷卡小票),標準不突破。通過不懈努力和嚴格管理,市人大機關招待費支出整體呈下降趨勢。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5.64萬元(保有量共計9臺),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5.64萬元。與2019年預算數59萬元相比減少13.36萬元,同比下降23%,與2018年決算數92.62萬元相比減少46.98萬元,同比減少51%(包括汽油費、車輛維修、保養費、過橋過路費、車輛保險費及其他交通費等)。究其原因,由于對機關現有公務車輛的嚴格管控及公務用車購置費的減少,導致相關費用同比大幅度下降。
六、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的說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市人大常委會共有車輛9輛。
其中,工作用車1輛、機要通信用車1輛、應急公務用車5輛、調研與集中公務活動用車2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1套。
七、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決算表有關情況的說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數為0。
八、關于2019年度預算績效執行情況的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2個,資金142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29%。從評價情況來看,項目資金使用規范,產出成果達到預期效果,項目組織和實施均按計劃進行。
組織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項目立項規范、合理,資金到位及時、使用合規、監控有效,工作及財務管理制度健全、執行有效、項目質量可控,項目實際支出沒有超預算,達到了預定的工作目標。項目的實施對我單位做好履職盡責的各項工作起到了充分保障作用。
附:2019年度市人大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我單位2019年在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映所有項目績效經自評,我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設置規范,資金使用基本規范,年度工作按計劃完成,年度績效目標完成,社會效益顯著。
代表大會經費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為90萬元,執行數為90萬元,財政預算執行率為100%。主要產出和效果:一是審議通過政府工作報告、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審查批準《咸寧市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9年計劃草案的報告》;審查《關于咸寧市2018年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和2019年計劃、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2018年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19年市級財政預算。二是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咸寧實施,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依法履行監督職責,為全市綠色崛起,加快建設全省特色產業增長極,努力推動形成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合力做出新貢獻。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組建項目專班;二是分工負責,加強項目管理;三是督促檢查,嚴格考核。
附:2019年度市人民代表大會經費項目績效自評表
代表活動經費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52萬元,執行數為45.35萬,財政預算執行率為87.21%。主要產出和效果:
一是召開承辦單位與代表見面會;組織視察組對代表議案和建議辦理情況開展專項視察;舉辦全國、省、市人大代表脫貧攻堅政策專題培訓班;組織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湖北省代表團會前集中視察嘉魚;開展《湖北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執法檢查;推動“聚力脫貧攻堅、人大代表在行動”工作深入開展,召開現場推進會組織咸寧市省人大代表開展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專題調研;召開全市人大系統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宣講報告會;組織全國、省、市人大代表開展脫貧攻堅工作交叉視察;舉辦2019年市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機關干部履職能力提升培訓班。二是通過走訪、座談、電話等方式,密切與基層代表的聯系,幫助基層代表解決履職種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組織市人大代表開展專題調研和經常性的代表小組活動,為“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咸寧實施獻計出力。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加強績效結果運用。對績效進行詳細分析,找出資金使用不合理之處,從源頭上加強預算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規范資金使用流程。二是進一步細化績效指標。在現有績效指標基礎上,進行進一步細化、優化,做到績效精準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到事。三是督辦落實,嚴格考核。
附:2019年度代表活動經費項目績效自評表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1)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至部門決算公開時已經應用的管理領域:加強項目規劃、績效目標管理。
(2)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擬應用情況
至部門決算公開時還未應用但擬應用于完善項目分配辦法和管理辦法、加強項目管理、結果與預算安排相結合等。
九、關于扶貧資金安排情況的說明
由于扶貧資金為專項項目全部納入市財政預算統籌安排,各單位不再單獨列支,故2019年未安排相關經費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財政撥款收入):指市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市人大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三)基本保障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六)三公經費支出: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是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