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房屋安全鑒定所2018年部門決算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機構設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支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總表
(三)支出決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決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決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決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部門決算收支情況總體說明
(二)部門決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三)機關運行執行情況說明
(四)政府采購執行情況說明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六)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七)2018年度預算績效執行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表有關情況說明
(九)扶貧資金安排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在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部頒發的《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危險房屋鑒定標準》等。
2、負責本市范圍內危舊、危險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掌握了解全市危舊房屋狀況,檢查危舊房屋,并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等做好排險解危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協助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3、負責本市范圍內的各類房屋,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危房鑒定工作,對房屋損壞造成危險程度進行鑒定,并依法發出《危險房屋通知書》。為各級政府制訂搶險救災方案提供技術依據。
4、負責本市范圍內的公共休閑娛樂服務場所的房屋安全鑒定工作,為保障第三產業公共場所的房屋安全做好督促、檢查和鑒定服務工作。
5、為城市建設規劃改造、道路拆遷中涉及房屋安全糾紛作房屋安全鑒定,為有關部門提供鑒定技術依據。
(二)機構設置
咸寧市房屋安全鑒定所為市房地產管理局下屬二級單位,2017年市編委批準為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編制數6人,實有在編人數5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1、嚴格依法依規,做好房屋安全鑒定工作。全年來共外出查勘860人次,受理房屋安全鑒定申請470戶,出具安全鑒定報告134 份,建筑面積15.5萬平方米。
2、做好老樓危樓排查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一年來共進行排查12次,排查房屋面積48萬平方米。通過排查,建立了市本級危險房屋臺帳。其中C級危房79棟,建筑面積2.30萬平方米; D級危房56棟,建筑面積1.12萬平方米。對建檔危房采取現場檢查督促、電話通知等方式,要求整改到位,確保不發生房屋安全事故。通過對危險房屋的檢查督辦,C級危房已拆除、停用或維修的54棟,D級危房已拆除或停用的31棟。
3、做好公共場所房屋安全檢查工作。做好公共場所房屋安全檢查工作,重點對賓館、學校、企事業單位等進行房屋安全檢查。一年來共對35家單位進行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建筑面積15.8萬平方米。通過檢查,指出房屋存在的安全問題,督促責任單位進行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決算表
附件:咸寧市房屋安全鑒定所2018年決算.XLS
(一)收支決算總表(見附表)
(二)收入決算總表(見附表)
(三)支出決算總表(見附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見附表)
(五)一般公共決算支出表(見附表)
(六)一般公共決算基本支出表(見附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見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決算支出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決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部門決算收支情況總體說明
部門決算收入86.0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6.05萬元,占決算收入的100%。
部門決算支出86.0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6.05萬元,占總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類:城鄉社區支出62.32萬元,占總支出的72%;社會保障和就業6.55萬元,占總支出的7.6%;住房保障支出6.86萬元,占總支出的8%。
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10.32萬元。
(二)部門決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市房屋安全鑒定所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86.05萬元。因2017年與市白蟻防治所未分賬,且2017年決算公開合并在一起,故無法與2017年決算數準確相比。但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有所增加。主要是政策性增資使人員支出增加。
(三)機關運行執行情況說明
房屋安全鑒定所2018年決算機關運行費為3.85萬元,其中:辦公費0.59萬元、郵電費0.06萬元,物業管理費1.12萬元,差旅費0.01萬元、公務招待費0萬元、委托業務費0.30萬元、工會經費0.71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17萬元、辦公設備購置0.89萬元。機關運行費主要用于保障機關運轉的人員經費、辦公等支出。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與年初預算相持平。
(四)政府采購執行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8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8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因2017年市安全鑒定所與市白蟻所未分賬,且2017年決算公開合并在一起,故無法與2017年決算數準確相比。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市房屋安全鑒定所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0萬元,2018年因公出國(境)團組及人數為0,公務用車購置數為0,現有公務車1臺,已停止使用,使用費用為0萬元,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為0,費用為0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單位保有車輛1輛,目前已停止使用。無其他資產。
(七)2018年度預算績效執行情況說明
市房屋安全鑒定所2018年度無項目經費安排使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表有關情況說明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扶貧資金安排情況說明
市房屋安全鑒定所2018年度無扶貧資金安排使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根據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對市房屋安全鑒定所2018年部門決算中有關名詞解釋如下: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城鄉社區支出:反映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具體包括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城鄉社區公共設施、城鄉社區住宅、城鄉社區環境衛生、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等支出。我委主要為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系市紀委派駐我委紀檢組人員辦案支出。
(四)節能環保支出:主要用于能源節約利用、天然林保護、污染減排、環境監測與監察、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污染防治、退耕還林、可再生能源、自然生態保護、能源管理事務、資源綜合利用、其他節能環保支出。我委主要為在建筑節能領域做出了突出貢獻,起到示范作用的項目和單位給予的獎勵。
(五)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主要包括:社會保險基金補助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就業補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支出。我委今年主要為離退休同志的死亡撫恤金。
(六)上級專項補助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級財政部門交辦任務相應安排的資金。
(七)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 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 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