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學校、市直學校、民辦學校:
經教育局黨組研究同意,現將《赤壁市2023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23年8月21日
赤壁市2023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及教育部、省市教育部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相關要求,實現我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平穩、規范、有序”,現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為依據;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以實行“相對就近、劃片招生、免試入學、統籌安排”為原則,確保全市適齡兒童、少年全部按時入學、升學。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面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招生對象、就讀條件、轄區范圍、報名時間及方式等,做到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合理劃分片區范圍,最大限度地滿足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需求。對學位緊張的學校,由市教育局對進城務工經商、投親靠友等子女進行調劑入學。
(三)堅持合法合規的原則。認真貫徹落實教育法律法規,實行“劃片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率100%,對殘疾兒童入學實行“零拒絕”。
(四)堅持消減大班額的原則。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起始年級班額均不得超過55人,對非起始年級還存在大班額的學校,要強化內部挖潛、多措并舉、科學謀劃,全力消減大班額。
(五)堅持教聯體共享共建原則。秋季全市全面推進教聯體建設,以城帶鄉、以強帶弱、以大帶小、因校制宜,推動城區優質教育資源輻射城區新建學校和薄弱學校,努力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
三、招生辦法
(一)嚴格執行招生計劃
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統籌調控;鄉鎮中小學招生計劃由中心學校確定,報市教育局備案。全市各中小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控制班額。
城區學校招生計劃安排
小學 | 計劃 開班 | 招生 人數 | 初中 | 計劃 開班 | 招生 人數 |
實驗小學、蒲圻二小教聯體 | 16 | 880 | 第一初級中學(新區) | 16 | 880 |
第二實驗小學 | 12 | 660 | 實驗中學 | 14 | 770 |
實驗外國語學校 | 14 | 770 | 第五初級中學 | 18 | 990 |
青泉學校 | 5 | 275 | 實驗外國語學校 | 12 | 660 |
蒲圻三小 | 4 | 220 | 第一初級中學(老區) | 12 | 660 |
第四小學 | 5 | 275 | 華舟學校 | 7 | 385 |
實驗小學車站校區 | 3 | 165 | |||
華舟學校 | 2 | 110 | |||
赤馬港學校 | 10 | 550 | |||
營里小學 | 7 | 385 | |||
第二實驗小學 周畫校區 | 3 | 165 | |||
第四小學、鳳凰山學校教聯體鳳凰山校區 | 1 | 55 | |||
第四小學、齋公嶺小學教聯體齋公嶺校區 | 2 | 110 | |||
小學合計 | 83 | 4620 | 初中合計 | 79 | 4345 |
(二)嚴格劃分服務范圍招生
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范圍,由市教育局結合學校布局實際和校舍規模、教師配備統一劃定。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教育局學區劃分范圍招生,確保學區內所有適齡少年、兒童按時按要求入學,不得擅自改變招生范圍。
(三)多種措施均衡教育資源
針對教育資源配置不均衡、家長擇校等情況,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基本消除大班額,2023年秋季對城區義務教育資源進行了以下合理配置:
1、實驗小學和蒲圻二小整體合并,組建實驗小學、蒲圻二小教聯體,兩校三、四年設在蒲圻二小,其它年級設在實驗小學,實施一體化辦學。
2、組建公立華舟學校(暫定名),實現一校兩區辦學,八九年級學生仍在原實驗中學華舟校區就讀,一年級和七年級新生在慧晟實驗學校就讀。一年級招收原實驗中學華舟學校所對應的片區以及有寄宿需求的城鄉低保戶家庭的一年級新生就讀;七年級招收原實驗中學華舟學校片區以及有寄宿需求城鄉低保戶家庭的七年級新生,如有空余學位將滿足部分特殊困難家庭學生就讀。2023年暑期撤并的村級小學有進城就讀需求的一年級和七年級新生,優先安排到華舟學校就讀。
3、第四小學和齋公嶺學校、鳳凰山學校組建融合型教聯體,實現一體化辦學。
4、由于今年我市初中入學正處于高峰期,一初中(新區)教學資源滿足片區內七年級新生入學都存在困難,所以今年一初中(新區)一年級停止招生,符合條件的片區內學生前往赤馬港小學就讀。
(四)準確把握入學條件
1、小學新生入學
(1)凡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即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都應當按時入學接受義務教育。農村學校在學位有富余(小學45人/班以下)的前提下,經請示教育局同意后,可以接收部分有入學要求的201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兒童入學,但在兩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轉入本市學位緊張學校,并告知家長如該學生轉外地就讀可能存在政策障礙。本市適齡兒童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當地政府提出申請,可延緩1年入學。
(2)城區公辦小學新生入學應根據片區劃分向相關學校提供如下資料:
①戶口本:用于審核學生年齡及與監護人關系,如戶口本無法證明子女與監護人的關系,可持學生出生證、父母結婚證等相關證件予以證明。
②房屋不動產權證:出具不動產權證(不含商鋪、門店、車庫等),購房發票或者行政服務中心打印的不動產權證明,證明其住址,到對應小學審核登記。
③實際入住相關證明:近三個月法定監護人的水電、燃氣等消費憑證。
④住房情況特殊的,需家長另外提供相關證件予以佐證。
a、房產證實行抵押貸款的,需提供房產證復印件(銀行加蓋公章)、發票和抵押合同。
b、按揭購置房產、尚未取得房產證的,需提供首付稅票、購房合同和按揭合同,以及近六個月水、電、天然氣、寬帶、閉路等發票。
c、購買“二手房”,尚未取得房產證,需提供購房合同和已繳納的契稅票據。
d、祖輩?(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證的,適齡兒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在同一個戶口本(中間沒發生遷移)并實際居住,且出具行政服務中心打印的學生父母在本市城區沒有其他住宅類房產證明。
e、長期租住政府廉租房,需提供廉租房合同、租金收據,以及近六個月的水、電、天然氣、寬帶、閉路等其中三項開戶或繳費發票(發票上姓名須與監護人一致、地址須與房屋地址一致)。
f、居住小產權房的,必須提供有力證明或具有法律效應的材料及近六個月的水、電、天然氣、寬帶、閉路等其中三項開戶或繳費發票(發票上姓名須與監護人一致,地址須與小產權房地址一致)。
g、未取得房產證的自建房,需提供土地證或土地購置合同。
(3)對外來人員持有赤壁市城區公安機關發放的有效期內《居住證》的,教育局根據《居住證》所登記的居住地就近安排到有富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4)在本市城區投親靠友和租住私人住房的,以及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應的房產相關資料的(民間契約及協議均不視作招生的房產依據),由市教育局按照實際居住地情況統籌安排到尚有富余學位的學校就讀。
2、初中新生入學
(1)城區初中入學。審核辦法與城區公辦小學新生入學辦法相同。8月28日學生到原畢業小學領取入學通知書,憑入學通知書到對應初中報到。
(2)九年制學校,小學畢業生原則上直升本校初中部,如要到其他片區初中學校就讀,8月25日前需提供相關房產資料到教育局基礎教育股審核登記。
(3)第二實驗小學周畫校區畢業生、黃龍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安排到第五初級中學就讀;齋公嶺學校畢業生原則上安排到實驗中學就讀。
(4)農村初中入學。按行政轄區范圍招收本轄區內小學畢業生,教育局將各鎮所屬小學畢業生在“全國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中劃入相應各鎮初中學校。如確需跨鎮到其他學校就讀的,需辦理學籍轉移手續。
3、民辦學校招生
(1)嚴格落實國家、省市區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和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的規定要求,實行“公民同招、自愿報名、自主招生、免試入學”的方式招收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
(2)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學校的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招生安排、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相關信息,不得?“掐尖”招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作為招生依據,不得通過面試、面談、測評、素養評價等任何形式選拔學生,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開、透明。
(五)做好特殊群體子女入學
1、軍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根據《湖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關于做好我市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精神,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含消防),特別是邊海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子女入學給予優待。
2、殘疾少年兒童入學。要做好殘疾少年兒童隨班就讀、特校就讀和送教上門工作,確保有學習能力的適齡殘疾少年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比例達到95%以上。所有中小學校,必須按赤壁市殘疾人專家委員會鑒定的入學安置意見,對相關殘疾少年兒童予以安置。
3、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返鄉學生入學。根據“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按要求審核證件和房產資料,接受符合條件的學生入學,與其他學生同等對待;不能提供房產相關資料的,由市教育局按照實際居住地情況,安排到尚有富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4、外來投資者子女入學。按照本市人民政府有關政策,對外來投資者及高新技術人才子女入學予以優先照顧。
四、城區學校招生片區劃分
(一)公辦小學
1、實驗小學、蒲圻二小教聯體:城西一巷以東,西湖路以東,原市印刷廠和原體委起東段;原外貿村衫廠以南、西湖休閑廣場(含)以南;車站路從原林業局與木材公司起北段;沿河大道從鯽魚橋路口至市供水公司起北段;陸水湖大道以西,以民政局為界(不含)以南的適齡兒童。
2、第二實驗小學:沿河北大道,周畫路以東,東風路以西,荷蒲路以西,107國道以南,陸水湖大道兩邊以民政局(包括民政局)及對面山水酒店以北和博園以北的適齡兒童。
3、實驗外國語學校:體育館路以東,107國道以北,銀輪大道以西的適齡兒童。
4、青泉學校:陸水湖大道以東的東洲小區、和諧家園、東洲廉租房小區以及東洲大道以南青泉社區、郡都、萬泰華府、碧桂園翡翠灣、潤園等小區及周邊的陸水湖尖峰三組的適齡兒童。
5、蒲圻三小:從原外貿村衫廠以南起沿公園路、三國商業城以西;再從城西一巷起至一橋河邊以西,107國道市一中轉盤以東和寶塔路晨鳴紙業以南范圍的適齡兒童。
6、第四小學:金雞山路從原市印刷廠和原體委起西段至107國道;北至107國道市一中轉盤的適齡兒童。
7、實驗小學車站校區:車站路從原林業局與木材公司起南段,沿河大道市供水公司和鯽魚橋巷南段的適齡兒童。
8、赤馬港學校:荷蒲路以東,107國道以南,赤馬港辦事處轄區范圍,東洲渡槽以東的適齡兒童。
9、營里小學:陸水一橋、陸水二橋以北、107國道南邊周畫路以西及107國道北邊赤馬港變電站以西的適齡兒童。
10、第二實驗小學周畫校區:赤馬港變電站以東,體育館路以西,107國道以北的適齡兒童。
11、華舟學校小學部:從107國道鳳凰小區起以東,至四中轉盤,107國道以西的適齡兒童。
12、第四小學、齋公嶺小學教聯體齋公嶺校區:齋公嶺村、望山村、金潭村的適齡兒童。
13、第四小學、鳳凰山學校教聯體鳳凰山校區:從107國道鳳凰小區以西,東至麻土坡的適齡兒童。
(二)公辦初中
1、實驗中學:
①陸水湖大道民政局(不含民政局)及對面山水時尚酒店起,南至碧水云谷(陸水主壩)止,東至景峰尚城以南的小學畢業生。
②陸水河以南,城西一巷至原藍島超市以西,寶城路晨鳴紙業以南,107國道四中轉盤以東,原碳素廠鳳凰城(不含鳳凰城)及對面原玻璃鋼廠以東,包括齋公嶺村、金潭村、望山村的小學畢業生。
③德和醫院起以南沿河大道周邊,發展大道周邊,車站路周邊的小學畢業生。
2、第一初級中學(新區):107國道以南,東風路以東,景峰尚城(含)以東的小學畢業生。
3、第一初級中學(老區):城西一巷經大眾餐館至原藍島超市十字路口以東至陸水河的小學畢業生。
4、第五初級中學:陸水河以北,龍翔路以西,赤馬路以西,民政局至山水酒店以北(含民政局)的小學畢業生。
5、實驗外國語學校:赤馬路以東,龍翔路以東,子敬路以北,?107國道以北,東至銀輪大道的小學畢業生。
6、華舟學校初中部:鳳凰城(含鳳凰城)及對面原玻璃鋼廠起以南,東至麻土坡,北至107國道市一中轉盤及華舟社區的小學畢業生。
五、工作要求
(一)認真制定招生方案。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專班,制定本校的招生方案,并將招生方案于8月22日前報教育局基礎教育股備案(含民辦學校)。各校要加大對招生入學工作的宣傳力度,公示招生方案,加強與家長和社會的溝通,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及時按政策處理好招生入學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順利進行。
(二)嚴格資格審查。各校開學報名前要對參與招生入學工作人員開展培訓,熟悉學校招生范圍,明確政策規定,掌握操作流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逐級進行審核。對違規招收的學生、審核不嚴或擅自招收的非片區學生,由接收學校清退到應就讀學校就讀,并負責做好家長解釋工作。
(三)規范招生方式和范圍。全市公民辦小學、初中招生都必須遵循免試入學的原則。嚴禁組織學科知識和能力方面的招生筆試;嚴禁委托或變相委托第三方組織學科知識和能力方面的招生筆試;嚴禁違反招生范圍跨區域招生;嚴禁違反招生時間安排提前錄取。
(四)嚴格規范編班行為。嚴格控制班額,嚴禁以考試成績作為編班依據,不得分重點班、非重點班。分班要堅持公開、透明,公示分班方案、分班過程、分班結果,班主任隨機抽班。分班要做到班級規模、學生性別、教師配備水平大體相當,要主動邀請學校家長委員會代表、教師代表共同參與。
(五)嚴格控制轉學、插班。各校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傳,嚴格控制擇校,嚴格控制學生秋季轉學,凡因特殊情況需轉學的,必須先辦理轉學手續再進學校,不得先接收后補辦手續。
1、外省、外地及本市要求轉入城區學校就讀的七年級新生,由教育局基礎教育股審核登記,統一發放入學通知書。
2、要求轉入城區學校就讀的非起始年級學生,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一是提供與新生入學條件等同的資料(按要求提供近三個月或六個月的水電氣發票);二是提供原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基本信息表,屬正常轉學的原學校校長在學籍基本信息表上簽字并蓋公章;三是申請轉入學校的相應年級班額不得超過55人。對符合條件申請轉入的學生,學校先進行審核登記,如屬本片區范圍,在學籍信息表上校長簽字并蓋公章,再由教育局統一審核蓋章統籌安排,學校不得拒收。為了鞏固大班額化解成果,促進城區學校辦學規模逐步均衡,今年秋季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實驗外國語學校、第一初級中學、第五初級中學五所學校插班生由基教股負責審核并安排到校。
3、原則上本市畢業年級學生不得轉學,各校每學年中途不得接收本市轉學插班生。
4、未在鄉鎮初中讀滿三年,不得享受中考農村學校優錄政策。
(六)嚴格學籍管理。學生學籍檔案采取電子化管理,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嚴格按照學籍管理辦法做好新生學籍注冊和轉學插班工作,對未經審核通過、學校擅自接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和轉學申請審核。
(七)強化責任追究。教育局將對城區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開展專項督查,對城區初中七年級均衡分班情況進行大數據比對分析,對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實驗外校一年級招生預錄情況組織專班進行抽查復核,對違規宣傳、突破招生規模、擅自招收片區外學生、組織或變相組織招生考試、違規設立重點班、招生亂收費、徇私舞弊、收受賄賂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六、時間安排
8月21日市教育局公布《赤壁市2023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方案》。
1、小學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8月22日城區各小學公示招生方案。
8月23日-28日學校審核一年級新生入學資料,發入學通知書。
8月30日-31日分班、安排開學工作。
9月1日正式上課。
2、初中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8月22日-26日華舟學校招生資料審查,地點在慧晟實驗學校綜合樓一樓招生辦公室,聯系人:湯平和,聯系電話13872157891。
8月28日城區小學畢業生到原畢業小學領取入學通知書,已審核資料的城區以外的小學畢業生到教育局基教股領取。
8月30日-31日新生報到、分班,安排開學工作。
9月1日正式上課。
七、此前文件公告內容與本文政策不同的,以本文為準。本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在赤壁市教育局。
赤壁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3年8月2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