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區各義務教育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上級教育主管行政部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相關要求,為依法保障適齡少年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實現我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平穩、規范、有序”,現將2024年秋季市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2024年秋季市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由區教育局統籌協調,城區各義務教育學校負責具體實施。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原則,落實“免試入學”“公民同招”“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推進“陽光招生”。對于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學校,積極探索二手房業主子女入學政策;實施教聯體辦學,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努力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二、招生辦法
(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
1.小學招生對象。在城區行政區劃內實際居住、年滿六周歲(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若片區內適齡兒童入學需求數低于學校所能提供的學位數,視學位空余情況,學生入學年齡可以適當放寬至2018年9月30日以前出生。就讀特殊教育學校的兒童入學年齡可適度放寬。因身體等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監護人應當向對口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股備案,區教育局將指導學校堅持對其實施入學情況追蹤。
2.初中招生對象。在城區行政區劃內實際居住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3.招生片區。區教育局結合教育資源實際,根據學校布局及常住人口分布情況、學校招生規模,合理劃分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區域(見附件2)。
4.招生批次及需提供的審核材料
第一批:城區常住居民子女入學
錄取類別:
①適齡兒童少年與監護人戶口、房屋產權證明、實際居住地一致且在劃片對口學校招生范圍內居住一年以上的(含適齡兒童少年隨父母一方戶籍且父母一方擁有房屋產權的情況);
②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跟隨父母掛靠在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戶籍上,戶籍所掛靠房產屬于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且父母一直無產權房,與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實際居住于學校招生區域內。
提交材料:
①適齡兒童少年與其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或出生證明;
②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的房屋產權證明(房產證)或咸寧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網簽備案的購房合同等其他合法固定居住證明的原件(房屋的規劃用途必須為住宅,商鋪、門面、車庫、民間契約及協議均不視作招生入學的房產依據);
③2023年9月1日前任意一次的水費、電費、天然氣(三選一)的繳費憑證;
④掛靠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房產入學的,還須提交適齡兒童少年所有監護人的無房證明;
⑤拆遷戶需提供正式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包括原已取得的相關證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證明等);
對確因實際情況提供不了房產證或土地證(產權證)的小產權房戶、單位公房戶、自建私房戶等,必須提供有力證明或具有法律效應的材料(包括原已取得的相關證件),除須提供無房證明外,由學校安排工作專班上門入戶進行核實,確實屬于片區內并符合入學條件的按第一批次進行登記審核。
第二批:隨遷子女(即監護人持有咸寧城區公安機關發放的有效期內居住證)入學
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區教育局根據適齡兒童少年實際居住地、結合周邊學校布局、辦學規模和實際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在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
提交材料:
①適齡兒童少年與其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或出生證明;
②房屋租賃合同和咸寧城區公安機關發放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③外來進城經商人員隨遷子女監護人的本地工商營業執照;外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法務工證明(含工商營業執照、就業勞動合同等)、社會保險繳納憑證或近6個月的工資憑證。
第三批:城區暫住居民子女入學
下列人員子女,由片區學校根據學位情況進行安置;片區學校無法安置的由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安置。
錄取類別及順序:
①在咸寧城區購置房產且已交房但入住時間未滿一年;
②在咸寧城區購置房產且已交房但未實際入?。?/span>
③監護人為公租房承租人的適齡兒童少年;
④監護人務工地和暫居地在學校片區范圍;
⑤監護人暫居地在片區,務工地不在學校片區范圍。
提交材料:
①適齡兒童少年與其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或出生證明;
②購置房產的,出具不動產證(房產證)或咸寧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網簽備案的購房合同等其他合法的固定居住證明;租房的,出具房屋租賃合同及適齡兒童少年所有監護人的無房證明;
③水費、電費或天然氣費(三選一)首次的繳費憑證;
④進城經商人員提交監護人的工商營業執照;進城務工人員提交監護人與我市城區用人單位簽訂的合法務工證明(含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就業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憑證或近6個月的工資憑證。
(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區教育局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嚴格執行招生紀律,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作為招生依據,不得通過面試、測評、素養評價等任何形式“掐尖”招生。我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統一納入“平臺”登記,做到招生時間、登記報名、招生錄取、注冊學籍“四個同步”。區教育局將按照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規模核定招生計劃,并通過學籍管理系統嚴格管控,不得超計劃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搖號錄取。
(三)特殊情況招生入學
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含消防)、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華僑、港澳臺同胞、企業高管等,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需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由區教育局會同相關部門統籌安排入學。烈士子女可由法定監護人根據其具體情況自主申請就讀學校。
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按照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提出的安置意見就近就便隨班就讀,不能隨班就讀的采取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康復治療、送教上門等方式接受義務教育。
(四)轉學插班學生入學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遵循“班額控制、相對就近、統籌協調”的原則,在嚴格控制學校大班額情況的前提下,結合學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實際戶籍及居住情況,優先保障因父母工作異地調動、購房入住等特殊情況及各類優撫對象子女,然后安排隨遷子女入學。轉學插班需提供的材料、程序和方式與新生招生入學相同。
(五)實行多校劃片
2024年秋季咸寧實驗外國語學校七年級只招收本校直升的六年級畢業生及屬于咸寧實驗外國語學校初中片區的玉泉校區六年級畢業生。原咸安區實驗學校教育集團黃畈校區招生片區實行多校劃片,片區內小學學生可選擇就讀咸安區實驗學校教育集團銀桂校區、咸寧市第五小學、咸寧市第二實驗小學。
(六)實施教聯體辦學
區委、區政府將“教聯體”建設列入鄉村振興戰略,納入強縣工程,融入市區一體建設規劃,著力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務水平,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目前已建31個教聯體,其中城區融合型教聯體有7個,分別為:咸安區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咸安區實驗學校、咸寧市銀桂學校)、咸寧實驗外國語學校教聯體(咸寧實驗外國語學校、咸寧市玉桂學校)、咸寧市實驗小學教聯體(咸寧市實驗小學、咸寧市第三實驗小學)、咸寧市第二小學教聯體(咸寧市第二小學、咸寧市第十二小學、咸寧市第十四小學)、咸寧高新實驗外國語學校教聯體(咸寧高新實驗外國語學校、咸寧市第十七小學)、咸寧市第六小學教聯體(咸寧市第六小學、咸寧市第八小學)、咸寧市香城學校教聯體(咸寧市香城學校、咸寧市第七小學),實行“一套班子、統一管理”的辦學形式,教聯體內管理干部和教師隊伍無障礙調配,人事、經費、教學、資源配置、考核評價實行一體化管理。
三、招生程序和方式
申請就讀我區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進入咸安區“入學寶”義務教育招生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按照系統提示流程,填報志愿學校并提交材料。登記方法見附件5。
1.學校按招生規模先招收在平臺登記的所屬片區范圍內第一批、第二批適齡兒童少年。
2.學校招收第一、二批學生后有剩余學位,可啟動程序招收第三批學生。如果要求入學的第三批學生數量未超過剩余學位,則全部接收;如果第三批學生數量超過剩余學位,則由各學校根據第三批條件順序自主錄取。
3.對于資料不全或未在平臺登記的適齡兒童,由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就讀。對于在平臺上故意錯填瞞報和提供虛假信息的,則由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學校學位情況最后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就讀。
4.學校無法安置的學生由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視城區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置;若城區學校沒有學位,只能回原籍就讀。
5.現場審核時,家長需提供的材料含原件和1份復印件。其中,無房證明由平臺生成,學校下載打印存檔;水、電、燃氣繳費憑證平臺能生成的,學校下載打印存檔。平臺不能生成的,由家長提供給學校存檔。
四、時間安排
7月20日至7月26日,符合第一批、第二批入學條件的一年級、七年級新生在“入學寶”平臺中進行登記;
7月29日至8月2日,市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網上初審在平臺登記的第一批、第二批一年級、七年級新生;
8月5日至8月9日,市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現場審核網上初審通過的第一批、第二批一年級、七年級新生,收集招生入學資料,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8月12日至8月16日,符合第三批入學條件的一年級、七年級新生在“入學寶”平臺中進行登記;
8月19日至8月20日,市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網上初審在平臺登記的第三批一年級、七年級新生;
8月21日至8月23日,市城區義務教育學?,F場審核第三批一年級、七年級新生,收集招生入學資料,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8月21日至8月27日,市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安置學校無法接收的第三批一年級、七年級新生,市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收集招生入學資料,發放入學通知書;
8月26日至8月27日,轉學插班學生在“入學寶”平臺中進行登記;
8月28日,沒有突破招生規模的小學現場登記審核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出生的一年級新生,視空余學位情況按出生日期先后順序予以安置;
8月29日,市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網上初審在平臺登記的轉學插班生;
9月1日至9月2日,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審核符合轉學插班條件的學生資料,學生家長到區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辦理異動手續。
五、工作要求
(一)規范招生行為。市城區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相關政策,實行書記(校長)負責制,各校要成立招生入學工作專班,有序有效組織好招生入學工作。嚴格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嚴防招生腐敗和不正之風。嚴格控制招生規模、辦學規模和班額,防止大班額反彈。實行均衡編班,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重點班、快慢班和實驗班。不得進行考試招生,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資格考試。不得進行違規宣傳,不準以任何違規形式的承諾接納新生。嚴禁接收不符合進城條件的學生到城區就學,也不得以各種借口推諉、拒收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就讀,如因學位不足,需要統籌安排適齡兒童少年到周邊學校就讀的要做好協調工作,切實保障每一個適齡少年兒童受教育權利,積極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加強政策宣傳。市城區義務教育學校要加大對招生入學工作的宣傳力度,開設招生咨詢電話(見附件3),落實專人專班負責,廣泛宣傳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加強與家長友好溝通,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及時按政策處理好招生入學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順利進行。
(三)嚴格資格審查。市城區義務教育學校開學報名前要組織全體教師,特別是參與招生入學工作人員、班主任等開展培訓,熟悉學校招生范圍,明確政策規定,掌握操作流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逐級進行審核。對每一名招收的學生,要保留入學資料,做到“一人一檔”備查。對違規招收的學生、審核不嚴或擅自招收的非片區學生,由接收學校清退到應就讀學校就讀,并負責做好家長解釋工作。
(四)嚴格學籍管理。學生學籍檔案采取電子化管理,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嚴格按照學籍管理辦法做好新生學籍注冊工作,對未經復審通過、學校擅自接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
(五)強化責任追究。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區教育局將對市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開展專項督查,對不按規定要求、突破招生規模、擅自招收片區外學生、組織或變相組織招生考試、舉辦快慢班、招生亂收費、徇私舞弊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